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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筑队伍
1958年以后,组建了一个社会福利建筑队,有一个大队、三个小队,总计141人。以后逐渐扩充为宿县建筑社,有三个中队,410人,调配国家干部担任负责人。后又改为宿县建筑工程公司。公司下设六个股(政工、工程、生产、财会、材料、保卫),共有职工491人,内有干部11人,临时工290人。建筑机构逐渐扩大,建筑能力不断增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建筑队伍不断扩大,每个区、镇和个别的乡都成立了“建筑队”。到1985年城乡建筑队伍已达5902人,建筑公司两个,分公司16个,建筑队43个。其中瓦工3543人,木工802人,钢筋工141人,电焊工54人,油漆工58人,石工358人,机修工6人,工程师3人,技术员53人,会计33人,其他工种851人。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建筑队伍不断扩大,每个区、镇和个别的乡都成立了“建筑队”。到1985年城乡建筑队伍已达5902人,建筑公司两个,分公司16个,建筑队43个。其中瓦工3543人,木工802人,钢筋工141人,电焊工54人,油漆工58人,石工358人,机修工6人,工程师3人,技术员53人,会计33人,其他工种8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