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生活习俗
一、饮食
城乡居民主粮以大米为主,辅之以面粉、杂粮。
建国前,市民每日两顿干饭,早晨习惯于喝茶吃点心。商店和作坊的店员、工人,平时每天两顿素菜饭。但有吃“犒期"的习惯。大的商店和作坊每月四犒,分别在农历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小的商店、作坊只初一、十五两犒。“吃犒",每人只半斤猪肉,不饮酒。城郊农民每日三餐,早晨多吃稀饭。贫苦农民多吃麦类、玉米等杂粮。
市民多于清明前腌鸭蛋、鸡蛋。谷雨前后腌春腊菜。白露后泡菜、磨辣椒酱。立冬腌冬腊菜、白菜、萝卜梅雨季节做酱。冬至后腌肉、禽、鱼等腊昧。郊区农民,还在春节前夕做粑粑、磨豆腐;殷实人家,宰年猪腌腊肉。此习至今未改。
回族人民从“清真"习俗,仅食牛羊等反刍动物以及鸡鸭鹅等禽类。对允许食用的各类动物,经阿訇宰杀才可食用。建国后,渐有自宰自食的。
酒席多种多样,城乡略有不同。农村以十大海(海碗)席为普遍。席面十碗,第一碗菜是鸡的,叫鸡头席;第一碗菜是粉丝的,叫粉丝席。但在治办丧事时,也有以八个碗的简单席面招待前来吊唁的人。城市酒席种类较多,常见的有十碗席、八大八席(8个大碗,8个碟子)、鱼翅席、海参全席、两道点席、四道点席等等。海参全席有荤、有素、有冷菜、热菜、点心,菜数多达32个,非一般酒席可比。建国初至70年代,人民生活崇尚节俭,无人再办这种酒席。自80年代初起,以酒席待客日渐增多,常见的席为4个烧菜、4个炒菜、4个冷盘和一两种点心。
二、服饰
服装建国前,体力劳动者一般穿对襟短上衣、大腰大裤管裤子。老年劳动妇女穿长裙。极少数男性劳动者冬季穿长袍。衣服颜色深重,多为蓝、黑色。非体力劳动者,男子春秋冬三季穿长袍,夏季穿长裤、短上衣,但出门会客仍穿长褂。上学的青少年多穿学生装。女子多穿大襟短上衣、大腰大裤管裤子,极少数人穿旗袍。衣服质料悬殊很大,农民和市民多穿粗纱土布,富有的人穿细布、丝绸、皮毛。建国后服装变化较大。50年代,城乡人民多穿对襟(男)或大襟(女)便服,长袍大褂基本绝迹;干部、学生多着中山装,戴“八角帽";列宁装开始流行。“文化大革命"期间,男性大多穿蓝、灰色干部服,女性穿列宁装;青年学生穿绿军装。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服装款式新颖多样,中山装、列宁装、学生装、便服、青年服、西装、喇叭裤、牛仔裤、滑雪衫、羽绒服、连衣裙、超短裙,紧身衣……应有尽有。衣服质料普遍提高,化纤织物成为大众化的衣料,穿毛料丝绸服装的日渐增多。
鞋帽清末民初,男子春秋多戴红顶黑色小帽,冬季多戴毡帽;老年男子为了挡风御寒,冬季多戴自制棉帽或老头帽(俗称“马虎帽")。30年代大礼帽一度盛行。中、青年妇女无戴帽习惯。老年妇女冬季有戴绒质平顶帽或自制的布帽,少数有用丝质包头布包头的。到了80年代,帽子种类增多,式样美观新颖,帽子不仅能夏遮阳,冬保暖,并且能起装饰作用,因而戴帽子的人越来越多。
建国前,农民终年忙于田间操作,很少穿鞋;到了冬季,天寒地冻,最多只是穿上1双自家制做的布鞋。城市居民一般穿自制的布鞋,雨雪天穿油鞋(用桐油涂过的布鞋),富有的人穿皮鞋、胶鞋、布胶鞋。现时,农民在田间操作都穿布胶鞋、塑料凉鞋,闲时穿皮鞋的也不少见。城市中,除少数老年人穿布鞋外,绝大多数人都穿旅游鞋、皮鞋、牛津鞋,等等。
长辈去世,儿孙的鞋上要蒙白。蒙白多少,视血缘亲疏而定。儿子、媳妇及未出嫁的女儿满鞋蒙白。孙子、孙媳及未出嫁的孙女半鞋蒙白,曾孙辈鞋头蒙白,并于白布上钉一小块红布。出嫁的女儿、女婿、侄辈、侄孙辈则又有区别。如父母有一人存在,儿、媳蒙鞋,须是1只光口、1只毛口;如父母双亡,则2只鞋都蒙成光口,意为孝穿光了。蒙鞋穿到“五七"(习惯一七扣一天,实际是1个月),一律换穿白鞋。白鞋穿满3年,换穿1双灰色白口鞋,然后才穿黑鞋。穿3年白鞋的,只有子女儿媳,其他晚辈穿白时间,则视亲疏而定。穿孝期间,儿子戴的帽子上要缀一圈白布,外衣领换成白布,儿媳要系扎白头绳。解放后,此俗基本废除,长辈去世,儿孙等人一般只戴一个时期的黑纱。
