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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本县工商业基础薄弱,全县劳动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少部分人在农闲时从事木工、铁工、石工、理发、条编等手工业。专门从事手工业的不多,经商务工的更少。建国后,工商业逐步发展,从业人数不断增加。至1985年底,用工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固定工,集体所有制固定工,长期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和自1984年起试行劳动合同制工。建国初,全县全民所有制固定工人,主要集中在文教卫生和国家行政机关等少数部门,做勤杂和炊事工作。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的全民所有制工人主要来源是对私改造改变身份,或从城镇青年和部分农村青年中招收及志愿兵复员安置。直至1957年,全县工人总数不足4000人。1958年大办工业,一年内招收1.3万多人,次年即严格控制增加工人。
精简安置
1961年2月,为顺利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开始精简职工,主要精简1958年后参加工作的工人,对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工人一般不予精简。为了保留一批企业生产技术骨干,对应该精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人,成建制地转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单位,有针织厂、被服厂、车修厂、竹器厂、木器厂、建造厂。至年底,全县除成建制转入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人外,又精简全民所有制工人2579人。其中,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2042人,移交濉溪市(现为淮北市)的237人,转入农、林、牧、渔四场的197人,退休的197人。1962年又精简全民所有制工人5162人。至1964年,总计精简9048人,其中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6682人,回原城镇街道的95人,转入集体所有制工人的645人,退休退职的738人,调出的454人,移交濉溪市和下放农、林、牧、渔四场的434人。1965年,本县城镇有闲散劳动力528人,安置了490人。此后,“文化大革命”开始,城镇闲散劳动力的就业安置工作,被迫中断。
知青安置
1970年,开始接收上海、合肥、蚌埠等城市知识青年,到本县农村插队劳动。至9月初,全县接收外地知青4068人。11月,县成立“五·七”小组,负责下乡知识青年的管理教育工作。原则上采取分组插队,不作零星安置,国家和社队给予必要的扶助。1974年至1978年,国家拨给本县知青安置费108万元,木材600多立方米。由社队投工和支持建筑材料,为知青建房,并置备各种生产生活用品。各有关部门还赠送部分手扶拖拉机、电动机、缝纫机、医疗器械、文娱体育器材及各种科技书籍,学习资料等。
凡插队一年以上的未婚男女知青,经知青小组和所在生产队贫下中农推荐,大队、公社审查,报县劳动部门批准,每年都在统一招工时招收一批当工人,也有的知青被招干、参军或迁往外地。至1978年7月,本县农村尚有县内外插队劳动知青1637人。此后,国家调整了知青安置政策,不再上山下乡插队劳动,并逐步将知青安置在城乡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工作。对已婚的插队知青,尽量就地安置。至1980年7月,在本县农村插队劳动的知青全部迁离农村,作了适当安排。
待业安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调整了劳动就业政策,实行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方针。1979年,本县成立城镇就业领导小组和劳动服务公司(开始称劳动力管理站),广开就业门路。至1982年11月,全县先后共办起集体企业126个,其中商业饮食业94个,机电修理业1个,基建运输业3个,卫生服务业5个,综合性生产单位23个,共安置待业青年1021人,并有13个办得较好的小集体企业批准转为大集体企业。同时,采取认真扶持,积极引导,适当发展的办法,发展城镇个体经济316户。这些小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行业多,分布广,小型多样,适应性强,既扩大了就业门路,又补充了全民和集体企业的不足。此外,通过正常的招工、顶替接班、参军服役及其他临时就业,总计安置待业青年3779人,使全县95%的待业青年得到安置。不仅减轻了国家的压力,也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同年11月15日,县召开首届城镇劳动就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表彰了260名先进代表,推选出席宿县地区城镇劳动就业先代会的先进单位代表4人,先进集体代表9人,先进个人9人,先进工作者3人,先进个体经营者6人。在年底召开的宿县地区首次城镇劳动就业先代会上,本县被评为先进县,并选出本县9名代表出席省第一次城镇劳动就业工作会议。
1984年,全县安置待业青年1246人,其中招收劳动合同制工214人。1985年,安置待业青年1689名,招收劳动合同制工258人。年底,还有未安置的57人。1984年至1985年,抽调劳动、公安、粮食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考查组,对60多个新办集体企业进行了考查,评定15个企业为合格集体企业。
农民进城务工经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出现了大批富余劳动力,因势利导组织转移,提倡农民进城务工经商。1985年,进入黄口镇务工经商农民600户,建楼房39幢,己竣工交付使用17000平方米。同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以防腐、建筑两个行业为主扩大劳务输出。1982年,全县转移劳力16256人,1984年转移31750人,至1985年,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已转移8.69万人,占农村整、半劳动力的22.9%,年产值达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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