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机 构
一、钱庄
清咸丰九年(1859年)前后,县城设有“保太和”钱庄。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前后,县、宝元”“、盈丰谦”“、洪义昌”“城设有“日升”“、裕丰”“、裕泰昌”“、怡昌”等钱庄。民国8年(1919年)前后,有“保太昌”“、盈丰谦”“、聚丰恒”“、祥盛、协丰裕”“、炳恒信”“、铸太昌”“和”“、人和昌”“、益大”“、福生祥”等钱庄。主要业务是买卖、炳升协”“、同泰和”“、福生永”“银钱或银元零整兑换,从中取利。如以银元换零钱时,一枚银元值五串文,他们只给四串六百文,扣去实价的7.5%;以零换整时,加现钱5%左右;银两换钱时,还要扒去几分成色,叫做“扒色”,就是除去银锭中含的杂质。,扒色没有严格的标准,只凭眼力估定,但钱庄卖出时,却是十足成色了,这样买进卖出,可得利15%左右。
个别大钱庄还经营代客存付,当时太和县骡马市大,骡马商带的大量现金,存入钱庄里,成交后由钱庄代为付款,收取3%的佣金。有的钱庄还勾通官府,利用代存的公款,放出取利。如“协丰裕”代存田赋税款、警备营粮饷、华洋义赈等公款,以月利3分贷给债户,还发行以大槐树.昙堑那笔Т⒓嬗钡湟滴瘛
至民国16年(1927年)前后,由于军阀骚扰,社会动乱,城乡手工业凋弊,商业萧条,多数钱庄停业,少数几家坚持到日军入侵,黄水泛滥时关闭。
二、银行
太和地方银行建于民国31年(1942年),为公私合营的股份有限公司。设在原裕兴当铺旧址,职员5~7人,官商合股,各占一半,规定官股不得超过商股,每股50元法币,共有资本50万元。民国35年(1946年),奉命增募股金两千万元,每股5万元,同年9月,公股增至1000万元,商股除原股本息作抵外,待按规定补齐。经营存、放、汇业务,并代理县金库。存款主要是县府二科帐房、救济院、地方财政赋税等款项。贷款利率10%,另加手续费5%。据民国35年9月资金平衡表,其收入小于支出而亏损。至1948年由县民主政府接管。
中州农民银行太和办事处1948年秋设立,由县工商科业务股兼办,只存一些公款,贷款由业务股贷给贸易股,再由贸易股贷给工商业户,1949年5月撤掉。
中国人民银行太和县支行1949年5月在西大街原裕兴当铺归址设立办事处,办理存、放、汇业务。6月,奉命代理金库,年底有职工38人。次年8月改办事处为支行,职工增至44人。1951年至1953年,先后设立18个区营业所。1954年至1956年,又先后设立南大街、西大街、郑渡口3个储蓄所。1956年7月撤区并乡、区营业所由18个减至10个,人员由161人减至118人。1958年支行迁至小南门街,新建面积500m 2两层楼房一座,底层营业室,楼上办公室。同时为适应“大跃进”的形势,行内设投资公司,吸收城乡群众投资款372.3万元,兴办一些小型工厂。1959年至1979年,机构变动,人、农两行两分两合。1981年内设信贷、计划、会计、出纳、人秘、储蓄6股和郑渡口分理处及人民路、南大街、西大街、北大街、东大街、大桥6个储蓄所。
中国农业银行太和县支行成立于1956年4月。1957年并入人民银行为农村金融股。1964年春分设。1966年1月再次并入人行为农业贷款、信用合作、社队财务3个股。1979年9月再次分设。至1985年下设人秘、信用合作社、农业贷款、信贷、计划、会计、出纳、拨款8个股和旧县、原墙、赵庙、李兴、大新、双浮、关集、坟台、倪邱、宫集、洪山、三堂、城郊、蔡庙、城关15个营业所及80个信用合作社。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太和县支行1952年设立交通银行,是本县建设银行的前身,专管治淮资金的调拨,其业务由人民银行货币管理股代办,治淮结束即撤销。嗣后,县内基建资金由地区建行统管,实行上拨下用。1970年,人行内设基建拨款组。1978年4月正式设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太和县支行。1985年内设业务、会计两股,职工5人。
三、信用社
为农村互助性的金融组织。1952年10月在桃园、鱼鳞、关集、闫庙、八里姜等乡试办6个信用合作社和3个信用互助组。1955年发展到85个,入社农户143163户,占全县总农户的70%多。1957年,实现一乡一社,入社农户17万多,占总农户的91.4%。1958年5月改信用社为信用部,农业社设分部,社干增至404人,存款余额864.9万元,发放贷款8万元,扩收股金132.3万元,872.5万元。“全民大办工业”期间,办理群众投资存款372.其中大部份为树木、小农具、钢铁、金银首饰等实物折款。1960年,多数货款到期,但收不上来,信用社无款兑付存款,地方政府采取行政干预办法,催还到期贷款。1972年恢复信用社建制,县银行拨款32.6万元,以弥补其亏损。1978年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业务量增大,营业额上升。1984年初,全县80个信用合作社、各项存款余额2549.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650万元,两项余额分别是1956年的4倍和34倍多。
附:当铺
本县当典业始于清嘉庆年间(约1807年)。山西介休县富商刘某,携银16万两来太和,以360两银子领得营业贴,在西大街开“裕兴”当铺。每年营业额25万至26万两银子,获利1.5万两以上,于民国元年(1912年)停业。民国2年(1913年)颍州富绅倪、宁、程3家,以1.3万元银币买下“裕兴”当铺改称“华益”当铺,于民国11年(1922年)停办。民国2年,本县富户刘金聚、桑从龙集资3万元,在东大街开“益盛公”当铺。民国3年(1914年),本县富户田玉凡、王复兴、徐某集资3万元,在南大街开“益兴公”当铺。这两家当铺各有职工14~15人,由于军阀横行,社会动乱,均于民国16年(1927年)停业。
当典经营项目为金银珠宝、古玩、首饰、衣服布匹、铜锡器皿、木制家具和铁器工具等。生活贫困的户连生产生活用的锄头、菜刀也拿来抵押。当价是值10当5、月利3分,当期27个月,期满不赎者死当,当铺即可自行拍卖。不论死当或赎回,当曲主都可得到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