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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人民生活
一、职工生活
收入建国36年来,国家先后十余次提高不同行业职工的工资,实行粮价、副食品等补贴和推行奖金制度,保证了职工实际收入的不断增长。1949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146元,1979年为624元,增长4.27倍。此后,国家在改革物价体系,调整物价的同时,多次大幅度地增加职工工资。1986年,本市全民所有制职工人均年工资1162元,比1979年增加538元。处于全市中上等工资水平的六安轴承厂,1979年职工人均工资657.24元,1986年为1263.07元,增长92.17%,平均每年增长11.52%。全市集体所有制职工,1979年人均年工资468元,1986年为643元,比1979年增加175元。居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等工资水平的南市街道企业职工,1979年人均年工资732元,1986年为999.6元,增长35.35%。平均每年增长4.45%。
职工家庭收入水平因家庭人口、就业人口、工资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的不同而高低不一。据六安县、市人民银行1978至1982年5年间对19户职工家计调查,人均月生活费收入20元以下的2户,20至30元的5户,30至40元的5户,40至50元的4户,50元以上的3户。市统计局1986年对28户职工家计调查,人均月生活费收入在25元的8户、31人,25元至35元的13户、49人,35元至50元的6户、20人,50元以上的1户、1人。按家庭人口计算,1986年人均收入712.74元,比1984年人均收入452.26元增长57.6%。按在业人口计算,1986年人均收入1142.65元,比1984年人均收入821.6元增长39.08%。其中工资收入866.13元,占75.80%;奖金及其他收入276.52元,占24.20%。此外,至1986年末,按家庭人口计算人均手存现金28.72元,储蓄、借贷等收入129.71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73.43%和37.33%。
消费随着收入的增长,职工家庭消费支出相应增加,消费结构也发生了变化。总的趋势是,吃的支出比重较前略有下降,穿用支出比重则相对上升。食品已由1978年以前的“吃粮为主"转为粮食、副食品并重,注重饮食质量。衣着由棉布为主转向化纤织品、丝绸、呢绒,以及少量的皮毛等高档衣料。大多数职工拥有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电冰箱、电风扇等家用电器也进入部分职工家庭中。但由于职工收入不够平衡,少数家庭消费结构变化幅度仍然不大,吃的支出比重仍居首位。
1986年底,28户职工家庭贵重耐用品拥有量为每户平均衣柜1个、沙发0.78对、写字台0.75个、自行车1.25辆、缝纫机0.5架、机械手表2.25只、电风扇1.03台、洗衣机0.17台、电子管收音机0.75台、半导体收音机0.75台、黑白电视机0.92台、电唱机0.07台、录音机0.18台、普通收录机0.14台、照相机0.03架、电炊具0.5套、组合家具和中高档乐器各0.03套、毛料服装2.11件、毛皮大衣0.21件、呢大衣0.86件、毛毯0.57床、皮鞋3.36双。
28户职工家庭消费支出比较
(注:本表未计物价变动的影响,下同)。
住房建国后虽是逐年投资兴建一些职工住房,但因不能随着人口同步增长,住房比较紧张。建市8年来新建住房1267458平方米,至1986年,市区居民人均住房7.24平方米。据1986年《职工家计调查》,28户职工拥有住房68间、1162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41.5平方米、2.43个自然间,人均11.5平方米;每户另有辅助房1间、5.29平方米。就辅助设施划分,独用厨房户占78.57%,公用厨房户占17.86%,无厨房户占3.57%;独用自来水户占57.14%,公用自来水户占42.86%;独用厕所户占21.43%,公用厕所户占78.57%。
本市职工住房特点是,东部(新市区)地域面积大、人口稀疏,房屋发展快,职工住房较为宽裕,人均住房约在10平方米左右;西部(老城区)地域面积小,人口集中,房屋发展受到一定限制,职工住房拥挤状况仍显突出。据西市区4个街道调查,人均住房面积为5.11平方米。住房面积最大的西市街,人均面积为7.2平方米;最小的为鼓楼街,人均面积3.14平方米;一般的为北市街和南市街,分别为5.5平方米和4.6平方米。
二、农民生活
