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二节 标准计量
一、机构
解放前,我县的标准计量机构很不健全,虽曾对度、量、衡作过统一规定,由老制改行新市制,但很不彻底,仍存在新、老制并用的现象。
建国后,我县的标准计量工作,逐步开展。1957年县工商科抽调吴璋同志参加国家计量局在南京举办的标准计量工作干部培训班学习,从此我县计量工作才有专职人员,当时计量工作由商业局领导。1961年宿县计量管理所建立,对全县秤工人员进行训练,开展秤改(由16两制改成10两制)工作和日常检定工作。1963年宿县地区成立标准计量局,我县标准计量工作由地区共同管理。1964年我县另建标准计量所,配备专职干部3人,这样,我县的标准计量工作有了专门机构。“文化大革命”中,计量工作陷于停顿状态。1969年撤销机构。1977年重新建立标准计量所,并添置了仪器设备。1979年正式命名为“宿县标准计量局”。1984年,二级机构改革时被撤销。后又保留局级编制,归口管理,属县计委领导。局下设“两股、一站、一室”,任命标准股长、计量股长、计量管理站长,办公室秘书。同年底县计量站设苻离、曹村、西寺坡3个分站。这样,形成一个管理体系,有利于全面地开展工作。
二、标准化工作
1964年我县成立标准计量所,以管理衡器为日常工作。1979年成立县标准计量局,积极开展技术标准制的修订工作,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1982年配齐了标准化专职管理员,从体制上保证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就。
1制订、修订标准1982年为确保苻离集烧鸡的独特风味与质量,县局帮助并指导国营苻离集烧鸡厂修订《宿县苻离集烧鸡标准》,经宿县行署标准计量局审批发布:皖Q宿D55——82《宿县苻离集烧鸡标准》。同时又具体安排宿县糖厂制定出口液糖标准和宿县铸锻厂的高频率焊管标准。帮助起草、验证、制订标准草案,召开标准审定会议。该标准经审查后被列为我区正式企业标准,即Q/宿D69—83《(出口液体葡萄糖标准》和皖Q/宿D68—83(《高频焊管标准》。1984年又制订出8个企业技术标准,皖Q/宿D125—84《宿县苻离集烧鸡罐头标准》;皖Q/宿D147—84《“106”内墙涂涂料技术条例》;皖Q/宿D149—84《外墙涂料技术条件》;皖Q/宿D114—118—84F150制动器的系列五项标准。
2贯彻基础标准1979年为贯彻国家《机械制图》、《形位公差》等项基础标准,县局在原县机具厂举办了一期贯彻基础标准培训班,参加单位19个,计41人,全面传达、贯彻这两项国家基础标准。这次培训班对统一我县机械制图的画法,统一测量误差起着明显作用,使制图和测量标准化。
为提高各企业的产品质量,加强标准化的管理,1979年又举办了全面质量管理训练班,参加单位54个,计87人,大多数是各厂负责生产的厂长和专职技术员。通过训练,使全体学习人员掌握了全面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和数理统计方法,提高厂长和技术员的素质。
(3)质量监督管理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新产品质量监督工作,1980年~1984年以来,县局曾先后对宿县针织厂生产的弹力尼龙袜,县服装厂生产的成品服装,大店机站和原县塑料厂生产的酚醛清漆,县酒厂生产的头曲、大曲、二曲酒、迎宾酒等,苻离烧鸡厂的烧鸡,原城郊公社生产的脉冲除尘器和离子交换器,褚兰酒厂生产的大曲、二曲酒、县直和社队企业所属的各型磷肥厂生产的过磷酸钙,分别对照各级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监督,使这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4)积极为科研新成果进行标准审查从1980年起,先后对县皮革厂的电子量革机、县农药厂的农药包装机、针织厂的自动假捻机、县农机修造厂的金属喷涂机、酱品厂的高压旋锅等新产品的图纸和零部件的标准化进行审查,使这些新产品在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上达到新的水平。
三、计量工作
(1)对生产计量器的厂家实行国家检定六十年代中,我县就对宿县衡器厂生产的台秤、木杆秤,按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进行检定、修理,做到认真及时、准确可靠。每修一台,登记一台,建立衡器档案和分布网络图。从1980年起,县局每年对在宿的几家医院和区、乡、地、县直各单位的医用血压计(表)逐台检查修理,建立档案,以保证血压计的准确一致。
(2)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市场计量检查从1979年起,县局每年除配合工商局、物价局开展二至四次联合检查外,还单独对各集市贸易中的衡器和区、镇、乡的粮站、食品站、煤建站、供销收购单位的衡器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和通报批评,深得群众的赞扬和拥护。如1983年联合检查组对褚兰、曹村、夹沟、苻离、灰古、时村、大店、桃园、蕲县、大营等区22个粮站进行秋征抽查,查台秤46台,合格的27台,查实际过磅55磅次,克斤压秤的27磅次,时村,褚兰,曹村、桃园、灰古粮站都有克斤压秤现象。检查组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以批评、罚款、没收非法收入等处分,刹粮站收购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护了群众利益。
