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商业体制
一、私营商业
清末,山西商人温氏在县城西关街开设"温家当典",收当衣物、珠宝、玉器和金银首饰等物品,有房屋100余间,有"温半城"之称。民国14年(1925),县城有"三益公"、"恒源永"、"恒昌泰"、"德聚永"、"李国兴"、"李家耐"、"孙佩一"、"王老栈"等十五、六家糟坊,生产销售白酒和食油。固镇有"朱太和"、"刘庆华"、"泰井昌"、"泰来永"等四、五家布店,经营布匹。"泰德昌"商号,经销布匹和京广杂货。20年,河南籍商人于县城内开设"河南会馆",设"赵义聚"、"永祥和"两个商号,经销河南土特产及犁铧面子等铁制农具;同籍人孔庆义和孔庆礼分别开设"孔同义布庄"和"孔泰成京广杂货店",经销布匹和南北杂货。南京籍商人孔文清开设的"孔聚泰"商号,经销百货、京广杂货、五洋、食品、酱制品等;同籍人胡静斋开设"胡恒心药店",经销药材。县人胡云亭开设2个药店、1个百货店和1个茶庄,经销药材、日用百货和茶叶等;吕维周开设布庄,经销布匹;刘氏开设"刘福兴布庄",经销布匹;庄乐亭开设中药店,经销药材;戴环武开设的百货店,经销日用百货。当时,农村集镇经商者多系半农半商,经营饮食、客栈和摊点等行业,仅沱河集1处,半商半农就有30余户。全县除坐地商外,还出现了粮行、柴行、皮行、杂货行、棉花行、油面行、牲口行等牙纪行商,他们靠提取佣金为业,每元成交额所提取佣金为3~5分。27年,日军占领县城,居民和业主纷纷出逃,商店停业倒闭,市场萎缩。30年,在日军控制下,市场食盐短缺,贩卖食盐商人增多,县城和固镇两地有盐行二、三十家,农村集镇也出现了乡村盐行,利率有时高达200%。
建国初期,个体商业得以发展。1951年,全县私营商业户有25户、87人,小商、小贩有518户、1865人,私营商业零售额占全县商业零售总额的93.1%。1952年,全县私营商业(含小商小贩)发展到18个行业、3262户、4308人,共有流动资金23万元。1953年,全县私营商业有4338户,从业人员7589人,流动资金282万元,营业总额达901万元。主要行业有什货、色布、土布、百货、酱园、五洋、铁货、竹木、蛋庄、戏院、医药、饭店、屠宰、照相、文具、牛羊肉、皮毛、浴室、理发、旅店以及牙纪行。
1954年,国家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引导他们走集体化道路。第一步,对私营商业实行"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即在发挥私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从经营项目和价格上实行限制。当年,政府把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粮食、棉布、油脂和食盐业,批准给重点商户经营,规定这些商户实行明码标价,平买平卖。原经销上述商品的非重点户,被责令改行。县城棉业就有34户43人改了行。其中11户弃商务农,其余改换其他行业经营,对饮食服务业责成其定质、定量、定价经营。第二步,在条件成熟时,批准成立同行业合作小组或合作商店。年末,全县有私营商户1334户,从业人员2159人。1955年,县城计成立合作商店4个,合作小组1个,代销店2个,经销店2个,经营小组7个,有77户私营商业走上了集体化和半集体化道路。合作小组和合作商店实行入股分红分配制度,各户集资入股,按股资和从业人数分配红利。代销和经销店从营业总额中提取利润。年末,全县有私营商户825户,从业人员1506人。
1956年1月20日,本县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全面展开,全县825户(1506名从业人员)私营商业,除小贩外,90%都加入了合作小组、合作商店或高级合作商店。全县城乡共办合作商店148个,合作小组48个,代销店45个。高级合作商店实行私人资产折款归商店,由商店分期还款,从业人员实行按劳分配制(后改为工资制)。年末,本县对私营商业的改造工作基本结束。
附表15-1灵璧县1953年私营商业统计表
附表15-2灵璧县1953年私营商业行业统计表
1957年,个体商贩先受严格限制,后被取缔,县城内只保留几个茶摊和炒货摊。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放"、"搞活"政策给本县市场带来生机,个体商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81年,全县有个体商业367户,从业人员367人,有资金19万元,营业额60万元。1985年,全县商业个体户4448户,从业人员7732人,有流动资金419万元,营业额达2147万元。
附表15-3灵璧县1953年商行情况统计表
附表15-4灵城镇1953年私营商业统计表
附表15-5灵璧县1954年私营商业行业情况统计表
附表15-6灵璧县1955年私营商业行业情况统计表
附表15-7灵璧县个体商业情况统计表
二、集体商业
1.合作商店
1955年下半年,县城成立了五金、棉百、杂货和饭店等4个合作商店,计有职工316人。1956年2月,全县开展"一化三改造"运动,灵城合作商店成立,下设棉布、百货、杂货、饭店、食品、小百货、粮油代销和洗染8个分店,有职工580人(其中饮食业144人)。同年末,全县农村19个集镇先后办起了合作商店144个,有职工1872人;合作小组47个,有职工189人;代销店41个,有职工41人。1958年底,灵城合作商店除饭店外,都并入城关区供销社,农村集镇合作商店均并入当地供销社代管。1959年3月,并入城关区供销经销部的原灵城合作商店重新划出,成立灵城镇合作商店,下设饭店、棉布、百货、杂货、粮油代销和服务6个分店。同年8月底,灵城镇合作商店分设商业高级合作商店和饮服业高级合作商店。1962年,乡村集镇计有基层合作商店45个,职工159人,资金9.37万元,利润l.14万元。1964年,灵城镇合作商店(后改称灵城镇商业)下设10个分店,即:棉布百货酱园店、烟酒杂货店、洗染店、照相馆、理发店、铁瓷店、估货店、水作坊、饭店和旅社。1965年,乡村有基层合作商店12个,职工233人,流动资金6.99万元。利润2.83万元。1973年下半年,灵城镇商业由隶属灵城镇改为隶属县商业局。
1978年,全县乡村集镇,有基层合作商店18个,职工290人,流动资金23.6万元,利润20万元。同年9月,灵城镇商业解体,各合作分店分别划归商业局所属公司管理,单独核算,自负盈亏。1984年10月,县城各合作分店重新划出,成立商业综合公司,下设豆制品商店、饭店、理发店、烟酒商店、百货商店和服务商店。1985年,商业综合公司有职工333人,固定资金26.02万元,流动资金43.65万元,营业额295.18万元。全县乡村集镇有基层合作商店15个,职工231人,流动资金123.5万元,利润29万元。
附表15-8灵璧县灵城合作商店经营情况统计表
附表15-9灵璧县1957年农村基层合作商业行业情况统计表
附表15-10灵璧县农村基层合作商店经营情况统计表
2.供销合作社
1949年11月,县商业部门于浍沟区郭沟成立土产运销站,有职工8人,经销煤油、食盐、火柴等生活用品,帮助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1950年5月,土产运销站迁入县城,成立县合作总社,有职工58人,固定资产5846.98元,自有资金2372元。1951年,全县先后建立了26个基层供销社,资金来源多靠农民入股筹集。1953年,按区设社,全县设13个基层供销社,经营百货、针织、棉布、生产资料和粮油及农副产品收购业务,经营品种达250余种。1956年,全县供销社计有职工366人,固定资产32640元,自有资金133817元。1958年6月,供销社并入商业局,撤销县供销合作总社,基层供销社为商业局基层商业网点。1962年,供销社从商业局划出,恢复设立县总社。年底,计有职工915人,有固定资产25.43万元,自有资金9123万元。1968年9月,供销社再次并入商业局,撤销县总社,当时所辖基层供销社21个,计有职工759人。