收入建国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经济收入逐渐增长,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因农业生产体制和经营管理制度多次变更,农民收入略有下降。1978年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1986年人均收入达500.75元,比1979年增长4.43倍。1986年市政策研究室和市统计局等部门对郊区三里岗、吴巷、刘大园、望城岗4个村40户农民家庭进行家计调查的情况为:40户总计211口人,整半劳动力占人口总数的56.39%;全年总收入145411元,其中统一经营收入(多为乡村企业收入)占10.19%,经济联合体收入占0.08%,家庭、农、林、牧、渔、工、商、运输、建筑、劳务、采集、捕猎等经营收入占85.39%,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4.34%;全年纯收入107822元,人均纯收入511元:年末人均存款7.10元。
消费1979年以前,农民的经济收入大部分用于食品支出。1979年起,农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吃的比重大幅度下降,穿住用等项比重明显上升。据郊区农户抽样调查,1986年农民用于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比重比1957年下降35.49%,比1978年下降6.7%;衣着、用品、住房、文化服务4项支出分别比1957年上升0.34倍、3.91倍、4.46倍和2.64倍,比1978年上升0.03倍、0.55倍、0.58倍和0.03倍。《家计调查》表明:1986年,40户农民总支出94634元,除支付家庭经营、税款、集体费用外,生活消费支出为57715元,占总支出的60.99%;其中食品支出占37.86%,衣着支出占11.64%,住房支出占21.23%,燃料支出占4.75%,用品及其他支出占18.56%,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支出占5.96%。
随着消费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农民的传统消费结构发生了变化。1986年与1957年相比,口粮增长0.3倍,食油增长3.72倍,猪油增长6.2倍,禽蛋增长2.6倍,食糖增长8.46倍,卷烟增长15.66倍,酒增长15.11倍。
几个年份郊区农民消费支出比例情况
几个年份郊区农民人均主要食品消费量变化情况
农民家庭日渐拥有耐用物品、家用电器。1978年,郊区每100户农民家庭仅有自行车5辆、缝纫机10架。1986年每100户农民家庭拥有价值50元以上的用具近200件、自行车90辆,收音机100台、电风扇50台、录音机20台、缝纫机30架、洗衣机1台。抽样调查的40户农民家庭共有自行车41辆、缝纫机17架、手表68块、电风扇13台、电视机13台、收录机10台、沙发13对、大衣橱37个、写字台23个,较市郊区100户农民家庭拥有耐用物品和家用电器平均量略有提高。
此外,郊区农民有私人汽车17辆、大拖拉机24台、小拖拉机163台。
居住建国后,农民住房面积有所扩大,房屋质量逐步提高,居住条件得到一定的改善。从50年代后期起,部分经济宽裕的农民逐步将草房改为土墙、瓦顶房或麻秸墙、砖柱的瓦顶房。70年代出现了砖砌斗子墙(空墙、省砖)的瓦顶房。80年代初,部分人家盖起了眠砖(实墙)瓦顶房。此后,市郊部分农民开始兴建楼房住宅。个别的还建有卫生间和围墙。至1986年底郊区每100户农民中有25户盖了楼房,半数以上的农民住房得到了翻修或重建,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7.29平方米。农民用于改善居住条件方面的支出逐年增加,1986年比1957年增长4.47倍,比1978年增长1.94倍。被调查的40个农户1986年底住房面积达4136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3670平方米,人均17.39平方米。
附:甘露寺队农民生活状况调查
甘露寺队位于平桥乡五里桥行政村东南部,为稻、麦、油菜轮作区,兼种少量麻类。1986年全队37户、153人,劳动力60多个、耕地110亩。
建国前,该队11户、56人,全是贫雇农。因耕作粗放,单季稻正常年景亩产仅150多公斤,除地租、牛课、种子及兵差伕税外,一般农户每年要缺四五个月的口粮,冬春和青黄不接之时,有三分之一的人出外讨饭。那时,家中无蚊帐的6户、无桌凳的4户,6户人家盖的是“半面俏"(有里无面)的被子。姑娘出嫁,箱柜是最好的嫁妆。缺医少药,害起病来,只能听天由命。住的都是土墙草房。全村仅有3人读过私塾。
建国后,耕地面积扩大10亩,加之逐步采用新的耕作方法,实行麻、畜、禽、菜多种经营。从1965年起,以10%以上的农田种植双季稻。1978年后发展建筑、运输、修理等副业生产,经济收入不断增加。1986年人均收入由1978年的268元增加到430元,居郊区农民年收入中等偏下水平。至1986年底,该村共建瓦房70间,其中楼房5间,户均1.89间。全村有黑白电视机16台、收录机4台、自行车40辆、单人沙发8对、缝纫机6架、电风扇4台、电饭锅2个、手表40块、照相机2架,大方桌、衣橱、高低柜、床等大型家具每户都基本齐全。平均每人有化纤服装3.4件、毛线衣1件;其中35人有羽绒、毛料服装,46人有皮鞋,胶鞋人人部有。1978年人均存款10元,1986年为100元。全村普及了小学教育,有初中生7名,高中生6名,中专生1名。
