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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物价管理
建国以前,县府设物价评议会,通过县城商会及其下属同业公会平抑市场物价,但因战事频繁,通贷膨胀,物价不稳。
建国之初,物价管理由县工商科负责。此时,投机倒把分子趁我国国民经济基础还不巩固之机,在市场上抢购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当时,政府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作用,通过市场吞吐,稳定物价,安定人心,巩固政局,为以后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1954年,太和县计划委员会成立,物价工作由县计委管理。
1955年3月发行新人民币,政府规定各种商品价格一律不准提高。1956年8、9月分,因提高职工工资与公私合营企业发放资方定息,物价暂时冻结。
1958年至1965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经历了“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和国民经济调整三个阶段,由于忽视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市场物价经历了基本稳定——上涨——基本稳定的曲折道路。1958年,中央曾一度把大部分商品价格的物价管理权下放给地方,县级物价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三类物资有定价权和调价权。为此,县商业局设物价股,各基层商业单位配备专(兼)职物价员,初步形成物价管理系统,加强了物价管理。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市场商品短缺,物资供应紧张,供需矛盾突出,自由市场物价猛涨,同样品种,高出国家牌价数倍,小麦、黄豆每公斤价格高达四、五元。一个馒头一元多,加之一些商贩乘机抬价,物价起浮,人心不定。为了扭转这种局面,下放的物价权重新收归中央,县运用价格杠杆,在物资上采取扩大定量范围,确保人民基本生活必须的需求,1961年8月,国家还采取稳定18类商品,共200多个品种价格的措施,使占60%左右的职工生活必需品价格保持了稳定。为了加强贷币回笼,还对计划定量外的糕点,糖果、进口卷烟、名酒、手表、自行车、针纺织品等部分商品实行高价销售,敞开供应办法。全县高价销售自行车3211辆,手表88只、砂糖44吨、糖果13.7吨,糕点3.45吨,进口卷烟45箱,酒222吨,总值220.5万元,多回笼货币200多万元,使市场物价渐趋回降。1961年底,县成立物价委员会,隶属县政府,专管全县物价。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对国民经济采取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全县工农业生产逐步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65年商品可供量和商品需求量日趋平衡。同年底,国家撤消了高价政策,改按平价供应。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物价委员会被迫停止工作,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被迫中断,各系统的物价管理员多被抽搞其他工作,物价失管,价格浮动。1968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下设综计小组,物价工作由综计组负责管理。1972年,国家计委发出《关于加强物价工作的通知》,本县以商业局为主组成调查组,发现基层供销社的商品价格,差错率在10%以上,个别社差错率竟达30%以上。为正确执行物价政策,从县至各区、公社,建立物价管理领导小组144个,县直各公司、厂、站配备物价管理员专职的36人,兼职的39人;各基层单位选派212人担任物价监督员或叫联络员。至1974年,建起与工作相适应的物价管理队伍,开展正常的物价管理工作。
1979年,根据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同年11月,提高8种主要副食品的销售价格,同时发给每个职工每月5元的价格补贴,以保持职工不因价格提高而降低生活水平。1980年8月,恢复县物价委员会。1981年11月,提高烟、酒销价,同时降低涤、棉售价。1983年1月,调整纺织品比价,提高棉布销价,同时降低化纤布售价。1984年,根据国家《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价格体系和物价管理体制。同年,县府批转物价委员会《关于放宽价格管理权限的报告》,放开了500多种小商品价格,实行买卖双方协商定价办法。通过几年的改革,商品价格形成了国家统一定价、国家指导价和自由协商定价三种价格形式。
1984年6月,设立县物价检查所(区级),隶属物价委员会领导,负责检查和监督市场物价工作。
1985年4月1日,放开生猪收购价,取消生猪派购和粮食统购政策,实行合同定购办法。同年,调整煤炭品种差价和地区差价。使物价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其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活跃市场,稳定物价的杠杆作用。
“审价”是进行物价管理的成功方法之一。县物价管理部门,每年对其应查单位,采取对口互审,分片互审、重点审,普遍审等多种形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价,效果显著。1976年组织物价员25人,历时40多天,对许寨、苗集、双浮、洪山、旧县5个基层供销社重点审价,经查41个门市部、5个收购站,5个仓库,24个大队供销店,8个饭店,发现许寨供销社仓库,批发商品971种,错价553种,多收款0.93万元。1977年4月,在主管部门监督下,全面进行自审,计查商品价格122550笔,差错598笔,差错率0.25%,比上年度明显下降。通过审价,引起各单位领导对物价管理的普遍重视,全面进行物价登卡,建档保管,认真执行物价政策,维护消费者利益。
民国36年(1947年)县城市场农产品零售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