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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建制
1950年元月,亳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首次召开,成立了人大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分别由县长和副县长兼任。1951年7月设办公室,配有助理秘书、干事、文书各1名。1952年12月,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撤销,日常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处理。1980年9月11日,亳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一次会议后,确定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至1986年,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逐渐健全,下设办公室和选举工作、财经工作、教科文卫工作、法制工作4个委员会,每个委员会有7至9人组成,配有正副主任,委员会的主任均由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委员由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担任。办公室由16人组成,设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办公室下设3个科:人事秘书科、调查研究科、行政管理科。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承办人大常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的秘书、事务工作。
(二)代表选举
1953年8月2日,县政府派出34人的工作组,深入城西区十二里堂乡进行普选试点。8月5~12日,成立乡选举委员会,全乡划为12个选区,成立12个选民资格审查小组。13日,在张阁寨选区进行试点性调查人口,登记选民、15~16日,全乡进行调查登记。8月17~9月12日,为审查选民资格、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经审查,全乡实有选民1746人,占该乡总人口的52.5%。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61名。9月13日,在刘庄选区进行选举试点,15日全区普选,16日结束。参选的选民1595人,参选率91%,选出乡人民代表35人。9月26日,召开乡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正、副乡长各1人,乡人民委员11人,组成乡人民委员会。在这次会议上选出县级人民代表2人。1953年9月28日,首次普选试点结束,其后,在全县普遍推广。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普选1954年2月19日开始,3月15日结束。县、乡(镇)分别成立选举委员会,区设立普选领导小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成立选民资格审查小组。全县16个区分设8个普选法庭。当时全县常住人口730662人,其中男364627人,女366035人;依法被剥夺选民权者19509人。共有选民410842人,参加选举的选民300304人,参选率为73%。全县共选出基层人民代表7298人,正、副乡长527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0人(包括试点乡的2人)。8个普选法庭受理、处结涉及普选案102起。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普选1956年12月17日开始,第二年元月3日结束。全县常住人口765492人,其中依法被剥夺选民权的6456人,实有选民436220人,占总人口的57%。参加选举的选民305904人,参选率为70%,选出乡(镇)级人民代表2073人;县级人民代表355人,其中男304人,女51人,共产党员181人,党外人士174人;另选人民陪审员250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普选1958年3月17~30日进行。全县分41个基层选举单位(40个乡,1个镇),共选出县级人民代表392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普选1960年12月中旬开始,全县划分为1793个选区,农村1775个,城市18个。当时有常住人口599581人,其中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8173人,依法停止行使选民权的645人,严重精神病人178人。实有选民396630人,参加选举的选民334576人,参选率85.4%。选出基层人民代表2713人,县级人民代表396人。由于1961年春开展的整社整风运动,这次普选拖延至1961年10月。在运动中对原选出的部分代表进行了撤换,撤换基层人民代表264人,县级人民代表7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普选1963年4月1日开始,5月中旬结束。全县划分6979个选区,成立569个选民资格审查小组。共选出基层人民代表8262人,县人民代表406人。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普选1965年11月11日开始,同年12月27日结束。选出基层人民代表8495人,基层人民委员960人,县人民代表405人。县人民代表中,中共产党员234人,民主人士51人,非党人士120人。
选举县革命委员会成员这次选举是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初期进行的。当时亳县两大派群众组织,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字140支左部队做工作,双方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各选7人组成亳县革命委员会。经呈报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批准,1968年8月31日,县革命委员会在工农兵剧场(现亳州剧场)门前宣布成立,万余群众参加了大会。这次大会,又称作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普选1980年6月25日开始,全县常住人口1024040人,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停止使用选民权利的189人,严重精神病患者482人,实有选民533982人,参加选举的选民485746人,参选率91%。直接选出(不经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人民代表740人,其中汉族711人,少数民族29人;男543人,女197人;共产党员412人,共青团员67人,其他261人。自本次普选始,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均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普选1984年元月10日开始,同年4月20日结束。全县设有选举县人民代表的选区373个,选举乡级人民代表的选区2707个。当时有常住人口1060790人,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停止使用选民权利的228人,严重精神病人848人,实有选民577835人,参加选举的选民569272人,参选率98.5%,有效率95%,成功率99.5%。选出乡级人民代表5057人,县级人民代表432人。县级人民代表中,男320人,女112人;汉族406人,少数民族26人;共产党员229人,民主人士20人,非党人士183人。
