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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学校体育
民国以后,兴办学校,开设体育课程。由于缺少体育教师和设备,大多数学校的体育课都流于形式,每天早起跑跑步就不错了。但也有几所学校。由于校长重视,体育活动开展得很有声色。民国20年(1931)前后,城西2公里的渡口小学,购置了很多体育器材,有篮球、乒乓球、平台、铁杠、木马等,还有木制步枪60支,七星剑几十把,哑铃100多个。体育课的内容丰富多采。民国25年(1936),太和举行全县小学运动会,渡口小学的集体表演达摩剑法12路,税镇小学集体表演的单刀,均获得优胜奖。女子小学的团体操获银杯奖。
抗日战争期间,小学增设“童训”课,中学开设军训课,在县城中、小学配备童训和军训教官。小学自三年级以上,每人自备童子军服、军棍和绳子、按照童子军教材、传授担架救护、传信、侦察、了望、带路、爬树、泅水等军事知识,并进行野外实习。中学的军训课也开展得很活跃。民国32年(1943),太和、临泉、沈邱3县联合在太和举行春季运动会,参赛运动员400多人,比赛项目有田径1000米、4000米、跳高、跳远、铅球、标枪、篮球等。太和中学生获100米、跳远、跳高第一名,并取得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
建国后的1952年,毛主席提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以后又向学生提出全面发展,“健康第一”等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和学校,都很重视学生的体育锻炼,认真执行每周两课、两操、两活动的体育教学要求,逐步建立了学校体育教学的正常秩序。太和中学于1953年开始田径活动,1954年成立了兰球队、排球队、足球队、乒乓球队、田径队、技巧队、射击队等课外体育组织,坚持经常活动。
阜阳地区体委及亳县中学体育教师专程到太和中学视察观摩,对该校的体育教学给予很高的评价,地区体委向全区中学推广了他们的以验。1957年,各中学推行“劳动与卫国”的体育锻炼制度,太和中学经地区验收,合格率达90%以上,受到上级电贺嘉奖。1973年,在部分中小学试行体育锻炼标准,全县区参加20万人,有3万人达标。
1978年至1985年,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作为体育工作的两个战略重点,县委与县教委,加强对学校的体育教学的领导。全县大部分中小学建立了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使中小学达标率占学生总数的60%。旧县小学的达标率高达100%,被评为省和全国体育达标先进单位。太和一中、太和中学、原墙中学、蔡庙中学、旧县小学都被评为阜阳地区体育和业余训练的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