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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病防治
建国前,本县流行性传染病有天花、霍乱、麻疹、白喉、伤寒、痢疾、流行性脑膜炎、乙型脑炎、回归热、流行性感冒、狂犬病和传染性肝炎等12种。其中危害最大的是天花和霍乱,其次为麻疹、白喉和流行性脑膜炎。这些传染病发病快,流行广,死亡率高。本县主要地方病有丝虫病、疟疾、黑热病、头癣、麻疯、梅毒,淋病、甲状腺肿、钩虫病、蛔虫病和氟中毒等11种。当时官府对上述地方病不闻不问,平民百姓一旦染上疾病,只能听天由命。据史料记载,自明嘉靖三年(1524)至清末,本县先后发生7次大规模霍乱流行。光绪二十八年(1902)霍乱流行时,灵城附近一王姓9口之家全部死亡,连奔丧的闺女一家4口也染病而死。民国9年(1920),固镇一带流行小儿白喉,发病率达40%,死亡率占80%以上。21年夏,霍乱大流行,死人不计其数。据回忆资料,当时仅县城内,每天有30~40具棺材出殡,后来棺材供不应求,死人只能席卷而葬,有的早上抬死人,晚上被人抬。亲友不敢吊丧,医生不敢开诊,官员不敢出屋,平民百姓烧香拜佛,人人惶恐不安。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积极贯彻“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方针。1950年冬,县卫生院防保课组织全县乡村医生对黑热病开展普查,对查出的患者免费接收治疗。次年底又从山东省黑热病妨治所请来专科医生,集中培训了50名乡村医生,然后分成14个组深入各个病区,挨户检查治疗,计有1382人被治愈。1952年,为防止狂犬病传播,区、乡政府动员群众灭狗31775条(尚存2400条)。自1953年起,每年3~5月,县卫生部门组织医务人员到重点黑热病疫区大面积地喷洒“六六六”和“滴滴涕”,杀灭传染媒介——白蛉子,从而使黑热病发病率由1.2‰降低到0.2‰。1956年,全县开展地方病普查,在全县60余万人口中,查出丝虫病患者91315人,县南发病率高于县北。虽经过多次查治,终因病媒——蚊子难以消灭,至今丝虫病仍然在县内潜伏。1960年,全县疟疾发病率高达27.8万人,约占全县人口的一半。次年,县卫生部门在全县进行疟疾抗复发防治工作于3~4、7~8月4个月份组织医务人员送药上门,对有疟疾病史的每个人连服4~6次药,全县累计服药1316947人次。当年发病率下降85%。1963年2月,县卫生局举办训练班,培训疟疾抗复发人员570人。提出“手提水瓶,身背药箱,送药到手,看服到口,患者不服,医生不走”。对工作人员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也配合做好宣传、登记、服药工作。全县计有24142人接受了治疗,当年疟疾发病率再度下降。1965年,县防疫站在城郊的大戴、刘姚、胡杨和十里等生产队利用“灰黄霉素”开展治疗头癣试验工作,疗效明显,接着在全县推广。1966年春,本县参加“五省联防疟疾歼灭战”活动,九顶区成绩突出,全区有病史的5820名患者皆服了药。1974年2月,全县组织25个抗疟复发专业队,对109918名疟疾病史者进行“八日”根治服药。同年7~9月开展全民性预防服药,使用药物为“乙胺嘧啶”,每半月按剂量口服1次,对现症病人改服氯喹和百喹,采用“五日疗法”。1976年,“脑膜炎”流行发病人数达895人,由于防疫药物充足,治疗及时,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1979~1985年,全县被狂犬咬伤3285人,发病31人,死亡31人。虽然各级政府从人民利益出发,多次开展群众性灭犬,但群众存在着养狗的习惯,狂犬病仍时有发生。因为狂犬疫苗批量增多,供应及时,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
附表23—2灵璧县传染病分类统计表