(三)历届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发了新宪法,发布了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从此,当地遵照新宪法规定,召开历届人民代表大会。1986年6月,改称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机构称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7月10日至11日召开一届一次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328人,列席代表155人,收到代表提案605件。会议选举周茂新为县长,陈汇海、孙明哲等人为副县长。会议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做好财经工作、巩固农业互助合作社的决议,关于文教、卫生工作的决议,关于拥护新宪法草案的决议等。1955年11月11日至13日,召开了一届二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400人,列席代表14人,收到代表提案557件。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健全农业合作社,关于节约备荒、镇压反革命、做好财经工作,关于搞好文教卫生工作等决议。1956年5月29日至31日召开了一届三次会议,代表400人,列席代表34人,收到代表提案195件。会议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贯彻执行勤俭办社、做好财经工作、文教卫生工作的决议。大会选举秦茂林为县长,孙明哲、王运生、李龙英(女)为副县长;还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957年1月6日至9日召开二届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327人,列席代表179人,收到代表提案358件。会议选举秦茂林为亳县人民政府县长,孙明哲、祁式迪,刘文华为副县长;还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增产节约、发展农业生产、整顿农业合作社,关于征兵、拥军优属工作,关于搞好文教卫生工作、财经交通工作、政法工作等决议。5月24日至27日召开二届二次会议,出席代表327人,列席代表82人,收到代表提案414件。会议通过了关于夏收夏种、劳动工分的结算超减产处理等工作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增产节约运动、财经工作、工业交通工作、文教卫生工作的决议,关于宣传各项法律政策、加强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等决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1958年5月26日至28日召开。出席代表392人,列席代表115人,收到代表提案479件。大会选举秦茂林为县长,孙明哲、刘文华为副县长。会议通过了关于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副产品、兴修农田水利、财经工作、政法工作、文教、卫生工作和关于掀起技术革新运动、严格节约制度、掀起全面工作大跃进等决议。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1961年10月7日至10日召开四届一次会议。出席代表396人,列席代表69人,收到代表提案504件。大会选举李光远为县长,陈九经、孙明哲等7人为副县长;还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生产救灾、财贸、工业、交通、邮电工作,关于政法工作、文教卫生工作等决议。1962年12月26日至28日召开四届二次会议。出席代表294人,列席代表59人,收到代表提案255件。会议通过了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及农业生产、工业生产、财贸金融工作、卫生工作、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工作、政法工作、人民武装工作、精简下放工作,关于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等决议。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1963年11月17日至20日召开五届一次会议。参加代表406人,列席代表52人,收到代表提案518件。大会选举秦茂林为亳县人民政府县长,孔祥珂等4人为副县长;还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人民武装,关于开展副业生产、农田水利工作、财贸工作、工业交通工作、文教卫生工作、政法工作、人民武装工作等决议。1964年8月18日至20日召开五届二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296人,列席代表96人,收到代表提案396件。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大力发展各种经济、护林工作、保畜工作、兴修农田水利、财贸工作、工业交通、文教卫生工作的决议。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1965年12月28日至31日召开。出席代表403人,列席代表76人,收到代表提案369件。大会选举王千臣为县长,孔祥珂等3人为副县长;还选举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时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会议通过了关于学习毛主席著作、认真抓好阶级斗争、两条路线斗争之纲,关于农业生产、工业交通、财贸工作、文教卫生工作、政法工作、人民武装工作的决议。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68年8月31日召开,成立革命委员会,参加会议的群众10000余人。选陈茂山为革委会主任,尹秀亭等7人为副主任。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1980年9月11日至15日召开八届一次会议。出席第一次会议代表740人,列席代表185人,收到代表提案1076件。