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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清末,本县有赵家圈、永堌、张山3处巡检司,负责维持地方治安及侦缉、巡逻、保卫等事务。
民国元年(1912),设警察分局,民国3年改为警察所,民国16年改为公安局,承担警卫、消防、防疫、卫生、森林保护等职责;民国18年始增户籍管理、救灾、保护渔猎业务。民国24年2月,公安局裁并归县政府第一科,直至沦陷。民国35年,县设警察局,按警察机构组织规程属二等局。
沦陷后,县抗日民主政府设保安科(后改为公安科、公安局),始创本县人民公安工作。民国34年3月,抗日政府在王寨举办公安干部训练班,受训人员分任各区公安区员。民国38年2月,县民主政府公安局从五区任楼迁驻县城,辖黄口镇公安分局和龙城、郝集派出所,各区设公安区员。以后随着政区变动,历经多次变化。至1985年,辖龙城、黄口、杨楼3镇公安分局及丁里、大屯、王寨、马井、圣泉、皇藏、赵庄、祖楼、淮海、新庄10个区派出所。
民国元年(1912),设警察分局,民国3年改为警察所,民国16年改为公安局,承担警卫、消防、防疫、卫生、森林保护等职责;民国18年始增户籍管理、救灾、保护渔猎业务。民国24年2月,公安局裁并归县政府第一科,直至沦陷。民国35年,县设警察局,按警察机构组织规程属二等局。
沦陷后,县抗日民主政府设保安科(后改为公安科、公安局),始创本县人民公安工作。民国34年3月,抗日政府在王寨举办公安干部训练班,受训人员分任各区公安区员。民国38年2月,县民主政府公安局从五区任楼迁驻县城,辖黄口镇公安分局和龙城、郝集派出所,各区设公安区员。以后随着政区变动,历经多次变化。至1985年,辖龙城、黄口、杨楼3镇公安分局及丁里、大屯、王寨、马井、圣泉、皇藏、赵庄、祖楼、淮海、新庄10个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