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土地开发
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我县有丰富的土地资源,耕地面积有280多万亩(普查数),约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8.9%。全县人均耕地在2亩以下的有7个乡,2~3亩的有32个乡,3~4亩的有25个乡。其中,河间平原人均耕地最多,在32个乡中张庙乡最多,人均耕地5.9亩;最少的是蕲县乡,人均为2.1亩。低山残丘地区的24个乡,人均耕地最多的是青龙乡,人均4.6亩;最少的是黄山乡,人均1.1亩。黄泛平原地区25个乡,人均2.7亩,最多的刘楼乡,人均3.7亩;最少的蒿沟乡,人均1.5亩。
解放后,我县人口不断增加,耕地面积年有减少。非生产地占用过多,全县农村居民占地346733亩,人均0.38亩;交通用地22058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3%;还有工矿占地等,1984年统计已达2677亩。这样,人均土地面积不断减少。以农业人口计,1949年人均耕地3.06亩,到1985年,全县人均耕地已不足2亩。
我县高产稳产田较少,仅占耕地的27.6%,其余耕地土质瘠薄,一部分尚属半抛荒型,需要改土培肥,改进耕作方法。
解放后,我县人口不断增加,耕地面积年有减少。非生产地占用过多,全县农村居民占地346733亩,人均0.38亩;交通用地22058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3%;还有工矿占地等,1984年统计已达2677亩。这样,人均土地面积不断减少。以农业人口计,1949年人均耕地3.06亩,到1985年,全县人均耕地已不足2亩。
我县高产稳产田较少,仅占耕地的27.6%,其余耕地土质瘠薄,一部分尚属半抛荒型,需要改土培肥,改进耕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