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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放前的造林状况
1949年以前,我县植树造林的主要形式是群众自发的,没有组织,没有规划,零星分散。其次是天然次生林及寺僧和大户人家营造的寺庙林、坟茔风水林和一些果园、竹园等。但为数不多,大部分分布在汴河以北地区,汴河以南只有少量的分布。
成片林有寺庙林、果木林和墨松林(坟茔风水林)。寺庙林及天然山涧次生林多分布在北部山区,如镇头寺、秦山寺、龙泉寺、大方寺、老海寺等地。直到解放初期,大方寺还有林400多亩。老海寺有林100多亩。南部寺庙树多为单株大树,鲜有成片。果木园亦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山区群众因地少土瘠,为谋生计,选择山麓川地,或在山坡土层深厚处,栽植经济林木,或三、四亩,或数十亩。衍生形成山区小片经济林,其间偶有古树、大树单株或小片分布。最大的经济片林有曹村的大栗园,该地过去有栗树上万棵,远近闻名,故得名“大栗园村”,沿袭至今。栏杆区柏山南北有连片石榴、梨园约2000亩。夹沟区老山口一带;有杏、梨、柿、栗、樱桃、石榴等杂果园600亩。其中兼有椿、楝、槐、黄连木、侧柏等用材林。永安以北、夹沟以东、栏杆以西一带,则有少量梨树分布,称为“湖梨”。墨松林专指坟茔风水林(树种主要是侧柏),散布于全县各地。解放初期,汴南平原计有四片墨松林,即:西寺坡桑家林20亩,桃园吕寺吕家林20亩,姜家林50亩,城西黄家林30亩,北部则有栏杆东门外山坡公墓林30亩,祠堂林8亩,栏杆郭家林8亩,秦山周姓林30亩。另有夹沟、苻离、曹村一带有成片竹林分布,尤以夹沟西部、北部为多。村头、田头、路边及农家庭院,都有零星单株大树分布。
从抗日战争开始,到国民党政府覆灭的十几年间,我县林木遭到空前破坏。日本侵略军、伪军和国民党军队建据点、围木城、筑鹿寨,以致取暖烧饭,无不伐木毁林。尤以围木城,毁林最甚。所谓木城,是在据点壕沟之外,再以树干竖桩围成木城墙,少则两三层,多则七八层,乃至数十层,宽几米、十几米甚至几十米。每围一座木城,毁林少则四、五千株,多则上万株,皆为粗大通直良材。日伪期间,我县据点林立,约10里远即有一座,如栏杆、贡山、路疃、小官庄、杨楼、桃山、曹村、前旺、秦山、道庄孜(今永安集)、褚兰、宝光寺、小马家、夹沟等地,均设据点围木城,毁林不可胜数。伪军团长、土匪头子刘永贵盘据在道庄孜,将周围15里内的大小树木全部砍光。国民党军58师的一部盘据大栗园时,半年内砍伐栗树约6000株。
二、建国后的林业发展
(1)1949—1957年我县在1957年以前,重点在北部山区封山育林,对北部山区的夹沟、曹村、苻离等区提供苗木、种子和技术,各村以互助组或林业生产合作社为单位,提供劳力、工具,同林场签订合同。规定:林场与农民合作,营造杂木林,一、九分红,经济林二、八分红。互助组按各户劳力评工记分,十分一个工,记工折股,按股分红;无劳力的出肥料、树种,按市价折工,大会评定,张榜公布,并发给造林合作社社员证。林场还向山区农民提出“三自”(自采、自育、自栽)方针,各村设立了育林专用地。县林场成立了造林指导工作组,各乡村在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植树造林运动,在村组之间,开展了“六比”(比树穴、比成活、比整齐、比护林、比育林、比入股)的红旗竞赛活动,并于1953年进行观摩评比,向造林成绩卓著的先进者发奖状、奖旗。
为保证科学造林,使党的林业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林场多次组织区、乡干部和造林骨干分子开办林业技术培训班。1952至1954年间,每年都举办一至二次,每乡一次参加一至三人,时间三至五天。最大的一期培训班,参加人数300多人。参加学习的人员,食宿免费,发给学习材料。主要学习当时的林业政策及栽培技术,参加林场实习,学员根据各地情况,分别订立当地植树造林计划,作为学习成绩测验。订好计划回去即组织实施。林业工作组则到各地进行检查督促,发现好的典型,帮助完善,组织参观学习,推广其先进经验。
经过几年努力,我县植树造林取得很大成绩。到1957年,北部已有5000亩荒山栽上了树木,成活均在80%以上,有的高达98%。夹沟集南巴山500亩,大刘村孤山400亩,五柳北山300亩,老山口北山600亩,曹村后眼庙山350亩,闵贤余山320亩,大山口200亩,高庄的鱼山、土山、塔山计500亩,潘庄80亩,镇头十里长山外围以及黄疃至龟山的八里山麓,均栽满了侧柏、刺槐、山杏。曹村区马湾村办林场一举绿化荒山1100亩,成为全县村办林场的模范林场。在平原地区,主要是完成上级下达的个人植树任务。个人植树多在房前屋后栽植,集体亦在四旁营造小型片林。1955年以后,开始营造小片农林网。在濉河两岸种植一些果树。树种以侧柏、山杏、柳、楝、椿、楸为主。在这一时期的植树运动中,涌现出许多先进模范人物,特别是北部山区,有不少人出席了县、省和国家召开的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夹沟么庄的刘长彦和周长法曾分别荣获国务院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劳动模范奖章。
