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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适宜果树生长,农民素有种植果树的习惯。清末,程庙、崔楼、韦集和黄湾等地建有梨园,各园面积均在百亩左右。民国36年(1947),全县共有果树面积800余亩,主要分布于农家的房前屋后和山旁荒地,树种有梨、桃、李、杏、石榴、柿和苹果等。
建国后,农村由于实行"以粮为纲"的种植政策,一段时间果树栽培工作被人们忽视,有的成片果园被损坏。1958年,在大办食堂和大炼钢铁期间,不少地方砍伐果树作燃料,果树面积锐减,全县幸存的果标面积不足200亩。为了恢复果树生产,同年冬,县人民政府决定在九顶、王集两地建立国营灵璧县果树园艺场(以下简称县果园场),规划面积为2万亩,实际定植面积为1.78万亩。同期,社员零星栽植果树2000亩。主要树种有苹果、梨和葡萄3种。苹果树苗引自辽宁,品种有金帅、元帅、大国光、小国光、红玉和祝光。葡萄引自萧县,品种有保加利亚的红玫瑰、萧县的紫玫瑰。1961年,农业实行责任田,县果园场实行退田还农。至次年,只保留成龄果树3300亩。
1980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将县果园场分成两个场,地处九顶区境内的称为县果树园艺一场;地处王集区境内的称为县果树园艺二场。一场面积为2800亩,有职工308名,其中技术人员8名。二场面积1000亩,有职工102名,其中技术人员2名,同期,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区、乡相继办起了集体果园场,这些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纳入乡镇企业统一管理,它们是尹集区苹果园场,尤集区红旗苹果园场、解圩梨园场、高楼区果园场,城关区七里乡梨园场。为增加果树品种,提高产量,县果园一、二两场于1984年引种山楂树,1985年引种日本红富士苹果、巨峰葡萄和金华黄桃等优良品种。为创最佳经济效益,县果园一、二场实行承包责任制,将果园分块联产承包给场内职工管理。同期,各区、乡果园也承包给农户经营。
一、果树栽培
建国前,本县果农沿用传统技术管护果树。他们掌握了嫁接和开甲技术,能够坐地育苗。即:将发育成熟的果枝劈接在砧木上而形成植株。这种坐地苗具有根深体大、生长发育快、结果早和寿命长等优点。王集一带果农利用开甲术,划破树干皮层,克服了枣树隔年结果的缺点。如今黄湾、韦集和程庙等地现存的清末定植的梨树多是坐地嫁接而成的。
附表9-3灵璧县果树面积、产量统计表

建国后,县果园场引进并推广了科学栽培技术,注意在改良土壤、选施肥料、引进良种、合理密植、整形修枝和果树保护等方面下功夫,从而使果树栽培和管理技术逐步科学化和标准化。1958年,县果园场开始选用适宜果树生长的土壤来栽植果树。该场按照各品种的生长习性对场区内的土壤进行了规划,对不利果树生长的土壤进行搬家更换。即在果树定植前,挖1米宽的果树带,将砂土下的粘土挖出与之混合;定植后在果树根盘周围深翻土壤,逐步向外扩展,直至各株间土壤连成一片。(这种土壤改造方法一直延用至今,1984年,此项技术获省农业厅技术改进三等奖。)同时还在果树行间种植绿肥;以增加土壤养分。60年代以后,县果园场引进新的果树定植技术,克服了过去一年四季定植,成活率低、密度小和亩产低的缺点;采取春季定植和增大定植密度的方法,以提高成活率和亩产量。该场采用新的定植密度以后,梨和苹果树由原来每亩10余株增加到20~25株;桃树由原来每亩20株左右增加到30~33株;葡萄树由原来每亩40株左右增加到80余株(上架葡萄每亩达300株)。同期,该场在苗木繁殖方面,改过去实生法为嫁接、劈接方法。即逐步推广实生培养砧木苗,再实行芽接、切接、劈接、腹接。这些方法既保持品种的优良特性,又省工、省时,繁殖率和成活率高。70年代起,县果园一、二场改变施肥习惯,由过去以农家肥为主,逐步采用农家肥、饼肥和化肥相配合施用方法。幼树以氮肥为主,成龄树以磷肥为主;追肥以氮肥为主,基肥以磷肥、钾肥和有机肥为主;时期施肥注意秋冬落叶期施基肥,花前期和果实膨大期施用氮肥。在果树整形修剪方面,80年代前,县果树园艺场对苹果树修剪保留基部三主枝邻近小曲半圆形;对梨树修剪保留基部三主枝疏散分层形。80年代后,对苹果树修剪采用基部三主枝延迟开心形。这种树形可使幼龄树迅速扩冠,缓和树势,提早结果;挂果后可着重对果枝组进行培养利用。对梨树采用基部多主枝双层形,这种树形较易控制梨树的极性生长,增强其生殖生长,从而消除了隔年结果现象。
至1985年,科学栽培果树的新技术已被县果园场逐步推广利用,全县的集体和个体果农都采用新技术来发展果树和管理果树,使果品生产成为农民致富的又一门路。
二、果品经销
60年代前,果品产量低,一般在县内销售为主。后来,国营、集体和个人果园增加,特别是80年代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商品生产迅速发展,果品销量增加。本县果品主要通过3个途径销售:利用火车调运果品销往国内一些大、中城市,如每年销往四川省重庆市水果达75万公斤,利用火车调运销售占总销量的60%;利用汽车调运果品,主要销往邻近的大、中城市,如每年销往南京、马鞍山等地约25万公斤,汽车调运销售占总销量的35%;当地城乡集镇零星销售,占总销量的5%。
附9-1国营大山林场
大山林场于1962年3月筹建。次年初,安徽省林业厅正式批准建场。场址设在娄庄区大山乡杨集南王庄,同时将原黄湾境内的财贸农场改为大山林场的分场,林场隶属县林业局。年底,场址迁至黄湾与娄庄交界处的黑泥沟东岸,是时有职工60人,房屋25间,土地15003亩(包括分场2003亩)。1963年育苗60亩,造林1000亩。主要树种为枫杨、加拿大杨。以后,每年育苗面积百亩左右,造林面积为800~1000亩,但林木的保存率较低,成材树甚少。1974年开始引进水杉,当年造林20余亩,此后水杉造林面积逐渐扩大,长势亦较好。据调查,5年生的水杉林平均胸径8厘米,高7米,每亩蓄积量2.6立方米;11年生的水杉林平均胸径12厘米,平均树高13米,每亩蓄积量8.2立方米;"四旁"栽植的11年的水杉最大单株胸径22厘米,高16米,优于本场栽植的刺槐、枫杨等树种。
70年代中期,林场累计造林面积13359亩。由于抚育管理越来越跟不上大面积造林的需要,林地土壤板结,杂草丛生,病虫为害严重,以致一些林地荒芜,原栽植的树木变成"小老树"。1976年,据林业普查统计,全场仅保存有林地面积4542亩,占造林总面积的34%,成片林的蓄积量仅有475立方米。从建场至1977年底,国家共拨款74万元,作为林场职工工资和生产费用的补贴。林场因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1977年,国家煤炭部与安徽省委协商,并征得本县同意,将大山林场交给淮北矿务局农林办公室管辖。1978年5月,双方正式办理交接手续(黄湾区的分场不在此列,后改建为县绿肥场)。交接时,林场有职工111人,其中正式职工37人,临时工74人;交给土地5463亩,其中有林地371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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