(3)建立、健全量值传递机构完善计量工作的组织建设,使量值传递工作顺利进行,并对个体秤工进行管理。建局后,经考核、集训,择优录用了部分秤工,参加衡器查检工作。同时对分散在各集市的木杆秤工进行统一考试,合格的发给计量营业许可证。按照县制订的《关于局属各单位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各个体秤工的任务、性质、纪律、体制、劳动组织形式、财务制度等,进一步提高量值传递系统中人员的素质。1984年正式设立苻离、曹村、西寺坡3个管理站,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我县计量管理工作,走向正确轨道。
(4)改革计量制度1959年改革市用旧制,把我国传统的16两为一斤的旧制改为10两为一斤的新市制。首先组织秤工人员集中学习新制,严格要求生产的木杆秤一律采取新制。1963年我县的秤改工作基本完成。1978年对中医处方计量单位,要求一律改为克。我县先以城郊医院为试点单位,随即在全县迅速推广。同时,推行三刀口定量砣杆秤的改革。组织40余名木杆秤工学习JJG17—80木杆秤检定规程。在县管理站和苻离、时村等四个点全面推广三刀口定量砣,要求秤工一律制修三刀口定量砣木杆秤,取消绳纽毛砣杆秤。1983年共改制生产杆秤3147根,协助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秤工,统一了新的标准计量器。
(5)加强厂、矿企业计量工作。1983年前,我县厂、矿企业计量工作,统一由行署标准计量局管理,今仍委托宿州市代管,为抓紧企业整顿验收工作,县委组织标准、计量股等负责人,由局长挂帅参加17个企业单位整顿验收工作,使企业广大干部、工人明确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发展经济有着重要作用。帮助企业建立计量专职机构,制定计量管理制度。化肥二厂在县局督促下,首先建立计量科,配备专职科长和8名计量人员,充分发挥计量工作的巨大作用。
(6)试制计量标准器,搞好量值传递工作1964年,吴璋同志试制30公斤天平砝码成功,不仅解决了我县25公斤大砝码的检定问题,也给邻县检定25公斤砝码提供了方便。
1978年以来,我县的计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曾多次获得省、地、县颁发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状和奖品。
解放前,我县的标准计量机构很不健全,虽曾对度、量、衡作过统一规定,由老制改行新市制,但很不彻底,仍存在新、老制并用的现象。
建国后,我县的标准计量工作,逐步开展。1957年县工商科抽调吴璋同志参加国家计量局在南京举办的标准计量工作干部培训班学习,从此我县计量工作才有专职人员,当时计量工作由商业局领导。1961年宿县计量管理所建立,对全县秤工人员进行训练,开展秤改(由16两制改成10两制)工作和日常检定工作。1963年宿县地区成立标准计量局,我县标准计量工作由地区共同管理。1964年我县另建标准计量所,配备专职干部3人,这样,我县的标准计量工作有了专门机构。“文化大革命”中,计量工作陷于停顿状态。1969年撤销机构。1977年重新建立标准计量所,并添置了仪器设备。1979年正式命名为“宿县标准计量局”。1984年,二级机构改革时被撤销。后又保留局级编制,归口管理,属县计委领导。局下设“两股、一站、一室”,任命标准股长、计量股长、计量管理站长,办公室秘书。同年底县计量站设苻离、曹村、西寺坡3个分站。这样,形成一个管理体系,有利于全面地开展工作。
二、标准化工作
1964年我县成立标准计量所,以管理衡器为日常工作。1979年成立县标准计量局,积极开展技术标准制的修订工作,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1982年配齐了标准化专职管理员,从体制上保证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就。
1制订、修订标准1982年为确保苻离集烧鸡的独特风味与质量,县局帮助并指导国营苻离集烧鸡厂修订《宿县苻离集烧鸡标准》,经宿县行署标准计量局审批发布:皖Q宿D55——82《宿县苻离集烧鸡标准》。同时又具体安排宿县糖厂制定出口液糖标准和宿县铸锻厂的高频率焊管标准。帮助起草、验证、制订标准草案,召开标准审定会议。该标准经审查后被列为我区正式企业标准,即Q/宿D69—83《(出口液体葡萄糖标准》和皖Q/宿D68—83(《高频焊管标准》。1984年又制订出8个企业技术标准,皖Q/宿D125—84《宿县苻离集烧鸡罐头标准》;皖Q/宿D147—84《“106”内墙涂涂料技术条例》;皖Q/宿D149—84《外墙涂料技术条件》;皖Q/宿D114—118—84F150制动器的系列五项标准。
2贯彻基础标准1979年为贯彻国家《机械制图》、《形位公差》等项基础标准,县局在原县机具厂举办了一期贯彻基础标准培训班,参加单位19个,计41人,全面传达、贯彻这两项国家基础标准。这次培训班对统一我县机械制图的画法,统一测量误差起着明显作用,使制图和测量标准化。