1978年,县总社被重新划出,成立县联社。至1985年,县联社下辖20个基层合作社、4个直属公司和1个中转站、454个代购代销店,有职工1940人(含基层社职工数)。
附表15-11灵璧县供销社系统经营情况统计表
灵璧县土产公司1950年12月,本县成立中国土产公司宿县支公司灵城收购组,负责收购本地土特产品,帮助群众战胜洪涝灾害。1953年,成立中国土产公司宿县支公司灵城营业所,与收购组同属支公司领导。1957年,县供销总社撤销推销股。成立日杂经理部,下设收购站,经营县内外土特产品生意。1965年3月,城关贸易货栈与日杂经理部合并,成立安徽省土产杂品公司灵璧县支公司。至1966年,该公司计有职工31人,门市部2个。1985年末,该公司下辖5个门市部、3个收购站、1个厂、2个仓库、1个中转站,计有职工130人。
灵璧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1962年7月,县供销总社设立供应经理部,负责调运农业生产资料。1963年5月,改供应经理部为生资经理部。1965年3月,改生资经理部为生产公司。1968年8月,生产公司隶属县革委会生资站。1971年上半年,复改为灵璧县生资土产公司。1978年6月,生资与土产公司分设,成立灵璧县生产资料公司,有职工37人。1985年末,该公司下设5个门市部,有职工71人。
灵璧县供销贸易公司1983年10月,县联社(县供销总社)设立供销经理部,辖2个门市部、1个批发部,经营烟酒、食品、棉布、服装、针织、百货等工业品。1984年7月,该公司与土产公司的贸易货栈合并,成立灵璧县供销贸易公司,辖6个门市部、1个收购站、1个批发部、4个仓库,除经营工业品外,还开展农副产品的收购业务。是时,有职工42人。1985年6月,县贸易总公司并入,门市部增加到6个,收购站增加到2个,干部职工计69人。
灵璧县棉麻公司1952年2月,中国土产公司灵璧县固镇棉麻支公司成立,经营棉麻收购业务。1956年6月,本县成立了农副产品采购局,接收了棉麻经营业务,该局于县城设立1个收购站、1个门市部,于渔沟和九顶两地分设收购点。1958年1月,县撤销农副产品采购局,其棉麻收购业务归转商业局经营。1965年3月,棉麻业务由县土产杂品公司经营。1973年3月,灵璧县棉烟麻公司成立,下设1个门市部、4个仓库,有职工28人;下辖7个收购站和2个轧花厂。7个收购站是:渔沟、冯庙、娄庄、灵城、韦集、长集和杨疃收购站;2个厂是:灵西和浍沟轧花厂。1981年7月,烟草公司与棉麻公司分设,改灵璧县棉烟麻公司为灵璧县棉麻公司。1983年10月,该公司增建高楼和九顶两个轧花厂。至1985年末,该公司下辖1个门市部、4座仓库、2个中转站、4个轧花厂,计有职工409人。
基层供销杜1949年,虞姬供销社和灵城居民消费合作社成立,开创了组建基层供销社之始。1950年,相继建立的基层社有高楼、冯庙、渔沟、九顶和尤集5个供销社。同年9月,全县基层社已发展到14个。1951年,基层社已发展到26个。后经撤销与合并,到1954年,全县保留13个基层社。到1958年,全县只保留12个基层社。1965年7月,沱河与固镇供销社划出,全县基层社仅有10个。1978年,随着行政建制的变动,全县基层社发展到21个,基本做到每个大公社有1个基层供销社。1979年4月设城关供销社。1985年4月,界沟与东风两个供销社合并为城郊供销社;同年5月,长集供销社并入娄庄供销社。至此,全县有基层供销社20个,即:向阳供销社、韦集供销社、黄湾供销社、娄庄供销社、城郊供销社、城关供销社、邱庙供销社、杨瞳供销社、尹集供销社、朱集供销社、尤集供销社、王集供销社、九顶供销社、渔沟供销社、大路供销社、浍沟供销社、高楼供销社、大庙供销社、冯庙供销社、禅堂供销社。
代购代销店本县供销社系统代购代销店始建于1956年合作化时期,它以供销社的基层网点形式,分布于各农业生产合作社中,为农民就地购销日用生活品和土特产品提供方便。起初它是合作组织,属集体所有制。1971年起,代购代销店由基层社和生产大队联办,实行亦商亦农。生产大队推荐购销员,提供房屋,基层社提供资金,负责经营管理。购销员的报酬按购销总额的3%提取手续费,购销员将其中一部分交生产大队记工分,参加生产大队的集体分配。1978年,全县有代购代销店305个,有购销员319名,年购销总额达448.5万元。1982年,代购代销店已发展到469个,有购销员469人,年购销总额达637.6万元。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以后,按购销总额3%提成的报酬全部归购销员自己。随着市场开放,不少代购代销店先后改为自营商店。至1983年,代购代销店减少到390个,购销员390个。此后,经过整顿,代购代销店又有了发展。到1985年,全县代购代销店有454个,购销员454人。至此,全县农村基本做到乡有供销站,村有代购代销店,形成了农村商业网络,从而有利于农业生产,方便群众生活,活跃了农村经济。
附表15-12灵璧县代购代销店经营情况统计表
三、国营商业
民国以前,本县无国营商业。解放以后,本县国营商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民国38年(1949)夏,宿县贸易公司于本县设立国营新灵商店,使国营商业企业在本县占据了一席之地。1950年,县百货公司成立,成为地方国营商业企业,从而结束了本县无国营商业的历史,这对于活跃市场、平抑物价、安定人心起着积极作用。1951年末,全县国营商业和供销商业零售总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6.9%。土地改革以后,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生产得到了发展,商业市场日益活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粮棉油和农副土特产品贸易量日增。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本县先后成立了棉麻、盐业、花纱布、煤业建筑器材和食品等专营经销组织或公司,进一步拓宽了国营商业的市场范围。至1955年末,国营商业销售总值达835万元,较1951年增长了16倍(其中生活资料为755万元,增长了17倍;生产资料为80万元,增长了12倍)。1956年,国营商业在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发挥了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私营商业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1957年末,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零售总额占社会商店零售总额的62.3%,集体商业和私营商业占37.7%;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鼓舞下,供销商业并入国营商业管理体制中,从而使国营商业增强了经济实力,扩大了市场范围,供应网点下伸到全县各社、队、村,形成了对商业市场的绝对控制权。同年末,国营商业零售总额占社会零售总额的96.4%,集体和私营商业只占3.36%。此后,国营商业虽然几经管理体制上合并与分离的周折,虽然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发展受到影响,但它仍然是社会主义商品市场上的主力军,为平抑物价,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给国营商业注入了活力。