二、预防接种
清光绪年间(1875~1908),本县乡村偶有南方太湖来的“花先生”,开始为富户孩子种鼻痘。民国10年从徐州传入牛痘苗,男孩每种一次付30斤小麦(女孩15斤)。由于价格昂贵,又多在春荒时节接种,一般农家儿童难以接种。日伪统治时期,霍乱流行,日伪军害怕传染,遂在县城四关设卡,给入城
附表23—3灵璧县预防接种情况统计表


农民强行注射预防针。抗战胜利后,机关和学校开始接种牛痘和打霍乱预防针。
建国后,预防接种成为防病治病的一项主要措施。预防接种的疫苗主要有“牛痘苗”、“白喉类毒素”、“乙脑疫苗”、“小儿麻痹糖丸”、“鼠疫疫苗”、“流脑疫苗”、“霍乱”、“伤寒二联疫苗”、“伤寒、副伤寒(甲、乙)三联疫苗”、“霍乱、伤寒、副伤寒(甲、乙)四联疫苗”、“卡介苗”等10余种。1952年,全县首次为4.33万人作了“霍乱、伤寒二联疫苗”接种,为3.03万人作了“伤寒、副伤寒(甲、乙)三联疫苗”接种,为1.06万人作了“鼠疫疫苗”接种。同年秋,全县有61万人免费接种了“牛痘苗”。当时区、乡政府干部带领医务人员走乡串户,日夜操劳。韦集区老中医刘谓川在开会途中自编自吟“月亮白如昼,霜水下多厚,半夜来开会,为的种牛痘”。每年春秋两次,每6年普种一次,至1982年停止接种。1958年,为3.14万人接种了“白喉毒素疫苗”,为0.3万人接种了“百日咳疫苗”。1961年首次为2.08万人接种“卡介苗”。1964年,给9.28万儿童服用小儿麻痹糖丸,为5万人接种了“0.2菌苗”。1975年之后,预防接种项目增多,为10万人接种“流脑疫苗”,为8万人接种“乙脑疫苗”。1980年之后,又新增“百白破”混合制剂及抗炭疽血清接种工作。从1982年起,对青少年实行计划免疫,建立预防接种卡片,对各种用于预防的生物制品,按规定的免疫程序分期分批,定时定量,有计划地实行接种。
三、公共卫生
1.食品卫生
1962年夏,县卫生防疫站开始对灵城的食品厂、店、食堂、饭馆进行食品卫生检验,制订了卫生管理措施,对街道饮食摊点提出了具体卫生要求并督促添置必要的卫生设施。1964年4月,县卫生防疫站派员监督处理了县供销社从内蒙古购进的带“布氏杆菌病”的一批耕牛。同年12月,对灵城饮食服务人员及机关食堂炊事员举办两期食品卫生训练班。1979年夏,为贯彻中央食品卫生“五、四”制,防疫站对冷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对灵璧食品生产厂、家和经营商店、门市部开始检查,对查出腐烂变质食品进行销毁处理。1980年春,对灵城饮食服务业35个单位的394人进行体格检查,占应检总数的49%,共查出患有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牛皮癣、肺气肿、中耳炎、心血管疾病及其他急慢性疾病的64人,并采取停职治疗、调整工作等措施。同时,对灵城两个冰棒厂从事生产和销售的154人进行体格检查。同年,区、乡(镇)对饮食服务业的677人参照同样办法进行体检、调整工作。1981~1982年,两次对1026名饮服业人员体检,发给健康合格证509人份。1983年,全县开展宣传贯彻国家《食品卫生法》,经批准,在防疫站内配专职食品卫生监督员3人。4月,对灵城饮服业的665人、区镇饮服业的415人再次进行健康检查,对合格者统一发给健康合格证,对其中12名带菌者作了适当处理。经过食品卫生监督,计处理变质猪肉105公斤,销毁变质果汁饮料8000瓶,将变质麻油360公斤改作工业用油,对违反《食品卫生法》者罚款0.48万元。
2.学校卫生
