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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新编《灵璧县志》在中共灵璧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省、地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县志编纂办公室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七移寒暑,四易其稿,终于付梓出版。这是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成果。对此,我们表示祝贺。
盛世修志是我国的传统,也是本县人民的传统。本县自宋元祐元元年(1086)设置以来,先后共有4部志书问世:首部为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知县杜冠时纂修,第二部为明万历四十七年知县陈泰交纂修,三部为清康熙十三年(1674)知县吴嵩纂修,第四部为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知县贡震纂修。之后,修志工作中断了200余年。民国23年(1934),县府出资补版重印乾隆贡本《灵璧志略》。建国以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修志工作,提倡各地修志。本县于1959年曾组织力量修志,后因种种原因未能成书出版,不过也积累了不少宝贵的史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上下政通人和,百业兴旺,盛况空前,使新编《灵璧县志》不仅成为必要,而且变为现实,一举结束了灵璧近代无县志的历史。
县志是一处一地盛衰之写照,也是一代一方智慧的结晶。本志时空跨越长,内容浩繁,纂修难度较大,非通力协作和辛勤笔耕是不能成功的。本次修志工作始于1982年5月,止于1989年12月,历时7载。其间,县委和县政府计有60余个职能部门参与编写部门志和专业史,先后调配了190余名编辑人员从事工作,完成了53部部门志和专业史稿,从而为县志纂修提供了约500余万字的第一手资料。与此同时,县志编辑人员跋山涉水,走遍全省各藏书单位,收集历史资料近600万字。在占有大量史料基础上,他们用了整整3年时间,先后编纂出了《灵璧县志》初稿、评议稿、送审稿和审定稿,同时还约请方志界专家学者斧正,使本志内容日臻完善、质量不断提高,成为具有较强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社会主义新方志。
新编《灵璧县志》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记述历史,摒弃了旧县志中的封建糟粕和重人文轻经济的弊端,加强了对经济建设和劳动人民的历史作用等内容的记述,体现了志书的人民性;从内容到体例,坚持改革,努力创新,做到寓观点于材料之中,求实存真,实事求是;对本县历史和现状资料作了认真的系统的考证、鉴别和筛选,反映了历史的经验,体现了客观规律,为后人提供了借鉴历史的依据。因此,它是一部很好的县府政书。值此《灵璧县志》出版发行之际,愿与全县人民鉴古知今,奋发努力,锐意进取,艰苦奋斗,为灵璧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灵璧县第九届人民政府县长耿光宽
灵璧县第十届人民政府县长王建
1989年12月
盛世修志是我国的传统,也是本县人民的传统。本县自宋元祐元元年(1086)设置以来,先后共有4部志书问世:首部为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知县杜冠时纂修,第二部为明万历四十七年知县陈泰交纂修,三部为清康熙十三年(1674)知县吴嵩纂修,第四部为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知县贡震纂修。之后,修志工作中断了200余年。民国23年(1934),县府出资补版重印乾隆贡本《灵璧志略》。建国以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修志工作,提倡各地修志。本县于1959年曾组织力量修志,后因种种原因未能成书出版,不过也积累了不少宝贵的史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上下政通人和,百业兴旺,盛况空前,使新编《灵璧县志》不仅成为必要,而且变为现实,一举结束了灵璧近代无县志的历史。
县志是一处一地盛衰之写照,也是一代一方智慧的结晶。本志时空跨越长,内容浩繁,纂修难度较大,非通力协作和辛勤笔耕是不能成功的。本次修志工作始于1982年5月,止于1989年12月,历时7载。其间,县委和县政府计有60余个职能部门参与编写部门志和专业史,先后调配了190余名编辑人员从事工作,完成了53部部门志和专业史稿,从而为县志纂修提供了约500余万字的第一手资料。与此同时,县志编辑人员跋山涉水,走遍全省各藏书单位,收集历史资料近600万字。在占有大量史料基础上,他们用了整整3年时间,先后编纂出了《灵璧县志》初稿、评议稿、送审稿和审定稿,同时还约请方志界专家学者斧正,使本志内容日臻完善、质量不断提高,成为具有较强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社会主义新方志。
新编《灵璧县志》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记述历史,摒弃了旧县志中的封建糟粕和重人文轻经济的弊端,加强了对经济建设和劳动人民的历史作用等内容的记述,体现了志书的人民性;从内容到体例,坚持改革,努力创新,做到寓观点于材料之中,求实存真,实事求是;对本县历史和现状资料作了认真的系统的考证、鉴别和筛选,反映了历史的经验,体现了客观规律,为后人提供了借鉴历史的依据。因此,它是一部很好的县府政书。值此《灵璧县志》出版发行之际,愿与全县人民鉴古知今,奋发努力,锐意进取,艰苦奋斗,为灵璧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灵璧县第九届人民政府县长耿光宽
灵璧县第十届人民政府县长王建
198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