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年龄构成
构成
以1982年、1964年两次人口普查资料编制全县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表如下:
特征
以国际上通用的年轻型、成年型、老年型三种标准衡量,本县人口年龄特征如下表:
1982年萧县人口年龄中位数为年轻型。因为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生育率太低,1964年2~4岁人数占总人口的3.82%,1982年2~4岁人数占总人口的9.26%,上升5.44%。少年人口,1964年2~5岁儿童为23041人,正常年度应为6万人左右,1982年2~5岁儿童为86778人。
人口再生产类型
国际上根据三种年龄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把人口再生产类型分为增加型、静止型、减少型三类,依此标准,本县人口为增加型,见下表:
总人口抚养比
劳动年龄人口,既要抚养少儿人口(0~14岁)又要抚养65岁以上的老人,称为总人口抚养比。1964年全县老年人口抚养比为6.27%,少儿人口抚养比为62.73%,1982年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0.19%,少儿人口抚养比为67.24%,1982年全县平均每100个社会劳动力要负担被抚养人口77.43人,负担14岁以下少年儿童67.24人,高于全省平均数(60人),负担65岁以上老年人口10.19人,高于全省平均数(7人)。
萧县一九六四年人口年龄金字塔
萧县一九八二年人口年龄金字塔
以1982年、1964年两次人口普查资料编制全县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表如下:
特征
以国际上通用的年轻型、成年型、老年型三种标准衡量,本县人口年龄特征如下表:
1982年萧县人口年龄中位数为年轻型。因为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生育率太低,1964年2~4岁人数占总人口的3.82%,1982年2~4岁人数占总人口的9.26%,上升5.44%。少年人口,1964年2~5岁儿童为23041人,正常年度应为6万人左右,1982年2~5岁儿童为86778人。
人口再生产类型
国际上根据三种年龄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把人口再生产类型分为增加型、静止型、减少型三类,依此标准,本县人口为增加型,见下表:
总人口抚养比
劳动年龄人口,既要抚养少儿人口(0~14岁)又要抚养65岁以上的老人,称为总人口抚养比。1964年全县老年人口抚养比为6.27%,少儿人口抚养比为62.73%,1982年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0.19%,少儿人口抚养比为67.24%,1982年全县平均每100个社会劳动力要负担被抚养人口77.43人,负担14岁以下少年儿童67.24人,高于全省平均数(60人),负担65岁以上老年人口10.19人,高于全省平均数(7人)。
萧县一九六四年人口年龄金字塔
萧县一九八二年人口年龄金字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