为提高各企业的产品质量,加强标准化的管理,1979年又举办了全面质量管理训练班,参加单位54个,计87人,大多数是各厂负责生产的厂长和专职技术员。通过训练,使全体学习人员掌握了全面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和数理统计方法,提高厂长和技术员的素质。
(3)质量监督管理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新产品质量监督工作,1980年~1984年以来,县局曾先后对宿县针织厂生产的弹力尼龙袜,县服装厂生产的成品服装,大店机站和原县塑料厂生产的酚醛清漆,县酒厂生产的头曲、大曲、二曲酒、迎宾酒等,苻离烧鸡厂的烧鸡,原城郊公社生产的脉冲除尘器和离子交换器,褚兰酒厂生产的大曲、二曲酒、县直和社队企业所属的各型磷肥厂生产的过磷酸钙,分别对照各级技术标准进行质量监督,使这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4)积极为科研新成果进行标准审查从1980年起,先后对县皮革厂的电子量革机、县农药厂的农药包装机、针织厂的自动假捻机、县农机修造厂的金属喷涂机、酱品厂的高压旋锅等新产品的图纸和零部件的标准化进行审查,使这些新产品在标准化、通用化、系列化上达到新的水平。
三、计量工作
(1)对生产计量器的厂家实行国家检定六十年代中,我县就对宿县衡器厂生产的台秤、木杆秤,按国家颁布的检定规程,进行检定、修理,做到认真及时、准确可靠。每修一台,登记一台,建立衡器档案和分布网络图。从1980年起,县局每年对在宿的几家医院和区、乡、地、县直各单位的医用血压计(表)逐台检查修理,建立档案,以保证血压计的准确一致。
(2)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市场计量检查从1979年起,县局每年除配合工商局、物价局开展二至四次联合检查外,还单独对各集市贸易中的衡器和区、镇、乡的粮站、食品站、煤建站、供销收购单位的衡器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和通报批评,深得群众的赞扬和拥护。如1983年联合检查组对褚兰、曹村、夹沟、苻离、灰古、时村、大店、桃园、蕲县、大营等区22个粮站进行秋征抽查,查台秤46台,合格的27台,查实际过磅55磅次,克斤压秤的27磅次,时村,褚兰,曹村、桃园、灰古粮站都有克斤压秤现象。检查组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分别给以批评、罚款、没收非法收入等处分,刹粮站收购中的不正之风,切实保护了群众利益。
(3)建立、健全量值传递机构完善计量工作的组织建设,使量值传递工作顺利进行,并对个体秤工进行管理。建局后,经考核、集训,择优录用了部分秤工,参加衡器查检工作。同时对分散在各集市的木杆秤工进行统一考试,合格的发给计量营业许可证。按照县制订的《关于局属各单位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各个体秤工的任务、性质、纪律、体制、劳动组织形式、财务制度等,进一步提高量值传递系统中人员的素质。1984年正式设立苻离、曹村、西寺坡3个管理站,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我县计量管理工作,走向正确轨道。
(4)改革计量制度1959年改革市用旧制,把我国传统的16两为一斤的旧制改为10两为一斤的新市制。首先组织秤工人员集中学习新制,严格要求生产的木杆秤一律采取新制。1963年我县的秤改工作基本完成。1978年对中医处方计量单位,要求一律改为克。我县先以城郊医院为试点单位,随即在全县迅速推广。同时,推行三刀口定量砣杆秤的改革。组织40余名木杆秤工学习JJG17—80木杆秤检定规程。在县管理站和苻离、时村等四个点全面推广三刀口定量砣,要求秤工一律制修三刀口定量砣木杆秤,取消绳纽毛砣杆秤。1983年共改制生产杆秤3147根,协助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秤工,统一了新的标准计量器。
(5)加强厂、矿企业计量工作。1983年前,我县厂、矿企业计量工作,统一由行署标准计量局管理,今仍委托宿州市代管,为抓紧企业整顿验收工作,县委组织标准、计量股等负责人,由局长挂帅参加17个企业单位整顿验收工作,使企业广大干部、工人明确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发展经济有着重要作用。帮助企业建立计量专职机构,制定计量管理制度。化肥二厂在县局督促下,首先建立计量科,配备专职科长和8名计量人员,充分发挥计量工作的巨大作用。
(6)试制计量标准器,搞好量值传递工作1964年,吴璋同志试制30公斤天平砝码成功,不仅解决了我县25公斤大砝码的检定问题,也给邻县检定25公斤砝码提供了方便。
1978年以来,我县的计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曾多次获得省、地、县颁发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状和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