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计划管理
一、机构
建市前,阜阳镇工商业生产计划由镇综合计划组管理。1976年,成立阜阳市计划委员会。1977年,内部增设增产节约办公室。1979年,撤销增产节约办公室,挂靠计划委员会,成立市基本建设委员会。
1980年,统计业务划出,设立统计局,隶属计划委员会,同年挂靠计划委员会成立,市物价委员会。1981年,市计划委员会内部设综合计划科,负责编制国民经济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每月进行一次经济分析,每季度检查一次全市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平衡,并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进行预测,编制规划;设物资基建科,负责全市计划物资的分配供应计划,执行钢材、水泥、木料、煤炭等13种指令性计划物资的供应计划。1984年,撤销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其业务并入市计划委员会,由物资基建科负责监督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筑业和基本建设业管理的暂行规定》,编制全市基本建设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
二、经营管理
50年代,国家对工业企业制订12项指令性经济技术指标,通过考核,实行计划管理。商业初为统一调拨、统一核算,后改为由上级专业公司对口下达销售计划。1958年,大办工业,对工业企业的考核指标减为4项,即考核其产品产量、职工总数、工资总额和利润,企业产品由国家统购包销。60年代开始,工商业生产经营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后实行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块块为主、条条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形成以指令性计划为主,指导性计划为辅的两种计划形式。市属工商企业由于指令性计划过大,产品与市场需要脱节,投入、购进、销售均不挂钩,形成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
1979年后,国家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市属工业在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和供货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超产,超计划生产的部分除国家有特殊规定不准自销的商品外,其余可由企业自销。商业除经营国家下达的极少数特需、名牌紧俏商品仍下达指令性的货源和销售计划外,其余均由市场调节。工商企业计划编制形成了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条块结合、综合平衡、互相衔接的新程序。
建市前,阜阳镇工商业生产计划由镇综合计划组管理。1976年,成立阜阳市计划委员会。1977年,内部增设增产节约办公室。1979年,撤销增产节约办公室,挂靠计划委员会,成立市基本建设委员会。
1980年,统计业务划出,设立统计局,隶属计划委员会,同年挂靠计划委员会成立,市物价委员会。1981年,市计划委员会内部设综合计划科,负责编制国民经济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每月进行一次经济分析,每季度检查一次全市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平衡,并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进行预测,编制规划;设物资基建科,负责全市计划物资的分配供应计划,执行钢材、水泥、木料、煤炭等13种指令性计划物资的供应计划。1984年,撤销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其业务并入市计划委员会,由物资基建科负责监督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筑业和基本建设业管理的暂行规定》,编制全市基本建设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
二、经营管理
50年代,国家对工业企业制订12项指令性经济技术指标,通过考核,实行计划管理。商业初为统一调拨、统一核算,后改为由上级专业公司对口下达销售计划。1958年,大办工业,对工业企业的考核指标减为4项,即考核其产品产量、职工总数、工资总额和利润,企业产品由国家统购包销。60年代开始,工商业生产经营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后实行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块块为主、条条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形成以指令性计划为主,指导性计划为辅的两种计划形式。市属工商企业由于指令性计划过大,产品与市场需要脱节,投入、购进、销售均不挂钩,形成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
1979年后,国家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市属工业在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和供货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超产,超计划生产的部分除国家有特殊规定不准自销的商品外,其余可由企业自销。商业除经营国家下达的极少数特需、名牌紧俏商品仍下达指令性的货源和销售计划外,其余均由市场调节。工商企业计划编制形成了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条块结合、综合平衡、互相衔接的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