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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统计管理
一、统计机构
历代均设有统计机构。清光绪年间,各省设立调查局,各部设立统计处,并按所订表式按期咨报。民国22年(1933年),行政院公布《地方行政机关统计组织暂行规则》规定,各县、市政府设统计委员会。建国后,1952年7月,县成立计划统计科。1955年,统计科和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1962年12月24日,成立统计局。1964年11月30日,复称统计科。1970年,县成立生产指挥组,下设综计小组,统计工作由综计小组承担。1980年10月23日,复建统计局,定编14人(县编制12人,省事业编制2人)。
二、统计工作
建国后,历年统计报表,由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制定,分月报、季报、电讯报、半年报、年报等。1958年,用长会短训的方法培训统计干部500余人。1960年,编印颍上县国民经济成就《伟大的十年》。1980年以后,每年都编有统计资料手册,向有关领导和单位提供参考数据。1981年,被评为地区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同年,成立统计干部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出统计师4人,助理统计师15人。1983年12月,国家颁布《统计法》,统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1984年,各企、事业单位都设有与业务相适应的统计机构或专职人员。区、乡、镇也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干部。1988年,编印统计工作《前进的四十年》。
三、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1、工业统计。包括产品、数量、品种、质量、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劳动生产率、成本、利润、资金等工业生产经济效益以及工业设备、产品、产量、能力的利用、变化和技术革新的情况。工业统计对产品总量价值指标除采取现行价格外,还采用“不变价格”,亦称可比价格(是反映历史上某一特定时期产品价值及产品价比关系的价格),不变价格在建国后已变动5次,即1950、1952、1957、1970、1980年各变动一次。
2、农业统计。包括土地、农、林、牧、副、渔生产;农业产值、产量、农业劳动力、农村专业户、农业固定资产、农产品成本、农业现代化和收益分配等统计。
3、商业统计。包括商业部门和全社会的商品流转、市场商品供需平衡、主要商品生产与消费品平衡等。并全面收集整理商业企业的购进、销售、调拨、储存的数字及发展过程。
4、物资统计。包括各种物资的统计,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物资的产、供、销、存等经济活动,并着重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物资库存对生产的保证程度;检查主要产品的物资消耗定额执行,编制物资平衡表,研究物资的产需平衡,做好物资统计的综合分析。
5、劳动工资统计。包括劳动力数量、构成及变动统计,为合理安排劳力,制订和监督、检查劳动力计划提供依据。工资福利统计,反映和研究工资总额及劳保福利变动的趋势与幅度,了解职工收入社会购买力水平。
6、固定资产统计。反映固定资产规模和使用方向,全民所有制单位投资,分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措施两个部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和城乡个人建房投资。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总额按资金来源分为国家预算内投资,地方部门企业自筹投资,国内贷款等。按工程的用途分为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
7、国民经济综合统计。以国民经济状况为研究对象,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协调各专业统计工作,以适应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的需要,对国民经济进行综合性、系统性和平衡性核算,以畅明县情和县力,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特点与规律;反映党的方针政策对发展国民经济的影响;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前景进行统计预测;进行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横向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效果水平的对比研究。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的主要内容。为进行国民经济活动的基本条件统计(人口、劳动力、自然资源与国民财产),国民经济活动总成果统计(社会总产品、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等),国民经济活动效果统计(社会劳动生产率、人均总产值),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
8、统计调查。统计调查是向社会了解情况,搜集资料,采取普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4种方法,最常用的是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由国家组织的抽样调查和县统计局组织的抽样调查,前者包括家计调查(即住户收支调查)、农产量调查、残疾人调查、集体商业调查和农产品价格调查。通过调查,为国家制订方针政策提供必要的资料。县统计局自1983年以来,开始万户调查(每村抽取15个调查户),包括农作物产量、小家畜家禽数量和禽蛋、兔毛产量,作为县、区、乡、村上报资料的依据。
四、普查
主要是人口普查、工业普查和钢材普查。新中国成立后,共进行4次人口普查。颍上均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具体情况见“人口”章)。1952年8月,开始对1949~1952年国营、公私合营和手工业及工农业总产值劳动就业等进行普查。1953~1957年,对初级社、私营工业及手工业进行普查;对职工和农民进行抽样家计调查。1985~1987年,完成工业普查。至1985年底,全县乡以上工业132个,其中全民所有制18个,集体所有制114个(内有乡办工业72个),全县工业总产值(1980年不变价)4577万元,利税总额331.2万元,流动资金和定额流动资金总额3853.9万元。职工总人数8319人。
