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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政管理
一、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建国初期,对行政事业费的支出,坚持老解放区勤俭节约、艰苦备斗的传统,实行定员定额供给制度。供给衣食等生活必需品,1951年后逐步改为按实物折价发给。1949~1952年,支出行政管理费170万元,年均42.5万元;支出文教卫生福利费46万元,年均11.5万元。1953年成立县级财政预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采取包干归口的办法,层层负责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紧缩开支。第一个五年计划支出行政经费436万元,年均87.2万元;支出文教卫生福利费678万元,年均135.6万元。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贯彻中央“两放”(财政、机构下放)、三统(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统一流动资金管理)、“一包”(包财政收支任务)精神,对公社实行财政包干,将税务所、会计室合并为财务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对行政事业单位不定期抽查,按季度互审。第二个五年计划支出行政管理费460万元,年均92万元,基本与第一个五年计划持平;支出文教卫生福利费1211万元,年均242.2万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增加0.79倍。为打紧支出,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本县1962年对小汽车、大轿车、录音机、照相机、家具、自行车等32种商品实行控制购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支出行政经费516万元,年均103.2万元;支出文教卫生福利费1304万元,年均260.8万元,比第二个五年计划略有增加。一直到1974年,公用经费增加幅度不大。1975年支出猛增,当年支出行政管理费240万元,比1970年增加1倍;支出文教卫生福利费631万元,比1970年增加1.17倍。以后虽然建立和加强了乡财政体制,但支出一直逐年上升。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支出行政管理费1929万元,比第四个五年计划增加1.11倍,比第五个五年计划增加0.8倍;支出文教卫生福利费6042万元,比第四个五年计划增加2.86倍,比第五个五年计划增加1.61倍。1985年成立控购办公室,实行对小汽车、大轿车、录相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家具等17种商品控制购买。
二、企业财务管理
1979年以前,本县财政对预算内工业、商业、农业、企业实行“利润全部上交,计划内亏损全补,超计划不补的分配体制”。1979年起,对预算内基层供销社实行按比例分成的体制,按实现利润的60%留给企业,40%上交财政。预算内国营工业,实行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8项经济指标,可按全年工资总额5%提取企业基金;完不成者不提取企业基金。1981年,国营预算内工业产品销售收入785万元,上交利税132万元。对预算内工业企业按上交利润“五五”分成。1983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除调解税仍由企业直接上交财政外,预算内企业利润所得税上交财政,同时对县酒厂、机械厂、化肥厂、百货公司、烟草公司等工商企业,由财政局派驻厂员,协助财务管理,把好支出关。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进一步调整、完善。1985年,工业产品销售收入1149万元,比1981年增长46.37%;提取利税171万元,比1981年增长29.55%。
三、支农周转金管理
1959年起,为发展穷队生产,支援穷队投资(后改为支援人民公社投资)的专项资金,全是无偿支持的。1980年起改为有偿支援周转使用。1981~1985年的5年扶持乡村企业180个,扶持资金82.2万元;总产值637.6万元,总收入80.06万元;利润总额92.6万元,上交税金13.5万元。扶持经济联合体1049个,扶持资金313.9万元;扶持专业户299户,扶持资金19.8万元。
四、公产管理
1953年4月6日,县人民政府制定《临泉县公有土地公产管理暂行办法》,1954年起,对全县公产进行调查、登记造册,由专人管理。计有树木19000棵,芦苇地4200亩;茴草地1600亩,耕地44270亩,水塘6处360亩,房屋1721间(城内)。1958年以后,由于挖河、修路挖压,加之管理不严,部分变卖,产权变更。1985年有公有树3320棵,房206间,耕地4870亩,水塘6处360亩,茴草地5亩,芦苇地1760亩。
五、审计
民国24年(1935年)起,由县政府会计员兼审计工作。1949年县财政科设审计股。1953年取消审计股,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由县财政、银行、税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各自专业实行审计监督。
从1984年5月4日县审计局成立到1985年底,先后对县直、区(镇)一百多个单位共审计出有问题的资金3113.28万元,应上交财政的210.73万元。其中对一级财政预算拨款的21个单位,进行送达审计,共审计出有问题金额达130.86万元,应上交35.5万元。同时帮助县直单位建立内审机构31个,配备内审人员40名,全面开展审计工作。
