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书院私塾
一、书院
明朝万历元年(1573),知县王廷卿在砀城(城址在今城东毛李庄)创建书院,叫龙峰书院,因“廷卿别号龙峰,故名龙峰书院”。办学经费,“岁供以公田租300石”。万历二十六年,黄河决堤,不仅“城陷学圯”,而且县城基址也荡然无存。清朝乾隆二十年(1755),知县梅云程创建安阳书院,“书院在县治东”,今砀城大隅首北路东。乾隆五十九年迁至城北门外北土山处,改称北山书院。据《北山书院义田碑记》记载,胡世铨捐地3顷,知名人士捐银二千三百两,置地8顷多,北山书院计有学田1145亩。咸丰三年(1853),北山书院迁入东城门内路南汪翰林的故宅,复称安阳书院。光绪三十一年(1905),安阳书院改为砀山书院高等小学堂。
清朝时期,书院的执教者多为廪生和拔贡,甚或有举人担任“山长”,主持教务,书院还常邀约外地知名人士前来讲学。仍实行“三舍法”,初入学者为外舍,后由外舍升内舍,再由内舍升上舍。三舍是学生文化程度和等级的标志,入学的文生均长年在院课读。至清末又有“月课”和“常课”之分,前者为一部分程度较高的学生,改以自学为主,定时到书院请老师释疑解惑和面批作文,后者仍是长期在院住读,凡入书院就读的学生,均为科举考试作准备,岁科考试前为应试而预习,参加岁科考试落榜后,仍可进书院为下次应试而补习。
二、私塾
私塾是科举教育的初级阶段,晚清时期,砀山私塾较为普遍,一般四、五十户的村寨都设有私塾,办学形式多样,有村人合办的“村塾”,聘塾师任教,经费由学生分担;有塾师个人开办的“私塾”,学生出资就读;有豪门大户自聘塾师办的“家塾”。教学内容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及“四书五经”为主,并习作八股文。光绪二十七年(1902)后,城乡兴办了学堂,但私塾并未即时停办,民国29年(1940),全县仍有私塾62处,学生840人。民国37年,砀山解放后,私塾才消失。
明朝万历元年(1573),知县王廷卿在砀城(城址在今城东毛李庄)创建书院,叫龙峰书院,因“廷卿别号龙峰,故名龙峰书院”。办学经费,“岁供以公田租300石”。万历二十六年,黄河决堤,不仅“城陷学圯”,而且县城基址也荡然无存。清朝乾隆二十年(1755),知县梅云程创建安阳书院,“书院在县治东”,今砀城大隅首北路东。乾隆五十九年迁至城北门外北土山处,改称北山书院。据《北山书院义田碑记》记载,胡世铨捐地3顷,知名人士捐银二千三百两,置地8顷多,北山书院计有学田1145亩。咸丰三年(1853),北山书院迁入东城门内路南汪翰林的故宅,复称安阳书院。光绪三十一年(1905),安阳书院改为砀山书院高等小学堂。
清朝时期,书院的执教者多为廪生和拔贡,甚或有举人担任“山长”,主持教务,书院还常邀约外地知名人士前来讲学。仍实行“三舍法”,初入学者为外舍,后由外舍升内舍,再由内舍升上舍。三舍是学生文化程度和等级的标志,入学的文生均长年在院课读。至清末又有“月课”和“常课”之分,前者为一部分程度较高的学生,改以自学为主,定时到书院请老师释疑解惑和面批作文,后者仍是长期在院住读,凡入书院就读的学生,均为科举考试作准备,岁科考试前为应试而预习,参加岁科考试落榜后,仍可进书院为下次应试而补习。
二、私塾
私塾是科举教育的初级阶段,晚清时期,砀山私塾较为普遍,一般四、五十户的村寨都设有私塾,办学形式多样,有村人合办的“村塾”,聘塾师任教,经费由学生分担;有塾师个人开办的“私塾”,学生出资就读;有豪门大户自聘塾师办的“家塾”。教学内容以《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及“四书五经”为主,并习作八股文。光绪二十七年(1902)后,城乡兴办了学堂,但私塾并未即时停办,民国29年(1940),全县仍有私塾62处,学生840人。民国37年,砀山解放后,私塾才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