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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口数量
宿城为历代州、县治所,人口密集。所含郊区时大时小,人口的统计范围也时有变化。1949年,宿城人口为21547人。50年代,城区人口增加较快。1952年,宿城市人口为39895人,1954年,宿县城关区人口为40297人。1955年为44797人。1956年,宿县城关镇人口为51113人,1957年为51040人。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城区人口徘徊在5~6万人。70年代末期至1985年,城区人口又有较大的增长,1985年,城区非农业人口已达123250人,为建国之初的5.7倍。连同农业人口,全市总计为218681人。其中城区7个街道办事处共有人口144744人(含农业人口),郊区6个乡共有人口73937人。城区人口密度最大的是东关街道办事处,每平方公里14987人;密度最小的是南关街道办事处,每平方公里3651人。郊区人口密度最大的是城西乡,每平方公里1429人;密度最小的是城东乡,每平方公里383人。全市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1749人。
宿州市(含宿县城关镇)人口变动情况
(1961~1985)
宿州市(含宿县城关镇)人口变动情况
(1961~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