大会选举刘一樵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志刚、胡春迎等为副主任;选举韩效粹为亳县人民政府县长,冯文成、阎体卫等6人为副县长;并选举了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1980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通过了撤销亳县革命委员会的决议。1981年5月14日至16日召开八届第二次会议,出席代表675人,列席代表119人,收到代表提案541件。会议作出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作出了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等。1982年4月27日至29日召开八届三次会议。出席代表597人,列席代表93人,收到代表提案451件。会议作出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作出县财政1981年决算和1982年预算的决议。1983年3月28日至31日召开八届四次会议。出席代表567人,列席代表92人,收到代表提案348件。会议增选陈化南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会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批准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等。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1984年5月10日至13日召开九届一次会议。出席代表432入,列席代表169人,收到代表提案342件。大会选举冯文成为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阎体卫、陈化南等4人为副主任;选举王怀忠为亳县人民政府县长,孙霞光、曹俊奇等4人为副县长;选举了县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1985年3月27日至29日召开九届二次会议。出席代表432人,列席代表180人,收到代表提案287件。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了编纂地方志工作的决议。1986年4月8日至11日召开九届三次会议,出席代表432人,收到代表提案280件。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等。
第8~9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更迭表

(四)人大工作
决定人大常委会经常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在历届各次代表大会上,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汇报,然后批准工作报告是否实施,对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决议。
任命凡市(县)政府、委、办、局正职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均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任免。人大常委会经常不断地对政府干部进行考察,搜集群众反映,评定干部政绩,作为任用和罢免干部的依据。1986年,任命市长1人、局长15人。
监督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政权有监督权。人大常委会的委员经常在本地区举行视察活动,了解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教卫生等情况,听取群众反映,避免工作失误。1986年,人大财经委员会视察了商业、供销工作;法制委员会视察了普法工作和监督工作;选举委员会视察了乡镇人代会的筹备和市、乡换届工作;教科文卫委员会视察了《食品卫生法》的实施情况和夏季卫生工作,专题调查了本地中小学师资状况,考察了乡、村群众文化工作。人大的主任、副主任还多次深入区、乡、村,视察秋收秋种情况和烟叶收购情况。这些调查、视察活动,为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为政府有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依据,有的转交市政府研究处理,起到了督促作用。
此外,人大常委会还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每两个月开一次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汇报;经常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建议。为了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还坚持主任、副主任接待日制度,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对于代表的提案,人大常委会认真处理。九届三次会议上收到的提案,有63件交市政府处理,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就63件提案的办理情况向人大作了汇报,有许多提案已经得到实施。如农村扶贫提案,1986年市政府拨出扶贫资金20多万元进行扶贫工作。这一年,群众要求解决城内走路难、上厕所难和下水道问题的提案,市政府立即拨款改建城市路面50多条,新修、改建公共厕所51座,疏通下水道5000多米,基本上解决了以上问题。再如关于要求解决酒精厂污染问题的提案,市政府多次在办公会上研究治理方案,采取了应急措施,投资16万元,铺设地下引水道,采取清污分流和过滤的办法,使污染得以减轻。
附:亳县参议会
民国35年元月28日,成立亳县临时参议会,并举行就职典礼。临时参议会议长为韩慓生,副议长宋克灼,秘书为陈竞如。临时议员有王子英、鲁子让、沈贯卿、余逸梅等10多人。另有职员3人。会址设于城里大隅首。是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县长胡志远关于保留临时军民合作协购委员会的提案,决议予以保留,作内部编制,办理地方军队与过路军队副食等事宜。6月24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给省府的致敬电,推选审查与会人选,指定召集人,审查听取了县府施政报告。
是年秋,成立亳县参议会。参议会首先登记公职候选人(从事地方公益事业以上者才可当选)。选举办法:先由群众选出乡镇代表(1保2人),后集中到区选县参议员。镇组织乡镇选民代表选镇主席。第二次投票时选县参议员。各界代表亦选举县参议员若干名;县参议员选举议长。选举结果是陈丽生当选为议长,袁介五为副议长,秘书为陈竞如,职员5人。驻会委员会为常设机构,由7人组成。
乡镇民代表会和县参议会名义上是民意机构,实际上是政府的附庸,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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