为了适应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新形势,提高国营商业的竞争能力,国营商业开始走上了改革之路,在企业内部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扩大经营自主权,同时加强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经过36年的发展,至1985年,全县先后建立了15个国营专营公司(其中商业系统有8个)。这些公司是:百货公司、食品公司、糖业烟酒公司、五金交电公司、石油公司、燃料公司、蔬菜公司、盐业公司、医药公司、服务公司、农机公司、木材公司、烟草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和物资供销公司(即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公司、化工建材生产资料服务公司)。1985年末,商业局系统国营企业购进总值为5942万元,销售总值为6880.7万元,上缴利润136万元。
附表15-13灵璧县商业局系统国营商业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百货公司1950年6月,国营新灵商店改组,成立宿县百货公司灵城经销处(后改称灵璧县百货公司),当年设棉布针织品和百货五金2个门市部。1951年,年销售额为42万元。1953年,商品购进额126万元,销售额194万元,经营商品有400余种。1954年,开始对棉布、纱布、棉纱等商品实行票证供应和计划供应。县百货公司核算方式由原来的记帐制改为独立核算,所经营商品的购进由原计划调拨改为计划采购,商品销售以零售为主,兼营批发业务。当年,商品购进额为338万元,销售额为350万元。1955年,商品购进额为546万元,销售额为452万元。1957年,商品购进额为408万元,销售额为438万元。1962年,百货公司有职工60人,下设固镇分销处,年销售额403万元。1965年,先后召开4次供货会,成交额为50多万元;利用古庙会举行物资交流会13次;全年销售额234万元。1972年,商品购进额877万元,销售额为961.8万元,完成利润42.2万元。1979年,召开2次供货会,成交额157.98万元;全年商品购进额1166万元,销售额1576.8万元,利润48.6万元。1982年,召开5次供货会,成交额418万元;年销售额1692万元。1983年,召开3次供货会,成交额274.3万元;年销售额1761万元。1984年,召开4次供货会、6次座谈会,成交额462.9万元。1985年,召开供货会18次,成交额689.7万元;年销售额为2479.5万元,利润40.4万元,经营商品达6673种,公司计有职工231人,其中固定职工145人,合同制职工6人。
附表15-14灵璧县百货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食品公司1953年9月,中国食品公司宿县支公司于固镇设立收购组。该组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隶属宿县支公司,行政上隶属本县工商税务科。1954年,建简易库房30余间,职工由原8人增至11人。1955年12月改收购组为中心收购站,原由供销社经营的食品收购业务划归该站经营,同时代管胡沟和任桥的业务。同期,县城、渔沟、高楼、王集、尹集和娄庄分别设立收购组。共有职工47人,房屋52间。1956年5月,改固镇中心收购站为中国食品公司安徽省灵璧县公司,隶属县工商科,有职工84人,房屋94间。下设固镇、渔沟、城关、任桥、尹集、王集、尤集、杨疃、冯庙、高楼、九顶、韦集、沱河等13个收购组。年购进额187万元,年销售额319万元。1962年,有职工144人,下设固镇中转站和城关、韦集、娄庄、杨疃、尹集、尤集、王集、冯庙、渔沟、高楼、九顶等11个收购站。1965年,有职工142人,固镇和任桥于5月划出。全年收购生猪30693头、菜牛525头、菜羊6113头、家禽10.2万只、鲜蛋399吨,年购进总值323万元,年销售额396万元。1974年,购进生猪7万头,年销售额255万元。1982年,购进生猪10.8万头,购进额2064万元,年销售额2441.7万元,利润97.8万元。1984年,购进生猪9.9万头,购进额1820万元,年销售额2180万元。1985年,食品公司有职工427人,其中固定职工283人,合同制职工6人。下设22个食品站,即灵城、东风、禅堂、冯庙、大路、大庙、高楼、渔沟、九顶、王集、尤集、朱集、浍沟、尹集、杨疃、邱庙、长集、娄庄、界沟、韦集、黄湾、向阳食品站和灵城贸易经理部。全年购进生猪8万头,购进额1806万元,年销售额2080万元,利润46.7万元。
附表15-15灵璧县食品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糖业烟酒公司1951年4月,中国专卖公司宿县分公司灵璧县批发部成立,有职工10人,下设固镇和渔沟分销处。该批发部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隶属宿县分公司,行政上隶属县工商税务局。1952年,职工增至23人,隶属工商科。1954年2月,批发部迁驻固镇,更名为中国专卖公司宿县分公司固镇中心批发部。4月,改固镇中心批发部为中国专卖公司灵璧县分公司,下设灵城和渔沟2个分销处。1955年,增设韦集、娄庄、尤集、尹集、冯庙、九顶和高楼等7个分销处。分公司及分销处计有职工54人。1958年年底,分公司迁驻县城,撤销灵城分销处,增设固镇分销处。1959年,撤销韦集、高楼2个分销处。1961年,除保留固镇分销处外,其余分销处全部撤销。1962年5月,食糖业由百货公司划出交专卖公司经营。1963年3月,改中国专卖公司灵璧县分公司为灵璧县糖业烟酒公司。下设冯庙、尤集、尹集、渔沟4个分销处。当年,商品购进总额105万元,年销售额152万元,利润28.97万元。1965年,固镇建县,固镇分销处隶属固镇县。同年,县糖业烟酒公司召开4次供货会和13次物资交流会,年销售额为204万元。1970年9月,糖业烟酒公司并入县百货公司,其下属分销处也同时撤销,业务交各基层供销社经营,1977年8月,复设糖业烟酒公司,有职工36人,年销售额418.9万元。1979年,召开2次供货会,成交额85万元;年销售额1084万元,利润48.1万元;1982年,召开3次供货会,成交额83万元,年销售额1521万元。1985年,糖业烟酒公司有职工102人,其中固定职工73人、合同制职工3人;年购进总额750万元,年销售额913.7万元。同年,该公司下设渔沟、尹集和韦集3个分销处。
附表15-16灵璧县糖业烟酒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1980年1月,灵璧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成立,有职工28人。当年商品购进总额226万元,销售额247万元,利润8万元,经营商品品种1100余种。1985年,有职工73人,其中固定职工54人,合同制职工4人;年商品购进总额717万元,年销售额967.9万元,利润23.6万元。
