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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劳动工资
1950年以前,本县国家工作人员实行战争年代的供给制工资制度。1951年开始实行包干制工资制。1952年实行包干制职工3825人,实发工资额97.35万元,每人年均255元,月平均21.25元。1953年试行货币工资制以后,两种工资制度并行。1954年调整229名包干制国家工作人员工资分级别,月增加2349个工资分。1956年全部改行货币工资制。废除包干工资制中的老年优待费、家属招待费、病员伙食补贴、探亲旅费、妇女卫生费、生育费、保育保姆费、儿童医药费、公费生待遇一供一薪工作人员子女教育补助费等。工作人员住房、用水、用电、家具等按标准纳费。1956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70.36万元,人均工资449元,分别比1952年增长1.78和0.77倍,月平均工资达到37.42元。1956~1984年对全县职工进行8次调级增加工资,基本上理顺了多级的工资制。1985年进行工资改革,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至年底,全县124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4728名职工实行新工资制。工改后,由工改前月工资额30.71万元,人均64.5元,增加到40.7万元,人均86.1元,月净增工资额10万元,人均增加21.6元。全县全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总额1579万元,比1952年增加15.22倍;每人年均工资966元,比1952年增加2.79倍。集体所有制职工年工资总额815万元,人年均工资606元,分别比1972年增长10.81和0.78倍。
临泉县几个时期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工资额表
临泉县1972~1985年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工资额表
临泉县几个时期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工资额表
临泉县1972~1985年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工资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