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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婚姻
概况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本县结婚年龄:男最高38岁,最低16岁,平均30岁;女最高36岁,最低15岁,平均22岁。每年每千人中结婚20人,离婚约0.5人。
建国前本县平均初婚年龄:男26.52岁,女23.55岁。建国后,由于生产发展,人民文化水平提高,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国家提倡晚婚等因素,平均初婚年龄比建国前有提高。
以1982年7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资料,编制本县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婚姻状况如下页表:
男女婚姻状况比较
本县女性未婚率为22.39%,男性未婚率为31.77%,高于女性9.38%;女性有配偶率为65.81%,男性有配偶率为62.61%,低于女性3.20%,女性丧偶率为11.53%,男性丧偶率为5.00%,低于女性6.53%。
1982年普查,30至44岁的男性人口84572人,未婚8711人,占10.37%;30至44岁女性人口76029人,未婚80人,占0.11%。男婚人数低于女婚人数,其主要原因:首先是性比例失调,如20至49岁的男性167561人,女性154548人,男性比女性多13013人,性比例108.12%;其次是有些女青年找对象要求条件高,要彩礼;第三,本县靠近矿区和淮北市,不少女青年流入城镇和工矿区。
本县60岁以上不婚人口为2134人,男性为2095人,女性39人,男性不婚率力3.00%,女性为0.05%,男性不婚率高于女性2.95%。
婚姻现状抽样调查
1.县妇女联合会组织192人,对47个乡镇、132个行政村的3055名30岁以下青年1983~1985年的婚姻状况作了调查,分类如下:
①自由恋爱婚姻366人,占11.98%,其中受双方父母干涉的92人,占自由恋爱者1/4强。
②介绍婚姻,由介绍人牵线搭桥,类似过去的“媒妁之言”,共2549人,占83.4%。
③干涉包办婚姻,其中转亲(甲换乙,乙换丙,丙换甲)64人,占2.09%;换亲34人,占1.11%。
④寡妇再嫁32人,占总数1/4弱。
⑤买卖婚姻51人,占1.67%。
上述婚姻中,94%的女青年要彩礼;96人早婚,占3.14%;19人未婚先孕,占0.62%;近亲结婚18人,占0.58%;为争取婚姻自主外逃48人,占1.57%;重婚3人,占0.18%;离婚24人,占0.79%。
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按性别分年龄组的婚姻状况
2.由于性比例失调,不少大龄男青年和壮年找不到对象。近年来从四川、陕西、云南、甘肃等14省通过各种渠道来萧落户的青壮年妇女4166人,有的还带来一技之长,这样一方面扩大了婚姻半径,对提高人口素质,发展商品生产,安定社会生活有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使买卖婚姻又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本县结婚年龄:男最高38岁,最低16岁,平均30岁;女最高36岁,最低15岁,平均22岁。每年每千人中结婚20人,离婚约0.5人。
建国前本县平均初婚年龄:男26.52岁,女23.55岁。建国后,由于生产发展,人民文化水平提高,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国家提倡晚婚等因素,平均初婚年龄比建国前有提高。
以1982年7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资料,编制本县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婚姻状况如下页表:
男女婚姻状况比较
本县女性未婚率为22.39%,男性未婚率为31.77%,高于女性9.38%;女性有配偶率为65.81%,男性有配偶率为62.61%,低于女性3.20%,女性丧偶率为11.53%,男性丧偶率为5.00%,低于女性6.53%。
1982年普查,30至44岁的男性人口84572人,未婚8711人,占10.37%;30至44岁女性人口76029人,未婚80人,占0.11%。男婚人数低于女婚人数,其主要原因:首先是性比例失调,如20至49岁的男性167561人,女性154548人,男性比女性多13013人,性比例108.12%;其次是有些女青年找对象要求条件高,要彩礼;第三,本县靠近矿区和淮北市,不少女青年流入城镇和工矿区。
本县60岁以上不婚人口为2134人,男性为2095人,女性39人,男性不婚率力3.00%,女性为0.05%,男性不婚率高于女性2.95%。
婚姻现状抽样调查
1.县妇女联合会组织192人,对47个乡镇、132个行政村的3055名30岁以下青年1983~1985年的婚姻状况作了调查,分类如下:
①自由恋爱婚姻366人,占11.98%,其中受双方父母干涉的92人,占自由恋爱者1/4强。
②介绍婚姻,由介绍人牵线搭桥,类似过去的“媒妁之言”,共2549人,占83.4%。
③干涉包办婚姻,其中转亲(甲换乙,乙换丙,丙换甲)64人,占2.09%;换亲34人,占1.11%。
④寡妇再嫁32人,占总数1/4弱。
⑤买卖婚姻51人,占1.67%。
上述婚姻中,94%的女青年要彩礼;96人早婚,占3.14%;19人未婚先孕,占0.62%;近亲结婚18人,占0.58%;为争取婚姻自主外逃48人,占1.57%;重婚3人,占0.18%;离婚24人,占0.79%。
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按性别分年龄组的婚姻状况
2.由于性比例失调,不少大龄男青年和壮年找不到对象。近年来从四川、陕西、云南、甘肃等14省通过各种渠道来萧落户的青壮年妇女4166人,有的还带来一技之长,这样一方面扩大了婚姻半径,对提高人口素质,发展商品生产,安定社会生活有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使买卖婚姻又有一定程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