附表15-17灵璧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石油公司1980年4月,灵璧县石油公司成立,有职工67人、下设12个经营处。年购进额243万元,年销售额295万元,利润9.1万元。当年销售汽油980吨、煤油800吨、柴油4333吨。1984年,年购进额408万元,年销售额503万元,利润35.3万元。全年销售汽油1747吨、柴油4612吨、煤油902吨、润滑油226吨。1985年,更名为安徽省石油公司灵璧支公司,直属地区石油分公司,交县商业局代管。公司下设14个经销点,即:灵城油库、灵西闸加油站、韦集经营处、黄湾经营处、娄庄经营处、杨疃经营处、尹集经营处、尤集经营处、王集经营处、浍沟经营处、冯庙经营处、渔沟经营处、高楼经营处、九顶经营处。有职工119人,其中固定职工103人、合同制职工2人。当年购进额440万元,年销售额557万元,利润29.2万元。全年销售汽油1725吨、柴油4581吨、煤油1181吨、润滑油286吨。
附表15-18灵璧县石油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燃料公司1951年,本县成立煤业建筑材料公司,负责全县工业和居民生活用煤的调运、贮存和供应工作,业务隶属县工商科(后改属县商业局)。1978年改称为灵璧县石油煤建公司。1980年4月1日,石油和煤炭分别独立经营,改石油煤建公司为灵璧县燃料公司,隶属县物资局。年购进额77万元,销售额237万元。1981年,有职工115人,其中固定职工81人。年购进额114万元,年销售额238万元。1984年,有职工122人,其中固定职工96人。年购进额172万元,年销售额340万元。1985年,有职工124人,其中固定职工99人,合同制职工2人。下设煤球厂和灵城、韦集、黄湾、娄庄、长集、杨疃、尹集、浍沟、尤集、王集、渔沟、九顶、高楼、冯庙14个经营处。年购进额349万元,年销售额519万元。
灵璧县蔬菜贸易公司1975年10月,灵璧县盐业蔬菜公司筹建,12月25日正式开业,有正式职工6人,以灵城镇东关大队第一生产队和西关大队第一、第二生产队为县城蔬菜生产基地。1976年,购进各种蔬菜1120吨,销售各种蔬菜2852吨,购进总值32万元,销售总值18万元,亏损8.4万元。1977年,首次开展盐业经销活动,经营品种除新鲜蔬菜外,还有干鲜海产
附表15-19灵璧县蔬菜贸易公司经营情况表
品、干鲜淡水产品、调味品、酱制品、蔬菜罐头等计200余种。当年购进总值73万元,销售总值82万元。1978年,购进总值86万元,销售总值98万元。扭亏为盈,获利4.97万元。1979年购进总值95万元,销售总值120万元。1980年,购进总值98万元,销售总值110万元。1981年10月,盐业、蔬菜分别经营,改灵璧县盐业蔬菜公司为灵璧县蔬菜公司。由于年初各专业蔬菜生产队与公司脱钩,实行自产自销,导致公司新鲜蔬菜货源奇缺,经营业务萎缩。当年购进总值17万元,销售总值55万元,亏损2.4万元。1982年,公司决定转业经营百货、五金、交电、烟酒食品等成为综合性商业公司。1985年,购进总值113万元,销售总值159万元,利润5万元。当年购进新鲜蔬菜267吨,销售新鲜蔬菜282吨。
灵璧县盐业公司前身为灵璧县盐业蔬菜公司,1981年10月1日单独设立灵璧县盐业公司,有职工20人,经营盐业业务。供应区域包括:灵城镇、城郊区、杨疃区、冯庙区、浍沟区等5个区,253665人。当年购进总值43万元,销售总值22万元,利润0.52万元。1982年,购进总值49万元,销售总值68万元,利润2.31万元。1983年购进总值51万元,销售总值52万元。1984年购进总值41万元,销售总值55万元。1985年,购进总值66万元,销售总值75万元,利润1.1万元。
附表15-20灵璧县盐业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医药公司1954年,本县成立药材经营处,隶属县卫生科。1955年,宿县医药公司于本县固镇设立固镇医药经营处。1958年,药材经营处与固镇医药经营处合并,成立灵璧县医药公司,下设高楼、九顶、王集、尹集、娄庄和韦集医药批发部。当年销售额41.3万元。1964年,医药公司划归县商业局管辖。1980年,医药公司从商业局划出,隶属县计划委员会,在大路、渔沟和夏楼设立3个医药零售门市部。至1985年,医药公司有职工76人,当年纯购进总值为63万元,纯销售总值为260万元。
灵璧县农机公司1970年6月,本县成立灵璧县农机供应站,隶属工业局。1971年,年购进总值163.15万元,销售总值139.48万元。1972年6月,改属农业机械局,有职工18人。1978年10月,改农机供应站为灵璧县农业机械公司,有职工41人。年购进总值518.58万元,销售总值526.78万元,利润1.94万元。1985年,有职工53人,年购进总值364.53万元,销售总值421.64万元,利润10万元。同年,农机公司营业大楼于新汽车站北面动工兴建。
附表15-21灵璧县农机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木材公司1955年,灵璧县木材公司在固镇成立,县城设木材分销点。当年销售木材2337立方米。1965年,固镇置县,木材公司迁至县城。有职工10人,房屋13间,占地24亩。年销售木材1692立方米。1970年,有职工16人,年销售木材3410立方米。1978年,购进木材334立方米,销售木材3700立方米。1981年,有职工28人,其中固定职工24人。1985年,有职工29人,其中固定职工27人,合同制职工1人,年购进额138万元,年销售额126万元。
灵璧县烟草公司1951年,本县于固镇设立灵璧县烟叶收购站,隶属县供销合作总社。1956年设立城关收购站。1957年,灵璧县烟叶收购站更名为灵璧县中心烟叶收购站,并在韦集、娄庄、杨疃和冯庙等地设立基层站,属县总社领导。1965年,改中心收购站为灵璧县烟叶收购供应站,改属蚌埠烟草公司,下设6个收购站,除原有5个基层站外,增设渔沟站。1968年10月,供应站连同基层站隶属县革委会农副产品购销站领导。1970年改属商业局领导。1973年,成立灵璧县棉烟麻公司,原供应站业务并入该公司,各基层站的收购业务并给基层供销社。1979年改属县联社领导。1981年8月,烟草业务独立,成立"灵璧县烟草工业公司",隶属宿县烟草分公司领导。公司下设7个收购站,即:韦集、黄湾、娄庄、城关、杨疃、冯庙、渔沟。有职工36人,其中固定职工31人。年销售额246万元。1985年,有职工133人,其中固定职工80人,年购进额106万元,年销售额726万元。
灵璧县饮食服务公司1962年6月,国营饮食服务公司成立,下设1个修车铺。年营业额10.1万元,利润1.2万元。1963年3月,公司接收固镇招待所。同年4月,公司于县城南关建有国营旅社1所,当年完成营业额14.9万元。1964年秋,增设旧货门市部1个。1965年5月,固镇置县,固镇旅社划出。1966年,增设浴室1座。1968年末,改饮食服务公司为饮食服务公司革命领导小组,新建浴室1座。同年,自行车修理铺停业。1969年初,饮食服务公司领导小组更名为人民生活服务排,10月又更名为饮食服务核算组。1976年8月,公司新建旅社(凤山饭店)1所。年营业额70.6万元,利润近3万元。1977年5月,凤山饭店独立核算。1978年,饮食服务核算组更名为灵璧县国营饮食服务公司。同年,凤山饭店重新隶属饮食服务公司领导,同时新增旅社1所。1985年末,该公司计有职工152人,辖2个浴室、2个旅社、2个综合门市部,年营业额为202.1万元,利润5.3万元。
附表15-22灵璧县饮食服务公司历年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对外经济贸易公司1973年,灵璧县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成立,隶属县商业局。1974年,开展对外贸易业务,当年收购薄荷油0.4吨、红花籽19吨、槐叶粉2436吨和山芋粉渣392吨,收购总值7万元。1976年,增加收购梧桐木和大理石板材,当年收购总值达174万元。1977年,增加收购淀粉,当年收购总值197万元。1978年,外贸公司从商业局划出,同时成立灵璧县对外经济贸易局,为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当年收购总值为250万元。1985年,外贸公司有职工45人,纯购进总值达445万元,国内销售125万元。