(2)1958—1960年1958年的“五风”给我县林业资源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
1958年3月,全县所有自然村,都办起了食堂。一个200人的食堂,一天需烧柴600斤以上。何处觅柴?只有砍树。曹村区的大栗园在1958年以前有大粟树1000多棵,1958年后只剩下60多棵,闻名的大栗园至此名存实亡。炼钢铁的土高炉和公共食堂一样,也是以树木代焦炭。小高炉群烧了半年,食堂开办了两年半,全县数千个自然村变成了“光腚庄”。山头各类成材大树随共产风席卷而去。夹沟区五柳庄的10里长山套外围,栏杆区一溜条山近20华里长的范围内,过去遍布杏、樱桃、柿和楸树,1958年以后,仅剩下零星几棵小杏树。
1958到1960年的三年间,也组织了造林运动,但这几年的植树造林,不仅质量极差,而且虚报浮夸。1958年宿南调动5000人次去汾洪江林场造林,计划栽1万亩,实际只栽了2000多亩,而且成活率不到10%。这一年上报的造林面积,由上一年(1957年)的5000亩,陡然上升到2万亩以上。
1960年以后,我县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错误,林业上的砍伐风逐渐平息下来,浮夸风也逐步得到纠正。
全县各地出现了不少植树造林的先进典型,有效造林面积逐年增加。这期间营造的成片林有:栏杆区大旺村600亩侧柏,温山大队500亩椿、楝、泡桐混交林,贡山400亩侧柏、刺槐块状混交林,刘寨360亩侧柏林,青湖大队北山上350亩侧柏林,曹村区郝庄常山窝140亩侧柏林,陈疃公社鱼山口北600亩刺槐林,桃山公社欧山100亩侧柏林,陈瞳公社60亩栓皮栎、毛白杨混交林,褚兰区胡山一带3700亩刺槐林,后程公社500亩刺槐林;苻离区清水西山400亩刺槐林、100亩苹果园,张楼西山300亩刺槐、侧柏林。此外还有永安区方河两岸18里刺槐林带以及大营区浍河南岸720亩刺槐林等等。目前,上述成片林中的各类树木均已成材。
60年代的前半期,由于“八字”方针的贯彻执行,谁栽谁有的林业政策比较稳定,因而这一时期,我县村庄植树有较大的发展,到1966年,原来的“光腚庄”已不多见。社员在村旁、宅旁、房前屋后及零星废地植树,每户平均在20株以上,有的多达50株左右。这些四旁树木,由于优越的庄地条件,加上较好的管理,生长旺盛。
(3)1966—1975年1966年全国掀起了“文化大革命”,城乡形势动乱,各级领导机构相继瘫痪。在这种情况下,一股乱砍滥伐林木的歪风在我县各地滋生、蔓延。栏杆区温山500亩幼龄杂木混交林,几天内即被毁掉。夹沟区老山口村原来森林覆被率达60%以上,成材大树约5000株之多,1966年以后,几乎全部被砍光,其中一棵淮北地区最大的栎树被砍倒,以1040元卖掉。
1968年至1969年,当时宿县革命委员会也号召植树造林,但终因植树质量差,加上无人管护或管护不力,形成“年年栽树,年年不见树”的局面。京沪铁路沿线的曹村、夹沟、苻离各区的一些公路、河道两侧大都栽植3~5遍,仍未见成林。
1971年8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会议制定了《全国林业发展规划》(草案),我县认真贯彻全国林业发展规划,伴随着大兴农田水利,植树造林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潮。县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大小队组织实施。以四旁植树、农田林网、防护林带为主要造林形式。
1971年后的五年间,我县以河南鄢陵和安徽涡阳两县为样板,平原地区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统一规划,每隔50米开挖一条沟,修筑一条路,栽成路边树,即沟成、路成、树亦成。县委主要负责人,公社一、二把手挂帅,全党动员全民发动。营造34.4公里长、55米宽的新汴河护堤林带,计栽树88万棵。为华北、华中平原地区最大的防护林带。在山区社队办林场也是解放以来最多的时期。五年间全县共办果园场120个,其中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达85%。
