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县人大常委会
机构沿革
1952年至1954年,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54年7月,建立人民代表会议制。1952年至1954年,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设常务委员会。1980年9月10日,建立县人大常委会议制。下设一室三委:办公室、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科教委员会。编制18人。
代表大会
1954年7月3日至10日,县举行首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正式代表450人,出席会议代表381人。会议通过《195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并选举出冯世祥、高荆山、侯殿兰、纪明选、谢节印、桂俊亭、赵瑾山、汤蠡舟、李真、张宽10人为出席省人代会代表。首届会议未按贯例实行选举。
一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56年6月1日至3日举行。出席会议正式代表295人,列席代表26人。会议选举出涡阳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人、
1956年10月15日至17日,县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涡阳县1957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58年1月至9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出席会议代表385人,选举出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9人。选举出出席省人代会代表9名:桂俊亭、赵瑾山、李明、侯殿兰、赵保善、赵德民、陈帮典、武良善、王之良。
1961年9月27日至10月3日,召开县第四届人代会议。选举出正式代表409人,出席会议代表243人。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91件,提交审查处理。选举出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1名。
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11月17日举行,选举出正式代表452人,出席会议代表349人。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出人民委员会委员25名。选举出席省三届一次人代会代表9名:陈沂、郑淮舟、杨安民、胡元之、胡复之、李明、王澄波(女)、王之良、巩宋仁。
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12月18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23人。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收到代表提案339件。大会选出21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由县革委会代替。
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9月15日至1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76人,大会收到提案1126件。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提案分别提出审理意见。大会通过《关于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5名,组成常设机构。吴尚和任主任,周长怀、刘文华、周在伦、韦国荣任副主任。
八届二次人代会,于1982年7月21日至23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680人。大会共收提案和建议278件。列为提案处理的276件,另两件属个人要求,按照“代表提案注意事项”的规定,分别转有关部门处理。大会作出五项决议:继续抓好农业和工业生产,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努力做到增收节支,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为财政收入开辟充裕的财源;认真关心人民生活,有计划地、逐步地解决好人民生活上的一些极需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实际问题、坚决贯彻国务院和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物价,切实整顿议价,加强工商市场管理,确保物价稳定;继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由于原县长奉调离任,大会补选岳玉恩为县长。
八届三次人代会于1983年3月29日至31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677人。会议补选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主任成正山,副主任陈龙营、董振松。会议选出王好修、成正山、刘建国、刘建云、孙钺(女)、李厚坪,李玉坦、庞少林、杨树勋、赵法功、黄从林、龚保俊、傅毅为出席省第六届人代会代表。
1952年至1954年,实行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954年7月,建立人民代表会议制。1952年至1954年,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设常务委员会。1980年9月10日,建立县人大常委会议制。下设一室三委:办公室、法制委员会、财经委员会、科教委员会。编制18人。
代表大会
1954年7月3日至10日,县举行首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正式代表450人,出席会议代表381人。会议通过《195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今后任务的报告》、《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并选举出冯世祥、高荆山、侯殿兰、纪明选、谢节印、桂俊亭、赵瑾山、汤蠡舟、李真、张宽10人为出席省人代会代表。首届会议未按贯例实行选举。
一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56年6月1日至3日举行。出席会议正式代表295人,列席代表26人。会议选举出涡阳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人、
1956年10月15日至17日,县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涡阳县1957年财政收支决算和1958年1月至9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出席会议代表385人,选举出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9人。选举出出席省人代会代表9名:桂俊亭、赵瑾山、李明、侯殿兰、赵保善、赵德民、陈帮典、武良善、王之良。
1961年9月27日至10月3日,召开县第四届人代会议。选举出正式代表409人,出席会议代表243人。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收到代表提案291件,提交审查处理。选举出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1名。
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11月17日举行,选举出正式代表452人,出席会议代表349人。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出人民委员会委员25名。选举出席省三届一次人代会代表9名:陈沂、郑淮舟、杨安民、胡元之、胡复之、李明、王澄波(女)、王之良、巩宋仁。
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5年12月18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323人。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收到代表提案339件。大会选出21名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由县革委会代替。
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0年9月15日至1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76人,大会收到提案1126件。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提案分别提出审理意见。大会通过《关于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79年财政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5名,组成常设机构。吴尚和任主任,周长怀、刘文华、周在伦、韦国荣任副主任。
八届二次人代会,于1982年7月21日至23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680人。大会共收提案和建议278件。列为提案处理的276件,另两件属个人要求,按照“代表提案注意事项”的规定,分别转有关部门处理。大会作出五项决议:继续抓好农业和工业生产,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努力做到增收节支,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为财政收入开辟充裕的财源;认真关心人民生活,有计划地、逐步地解决好人民生活上的一些极需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实际问题、坚决贯彻国务院和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物价,切实整顿议价,加强工商市场管理,确保物价稳定;继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由于原县长奉调离任,大会补选岳玉恩为县长。
八届三次人代会于1983年3月29日至31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677人。会议补选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主任成正山,副主任陈龙营、董振松。会议选出王好修、成正山、刘建国、刘建云、孙钺(女)、李厚坪,李玉坦、庞少林、杨树勋、赵法功、黄从林、龚保俊、傅毅为出席省第六届人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