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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民武装部
1950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作出建立各级人民武装机构的决定,抽调部分军队干部加强人民武装机构的领导。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建立了萧县人民武装部(简称县人武部)。县人武部设政委、副政委、部长、副部长等职。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
1954年6月,增设萧县兵役局,与县人武部合署办公,人武部长兼任兵役局长。兵役局下设征集科、统计科、预备役军官科、动员科和民兵工作科,1959年县兵役局撤销。
1953年开始设区人民武装部。区武装部有部长1人,助理员若干人,均为现役军人。1954年10月,撤销区武装部,保留助理员。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后,设公社政法武装部,有部长1人,军事、政治干事各1人。1962年元月,区、公社均设人民武装部,部长由地方推荐,县人0民武装部任命。1969年撤区并社,保留公社武装部。1980年,恢复区级机构,设区人民武装部,配部长1人。1984年4月,人民公社改为乡,人武部编制未动。
县直机关较大的单位,如机关党委及葡萄酒罐头联合公司(原葡萄酒厂)、毛郢孜煤矿等也分别于1969年、1980年设立人民武装部,配备专职干部。
基层武装部的主要任务是:搞好民兵工作“三落实”,完成上级赋予的战备执勤、军政训练及民兵整顿等工作。带领民兵维护社会治安、保卫重要目标和首脑机关的安全,管好民兵武器,协助地方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及拥军优属工作,充分发挥民兵在工农业生产中的骨干作用。
萧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主要负责人一览表(截止1985年底)
1954年6月,增设萧县兵役局,与县人武部合署办公,人武部长兼任兵役局长。兵役局下设征集科、统计科、预备役军官科、动员科和民兵工作科,1959年县兵役局撤销。
1953年开始设区人民武装部。区武装部有部长1人,助理员若干人,均为现役军人。1954年10月,撤销区武装部,保留助理员。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后,设公社政法武装部,有部长1人,军事、政治干事各1人。1962年元月,区、公社均设人民武装部,部长由地方推荐,县人0民武装部任命。1969年撤区并社,保留公社武装部。1980年,恢复区级机构,设区人民武装部,配部长1人。1984年4月,人民公社改为乡,人武部编制未动。
县直机关较大的单位,如机关党委及葡萄酒罐头联合公司(原葡萄酒厂)、毛郢孜煤矿等也分别于1969年、1980年设立人民武装部,配备专职干部。
基层武装部的主要任务是:搞好民兵工作“三落实”,完成上级赋予的战备执勤、军政训练及民兵整顿等工作。带领民兵维护社会治安、保卫重要目标和首脑机关的安全,管好民兵武器,协助地方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及拥军优属工作,充分发挥民兵在工农业生产中的骨干作用。
萧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主要负责人一览表(截止1985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