收入建国36年来,国家先后十余次提高不同行业职工的工资,实行粮价、副食品等补贴和推行奖金制度,保证了职工实际收入的不断增长。1949年全民所有制职工年人均工资146元,1979年为624元,增长4.27倍。此后,国家在改革物价体系,调整物价的同时,多次大幅度地增加职工工资。1986年,本市全民所有制职工人均年工资1162元,比1979年增加538元。处于全市中上等工资水平的六安轴承厂,1979年职工人均工资657.24元,1986年为1263.07元,增长92.17%,平均每年增长11.52%。全市集体所有制职工,1979年人均年工资468元,1986年为643元,比1979年增加175元。居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等工资水平的南市街道企业职工,1979年人均年工资732元,1986年为999.6元,增长35.35%。平均每年增长4.45%。
职工家庭收入水平因家庭人口、就业人口、工资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的不同而高低不一。据六安县、市人民银行1978至1982年5年间对19户职工家计调查,人均月生活费收入20元以下的2户,20至30元的5户,30至40元的5户,40至50元的4户,50元以上的3户。市统计局1986年对28户职工家计调查,人均月生活费收入在25元的8户、31人,25元至35元的13户、49人,35元至50元的6户、20人,50元以上的1户、1人。按家庭人口计算,1986年人均收入712.74元,比1984年人均收入452.26元增长57.6%。按在业人口计算,1986年人均收入1142.65元,比1984年人均收入821.6元增长39.08%。其中工资收入866.13元,占75.80%;奖金及其他收入276.52元,占24.20%。此外,至1986年末,按家庭人口计算人均手存现金28.72元,储蓄、借贷等收入129.71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73.43%和37.33%。
消费随着收入的增长,职工家庭消费支出相应增加,消费结构也发生了变化。总的趋势是,吃的支出比重较前略有下降,穿用支出比重则相对上升。食品已由1978年以前的“吃粮为主"转为粮食、副食品并重,注重饮食质量。衣着由棉布为主转向化纤织品、丝绸、呢绒,以及少量的皮毛等高档衣料。大多数职工拥有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电视机、洗衣机、收录机、电冰箱、电风扇等家用电器也进入部分职工家庭中。但由于职工收入不够平衡,少数家庭消费结构变化幅度仍然不大,吃的支出比重仍居首位。
1986年底,28户职工家庭贵重耐用品拥有量为每户平均衣柜1个、沙发0.78对、写字台0.75个、自行车1.25辆、缝纫机0.5架、机械手表2.25只、电风扇1.03台、洗衣机0.17台、电子管收音机0.75台、半导体收音机0.75台、黑白电视机0.92台、电唱机0.07台、录音机0.18台、普通收录机0.14台、照相机0.03架、电炊具0.5套、组合家具和中高档乐器各0.03套、毛料服装2.11件、毛皮大衣0.21件、呢大衣0.86件、毛毯0.57床、皮鞋3.36双。
28户职工家庭消费支出比较
(注:本表未计物价变动的影响,下同)。
住房建国后虽是逐年投资兴建一些职工住房,但因不能随着人口同步增长,住房比较紧张。建市8年来新建住房1267458平方米,至1986年,市区居民人均住房7.24平方米。据1986年《职工家计调查》,28户职工拥有住房68间、1162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41.5平方米、2.43个自然间,人均11.5平方米;每户另有辅助房1间、5.29平方米。就辅助设施划分,独用厨房户占78.57%,公用厨房户占17.86%,无厨房户占3.57%;独用自来水户占57.14%,公用自来水户占42.86%;独用厕所户占21.43%,公用厕所户占78.57%。
本市职工住房特点是,东部(新市区)地域面积大、人口稀疏,房屋发展快,职工住房较为宽裕,人均住房约在10平方米左右;西部(老城区)地域面积小,人口集中,房屋发展受到一定限制,职工住房拥挤状况仍显突出。据西市区4个街道调查,人均住房面积为5.11平方米。住房面积最大的西市街,人均面积为7.2平方米;最小的为鼓楼街,人均面积3.14平方米;一般的为北市街和南市街,分别为5.5平方米和4.6平方米。
二、农民生活
