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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粮油市场
解放前,地主、富农占有大量粮食,劳动人民多是“糠菜半年粮”的生活。民国31年(1942年),粮食歉收,地主、资本家垄断市场,囤积居奇,青黄不接时,进行高利贷剥削,春季放出1斗杂粮,午季收回小麦3斗。抗日战争时期,蚌埠商船往返泉河,运来食盐和工业品,购回小麦、大豆、芝麻等。全县私营粮行(坊)300多家,县城30家,来自河南省唐河、光山、南阳、罗山、泌阳、漯河等地商贩集聚县城以粮换盐。粮、油交易主要是在粮坊、油行进行。粮坊经纪人使佣金和撒合子粮;粮、油行设门面仓库,拉拢外商,从中牟利。县城西关义昌粮行,股东10多人。青黄不接或灾荒之年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民国27~32年6年间,小麦每100公斤由14元上升到480元,上升34倍。解放前夕,货币贬值,粮食一日数价。瓦店集大豆每斗由5万元提高到10~20~25万元,一天内提高5倍。
建国初,粮、油仍为私人经营。1952年城乡粮坊325处,其中县城25家,佣金为卖方2分,买方3分。面市设在南关和西关,县城个体磨面80户590人,肩担面斗赴市,或串街走巷叫卖。油行十多家,买卖双方议价成交,也有油贩挑担敲梆游乡叫卖的。既卖又换,2.5公斤芝麻换1公斤香油,8~10公斤棉籽换1公斤棉油。1951年,供销合作社开展粮油购销。1953年4月12日麦遭霜打,群众存粮惜售,私商到处抢购,投机倒把。政府从东北、四川等地调进粮食1265万公斤,缓和市场紧张局面。同年10月,贯彻中央《关于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取消粮食行商。1959年后,三年困难时期,集市贸易混乱,出现黑市价格,粮价大幅度上涨。1961年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好转,粮食市场逐渐恢复正常。1949年,县设粮食和油脂公司,在城关、杨桥设点收购粮油。1953年为加强粮油市场管理,县成立粮食市场管理办公室。区、乡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防止私商投机倒把活动。1954年在各大集镇建立国家粮食市场80个,其中交易所34个120人。市场粮价低于牌价时,大量收购;高于牌价时,停收出售,以调节市场,平抑粮价。并规定粮、油比价,1公斤小麦为0.6公斤芝麻的价值;购销差价为5~6%;季节差价一般在10~20%之间;批零差为5%。商品比价以小麦为基准,1公斤小麦可抵1公斤煤油、6.6寸白布、0.6公斤食盐。执行“卖有自由,买有限制”的办法,每户发粮食调剂证,持证到粮食市场购买,品种调剂依量等价交换。1956年废除调剂证。为保证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对不同品种实行关闭与开放相结合,午季征购时,开放秋季品种;秋季征购时,开放午季品种;全年任务完成后,开放粮食市场。自由买卖粮食,要求不高于统销价格,油脂、油料由国家计划收购。1958年后,关闭农贸市场,粮食转为黑市交易,高价出售。1962年开放粮食市场,允许群众投亲访友携带粮10公斤,油料2.5公斤,邮寄粮5公斤,油2公斤。1978年后,开放农贸市场,趋向繁荣。
二、统购统销
(一)农村粮油购销1953年10月,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从11月起,以户为单位,核定收购和供应量,完成征购2107万公斤,占总产量的11.1%,销售3124万公斤。