清末,山西商人温氏在县城西关街开设"温家当典",收当衣物、珠宝、玉器和金银首饰等物品,有房屋100余间,有"温半城"之称。民国14年(1925),县城有"三益公"、"恒源永"、"恒昌泰"、"德聚永"、"李国兴"、"李家耐"、"孙佩一"、"王老栈"等十五、六家糟坊,生产销售白酒和食油。固镇有"朱太和"、"刘庆华"、"泰井昌"、"泰来永"等四、五家布店,经营布匹。"泰德昌"商号,经销布匹和京广杂货。20年,河南籍商人于县城内开设"河南会馆",设"赵义聚"、"永祥和"两个商号,经销河南土特产及犁铧面子等铁制农具;同籍人孔庆义和孔庆礼分别开设"孔同义布庄"和"孔泰成京广杂货店",经销布匹和南北杂货。南京籍商人孔文清开设的"孔聚泰"商号,经销百货、京广杂货、五洋、食品、酱制品等;同籍人胡静斋开设"胡恒心药店",经销药材。县人胡云亭开设2个药店、1个百货店和1个茶庄,经销药材、日用百货和茶叶等;吕维周开设布庄,经销布匹;刘氏开设"刘福兴布庄",经销布匹;庄乐亭开设中药店,经销药材;戴环武开设的百货店,经销日用百货。当时,农村集镇经商者多系半农半商,经营饮食、客栈和摊点等行业,仅沱河集1处,半商半农就有30余户。全县除坐地商外,还出现了粮行、柴行、皮行、杂货行、棉花行、油面行、牲口行等牙纪行商,他们靠提取佣金为业,每元成交额所提取佣金为3~5分。27年,日军占领县城,居民和业主纷纷出逃,商店停业倒闭,市场萎缩。30年,在日军控制下,市场食盐短缺,贩卖食盐商人增多,县城和固镇两地有盐行二、三十家,农村集镇也出现了乡村盐行,利率有时高达200%。
建国初期,个体商业得以发展。1951年,全县私营商业户有25户、87人,小商、小贩有518户、1865人,私营商业零售额占全县商业零售总额的93.1%。1952年,全县私营商业(含小商小贩)发展到18个行业、3262户、4308人,共有流动资金23万元。1953年,全县私营商业有4338户,从业人员7589人,流动资金282万元,营业总额达901万元。主要行业有什货、色布、土布、百货、酱园、五洋、铁货、竹木、蛋庄、戏院、医药、饭店、屠宰、照相、文具、牛羊肉、皮毛、浴室、理发、旅店以及牙纪行。
1954年,国家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引导他们走集体化道路。第一步,对私营商业实行"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即在发挥私营商业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从经营项目和价格上实行限制。当年,政府把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粮食、棉布、油脂和食盐业,批准给重点商户经营,规定这些商户实行明码标价,平买平卖。原经销上述商品的非重点户,被责令改行。县城棉业就有34户43人改了行。其中11户弃商务农,其余改换其他行业经营,对饮食服务业责成其定质、定量、定价经营。第二步,在条件成熟时,批准成立同行业合作小组或合作商店。年末,全县有私营商户1334户,从业人员2159人。1955年,县城计成立合作商店4个,合作小组1个,代销店2个,经销店2个,经营小组7个,有77户私营商业走上了集体化和半集体化道路。合作小组和合作商店实行入股分红分配制度,各户集资入股,按股资和从业人数分配红利。代销和经销店从营业总额中提取利润。年末,全县有私营商户825户,从业人员1506人。
1956年1月20日,本县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全面展开,全县825户(1506名从业人员)私营商业,除小贩外,90%都加入了合作小组、合作商店或高级合作商店。全县城乡共办合作商店148个,合作小组48个,代销店45个。高级合作商店实行私人资产折款归商店,由商店分期还款,从业人员实行按劳分配制(后改为工资制)。年末,本县对私营商业的改造工作基本结束。
附表15-1灵璧县1953年私营商业统计表
附表15-2灵璧县1953年私营商业行业统计表
1957年,个体商贩先受严格限制,后被取缔,县城内只保留几个茶摊和炒货摊。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放"、"搞活"政策给本县市场带来生机,个体商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81年,全县有个体商业367户,从业人员367人,有资金19万元,营业额60万元。1985年,全县商业个体户4448户,从业人员7732人,有流动资金419万元,营业额达2147万元。
附表15-3灵璧县1953年商行情况统计表
附表15-4灵城镇1953年私营商业统计表
附表15-5灵璧县1954年私营商业行业情况统计表
附表15-6灵璧县1955年私营商业行业情况统计表
附表15-7灵璧县个体商业情况统计表
二、集体商业
1.合作商店
1955年下半年,县城成立了五金、棉百、杂货和饭店等4个合作商店,计有职工316人。1956年2月,全县开展"一化三改造"运动,灵城合作商店成立,下设棉布、百货、杂货、饭店、食品、小百货、粮油代销和洗染8个分店,有职工580人(其中饮食业144人)。同年末,全县农村19个集镇先后办起了合作商店144个,有职工1872人;合作小组47个,有职工189人;代销店41个,有职工41人。1958年底,灵城合作商店除饭店外,都并入城关区供销社,农村集镇合作商店均并入当地供销社代管。1959年3月,并入城关区供销经销部的原灵城合作商店重新划出,成立灵城镇合作商店,下设饭店、棉布、百货、杂货、粮油代销和服务6个分店。同年8月底,灵城镇合作商店分设商业高级合作商店和饮服业高级合作商店。1962年,乡村集镇计有基层合作商店45个,职工159人,资金9.37万元,利润l.14万元。1964年,灵城镇合作商店(后改称灵城镇商业)下设10个分店,即:棉布百货酱园店、烟酒杂货店、洗染店、照相馆、理发店、铁瓷店、估货店、水作坊、饭店和旅社。1965年,乡村有基层合作商店12个,职工233人,流动资金6.99万元。利润2.83万元。1973年下半年,灵城镇商业由隶属灵城镇改为隶属县商业局。
1978年,全县乡村集镇,有基层合作商店18个,职工290人,流动资金23.6万元,利润20万元。同年9月,灵城镇商业解体,各合作分店分别划归商业局所属公司管理,单独核算,自负盈亏。1984年10月,县城各合作分店重新划出,成立商业综合公司,下设豆制品商店、饭店、理发店、烟酒商店、百货商店和服务商店。1985年,商业综合公司有职工333人,固定资金26.02万元,流动资金43.65万元,营业额295.18万元。全县乡村集镇有基层合作商店15个,职工231人,流动资金123.5万元,利润29万元。
附表15-8灵璧县灵城合作商店经营情况统计表
附表15-9灵璧县1957年农村基层合作商业行业情况统计表
附表15-10灵璧县农村基层合作商店经营情况统计表
2.供销合作社
1949年11月,县商业部门于浍沟区郭沟成立土产运销站,有职工8人,经销煤油、食盐、火柴等生活用品,帮助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1950年5月,土产运销站迁入县城,成立县合作总社,有职工58人,固定资产5846.98元,自有资金2372元。1951年,全县先后建立了26个基层供销社,资金来源多靠农民入股筹集。1953年,按区设社,全县设13个基层供销社,经营百货、针织、棉布、生产资料和粮油及农副产品收购业务,经营品种达250余种。1956年,全县供销社计有职工366人,固定资产32640元,自有资金133817元。1958年6月,供销社并入商业局,撤销县供销合作总社,基层供销社为商业局基层商业网点。1962年,供销社从商业局划出,恢复设立县总社。年底,计有职工915人,有固定资产25.43万元,自有资金9123万元。1968年9月,供销社再次并入商业局,撤销县总社,当时所辖基层供销社21个,计有职工759人。