1978年,县卫生防疫站配专职人员管理学校卫生工作。1980年12月,对灵璧第二中学、灵城镇东关小学、北关小学、高楼小学、尹集小学等五所中小学的4831名学生进行视力调查。一年之后,对原调查的学校学生进行视力复查。城镇2011名学生中,视力减退的有450名,减退率为11.8%;农村2820名学生中,视力减退的有255人,减退率为5.2%。1983年3月,在“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县防疫站对灵璧一中、二中、师范三所学校的师生免费检查治疗疥疮122例,对816名应届毕业生做了健康检查。在一中、二中的3500名学生中建立了健康档案。同时对县实验小学、城关镇的汴河小学和人民小学的2296名学生进行龋病调查,3所小学学生患龋率为23.7%,其中县城高于农村,发病与年龄关系是牙齿萌出后部可患龋,年龄增长,龋率增高,程度加重;乳牙脱落,龋率下降,恒牙萌出后,患龋率再次上升。患龋部位是后牙高于前牙,下颌后牙高于上颌后牙。根据调查资料,对学校和学生家长提出了注意学生口腔卫生,积极预防龋病发生的建议。1985年11月,防疫站又对实验小学、灵璧二中学生开展发育情况的全面检查。
3.工业劳动卫生
1975年,县防疫站首次对县水泥厂、磷肥厂接触粉尘时间较长的66名工人进行矽肺X摄片检查。1978年,又对水泥厂、磷肥厂、轧花厂、印刷厂、大理石厂、面粉厂和农机一厂、农机二厂等8个单位中的1000名职工进行矽肺病检查和复查。各单位并按规定对接触粉尘物的操作职工,按月发给营养补助,并享受工休待遇。1980年5月,县防疫站在县城的部分厂矿和医疗单位中,对72名职工进行职业病普查普治。其中接触铅的职工15人,接触苯的职工25人,接触汞的职工28人,接触放射线的职工24人。1983年10月,防疫站协同有关部门,对18个工厂企业进行空气吸矽浓度现场卫生检测,受检职工534人,占总数的28%,共取样本31个,有24个样本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其中粉尘样本占19个。为保障接尘职工的健康,做好防尘,降低粉尘浓度,减少和控制矽肺的发生,1983年3月,防疫站对21个厂矿建立了卫生健康档案。
4.水质检验
1981年5月,县防疫站配合宿县地区卫生防疫站对灵城东关水厂深井进行水质检验。其结果:

5.环境卫生
1952年,本县成立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树立讲卫生、灭疫病、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新风尚;发动群众灭狗(狂犬病源),反细菌战,消灭“五毒”(老鼠、苍蝇、蚊子、跳蚤、虱子),结合积肥打扫卫生,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节日,全县城乡开展卫生突击活动,大搞扫除、检查、评比。1958年,县成立灭病除害指挥部,区乡设指挥所,统一行动,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除四害(老鼠、苍蝇、蚊子、麻雀),讲卫生”运动。1963年,爱卫会制订了《灵璧县城关镇卫生管理规则》,设总则、环境卫生、居室卫生、饮食卫生、旅馆、浴室、理发业卫生、娱乐场所卫生和附则,计40条。同时制定了灵城和固镇两地粪便垃圾的处理方法和大粪场、公共厕所的设置意见。“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国卫生工作处于停滞状态。1978年4月恢复“爱卫会”,全县开展了建设“两个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五讲四美”(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活动。1982年后,县爱卫会结合“文明礼貌月”活动,确定其主要任务是:提高人民的环境卫生质量和生活卫生质量;城镇卫生重点是管好食品卫生,实行卫生岗位责任制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提倡人民城镇人民建,人民城镇人民管。农村卫生重点是搞好“二管五改”(管水、管粪,改水井、改锅灶、改厕所、改畜圈、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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