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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军事建建
西汉,谯县设材官领兵。东汉,豫州刺史治谯。东晋,祖逖设镇于谯城。北魏置都督府,北周改为总管府。隋置都尉、副都尉领兵。唐复置总管府、都督府,又置滑亳节度使、宣武军节度使,亳州节度散兵马使、游奕都知兵马使。五代后梁置宣武军、防御州,后唐改防御州为团练州,后晋复改为防御州。北宋,升亳州为集庆军节度,设都统制、副都统制领兵。金,建节镇于亳,设亳州防御节使治谯。元置万户,明设武平卫,指挥官并不下5000余人,兵丁有万人。清康熙十八年(1679),撤武平卫,置亳州专营。雍正九年(1731),改设都司,属狼山镇统辖。乾隆二年(1737),改属寿春镇。
民国时期,亳县无正式军事建制,先后驻有毅军、安武军、国民革命军、新四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2月设亳县人民武装部,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1954年9月,以人武部为基础成立县兵役局。1959年11月,复改人武部。1986年6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阜阳军分区移交亳州市人民政府管辖,不再属于部队编制。
民国时期,亳县无正式军事建制,先后驻有毅军、安武军、国民革命军、新四军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2月设亳县人民武装部,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1954年9月,以人武部为基础成立县兵役局。1959年11月,复改人武部。1986年6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阜阳军分区移交亳州市人民政府管辖,不再属于部队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