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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工商企业登记,是国家对企业给予法律上的认可,并对企业的开业、歇业、合并、迁移和生产经营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工商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可进行筹建和生产经营,到银行开立帐户、刻制印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并享有名称的专用权。
民国时,我县工商企业是国民县政府直接管理的。工商户在开业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县长批准,由税务处发给营业许可证,照章纳税。歇业时亦要书面申请,经税务处查明,吊销营业许可证,税务处按季列具清册,报县政府备案,经县长批准后,免于征税。
1949年,我县建立了工商管理税务局,县局组织人力对全县工商业户进行了调查摸底,于11月份发放了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1950年成立工商科,1951年工商科为了统一工商企业登记管理,保护工商企业的正当经营与发展。明确规定大小集镇的工商业户开业、转业、歇业应于20天前向县工商科申请登记,领取营业证或缴销营业证后,方可取得合法权利。1955年,为了克服企业登记中的混乱现象,明确城关为一类市场,由国营公司提出意见,城关镇工商股批准,报县商业科备查;农村为初级市场,由合作社提出意见,区政府批准,报县商业科备案。
1975年县革委会工商局对工商企业登记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各厂、店及在城关镇的分厂、分店、门市部、营业点,应分别填表,由厂店统一申请登记,经县工商局核准开业,分别发给执照。社镇企业,由社镇革委会审查,报县工商局批准登记。个体商贩、手工业户中无劳力、无赡养能力而有经营小商贩经验和小手工业者技术者,可准于申请登记。其它人员动员下放,参加农业生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工商局根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对工商企业进行了核准登记,并加强了监督管理。1980年3月灰古石油煤建组办的土产杂品门市部经批准开业。1981年6月擅自扩大经营范围,非法购销计划供应的机油,并改变经营方式,从蚌埠购香烟500箱、麦精露1200瓶转手批发,从中牟利2373.78元。县日用化工厂,1982年将计划分配作肥皂用的非食用工业原料油脂235吨,分批出售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中牟利4万元。他们严重违反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县工商局将其非法所得没收上交国库。1985年我县成立了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对全县208个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保留了79个,撤销了93个,变更36个,并发布了公司公告。
民国时,我县工商企业是国民县政府直接管理的。工商户在开业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县长批准,由税务处发给营业许可证,照章纳税。歇业时亦要书面申请,经税务处查明,吊销营业许可证,税务处按季列具清册,报县政府备案,经县长批准后,免于征税。
1949年,我县建立了工商管理税务局,县局组织人力对全县工商业户进行了调查摸底,于11月份发放了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1950年成立工商科,1951年工商科为了统一工商企业登记管理,保护工商企业的正当经营与发展。明确规定大小集镇的工商业户开业、转业、歇业应于20天前向县工商科申请登记,领取营业证或缴销营业证后,方可取得合法权利。1955年,为了克服企业登记中的混乱现象,明确城关为一类市场,由国营公司提出意见,城关镇工商股批准,报县商业科备查;农村为初级市场,由合作社提出意见,区政府批准,报县商业科备案。
1975年县革委会工商局对工商企业登记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各厂、店及在城关镇的分厂、分店、门市部、营业点,应分别填表,由厂店统一申请登记,经县工商局核准开业,分别发给执照。社镇企业,由社镇革委会审查,报县工商局批准登记。个体商贩、手工业户中无劳力、无赡养能力而有经营小商贩经验和小手工业者技术者,可准于申请登记。其它人员动员下放,参加农业生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工商局根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对工商企业进行了核准登记,并加强了监督管理。1980年3月灰古石油煤建组办的土产杂品门市部经批准开业。1981年6月擅自扩大经营范围,非法购销计划供应的机油,并改变经营方式,从蚌埠购香烟500箱、麦精露1200瓶转手批发,从中牟利2373.78元。县日用化工厂,1982年将计划分配作肥皂用的非食用工业原料油脂235吨,分批出售给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中牟利4万元。他们严重违反了《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县工商局将其非法所得没收上交国库。1985年我县成立了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对全县208个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保留了79个,撤销了93个,变更36个,并发布了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