1985年内部审计,共审计有问题金额2876万元。发现全县28个基层供销社中有16个已成空壳。县供销社和县食品公司通过内审收回公款3.28万元。
建国初期,对行政事业费的支出,坚持老解放区勤俭节约、艰苦备斗的传统,实行定员定额供给制度。供给衣食等生活必需品,1951年后逐步改为按实物折价发给。1949~1952年,支出行政管理费170万元,年均42.5万元;支出文教卫生福利费46万元,年均11.5万元。1953年成立县级财政预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采取包干归口的办法,层层负责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紧缩开支。第一个五年计划支出行政经费436万元,年均87.2万元;支出文教卫生福利费678万元,年均135.6万元。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贯彻中央“两放”(财政、机构下放)、三统(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统一流动资金管理)、“一包”(包财政收支任务)精神,对公社实行财政包干,将税务所、会计室合并为财务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对行政事业单位不定期抽查,按季度互审。第二个五年计划支出行政管理费460万元,年均92万元,基本与第一个五年计划持平;支出文教卫生福利费1211万元,年均242.2万元,比第一个五年计划增加0.79倍。为打紧支出,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本县1962年对小汽车、大轿车、录音机、照相机、家具、自行车等32种商品实行控制购买。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支出行政经费516万元,年均103.2万元;支出文教卫生福利费1304万元,年均260.8万元,比第二个五年计划略有增加。一直到1974年,公用经费增加幅度不大。1975年支出猛增,当年支出行政管理费240万元,比1970年增加1倍;支出文教卫生福利费631万元,比1970年增加1.17倍。以后虽然建立和加强了乡财政体制,但支出一直逐年上升。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支出行政管理费1929万元,比第四个五年计划增加1.11倍,比第五个五年计划增加0.8倍;支出文教卫生福利费6042万元,比第四个五年计划增加2.86倍,比第五个五年计划增加1.61倍。1985年成立控购办公室,实行对小汽车、大轿车、录相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家具等17种商品控制购买。
二、企业财务管理
1979年以前,本县财政对预算内工业、商业、农业、企业实行“利润全部上交,计划内亏损全补,超计划不补的分配体制”。1979年起,对预算内基层供销社实行按比例分成的体制,按实现利润的60%留给企业,40%上交财政。预算内国营工业,实行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8项经济指标,可按全年工资总额5%提取企业基金;完不成者不提取企业基金。1981年,国营预算内工业产品销售收入785万元,上交利税132万元。对预算内工业企业按上交利润“五五”分成。1983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除调解税仍由企业直接上交财政外,预算内企业利润所得税上交财政,同时对县酒厂、机械厂、化肥厂、百货公司、烟草公司等工商企业,由财政局派驻厂员,协助财务管理,把好支出关。1984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进一步调整、完善。1985年,工业产品销售收入1149万元,比1981年增长46.37%;提取利税171万元,比1981年增长29.55%。
三、支农周转金管理
1959年起,为发展穷队生产,支援穷队投资(后改为支援人民公社投资)的专项资金,全是无偿支持的。1980年起改为有偿支援周转使用。1981~1985年的5年扶持乡村企业180个,扶持资金82.2万元;总产值637.6万元,总收入80.06万元;利润总额92.6万元,上交税金13.5万元。扶持经济联合体1049个,扶持资金313.9万元;扶持专业户299户,扶持资金19.8万元。
四、公产管理
1953年4月6日,县人民政府制定《临泉县公有土地公产管理暂行办法》,1954年起,对全县公产进行调查、登记造册,由专人管理。计有树木19000棵,芦苇地4200亩;茴草地1600亩,耕地44270亩,水塘6处360亩,房屋1721间(城内)。1958年以后,由于挖河、修路挖压,加之管理不严,部分变卖,产权变更。1985年有公有树3320棵,房206间,耕地4870亩,水塘6处360亩,茴草地5亩,芦苇地1760亩。
五、审计
民国24年(1935年)起,由县政府会计员兼审计工作。1949年县财政科设审计股。1953年取消审计股,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由县财政、银行、税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各自专业实行审计监督。
从1984年5月4日县审计局成立到1985年底,先后对县直、区(镇)一百多个单位共审计出有问题的资金3113.28万元,应上交财政的210.73万元。其中对一级财政预算拨款的21个单位,进行送达审计,共审计出有问题金额达130.86万元,应上交35.5万元。同时帮助县直单位建立内审机构31个,配备内审人员40名,全面开展审计工作。
1985年内部审计,共审计有问题金额2876万元。发现全县28个基层供销社中有16个已成空壳。县供销社和县食品公司通过内审收回公款3.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