1978年,县总社被重新划出,成立县联社。至1985年,县联社下辖20个基层合作社、4个直属公司和1个中转站、454个代购代销店,有职工1940人(含基层社职工数)。
附表15-11灵璧县供销社系统经营情况统计表
灵璧县土产公司1950年12月,本县成立中国土产公司宿县支公司灵城收购组,负责收购本地土特产品,帮助群众战胜洪涝灾害。1953年,成立中国土产公司宿县支公司灵城营业所,与收购组同属支公司领导。1957年,县供销总社撤销推销股。成立日杂经理部,下设收购站,经营县内外土特产品生意。1965年3月,城关贸易货栈与日杂经理部合并,成立安徽省土产杂品公司灵璧县支公司。至1966年,该公司计有职工31人,门市部2个。1985年末,该公司下辖5个门市部、3个收购站、1个厂、2个仓库、1个中转站,计有职工130人。
灵璧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1962年7月,县供销总社设立供应经理部,负责调运农业生产资料。1963年5月,改供应经理部为生资经理部。1965年3月,改生资经理部为生产公司。1968年8月,生产公司隶属县革委会生资站。1971年上半年,复改为灵璧县生资土产公司。1978年6月,生资与土产公司分设,成立灵璧县生产资料公司,有职工37人。1985年末,该公司下设5个门市部,有职工71人。
灵璧县供销贸易公司1983年10月,县联社(县供销总社)设立供销经理部,辖2个门市部、1个批发部,经营烟酒、食品、棉布、服装、针织、百货等工业品。1984年7月,该公司与土产公司的贸易货栈合并,成立灵璧县供销贸易公司,辖6个门市部、1个收购站、1个批发部、4个仓库,除经营工业品外,还开展农副产品的收购业务。是时,有职工42人。1985年6月,县贸易总公司并入,门市部增加到6个,收购站增加到2个,干部职工计69人。
灵璧县棉麻公司1952年2月,中国土产公司灵璧县固镇棉麻支公司成立,经营棉麻收购业务。1956年6月,本县成立了农副产品采购局,接收了棉麻经营业务,该局于县城设立1个收购站、1个门市部,于渔沟和九顶两地分设收购点。1958年1月,县撤销农副产品采购局,其棉麻收购业务归转商业局经营。1965年3月,棉麻业务由县土产杂品公司经营。1973年3月,灵璧县棉烟麻公司成立,下设1个门市部、4个仓库,有职工28人;下辖7个收购站和2个轧花厂。7个收购站是:渔沟、冯庙、娄庄、灵城、韦集、长集和杨疃收购站;2个厂是:灵西和浍沟轧花厂。1981年7月,烟草公司与棉麻公司分设,改灵璧县棉烟麻公司为灵璧县棉麻公司。1983年10月,该公司增建高楼和九顶两个轧花厂。至1985年末,该公司下辖1个门市部、4座仓库、2个中转站、4个轧花厂,计有职工409人。
基层供销杜1949年,虞姬供销社和灵城居民消费合作社成立,开创了组建基层供销社之始。1950年,相继建立的基层社有高楼、冯庙、渔沟、九顶和尤集5个供销社。同年9月,全县基层社已发展到14个。1951年,基层社已发展到26个。后经撤销与合并,到1954年,全县保留13个基层社。到1958年,全县只保留12个基层社。1965年7月,沱河与固镇供销社划出,全县基层社仅有10个。1978年,随着行政建制的变动,全县基层社发展到21个,基本做到每个大公社有1个基层供销社。1979年4月设城关供销社。1985年4月,界沟与东风两个供销社合并为城郊供销社;同年5月,长集供销社并入娄庄供销社。至此,全县有基层供销社20个,即:向阳供销社、韦集供销社、黄湾供销社、娄庄供销社、城郊供销社、城关供销社、邱庙供销社、杨瞳供销社、尹集供销社、朱集供销社、尤集供销社、王集供销社、九顶供销社、渔沟供销社、大路供销社、浍沟供销社、高楼供销社、大庙供销社、冯庙供销社、禅堂供销社。
代购代销店本县供销社系统代购代销店始建于1956年合作化时期,它以供销社的基层网点形式,分布于各农业生产合作社中,为农民就地购销日用生活品和土特产品提供方便。起初它是合作组织,属集体所有制。1971年起,代购代销店由基层社和生产大队联办,实行亦商亦农。生产大队推荐购销员,提供房屋,基层社提供资金,负责经营管理。购销员的报酬按购销总额的3%提取手续费,购销员将其中一部分交生产大队记工分,参加生产大队的集体分配。1978年,全县有代购代销店305个,有购销员319名,年购销总额达448.5万元。1982年,代购代销店已发展到469个,有购销员469人,年购销总额达637.6万元。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以后,按购销总额3%提成的报酬全部归购销员自己。随着市场开放,不少代购代销店先后改为自营商店。至1983年,代购代销店减少到390个,购销员390个。此后,经过整顿,代购代销店又有了发展。到1985年,全县代购代销店有454个,购销员454人。至此,全县农村基本做到乡有供销站,村有代购代销店,形成了农村商业网络,从而有利于农业生产,方便群众生活,活跃了农村经济。
附表15-12灵璧县代购代销店经营情况统计表
三、国营商业
民国以前,本县无国营商业。解放以后,本县国营商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民国38年(1949)夏,宿县贸易公司于本县设立国营新灵商店,使国营商业企业在本县占据了一席之地。1950年,县百货公司成立,成为地方国营商业企业,从而结束了本县无国营商业的历史,这对于活跃市场、平抑物价、安定人心起着积极作用。1951年末,全县国营商业和供销商业零售总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6.9%。土地改革以后,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生产得到了发展,商业市场日益活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粮棉油和农副土特产品贸易量日增。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本县先后成立了棉麻、盐业、花纱布、煤业建筑器材和食品等专营经销组织或公司,进一步拓宽了国营商业的市场范围。至1955年末,国营商业销售总值达835万元,较1951年增长了16倍(其中生活资料为755万元,增长了17倍;生产资料为80万元,增长了12倍)。1956年,国营商业在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发挥了主渠道作用,积极引导私营商业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1957年末,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零售总额占社会商店零售总额的62.3%,集体商业和私营商业占37.7%;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鼓舞下,供销商业并入国营商业管理体制中,从而使国营商业增强了经济实力,扩大了市场范围,供应网点下伸到全县各社、队、村,形成了对商业市场的绝对控制权。同年末,国营商业零售总额占社会零售总额的96.4%,集体和私营商业只占3.36%。此后,国营商业虽然几经管理体制上合并与分离的周折,虽然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发展受到影响,但它仍然是社会主义商品市场上的主力军,为平抑物价,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给国营商业注入了活力。为了适应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新形势,提高国营商业的竞争能力,国营商业开始走上了改革之路,在企业内部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扩大经营自主权,同时加强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经过36年的发展,至1985年,全县先后建立了15个国营专营公司(其中商业系统有8个)。这些公司是:百货公司、食品公司、糖业烟酒公司、五金交电公司、石油公司、燃料公司、蔬菜公司、盐业公司、医药公司、服务公司、农机公司、木材公司、烟草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公司和物资供销公司(即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公司、化工建材生产资料服务公司)。1985年末,商业局系统国营企业购进总值为5942万元,销售总值为6880.7万元,上缴利润136万元。