历代均设有统计机构。清光绪年间,各省设立调查局,各部设立统计处,并按所订表式按期咨报。民国22年(1933年),行政院公布《地方行政机关统计组织暂行规则》规定,各县、市政府设统计委员会。建国后,1952年7月,县成立计划统计科。1955年,统计科和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1962年12月24日,成立统计局。1964年11月30日,复称统计科。1970年,县成立生产指挥组,下设综计小组,统计工作由综计小组承担。1980年10月23日,复建统计局,定编14人(县编制12人,省事业编制2人)。
二、统计工作
建国后,历年统计报表,由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制定,分月报、季报、电讯报、半年报、年报等。1958年,用长会短训的方法培训统计干部500余人。1960年,编印颍上县国民经济成就《伟大的十年》。1980年以后,每年都编有统计资料手册,向有关领导和单位提供参考数据。1981年,被评为地区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同年,成立统计干部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出统计师4人,助理统计师15人。1983年12月,国家颁布《统计法》,统计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1984年,各企、事业单位都设有与业务相适应的统计机构或专职人员。区、乡、镇也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干部。1988年,编印统计工作《前进的四十年》。
三、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1、工业统计。包括产品、数量、品种、质量、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劳动生产率、成本、利润、资金等工业生产经济效益以及工业设备、产品、产量、能力的利用、变化和技术革新的情况。工业统计对产品总量价值指标除采取现行价格外,还采用“不变价格”,亦称可比价格(是反映历史上某一特定时期产品价值及产品价比关系的价格),不变价格在建国后已变动5次,即1950、1952、1957、1970、1980年各变动一次。
2、农业统计。包括土地、农、林、牧、副、渔生产;农业产值、产量、农业劳动力、农村专业户、农业固定资产、农产品成本、农业现代化和收益分配等统计。
3、商业统计。包括商业部门和全社会的商品流转、市场商品供需平衡、主要商品生产与消费品平衡等。并全面收集整理商业企业的购进、销售、调拨、储存的数字及发展过程。
4、物资统计。包括各种物资的统计,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物资的产、供、销、存等经济活动,并着重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物资库存对生产的保证程度;检查主要产品的物资消耗定额执行,编制物资平衡表,研究物资的产需平衡,做好物资统计的综合分析。
5、劳动工资统计。包括劳动力数量、构成及变动统计,为合理安排劳力,制订和监督、检查劳动力计划提供依据。工资福利统计,反映和研究工资总额及劳保福利变动的趋势与幅度,了解职工收入社会购买力水平。
6、固定资产统计。反映固定资产规模和使用方向,全民所有制单位投资,分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措施两个部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和城乡个人建房投资。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总额按资金来源分为国家预算内投资,地方部门企业自筹投资,国内贷款等。按工程的用途分为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
7、国民经济综合统计。以国民经济状况为研究对象,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协调各专业统计工作,以适应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的需要,对国民经济进行综合性、系统性和平衡性核算,以畅明县情和县力,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特点与规律;反映党的方针政策对发展国民经济的影响;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前景进行统计预测;进行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横向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效果水平的对比研究。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的主要内容。为进行国民经济活动的基本条件统计(人口、劳动力、自然资源与国民财产),国民经济活动总成果统计(社会总产品、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等),国民经济活动效果统计(社会劳动生产率、人均总产值),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
8、统计调查。统计调查是向社会了解情况,搜集资料,采取普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4种方法,最常用的是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由国家组织的抽样调查和县统计局组织的抽样调查,前者包括家计调查(即住户收支调查)、农产量调查、残疾人调查、集体商业调查和农产品价格调查。通过调查,为国家制订方针政策提供必要的资料。县统计局自1983年以来,开始万户调查(每村抽取15个调查户),包括农作物产量、小家畜家禽数量和禽蛋、兔毛产量,作为县、区、乡、村上报资料的依据。
四、普查
主要是人口普查、工业普查和钢材普查。新中国成立后,共进行4次人口普查。颍上均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具体情况见“人口”章)。1952年8月,开始对1949~1952年国营、公私合营和手工业及工农业总产值劳动就业等进行普查。1953~1957年,对初级社、私营工业及手工业进行普查;对职工和农民进行抽样家计调查。1985~1987年,完成工业普查。至1985年底,全县乡以上工业132个,其中全民所有制18个,集体所有制114个(内有乡办工业72个),全县工业总产值(1980年不变价)4577万元,利税总额331.2万元,流动资金和定额流动资金总额3853.9万元。职工总人数83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