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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学校体育
一、体育课
清末废除科举制度后,本县小学堂每周开展2课时的体育课,因无专职体育教师和统一的体育教材,只是教授普通体操或士兵体操,进行集合、队列、步伐等基本训练。
民国元年(1912)以后,高、初等小学按国民政府教育部《小学校则及课程表》要求开设体育课,篮球、足球、乒乓球、铅球、铁饼、跳高、跳远、标枪、赛跑等体育活动相继在部分学校开展起来。民国29年,砀山县始办初级中学,每周设2节体育课。民国36年,小学高年级体育课每周增至5节(150分钟),小学低年级体育课每周增至4节(120分钟)。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学校体育。1956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并发行与教学大纲相配套的体育教材,中小学每周均设体育课2节。此后,各中学先后配备专职体育教师。“文化大革命”初期,体育设施及器材遭受严重破坏,体育教学不能正常进行,曾一度改为军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小学体育教学逐步走向正轨,县教育局每年进行教师培训、体育教学研究和观摩教学等活动。
二、体育锻炼
建国前,规模较大的中小学一般设有课间操、简易小学和私塾均无体育活动。
1956年后,按国家教育部《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的要求,中小学每天上午设20分钟的课间操(农村学校多改为早操),每节课前以班为单位作一次眼保健操,每周开设两节课外体育活动,逐步形成两课(两节体育课)、两操(眼保健操、课间操或早操)、两活动(两节课外体育活动)的制度。课外体育活动内容有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铅球、铁饼、手榴弹、标枪、单杠、双杠、高低杠、平行木、短跑、中长跑、跳高、跳远、跳箱、跳绳、拔河及游戏等。学校体育队多利用课间操或早操、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开展训练。
1957年,在中学开展“劳卫制”达标活动,1958年达到高潮,1959年后停止。1976年根据《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城镇和农村中学、小学提出不同的达标要求,城镇中学达标率45%,小学为30%;农村中学达标率40%,小学为25%。砀山中学、砀山二中、实验小学、砀山师范附属小学(简称附小)、朱小楼中学、张新庄中学开展的比较好,砀山中学1984年达标率83%,曾评为安徽省达标先进单位;朱小楼中学被评为宿县地区达标先进单位;砀山二中、张新庄中学、实验小学、附小被评为县达标先进单位。
清末废除科举制度后,本县小学堂每周开展2课时的体育课,因无专职体育教师和统一的体育教材,只是教授普通体操或士兵体操,进行集合、队列、步伐等基本训练。
民国元年(1912)以后,高、初等小学按国民政府教育部《小学校则及课程表》要求开设体育课,篮球、足球、乒乓球、铅球、铁饼、跳高、跳远、标枪、赛跑等体育活动相继在部分学校开展起来。民国29年,砀山县始办初级中学,每周设2节体育课。民国36年,小学高年级体育课每周增至5节(150分钟),小学低年级体育课每周增至4节(120分钟)。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学校体育。1956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并发行与教学大纲相配套的体育教材,中小学每周均设体育课2节。此后,各中学先后配备专职体育教师。“文化大革命”初期,体育设施及器材遭受严重破坏,体育教学不能正常进行,曾一度改为军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小学体育教学逐步走向正轨,县教育局每年进行教师培训、体育教学研究和观摩教学等活动。
二、体育锻炼
建国前,规模较大的中小学一般设有课间操、简易小学和私塾均无体育活动。
1956年后,按国家教育部《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的要求,中小学每天上午设20分钟的课间操(农村学校多改为早操),每节课前以班为单位作一次眼保健操,每周开设两节课外体育活动,逐步形成两课(两节体育课)、两操(眼保健操、课间操或早操)、两活动(两节课外体育活动)的制度。课外体育活动内容有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铅球、铁饼、手榴弹、标枪、单杠、双杠、高低杠、平行木、短跑、中长跑、跳高、跳远、跳箱、跳绳、拔河及游戏等。学校体育队多利用课间操或早操、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开展训练。
1957年,在中学开展“劳卫制”达标活动,1958年达到高潮,1959年后停止。1976年根据《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城镇和农村中学、小学提出不同的达标要求,城镇中学达标率45%,小学为30%;农村中学达标率40%,小学为25%。砀山中学、砀山二中、实验小学、砀山师范附属小学(简称附小)、朱小楼中学、张新庄中学开展的比较好,砀山中学1984年达标率83%,曾评为安徽省达标先进单位;朱小楼中学被评为宿县地区达标先进单位;砀山二中、张新庄中学、实验小学、附小被评为县达标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