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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砀山县历次修志简介
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砀山县志》序载,“惜砀故有志,不知废自何时”,自明隆庆六年(1572)至清朝乾隆三十二年(1767),曾五次续修砀山县志,明隆庆六年知县王廷卿举修,明万历四十六年知县陈秉良再修,明崇祯十二年(1639)知县刘芳三修,清乾隆七年(1742)知县郭浩四修,乾隆三十二年知县刘王瑷五修。本县现仅存崇祯十二年和乾隆三十二年两版本。崇祯十二年《砀山县志》分前、后两卷,残缺不全,但保存不少珍贵资料。乾隆三十二年《砀山县志》,全书设舆地志、河渠志、建置志、学校志、赋役志、职官志上、职官志下、选举志、人物志上、人物志中、人物志下、艺文志上、艺文志下,共14卷,保存完整。内容颇丰,记述较详,可为砀山县物质和精神建设提供历史借鉴,但该志中封建礼教、迷信色彩较浓。
民国19年,砀山县成立修志局,由王立庭(清举人)、王化兰(清廪生)、黄镇侯、王师曾、王瑞曾(皆系北京清华大学毕业生)、胡履贞(清秀才)等人负责征集资料,续修《砀山县志》,民国27年5月砀城沦陷时,志书未就,胡履贞把资料运至砀城南胡庄家里,藏于地下,“文化大革命”中被红卫兵焚毁。
1960年5月,砀山县成立县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续修《砀山县志》,1961年12月完稿,刻写油印成册,全志设6章、32节、20多万字,自征集资料至完稿,费时一年多,由于急于成书,加之编写人员来自各部门,业务生疏,写作水平不等,文风不一,志书多有总结、报道等文体,质量不高,但却为20世纪80年代修志提供不少参考资料。
民国19年,砀山县成立修志局,由王立庭(清举人)、王化兰(清廪生)、黄镇侯、王师曾、王瑞曾(皆系北京清华大学毕业生)、胡履贞(清秀才)等人负责征集资料,续修《砀山县志》,民国27年5月砀城沦陷时,志书未就,胡履贞把资料运至砀城南胡庄家里,藏于地下,“文化大革命”中被红卫兵焚毁。
1960年5月,砀山县成立县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续修《砀山县志》,1961年12月完稿,刻写油印成册,全志设6章、32节、20多万字,自征集资料至完稿,费时一年多,由于急于成书,加之编写人员来自各部门,业务生疏,写作水平不等,文风不一,志书多有总结、报道等文体,质量不高,但却为20世纪80年代修志提供不少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