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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庄
民国4年(1915年),锦成钱庄在北门大街开业。雇领东(经理)1人,伙计(店员)若干名。5间门面,1处货栈。民国8年,县城有锦成、鼎昌裕、南复兴、聚成4家钱庄。年放款总额(铜钱)1.2万串,存款7966串。民国18年先后停业。
银行
安徽省地方银行蒙城县银行民国25年12月16日成立办事处,设主任和助理员(兼会计),办理存款、放款、汇兑和代理省银行发行公债。民国27年夏,日军侵占县城,办事处停业。民国30年7月复业。民国31年底,筹备(官商合办)县银行。次年8月试业,资金27万元。民国33年,增股金108万元(官商各半)。行址在县府前院(今公安局)。内设业务、会计2股,委派正副经理、会计、办事员各1名,助理员2名。民国35年3月,召开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正式成立县银行。董事会聘请正副经理、会计、出纳主任、司帐、行员各1名。民国37年4月停业。
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民国38年6月设办事处。1949年12月,升为县支行。设行长1人,员工20名。次年,支行内设人秘、业务、会计、出纳、农贷5股。双涧、三义、小涧3区设农贷所。1951年9月,支行增设货币管理、计划信贷、储蓄、信用合作4股。原农贷股改称农村金融股,在南大街设储蓄所,区农贷所改称区营业所,有坛城、板桥、乐土、楚村、立仓、城关、涡北、辛集、柳林、双涧、三义、小涧12个。1956年,设北大街和南关储蓄所。同年10月,农业银行县支行并入。1958年,支行撤销专业股,成立城市、农村两个业务办公室。出纳、会计、储蓄、农贷等“六员合一”。储蓄所改称服务部,营业部建立专线,全城通兑。1964年,农业银行析出。次年5月,望疃区营业所划属利辛县。12月,农业银行再次并入。1967年,县支行成立革命委员会。1969年和1975年,区社行政机构两次变动,基层金融机构相应调整。1977年,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名称。1979年7月,县支行直属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1956年5月成立,10月并入人民银行县支行。1964年1月恢复,内设人秘、会计、出纳、信用合作、社队辅导、农贷6股。各区设营业所,人民公社设信用合作社。1965年12月,又并入人民银行县支行。1980年1月,再次恢复。1985年12月,内设人事、秘书、监察、农业信贷、商业信贷、信用合作、会计、出纳8股和营业部。下设11个区营业所。行长1人、副行长2人,员工160人。
中国工商银行蒙城县支行1984年1月成立。内设人事、秘书、监保、储蓄、信贷、计划、会计、出纳8股,县城设8个储蓄所。1985年12月,行长1人,副行长2人,员工96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蒙城县支行1953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阜阳地区中心支行在本县设办事处。主任、会计、文书各1名,其他人员4名。1957年撤销。1978年4月恢复。1979年,改称现名。内设业务、会计2股。1985年12月,副行长1名,员工7名。
信用合作社
民国25年,设涡蒙两县信用合作办事处。本县建立59个乡村信用合作社(区联社2个,单营社7个)。入社农户4076人,集股金(法币)39682元,贷款15.1万元,储金39.8万元,储粮39.5万石(每石约合160公斤),兼营养鱼副业。民国37年停业。1952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在板桥区许疃乡试办信用合作社。年底,全县入社5.67万股(每股2元),集资11.34万元。1955年底,全县建立信用合作社162个(每乡1个)。1958年,改称人民公社信用合作部。1984年9月,县成立信用合作联合社(隶属农行)。1985年,独立经营。下辖乡镇信用合作社54个(含分社34个)。正式职工252名,合同工50名,村信用站372个,聘用代理业务员306名。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蒙城县支公司
1951年初,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代理保险业务。1953年,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蒙城县营业所。主任、外勤、会计、防理各1名。1956年改称现名。正副经理、人秘股长、会计、外勤、防理各1人,其他员工4人。1957年撤销。1982年,成立县代理处。1985年5月,恢复县支公司。内设人秘、计财、城市保险、农村保险4股。正副经理各1人,会计2人,外勤9人,其他员工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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