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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兵役
县境人口稠密,人民勤劳朴实,习尚勇武,素有淮上健儿之称。兵源充裕,所以民国以来,直至解放战争前夕,不断有军队在此休整补充,招募新兵。县城和旧县、界首、倪邱、原墙、税镇等主要集镇,都曾设有招募处所。应募壮丁到驻军那里或招募处所报名,只要身体较为健壮,随时就可当兵。
民国27年(1938年)夏,日军逼近县境,县组织抗日人民自卫军,广大人民包括一些具有爱国思想的上层人士,纷纷报名参加,很快组织起一千多人的抗日队伍。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军事部门在皖西北建立蒙亳师管区,设司令部为其征兵机构。司令部下设3个处,即征募处、军需处、书记处、处下有编练、财政、人事等科。师管区内驻有3个团,司令部和第一、二团驻太和,第三团驻蒙城。所征兵员补给单位是国民党军队第六十八军。征兵办法是通过县政府按全县人口分配给征兵名额,由县分配到乡镇,乡镇分配到保甲。开始壮丁年龄为18至35岁,后来扩大到17至45岁,壮丁名额分配到保甲后,按每户适龄壮丁摊派,兄弟3人者先征,兄弟2人者后征,孤子免征。民国32年(1943年)规定:各保甲适龄壮丁,均到保公所抽签,抽得红签者,即为中签壮丁,待命应征。蒙亳师管区对所征壮丁施以禁闭、捆绑、饥饿等残暴手段,以克扣粮食,勒索财物,形成群众怕当壮丁,无人愿意入伍。于是又强行抓丁,孤子也不免征了,闹得人心惶惶,有躲藏逃跑者,有自戕残身者。政府公开舞弊,规定壮丁可以买卖顶替。有些中产人家,为了买壮丁,不惜破产。富室豪强,不论有几人适龄,都可以逃避兵役;老实穷人,即便是独子孤儿,也不能免征。
民国35年(1946年)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鹿亳太县民主政府,为了解放太和,打败国民党军队的进攻,动员人民参加地方武装。至次年春,亳县、鹿邑、淮阴相继解放,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很快提高,广大青年踊跃参军。各区都组织起五六十人到一百多人的地方武装。尤其洪山一带,实行土地改革后,劳动人民为了保卫家乡、保卫人民政权、保卫胜利果食,参军形成高潮,仅刘胡同西半村,一次就参军20多人。民国37年(1948年),县境全部解放后,全县先后又有千余青年自愿入伍。
新中国成立后的征兵机构是人民武装部,或兵役局。1950年11月,县人民武装部成立,内设军事、政治两股,下辖12个区人民武装部。
1955年改称兵役局,对外仍保留人民武装部名称,内设动员科、预备役军官科、征集科、军事统计科、民兵科,撤销区级人民武装部,置区人民武装助理员。1958年兵役局复改为人民武装部,内设作战科、训练科、政工科、动员科、装备科,取消县以下人民武装工作人员的现役军人编制。1959年1至4月,太和与界首两县人民武装部合并为首太县人民武装部。5月,恢复太和县人民武装部,各区、公社均成立人民武装部,设专职武装干部(为预备役军人)。1981年,县人民武装部改设为军事、政工、后勤3科。县人民武装部的领导编制,1958年以前,政治委员由县委书记兼任,1958年以后,部长、政委及其副职,均为现役军人。1984年以前,编制先为1正1副,后为1正多副。1984年以后,部长、政委、副部长共3人。县人民武装部、兵役局受阜阳军分区和中共太和县委的双重领导。
1950年,县内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广大青年纷纷申请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老人送儿孙、妻子送丈夫的事迹屡见不鲜。今城郊区粮管员哈成斌(回族),当时系现役军人;其未婚妻白秀云(回族)在家乡写信动员哈报名赴朝参战。1951年5月,抗美援朝运动形成高潮,全县参军2100人,超额完成任务80人。志愿军入伍时,跨马披红,群众敲锣打鼓,学生载歌载舞,列队欢送。
从1959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境内翻身农民对应征服兵役十分踊跃,常常是十里挑一。当兵的条件高、手续严,一般先由应征青年自愿报名,经乡目测、区政审、县体检,最后由县和接兵部队研究确定。近年又对文化程度提高要求,城镇青年必须高中毕业,农村青年必须初中毕业,隐瞒疾病或伪造学历者,入伍后还要复查,一经查出,立即退回,取消其服兵役资格。
从实行义务兵役制至今,境内形成当兵光荣的社会风气,把应征入伍当成一种喜事来办,把《入伍通知书》称为喜报,谁家接到喜报,亲邻馈送,朋友祝贺,还要热闹一番。人民政府对现役军人家属有照顾,春节有馈送,生活困难者有补助。农业合作化以前有代耕,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有补贴。城镇军人退役后安排就业。
历年兵役情况统计如下表:
太和县历年兵役情况统计表(1955年~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