附表15-13灵璧县商业局系统国营商业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百货公司1950年6月,国营新灵商店改组,成立宿县百货公司灵城经销处(后改称灵璧县百货公司),当年设棉布针织品和百货五金2个门市部。1951年,年销售额为42万元。1953年,商品购进额126万元,销售额194万元,经营商品有400余种。1954年,开始对棉布、纱布、棉纱等商品实行票证供应和计划供应。县百货公司核算方式由原来的记帐制改为独立核算,所经营商品的购进由原计划调拨改为计划采购,商品销售以零售为主,兼营批发业务。当年,商品购进额为338万元,销售额为350万元。1955年,商品购进额为546万元,销售额为452万元。1957年,商品购进额为408万元,销售额为438万元。1962年,百货公司有职工60人,下设固镇分销处,年销售额403万元。1965年,先后召开4次供货会,成交额为50多万元;利用古庙会举行物资交流会13次;全年销售额234万元。1972年,商品购进额877万元,销售额为961.8万元,完成利润42.2万元。1979年,召开2次供货会,成交额157.98万元;全年商品购进额1166万元,销售额1576.8万元,利润48.6万元。1982年,召开5次供货会,成交额418万元;年销售额1692万元。1983年,召开3次供货会,成交额274.3万元;年销售额1761万元。1984年,召开4次供货会、6次座谈会,成交额462.9万元。1985年,召开供货会18次,成交额689.7万元;年销售额为2479.5万元,利润40.4万元,经营商品达6673种,公司计有职工231人,其中固定职工145人,合同制职工6人。
附表15-14灵璧县百货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食品公司1953年9月,中国食品公司宿县支公司于固镇设立收购组。该组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隶属宿县支公司,行政上隶属本县工商税务科。1954年,建简易库房30余间,职工由原8人增至11人。1955年12月改收购组为中心收购站,原由供销社经营的食品收购业务划归该站经营,同时代管胡沟和任桥的业务。同期,县城、渔沟、高楼、王集、尹集和娄庄分别设立收购组。共有职工47人,房屋52间。1956年5月,改固镇中心收购站为中国食品公司安徽省灵璧县公司,隶属县工商科,有职工84人,房屋94间。下设固镇、渔沟、城关、任桥、尹集、王集、尤集、杨疃、冯庙、高楼、九顶、韦集、沱河等13个收购组。年购进额187万元,年销售额319万元。1962年,有职工144人,下设固镇中转站和城关、韦集、娄庄、杨疃、尹集、尤集、王集、冯庙、渔沟、高楼、九顶等11个收购站。1965年,有职工142人,固镇和任桥于5月划出。全年收购生猪30693头、菜牛525头、菜羊6113头、家禽10.2万只、鲜蛋399吨,年购进总值323万元,年销售额396万元。1974年,购进生猪7万头,年销售额255万元。1982年,购进生猪10.8万头,购进额2064万元,年销售额2441.7万元,利润97.8万元。1984年,购进生猪9.9万头,购进额1820万元,年销售额2180万元。1985年,食品公司有职工427人,其中固定职工283人,合同制职工6人。下设22个食品站,即灵城、东风、禅堂、冯庙、大路、大庙、高楼、渔沟、九顶、王集、尤集、朱集、浍沟、尹集、杨疃、邱庙、长集、娄庄、界沟、韦集、黄湾、向阳食品站和灵城贸易经理部。全年购进生猪8万头,购进额1806万元,年销售额2080万元,利润46.7万元。
附表15-15灵璧县食品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糖业烟酒公司1951年4月,中国专卖公司宿县分公司灵璧县批发部成立,有职工10人,下设固镇和渔沟分销处。该批发部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隶属宿县分公司,行政上隶属县工商税务局。1952年,职工增至23人,隶属工商科。1954年2月,批发部迁驻固镇,更名为中国专卖公司宿县分公司固镇中心批发部。4月,改固镇中心批发部为中国专卖公司灵璧县分公司,下设灵城和渔沟2个分销处。1955年,增设韦集、娄庄、尤集、尹集、冯庙、九顶和高楼等7个分销处。分公司及分销处计有职工54人。1958年年底,分公司迁驻县城,撤销灵城分销处,增设固镇分销处。1959年,撤销韦集、高楼2个分销处。1961年,除保留固镇分销处外,其余分销处全部撤销。1962年5月,食糖业由百货公司划出交专卖公司经营。1963年3月,改中国专卖公司灵璧县分公司为灵璧县糖业烟酒公司。下设冯庙、尤集、尹集、渔沟4个分销处。当年,商品购进总额105万元,年销售额152万元,利润28.97万元。1965年,固镇建县,固镇分销处隶属固镇县。同年,县糖业烟酒公司召开4次供货会和13次物资交流会,年销售额为204万元。1970年9月,糖业烟酒公司并入县百货公司,其下属分销处也同时撤销,业务交各基层供销社经营,1977年8月,复设糖业烟酒公司,有职工36人,年销售额418.9万元。1979年,召开2次供货会,成交额85万元;年销售额1084万元,利润48.1万元;1982年,召开3次供货会,成交额83万元,年销售额1521万元。1985年,糖业烟酒公司有职工102人,其中固定职工73人、合同制职工3人;年购进总额750万元,年销售额913.7万元。同年,该公司下设渔沟、尹集和韦集3个分销处。
附表15-16灵璧县糖业烟酒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1980年1月,灵璧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成立,有职工28人。当年商品购进总额226万元,销售额247万元,利润8万元,经营商品品种1100余种。1985年,有职工73人,其中固定职工54人,合同制职工4人;年商品购进总额717万元,年销售额967.9万元,利润23.6万元。
附表15-17灵璧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石油公司1980年4月,灵璧县石油公司成立,有职工67人、下设12个经营处。年购进额243万元,年销售额295万元,利润9.1万元。当年销售汽油980吨、煤油800吨、柴油4333吨。1984年,年购进额408万元,年销售额503万元,利润35.3万元。全年销售汽油1747吨、柴油4612吨、煤油902吨、润滑油226吨。1985年,更名为安徽省石油公司灵璧支公司,直属地区石油分公司,交县商业局代管。公司下设14个经销点,即:灵城油库、灵西闸加油站、韦集经营处、黄湾经营处、娄庄经营处、杨疃经营处、尹集经营处、尤集经营处、王集经营处、浍沟经营处、冯庙经营处、渔沟经营处、高楼经营处、九顶经营处。有职工119人,其中固定职工103人、合同制职工2人。当年购进额440万元,年销售额557万元,利润29.2万元。全年销售汽油1725吨、柴油4581吨、煤油1181吨、润滑油286吨。