收入建国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经济收入逐渐增长,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因农业生产体制和经营管理制度多次变更,农民收入略有下降。1978年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1986年人均收入达500.75元,比1979年增长4.43倍。1986年市政策研究室和市统计局等部门对郊区三里岗、吴巷、刘大园、望城岗4个村40户农民家庭进行家计调查的情况为:40户总计211口人,整半劳动力占人口总数的56.39%;全年总收入145411元,其中统一经营收入(多为乡村企业收入)占10.19%,经济联合体收入占0.08%,家庭、农、林、牧、渔、工、商、运输、建筑、劳务、采集、捕猎等经营收入占85.39%,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4.34%;全年纯收入107822元,人均纯收入511元:年末人均存款7.10元。
消费1979年以前,农民的经济收入大部分用于食品支出。1979年起,农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吃的比重大幅度下降,穿住用等项比重明显上升。据郊区农户抽样调查,1986年农民用于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比重比1957年下降35.49%,比1978年下降6.7%;衣着、用品、住房、文化服务4项支出分别比1957年上升0.34倍、3.91倍、4.46倍和2.64倍,比1978年上升0.03倍、0.55倍、0.58倍和0.03倍。《家计调查》表明:1986年,40户农民总支出94634元,除支付家庭经营、税款、集体费用外,生活消费支出为57715元,占总支出的60.99%;其中食品支出占37.86%,衣着支出占11.64%,住房支出占21.23%,燃料支出占4.75%,用品及其他支出占18.56%,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支出占5.96%。
随着消费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农民的传统消费结构发生了变化。1986年与1957年相比,口粮增长0.3倍,食油增长3.72倍,猪油增长6.2倍,禽蛋增长2.6倍,食糖增长8.46倍,卷烟增长15.66倍,酒增长15.11倍。
几个年份郊区农民消费支出比例情况
几个年份郊区农民人均主要食品消费量变化情况
农民家庭日渐拥有耐用物品、家用电器。1978年,郊区每100户农民家庭仅有自行车5辆、缝纫机10架。1986年每100户农民家庭拥有价值50元以上的用具近200件、自行车90辆,收音机100台、电风扇50台、录音机20台、缝纫机30架、洗衣机1台。抽样调查的40户农民家庭共有自行车41辆、缝纫机17架、手表68块、电风扇13台、电视机13台、收录机10台、沙发13对、大衣橱37个、写字台23个,较市郊区100户农民家庭拥有耐用物品和家用电器平均量略有提高。
此外,郊区农民有私人汽车17辆、大拖拉机24台、小拖拉机163台。
居住建国后,农民住房面积有所扩大,房屋质量逐步提高,居住条件得到一定的改善。从50年代后期起,部分经济宽裕的农民逐步将草房改为土墙、瓦顶房或麻秸墙、砖柱的瓦顶房。70年代出现了砖砌斗子墙(空墙、省砖)的瓦顶房。80年代初,部分人家盖起了眠砖(实墙)瓦顶房。此后,市郊部分农民开始兴建楼房住宅。个别的还建有卫生间和围墙。至1986年底郊区每100户农民中有25户盖了楼房,半数以上的农民住房得到了翻修或重建,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7.29平方米。农民用于改善居住条件方面的支出逐年增加,1986年比1957年增长4.47倍,比1978年增长1.94倍。被调查的40个农户1986年底住房面积达4136平方米,其中生活用房3670平方米,人均17.39平方米。
附:甘露寺队农民生活状况调查
甘露寺队位于平桥乡五里桥行政村东南部,为稻、麦、油菜轮作区,兼种少量麻类。1986年全队37户、153人,劳动力60多个、耕地110亩。
建国前,该队11户、56人,全是贫雇农。因耕作粗放,单季稻正常年景亩产仅150多公斤,除地租、牛课、种子及兵差伕税外,一般农户每年要缺四五个月的口粮,冬春和青黄不接之时,有三分之一的人出外讨饭。那时,家中无蚊帐的6户、无桌凳的4户,6户人家盖的是“半面俏"(有里无面)的被子。姑娘出嫁,箱柜是最好的嫁妆。缺医少药,害起病来,只能听天由命。住的都是土墙草房。全村仅有3人读过私塾。
建国后,耕地面积扩大10亩,加之逐步采用新的耕作方法,实行麻、畜、禽、菜多种经营。从1965年起,以10%以上的农田种植双季稻。1978年后发展建筑、运输、修理等副业生产,经济收入不断增加。1986年人均收入由1978年的268元增加到430元,居郊区农民年收入中等偏下水平。至1986年底,该村共建瓦房70间,其中楼房5间,户均1.89间。全村有黑白电视机16台、收录机4台、自行车40辆、单人沙发8对、缝纫机6架、电风扇4台、电饭锅2个、手表40块、照相机2架,大方桌、衣橱、高低柜、床等大型家具每户都基本齐全。平均每人有化纤服装3.4件、毛线衣1件;其中35人有羽绒、毛料服装,46人有皮鞋,胶鞋人人部有。1978年人均存款10元,1986年为100元。全村普及了小学教育,有初中生7名,高中生6名,中专生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