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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治理
1.污水
城镇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根据废水类型的不同,治理上采取的措施也各不相同,化肥、磷肥、白酒厂等采用了清污分流、循环用水的措施,使生产工艺中的冷却水,大部分循环使用,降低了地下水的开采量;化肥厂结合技术改造投资13万元,建成200吨/日的废水处理装置;磷肥、制药厂建沉淀池,使外排废水中的悬浮物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和数量大大降低,1985年,全县用于废水处理,疏通城区下水道、河道、桥涵、防洪堤坝和城镇综合整治设施的投资总额300多万元。
2.废气
煤气工艺废气,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根源。本县现有24台锅炉,已更新改造的有葡萄酒厂、白酒厂、制药厂、毛郢孜煤矿等6台锅炉18蒸吨,改造投资70万元以上。同时注意工艺废气的回收利用。化肥厂造气工段可燃性气体回收后,继续用于生产,节约了能源;磷肥厂结合技术改造,投资63万元,安装了氟气回收装置,使氟化物浓度由原来的82.424千克/小时,降低到27.84千克/小时。低于国家规定66千克/小时的排放标准,减轻了污染程度;水泥厂利用企业更新改造资金24万元,在各主要扬尘点安装了除尘设施5台(套)、在立窑上安装了降尘室,使水泥大颗粒损失减少,改善了城区粉尘污染程度及工人劳动环境。
3.废渣
本县工业废渣,已大部分得到综合利用,有的做建筑材料。有的将煤矸石、炉渣粉碎后,加入砖瓦坯中作内燃,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成本。1985年,全年废渣综合利用量在7.9万吨,利用率67.8%。
4.噪声
噪声与废水、废气、废渣一起,通称为城镇四害,为控制环境噪声污染,保护人体健康,创造安静的工作、生活环境,首先对城区交通、施工、社会生活噪声源进行了全面调查,广泛宣传噪声污染的危害性;其次对严重扰民的建筑施工噪声,加强管理,认真处理由于噪声污染而引起的环境纠纷。
环境监测
本县环境保护工作原由基建局工程股负责。1984年,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同年7月,成立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5年,又成立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自此,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才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
根据国家征收超标排污费的政策规定,县政府于1982年下发了“关于征收排污费的通知”。1984年,按照国务院新发布的《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本县征户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13个。年收费额由原来不足2万元,增加到近10万元。1982年与1985年相比,几个厂、矿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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