在这个持续六年之久的平原绿化高潮中,出现了一大批植树造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杜楼大队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杜楼大队的防护林,后来被中国林业学术界誉为平原防护林的模式——杜楼模式。
在七十年代中,我县平原绿化主要工程如表:
1971—1977年林业骨干工程一览表

这一时期造林的主要树种为大官杨、刺槐,泡桐等。其中大官杨占总造林面积的70%,造林密度:株行距、四旁林带为1×1米,1×1.5米,农田林网均在1.5×1米。70年代末,大官杨占99%。发生灾难性病虫害“小老树”林占大官杨的70%。
当时中央规定的社员在自己房前屋后栽树归个人所有的政策,基本被各地土政策所代替,社员个人植树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个人植树几乎没有发展,村庄树日渐减少。
(4)1976—1983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县林业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认真总结了解放以后,尤其是70年代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山区平原全面发展、乡土树种和引进树种全面发展的方针。到2000年,全县森林覆被率要求达到15%以上,建成山区平原一体化的现代化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县抓了五件事。
①健全机构,壮大科技队伍林业机构由原来农林局中的一股,独立建为林业局,人员由原来的7人,扩大到22名,其中国家分配了一批大专院校、中等专业林校毕业的技术人员。同时在全县15个区镇,尤其是北部山区相继建立了区林业工作站,每站1~4人不等,各区同时配备了1名林业区员。
②宣传科学造林除大力宣传党的林业政策外,并重点宣传林业对促进生态平衡,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自身生存环境的深远意义,改变植树造林单纯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传统认识。1980年印发《绿化文选》5000册,同年6月创办不定期内部发送刊物《宿县林业》。1981年11月,新华社与安徽分社同省林业厅联合编辑了《绿色原野》——宿县四旁绿化剪影展览图片,广泛发行省内外。
1980年6月,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林木所有权的若干规定》,废除了全县各地的土政策,鼓励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大力宣传林业政策、科普知识,还结合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和落实以法治林。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林业在原有管护组织解体,新的责任制尚未实行的间隙,各地一度出现乱砍滥伐的歪风,大片林木被哄抢,全县损失林业资源10%,县委组织了林业案件专案组,刹住了歪风,教育了群众。
③开展林业资源大普查和林业区划工作1980年,我县第一次大规模组织林业科技队伍,进行林业资源清查和林业区划,并开始对现有的杨树、泡桐树进行生长观测。在资源清查中,查出我县各树种在不同条件下的生长状况,为我县今后造林树种的选择提供了数据。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貌、土壤地质,北部规划为水土保持林、经济林区,中部为防护林、用材林区,南部为防护林、新炭林区。
④更新70年代突击栽植的大官场形成的“小老树”到1983年,全县更新大官杨达总面积的70%。同时营造以乡土树种为主的高标准的林带。
⑤在全县建立健全林业生产责任制在划定自留山和责任山的基础上,对大片宜林荒山、荒滩、荒地,鼓励并支持承包造林。“谁栽谁有”的政策调动了农民在房前屋后种树的积极性。
到1983年底,累计造林保持面积达60852亩,植树保存株数累计达365万株,更新25600亩。发展桐、粮间作76000亩。在新汴河、新股河完成大型林带42.5公里。营造小片速生丰产林15000余亩。到1984年,全县有林面积达33.5万亩,占宜林地的59.82%,森林覆被率为8.33%。
1983年10月,国家召开第五次全国平原绿化会议,宿县被授予全国平原绿化的先进县称号,荣获了林业部颁发的奖状和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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