1954年,实行“四定”,即按照耕地核定产量,按照吃用核定留用量,按余粮核定应售量,按缺粮核定供应量。年底全县征购粮3403万公斤,占总产量19.3%。销售粮3695万公斤。1955年春季,部分区、乡粮食供应紧张,而城镇粮食供应偏宽,以致出现农民进城购粮、买熟食品的反常现象。1955年8月,开始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政策,一次确定3年不变。1956年农村实现农业合作化,“三定”由个体户转向以农业合作社为单位。按照“三定”到户,3年不变,有灾照减,增产不增购的原则,按入社户的“三定”数,进行购销相抵,余粮社统购,缺粮社供应。1955~1957年3年征购粮食13070万公斤,占总产的20%,其中1955、1957年为丰年。征购占总产的22.7%。1956年为歉年(水淹麦),只占总产的14.3%。1957年实行以人定量,口粮标准:余粮队180~205公斤,缺粮队160~180公斤。根据年龄大小,劳力强弱划为1~4岁为五成;5~7岁六成;8~9岁七成;10~11岁八成;13~15岁九成;16岁以上吃十成口粮。对缺粮户发供应证,分月供应。
1958年,打乱了粮食统购统销“三定”政策,出现“高指标、高速度、高产量、高征购”的现象。1958~1960年,全县征购粮食20683万公斤,年均6894万公斤,占总产量的40%。3年销售粮10440万公斤。1959年大旱,粮食减产,由于浮夸风严重,仍征购粮食6006万公斤,比1957年多购240万公斤,征购了过头粮。
1963年实行超产超购,加价和议价办法。1961~1963年征购粮食10026万公斤,年均3342万公斤,比前3年年均征购粮食减少3552万公斤;销售口粮3047万公斤,比前3年减少7393万公斤。1965年,实行征购基数一定3年,集体分粮每人达不到180公斤的不购,超过的合理征购。完成征购后的余粮,国家超购30%,集体储备40%,分给社员30%。社员售给国家的余粮,给予加奖励。1965年加价超购粮2264万公斤,比1963年增长1.1倍。1971年,粮食“三定”由3年改为5年,粮油市场统的过死。1967~1976年10年统购57805万公斤,销售29711万公斤。统销中本着以生产自救为主,国家统销为辅的原则,首先组织社、队、户之间的互借、互济、互相支援,以丰补歉。经核实确需供应的,按灾区或缺粮区口粮标准安排供应。1975年,受特大洪水灾害,调减粮食征购任务,由原7000万公斤调为3600万公斤,实购4189万公斤。销售13247万公斤,其中农村口粮9090万公斤,城镇口粮1246万公斤,供应种子1100万公斤,民工补助粮494万公斤,奖售粮436万公斤,其他农用粮881万公斤。1979年后,基本上只购不销。对余粮和自足社队属于人为的缺粮户,用借销指标解决,即麦借秋还或今年借明年还,均分户发证,分月供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调减粮食征购基数,提高粮油农副产品价格和超购价格幅度,开放集市贸易,实行议购议销。197 9年4月,全面提高粮食、油脂、油料价格,超购加价幅度由30%扩大到50%,超购粮大幅度上升,是年超购粮2488万公斤,1980年为2377万公斤。1982年除扩大入库外,并教育群众多养禽畜,就地转化粮食。1984年超购达4541万公斤。1985年取消统购,实行定购,按政策收购,不受任务限制,以满足农民售粮要求,全年征购4932万公斤,占总产11.7%。
(二)城镇粮油供应解放初,供给部队及地方干部用粮,任务摊派到区、乡,及时送到部队,县财粮科按收据结算。城镇居民及各行业用粮由市场调剂。建国后,县设粮食公司营业所,对城镇居民、机关团体供应。1953年起,对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城市居民及工商业等实行计划供应,按每人每月15~20公斤原粮到指定粮站购粮。食油供应,机关、团体每人每月计划供应0.5公斤;市民0.25公斤。对城镇饮食业每户每天供应成品粮15~20公斤,按计划分期购买。1955年11月起,根据省制定的口粮分等定量标准,城镇居民按人定量,归户计算,凭证供应。机关、团体、学校、工厂按搭伙人数定量标准,发给集体粮油供应证,凭证供应。
