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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档案
管理机构
建国后,全县各单位相继设档案室。1958年11月,中共蒙城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档案室合并为县档案馆,设于老城隍庙后院。专职干部二人。县直机关、人民公社、学校等有档案室221个,专职干部20余人,兼职212人。1962年,县档案馆迁入圣人殿。1976年迁入县委大院西南角,新建档案大楼。1985年,全县各级档案室156个,专职人员37名,兼职147名。
档案管理
建国后,县档案室接收各单位保管的5年以上的资料,每年接收一次中共蒙城县委、县政府的文件、会议材料,及时鉴定归档。1958年,根据“全党办档案,各级办档案”的方针,县档案馆建档1000余卷,1964年增加到4000余卷。1978年,接收127个县直机关和区、乡单位1976年以前的档案6986卷,剔除1000多公斤,经县委批准,送亳州造纸厂监销。1982年,接收县直及区乡1981年前的档案5666卷,监销1万多份。库房专柜内置药物、消防器材、吸尘器、报警器等安全保护设施。1985年,县档案馆拥有库房7间,档案柜182套(铁质128套),资料架17副。保存各类档案20761卷(建国前的17卷)。其中永久性档案(50年以上)9264卷,长期(16—50年)4265卷,短期(15年以下)6232卷。档案目录80多种,检索册40余部。主要档案资料有:《重修蒙城县志》、《蒙城县政书》、《蒙城革命斗争史》、《中共蒙城党史简介》、《民兵斗争史》、《捻军故事》、《土地证》、《地名录》、《人口资料普查汇编》、《主要农作物产量统计》、《水利工程效益》等。当年接待查档人员1648人,被评为省先进单位。
建国后,全县各单位相继设档案室。1958年11月,中共蒙城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档案室合并为县档案馆,设于老城隍庙后院。专职干部二人。县直机关、人民公社、学校等有档案室221个,专职干部20余人,兼职212人。1962年,县档案馆迁入圣人殿。1976年迁入县委大院西南角,新建档案大楼。1985年,全县各级档案室156个,专职人员37名,兼职147名。
档案管理
建国后,县档案室接收各单位保管的5年以上的资料,每年接收一次中共蒙城县委、县政府的文件、会议材料,及时鉴定归档。1958年,根据“全党办档案,各级办档案”的方针,县档案馆建档1000余卷,1964年增加到4000余卷。1978年,接收127个县直机关和区、乡单位1976年以前的档案6986卷,剔除1000多公斤,经县委批准,送亳州造纸厂监销。1982年,接收县直及区乡1981年前的档案5666卷,监销1万多份。库房专柜内置药物、消防器材、吸尘器、报警器等安全保护设施。1985年,县档案馆拥有库房7间,档案柜182套(铁质128套),资料架17副。保存各类档案20761卷(建国前的17卷)。其中永久性档案(50年以上)9264卷,长期(16—50年)4265卷,短期(15年以下)6232卷。档案目录80多种,检索册40余部。主要档案资料有:《重修蒙城县志》、《蒙城县政书》、《蒙城革命斗争史》、《中共蒙城党史简介》、《民兵斗争史》、《捻军故事》、《土地证》、《地名录》、《人口资料普查汇编》、《主要农作物产量统计》、《水利工程效益》等。当年接待查档人员1648人,被评为省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