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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示范农场
一、农场
1950年县内筹建第一个国营农场——花园农场,1951年正式成立。场址在城西五里湖西岸尤家花园。后改名“淮上公园农场”。耕地面积370亩。1953年,在江口区乌江附近扩建一个分场,耕地面积200亩,隶属花园农场。1958年10月,由国家投资在颍上焦岗湖建立国营机械农场(原系正阳关分场)。1960年,焦岗湖农场开办农业机械学校,培训学员83人,为各区培养农业机械员。同年,为农场周围社队机耕土地4233亩,脱粒34万公斤。1959年,在颍河北岸建立罗洋农场,耕地面积3000亩,以生产繁殖良种为主业,同时开展饲养业、加工业等多种经营。“文化大革命”中,农场形势趋于衰落,“文化大革命”后期,虽经多次整顿,良好的场规亦很难恢复,长期亏损,靠国家补贴过日子。1960年,省在唐垛湖建立大型机械农场,唐垛湖10多万亩土地,常有洪水灾害,大型机械无法发挥作用,农场投资得不偿失。焦岗湖、唐垛湖两个机械农场终因水患而被省农垦厅收回。本县固定保留的只有淮上公园农场、罗洋农场,以繁育良种为主。两个农场,均于1981年承包到户,工人工资停发。
二、园艺场
园艺场始建于1958年,当年园艺、苗圃共为一体(园艺场前身是苗圃),有职工36人,土地1200亩,其中果园面积800亩。园艺场与苗圃先后分合三次。1963年第一次分开。1966年文化大革命,实行“大联合”,园艺、苗圃合并。1979年,苗圃属林业局,园艺场属农业局,成为独立的生产单位。建场以来,大面积果树定植三次。1958年,第一次定植,品种有梨、桃、柞子、石榴、葡萄。1963年,果树刚结果被大水淹死,仅存梨树140亩,苹果树80亩。1964年,重新补植梨树351亩,桃树17亩。1986年,更新老苹果园80亩和桃树17亩。1987年春,全部定植为梨树。1958~1977年,制度不严,财经混乱,加之职工吃“大锅饭”,果树管理差,产量低,有15年亏损,5年保持平衡,国家投资43万元,亏损30多万元。1978年底,园艺场派人去江苏、泗阳、练湖参观,学习外地“部分工资加部分工分”制,1979年底,试行联产到组的责任制,同时搞一个承包到人的试点。1980年底,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但由于领导更换,合同没有兑现,加之责任不明,造成管理不善,水果丰产没有丰收。1981年,水果收入42000元,亏损30多万元。干部、职工工资发50%,人心混乱,生产濒于停顿。1982年,恢复大包干责任制,实行“全奖、全赔”的办法。签订47份5年经济大包干的承包合同,改变生产形式,砸烂“铁饭碗”、取消“大锅饭”,避免“大呼隆”。由每年6000个工作日,增加到20000多个工作日;由几个人干1人的活,变成1人干几个人的活;由几年刨一次树盘,变成一年至少刨2次树盘;由每年打2次药变成按技术要求及时打药;由采取雇零工、看管请民兵,变成自己动手、亲朋帮工;由原来的1个销售点,增加到47个销售点。同时,采取“以树论价,成交采摘”的方法。1983年始,职工以果致富,场扭亏增盈。1983年,全场水果总产量达70万公斤,总产值13万元。1984年,水果总产量70.7万公斤,总产值14万元;职工人均创产值3016元,一年收入抵承包前四年收入总和。1985年,风灾之年夺丰收,水果产量85万公斤。1986年,修定1987~1996年第二期承包合同。1987年,为实施的第一年,“桃花雪”、风、霜、雨俱全,由于植保工作抓得好,水果品质好,价格高,总产值达15.47万元,较1986年增长2.47万元。
1950年县内筹建第一个国营农场——花园农场,1951年正式成立。场址在城西五里湖西岸尤家花园。后改名“淮上公园农场”。耕地面积370亩。1953年,在江口区乌江附近扩建一个分场,耕地面积200亩,隶属花园农场。1958年10月,由国家投资在颍上焦岗湖建立国营机械农场(原系正阳关分场)。1960年,焦岗湖农场开办农业机械学校,培训学员83人,为各区培养农业机械员。同年,为农场周围社队机耕土地4233亩,脱粒34万公斤。1959年,在颍河北岸建立罗洋农场,耕地面积3000亩,以生产繁殖良种为主业,同时开展饲养业、加工业等多种经营。“文化大革命”中,农场形势趋于衰落,“文化大革命”后期,虽经多次整顿,良好的场规亦很难恢复,长期亏损,靠国家补贴过日子。1960年,省在唐垛湖建立大型机械农场,唐垛湖10多万亩土地,常有洪水灾害,大型机械无法发挥作用,农场投资得不偿失。焦岗湖、唐垛湖两个机械农场终因水患而被省农垦厅收回。本县固定保留的只有淮上公园农场、罗洋农场,以繁育良种为主。两个农场,均于1981年承包到户,工人工资停发。
二、园艺场
园艺场始建于1958年,当年园艺、苗圃共为一体(园艺场前身是苗圃),有职工36人,土地1200亩,其中果园面积800亩。园艺场与苗圃先后分合三次。1963年第一次分开。1966年文化大革命,实行“大联合”,园艺、苗圃合并。1979年,苗圃属林业局,园艺场属农业局,成为独立的生产单位。建场以来,大面积果树定植三次。1958年,第一次定植,品种有梨、桃、柞子、石榴、葡萄。1963年,果树刚结果被大水淹死,仅存梨树140亩,苹果树80亩。1964年,重新补植梨树351亩,桃树17亩。1986年,更新老苹果园80亩和桃树17亩。1987年春,全部定植为梨树。1958~1977年,制度不严,财经混乱,加之职工吃“大锅饭”,果树管理差,产量低,有15年亏损,5年保持平衡,国家投资43万元,亏损30多万元。1978年底,园艺场派人去江苏、泗阳、练湖参观,学习外地“部分工资加部分工分”制,1979年底,试行联产到组的责任制,同时搞一个承包到人的试点。1980年底,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但由于领导更换,合同没有兑现,加之责任不明,造成管理不善,水果丰产没有丰收。1981年,水果收入42000元,亏损30多万元。干部、职工工资发50%,人心混乱,生产濒于停顿。1982年,恢复大包干责任制,实行“全奖、全赔”的办法。签订47份5年经济大包干的承包合同,改变生产形式,砸烂“铁饭碗”、取消“大锅饭”,避免“大呼隆”。由每年6000个工作日,增加到20000多个工作日;由几个人干1人的活,变成1人干几个人的活;由几年刨一次树盘,变成一年至少刨2次树盘;由每年打2次药变成按技术要求及时打药;由采取雇零工、看管请民兵,变成自己动手、亲朋帮工;由原来的1个销售点,增加到47个销售点。同时,采取“以树论价,成交采摘”的方法。1983年始,职工以果致富,场扭亏增盈。1983年,全场水果总产量达70万公斤,总产值13万元。1984年,水果总产量70.7万公斤,总产值14万元;职工人均创产值3016元,一年收入抵承包前四年收入总和。1985年,风灾之年夺丰收,水果产量85万公斤。1986年,修定1987~1996年第二期承包合同。1987年,为实施的第一年,“桃花雪”、风、霜、雨俱全,由于植保工作抓得好,水果品质好,价格高,总产值达15.47万元,较1986年增长2.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