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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土特产品购销
本县是多种经济作物区,土特产品资源丰富,品种繁多,土产以花生、芝麻、麻油、牛皮居多,特产以西瓜、石榴、瓜籽为大宗,抗日战争前,黄口镇200多家代客买卖的代卖行,就是经营此种产品的“中介”。
建国初期,国家贸易公司在黄口设立办事处,后改为土产公司,经营土特产品,1951年,国家投放48.6亿元(旧币),收购土特产品,计收豆油176吨,麻油160吨,花生油35吨,花生仁223吨,金针菜45吨和黄豆、粉丝、瓜籽、皮毛、芦席等土产品。
1949年至1952年,配合当时救灾工作,县成立4个灾民土产收购站。大量收购窑木、火硝、粉丝以及芦笋等编织品,收购总额达34.49万元,由设在徐州的灾民土产运输处推销。
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对部分土特产品实行换购议购政策。在三年困难时期,重点抓了棉花、食品、副食品的收购,忽视了土特产品和废品的收购,使许多该收上来的产品没有及时收上来。如皇藏的芦苇、酒店的蜡条等,让农民吃了苦头。经过调整,1964年收购总额1175.7万元,较1963年增长876万元。1968年增加了粉渣的收购,1972年又增加了薄荷油的收购,1982年后放宽了政策,除棉花外的农副产品在完成国家分配任务后,均可议购议销。
1985年全县农副产品收购总额10282万元。供销系统经营小麦、黄豆、芝麻、玉米、山芋干、大蒜、西瓜、条编、铁木制品等几十个品种,总金额797.3万元。仅10月份收购的山羊皮有93000多张,价值210万元。
附:几个年份主要土特产品收购量
建国初期,国家贸易公司在黄口设立办事处,后改为土产公司,经营土特产品,1951年,国家投放48.6亿元(旧币),收购土特产品,计收豆油176吨,麻油160吨,花生油35吨,花生仁223吨,金针菜45吨和黄豆、粉丝、瓜籽、皮毛、芦席等土产品。
1949年至1952年,配合当时救灾工作,县成立4个灾民土产收购站。大量收购窑木、火硝、粉丝以及芦笋等编织品,收购总额达34.49万元,由设在徐州的灾民土产运输处推销。
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对部分土特产品实行换购议购政策。在三年困难时期,重点抓了棉花、食品、副食品的收购,忽视了土特产品和废品的收购,使许多该收上来的产品没有及时收上来。如皇藏的芦苇、酒店的蜡条等,让农民吃了苦头。经过调整,1964年收购总额1175.7万元,较1963年增长876万元。1968年增加了粉渣的收购,1972年又增加了薄荷油的收购,1982年后放宽了政策,除棉花外的农副产品在完成国家分配任务后,均可议购议销。
1985年全县农副产品收购总额10282万元。供销系统经营小麦、黄豆、芝麻、玉米、山芋干、大蒜、西瓜、条编、铁木制品等几十个品种,总金额797.3万元。仅10月份收购的山羊皮有93000多张,价值210万元。
附:几个年份主要土特产品收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