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机构设置1952年建“颍上县公房管理委员会”。1954年,由城关区财粮干事经管,房租收入均上交县财政科。1955年,颍上县公房管理委员会成立。1973年,成立颍上县城市建设房地产管理站。1978年4月,颍上县基本建设局成立。城建房地产管理站改称颍上县房地产管理站,属基建局领导。1981年8月,颍上县环境保护局成立。1984年4月14日,基建、环保两局合并为颍上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城市规划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1)贯彻“积极发展小城市”的方针,对城镇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2)依据当前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适当发展;(3)集中紧凑,节约用地,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尽量少占和不占农田;(4)近远期结合,留有发展余地,用百年大计方针的观点,力求布局合理科学;(5)贯彻“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方针,彻底改变“脏、乱、差”的局面,增加绿化面积,保护自然水系,给城镇居民创造优美环境。
附:颍上县城总体规划图

房地产管理1951年,县成立公产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秘书室、财政科、民政科、法院、工商联、城关镇有关人员组成,县长兼主任,配专职干部2人。主要负责城市公有房地的合理使用,组织国家财政收入,搞好市政建设等工作。1956年,全县有公房6619间,其中楼房199间、瓦房1656间、草房4764间。1952~1957年,采取拨住和出租两种办法,共拨出房屋4497间,住户系县直事业、行政、党群、学校。住户有使用权,自住自修,如有毁坏倒塌,由住户赔偿。“管委会”根据需要,可随时收回所拨房屋。为以房养房,增加财政收入,积累社会主义资金,1957年7月1日起,改拨住为出租收费。征收租费标准分三等九级。每月每平方米为:一等一级用于生产经营的,瓦房0.25元、草房0.22元、地基0.05元;二等二级瓦房0.18元、草房0.13元、地基0.03元;三等三级用于办公室、宿舍、住家的瓦房0.12元、草房0.09元、地基0.03元。楼房上层低于下层一级。1958年,为杜绝城市私房出租费高于公房50%的现象,县根据省私房改造会议精神,于10月成立私房改造办公室,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统一调整的赎买政策(按收租幅度15~40%付给房产定租,不是没收)。城关镇私房出租262户,房屋960间,其中出租3间以上者84房、700间,凡属此类,又用于生产门面的均要纳入改造。共纳入改造的198户、784间,其中门面草房187间、瓦房199间、楼房7间,后屋草房344.5间、瓦房41.5间、楼房10间,内有回民经营旅馆48间。凡贫苦烈军属、转建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城市贫民人多劳力少的困难户,均视其负担能力给予20~40%乃至全部减免照顾,群众对这一规定极为拥护。
1952~1959年房租收入及社会减免情况表
表37

从1958年底开始,到1967年9月止。房产的资金,采取“以租养房”办法,除人员工资与杂支外,全部用于公房维修和新房翻建。1980~1986年,共建楼房131间,瓦房410间,草房608间。1958年,在南关新建的大会堂,原由房产管理,从1962年起,拨交县文化局,成立人民剧场。1964年,将中山纪念堂交给颍上电影队,改为中山电影院。1967年,将老县政府的公房(原城隍庙)36间,拨给商业局。同年,又将西大街路南10间公房交给税务所。1970年,将原党校瓦房28间和街口原法院的公房23间交给邮电局。1980年,县委院内家属住房84间交给县委办公室,作为自管公房。土地征用由城建部门管理,征用土地的条件是:被征用的土地必须由征用单位写出申请报告;有上级建筑项目的文件;建筑面积符合准批数字;建筑资金有来源。
市容整顿进入80年代以来,颍城爱国卫生运动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大力开展市容整顿,对不合理的建筑和零乱摊点,进行改建整饰,集中管理。城关出现一批“文明单位”。人民路、交通路、解放路3条主干道,达到清洁平整。1985、1986两年新建厕所6座,全城共有公厕21个、金属垃圾箱12个。坚持岗位责任制,实行“门前三包”。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