附表15-18灵璧县石油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燃料公司1951年,本县成立煤业建筑材料公司,负责全县工业和居民生活用煤的调运、贮存和供应工作,业务隶属县工商科(后改属县商业局)。1978年改称为灵璧县石油煤建公司。1980年4月1日,石油和煤炭分别独立经营,改石油煤建公司为灵璧县燃料公司,隶属县物资局。年购进额77万元,销售额237万元。1981年,有职工115人,其中固定职工81人。年购进额114万元,年销售额238万元。1984年,有职工122人,其中固定职工96人。年购进额172万元,年销售额340万元。1985年,有职工124人,其中固定职工99人,合同制职工2人。下设煤球厂和灵城、韦集、黄湾、娄庄、长集、杨疃、尹集、浍沟、尤集、王集、渔沟、九顶、高楼、冯庙14个经营处。年购进额349万元,年销售额519万元。
灵璧县蔬菜贸易公司1975年10月,灵璧县盐业蔬菜公司筹建,12月25日正式开业,有正式职工6人,以灵城镇东关大队第一生产队和西关大队第一、第二生产队为县城蔬菜生产基地。1976年,购进各种蔬菜1120吨,销售各种蔬菜2852吨,购进总值32万元,销售总值18万元,亏损8.4万元。1977年,首次开展盐业经销活动,经营品种除新鲜蔬菜外,还有干鲜海产
附表15-19灵璧县蔬菜贸易公司经营情况表
品、干鲜淡水产品、调味品、酱制品、蔬菜罐头等计200余种。当年购进总值73万元,销售总值82万元。1978年,购进总值86万元,销售总值98万元。扭亏为盈,获利4.97万元。1979年购进总值95万元,销售总值120万元。1980年,购进总值98万元,销售总值110万元。1981年10月,盐业、蔬菜分别经营,改灵璧县盐业蔬菜公司为灵璧县蔬菜公司。由于年初各专业蔬菜生产队与公司脱钩,实行自产自销,导致公司新鲜蔬菜货源奇缺,经营业务萎缩。当年购进总值17万元,销售总值55万元,亏损2.4万元。1982年,公司决定转业经营百货、五金、交电、烟酒食品等成为综合性商业公司。1985年,购进总值113万元,销售总值159万元,利润5万元。当年购进新鲜蔬菜267吨,销售新鲜蔬菜282吨。
灵璧县盐业公司前身为灵璧县盐业蔬菜公司,1981年10月1日单独设立灵璧县盐业公司,有职工20人,经营盐业业务。供应区域包括:灵城镇、城郊区、杨疃区、冯庙区、浍沟区等5个区,253665人。当年购进总值43万元,销售总值22万元,利润0.52万元。1982年,购进总值49万元,销售总值68万元,利润2.31万元。1983年购进总值51万元,销售总值52万元。1984年购进总值41万元,销售总值55万元。1985年,购进总值66万元,销售总值75万元,利润1.1万元。
附表15-20灵璧县盐业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医药公司1954年,本县成立药材经营处,隶属县卫生科。1955年,宿县医药公司于本县固镇设立固镇医药经营处。1958年,药材经营处与固镇医药经营处合并,成立灵璧县医药公司,下设高楼、九顶、王集、尹集、娄庄和韦集医药批发部。当年销售额41.3万元。1964年,医药公司划归县商业局管辖。1980年,医药公司从商业局划出,隶属县计划委员会,在大路、渔沟和夏楼设立3个医药零售门市部。至1985年,医药公司有职工76人,当年纯购进总值为63万元,纯销售总值为260万元。
灵璧县农机公司1970年6月,本县成立灵璧县农机供应站,隶属工业局。1971年,年购进总值163.15万元,销售总值139.48万元。1972年6月,改属农业机械局,有职工18人。1978年10月,改农机供应站为灵璧县农业机械公司,有职工41人。年购进总值518.58万元,销售总值526.78万元,利润1.94万元。1985年,有职工53人,年购进总值364.53万元,销售总值421.64万元,利润10万元。同年,农机公司营业大楼于新汽车站北面动工兴建。
附表15-21灵璧县农机公司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木材公司1955年,灵璧县木材公司在固镇成立,县城设木材分销点。当年销售木材2337立方米。1965年,固镇置县,木材公司迁至县城。有职工10人,房屋13间,占地24亩。年销售木材1692立方米。1970年,有职工16人,年销售木材3410立方米。1978年,购进木材334立方米,销售木材3700立方米。1981年,有职工28人,其中固定职工24人。1985年,有职工29人,其中固定职工27人,合同制职工1人,年购进额138万元,年销售额126万元。
灵璧县烟草公司1951年,本县于固镇设立灵璧县烟叶收购站,隶属县供销合作总社。1956年设立城关收购站。1957年,灵璧县烟叶收购站更名为灵璧县中心烟叶收购站,并在韦集、娄庄、杨疃和冯庙等地设立基层站,属县总社领导。1965年,改中心收购站为灵璧县烟叶收购供应站,改属蚌埠烟草公司,下设6个收购站,除原有5个基层站外,增设渔沟站。1968年10月,供应站连同基层站隶属县革委会农副产品购销站领导。1970年改属商业局领导。1973年,成立灵璧县棉烟麻公司,原供应站业务并入该公司,各基层站的收购业务并给基层供销社。1979年改属县联社领导。1981年8月,烟草业务独立,成立"灵璧县烟草工业公司",隶属宿县烟草分公司领导。公司下设7个收购站,即:韦集、黄湾、娄庄、城关、杨疃、冯庙、渔沟。有职工36人,其中固定职工31人。年销售额246万元。1985年,有职工133人,其中固定职工80人,年购进额106万元,年销售额726万元。
灵璧县饮食服务公司1962年6月,国营饮食服务公司成立,下设1个修车铺。年营业额10.1万元,利润1.2万元。1963年3月,公司接收固镇招待所。同年4月,公司于县城南关建有国营旅社1所,当年完成营业额14.9万元。1964年秋,增设旧货门市部1个。1965年5月,固镇置县,固镇旅社划出。1966年,增设浴室1座。1968年末,改饮食服务公司为饮食服务公司革命领导小组,新建浴室1座。同年,自行车修理铺停业。1969年初,饮食服务公司领导小组更名为人民生活服务排,10月又更名为饮食服务核算组。1976年8月,公司新建旅社(凤山饭店)1所。年营业额70.6万元,利润近3万元。1977年5月,凤山饭店独立核算。1978年,饮食服务核算组更名为灵璧县国营饮食服务公司。同年,凤山饭店重新隶属饮食服务公司领导,同时新增旅社1所。1985年末,该公司计有职工152人,辖2个浴室、2个旅社、2个综合门市部,年营业额为202.1万元,利润5.3万元。
附表15-22灵璧县饮食服务公司历年经营情况表
灵璧县对外经济贸易公司1973年,灵璧县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成立,隶属县商业局。1974年,开展对外贸易业务,当年收购薄荷油0.4吨、红花籽19吨、槐叶粉2436吨和山芋粉渣392吨,收购总值7万元。1976年,增加收购梧桐木和大理石板材,当年收购总值达174万元。1977年,增加收购淀粉,当年收购总值197万元。1978年,外贸公司从商业局划出,同时成立灵璧县对外经济贸易局,为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当年收购总值为250万元。1985年,外贸公司有职工45人,纯购进总值达445万元,国内销售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