1960年10月起,为战胜灾荒,每人调低口粮标准0.5~1.5公斤,平均下降10%。1965年6月,恢复城镇口粮定量标准。1979年对待业青年和从事特重体力劳动的,每人每月补助口粮4.5公斤;重体力补助3公斤,轻体力补助1.5公斤。1973年号召全县吃商品粮人口每人每月节约口粮上交0.5公斤,支援灾区。1980年起,对非农业人口食油供应定量每月为0.25公斤。
(三)议购议销1963年,为加强粮油市场调节,开展粮油议购议销业务,议购的对象是生产好留粮标准高完成国家征购、超购任务的生产队或个人。议销是本着保本微利,支援生产,满足群众需要进行适当安排,粮油价格以略低于市价的原则,随行就市,灵活掌握。是年议购粮222万公斤,议销粮31万公斤,议销油0.49万公斤。到1965年3年议购粮3331万公斤,议销粮176万公斤,议销油5.89万公斤。“文化大革命”期间,议购粮171万公斤,议销粮189万公斤,油5.4万公斤。年均购粮17.1万公斤,仅占1963~ 1965年平均议购粮的1.54%。1978年,县成立粮油议价公司,各区设办事处,到1985年8年议购粮5203万公斤,油854万公斤;议销粮5007万公斤,油491万公斤。
三、储运
(一)仓储建国后,靠借民房、公房、祠堂、寺庙做粮仓。1950年,在县城、杨桥集和艾亭区的黄湾、徐营建土墙草顶仓库。1952年,全县9个支库,65个粮点,建土木结构仓15幢,容量375万公斤。1954年县直属仓库建一座2121平方米的砖木混凝土结构仓库,容量500万公斤。1959年,各中心站共建仓库27幢,容量为4370万公斤。1960~1976年建仓74幢,容量6115万公斤。1977~1985年,共建仓29幢,容量3995万公斤。同时建临时草仓、土圆仓、露天堆等简易粮仓。1985年,全县13个粮站,1个直属粮库,共有苏式仓8幢,10605平方米,容量2500万公斤;房式仓89幢,45426平方米,容量9510万公斤;简易仓33幢,14508平方米,容量2470万公斤。总库容量14480万公斤。全县油罐28个,总容量360吨。
粮油保管50年代开始用化学药剂防治法,利用敌敌畏、敌百虫、六六六粉及熏蒸剂进行喷洒或熏蒸消毒。1953年4月,开展无虫粮仓活动,本着“以防为主,防治并举”和“防早、防好、治早、治了”的保粮方针,实行定人员、定仓容、定器材等措施,建立仓储管理制度,改造旧仓库、旧环境,改善仓储条件。1955年开展“灭虫、灭鼠、处理险粮、消除隐患”创“四无”(无虫、无鼠、无险粮、无隐患)的活动。处理高水份粮6万公斤,消毒4750万公斤容量的粮仓。年底实现“四无”粮仓366幢,容量3180万公斤,占总容量的70%以上。1956年实现“四无”粮仓县。70年代,推广低温、低湿、低氧、缺氧”防治方法。1977年试用药物或塑料薄膜覆盖粮面,密封仓房成功。1985年全县建防化室16座,有防化员18人。全年仓储粮油4789万公斤,无虫蛀、霉变。
(二)调运1957年以前,主要靠水路运输。从临泉港、杨桥、黄湾、徐营4个码头外运。1958年县直仓库和杨桥、宋集、迎仙、鱼同城4粮站成立平板车、马车运输队,负责县内短途运输。当年完成调出粮食8121万公斤、油脂62万公斤;调入粮食94万公斤。1978年地区粮食局汽车队下放临泉,成立临泉县粮食局汽车队,有主车、拖车各10部,共78吨位,职工39人。当年完成调出粮食4374万公斤,油脂83万公斤;调入粮食131万公斤。1985年,县粮食局车队主车12部,拖车10部,共94吨位。完成调出粮食1496万公斤、油脂117万公斤;调入粮食378万公斤。
临泉县1950~1985年粮、油购销表
单位:万公斤

临泉县1963~1985年议价粮油购销表
单位: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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