首饰城乡妇女喜戴首饰。农村妇女多戴耳环、耳坠、针、簪、手镯、戒指等银质首饰。城市妇女多戴金银质的耳环、戒指、项练等等。建国后戴首饰的人渐次减少,“文化大革命"中几乎绝迹,80年代中期日渐增多,且有部分人戴上金质戒指。
三、宅居
农村建宅多选门前平坦,宅后稍高,前有池塘,后有山场,距耕地较近的地点。如是房子建在邻人房宅旁边或相近的地方,为不“欺邻",房的宽度、高度不得超过邻人的房子。建房宅都先请风水先生看房基,定门向(多为向南),然后才择定吉日开工。
城乡建新房上大梁时(旧时选择黄道吉日),鸣锣放鞭炮,由瓦匠、木匠在梁上唱“喜曲"(吉利话)、撒“欢团"(炒米和饴糖制成的球形食品)和红、绿色的花生、白果等。亲友毕至,大哄大闹,场面热烈。大梁绘上八卦图,或用红布写上“吉星高照"、“太公在此"等字样,悬挂在大梁正中。房柱上张贴吉联“建房欣逢黄道日,上梁正遇紫微星"。此习至今依旧,送礼则超过往日。回族建房,上梁时还要请阿訇书写经文。
新宅建成,选定吉日迁入。城里叫“乔迁",农村叫“上庄"。新房装饰就绪,大门贴上“莺迁仁是里,燕喜德为邻"的鲜红对联。入宅这天,在旧居煮好一锅饭,于子时(23时至次日1时)由家人抬着,女主人拿着火叉、火钳,在亲友陪同下进入新宅。随即放鞭炮、鸣枪庆贺,宴请客人。
在娘家,女儿、女婿不得同居。如一定要在娘家同居一个时期,则必须写下赁房字据,以示另立门户。
死于门外的尸体不得再进人家门。
农村住宅,门前不栽桑,屋后不栽柳。
四、婚嫁
旧时男婚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通过媒人到男女家“说亲",经双方父母同意后,即找算命先生合生辰八字,“八字"相合,双方确定联姻,男家筹办彩礼“下聘"。择吉日结婚,迎娶的花轿来到女家后,由双方媒人将婆家送来的“连儿肉"拽开,留给母家1块,带回婆家1块。出嫁的姑娘上轿前要吃“分家饭",即与哥哥、弟弟同吃装在1只碗里的饭菜(圆子、粉丝等),并由哥哥、弟弟或父亲背上轿。新娘花轿来到婆家,要在门前停留片刻[叫“拗(yǜ)性子"],然后让新郎打开轿门,用红色布袋交替铺于地上(叫“传代"),再由人搀扶新娘下轿,从袋上走到堂上,拜天地,拜祖宗,拜父母,拜三亲六眷,然后进新房。这时开始闹房,摆上一桌酒席,新夫妇站在床前喝“串杯酒"(红丝线一端系1个铜钱,放在两只杯里,斟上酒,男女先喝一点,然后,男杯倒给女杯,女杯再还给男杯一点,再饮完)。闹房人一面饮酒、吃菜,一面说笑、唱喜曲,有的闹到深夜。闹房不论长辈晚辈都能参加,俗称“三天不分大小"。
30年代以后,城市里的婚姻习俗稍有改变,尽管旧的婚俗仍盛行,但婚配双方可以见面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也有部分军政人员和读书人废弃跪拜礼,改行鞠躬礼,称为文明结婚。
建国后,随着《婚姻法》的颁布和实施,城乡婚俗都发生很大变化。男女双方相识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确定婚姻关系,到地方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即可结婚。婚礼从简,部分女青年除旧习,立新风,不要彩礼,举行旅行结婚;也有些单位在国庆、元旦等节日为青年男女举办集体婚礼。80年代中期,城市里大操大办婚嫁喜事的有所增多。不仅家具要高档,家电要齐全,首饰要赤金,摆设要豪华,而且结婚之时,多有动用公用车辆,大宴宾朋等现象,往往花费数千元或万元之多,铺张浪费严重。
五、生育
新婚夫妇生第一胎孩子,要备下红蛋和鸡向外公家报喜。生男孩送公鸡,生女孩送母鸡,红蛋外公家收下,回敬少数,鸡不能收,且要公配母、母配公带回。
满月这天,外公家接女儿带外孙上门,这天孩子头上顶尿布,上礼物;回来时,外公家要送给“长命碗"2或4只,红筷子1桌,线各1绺,糕1条,还要打发些钱。
小儿满一周岁时,外公要送礼。小儿生日这天,家中备下文房四宝和钱、糕点、算盘、书籍等物(若干件),置堂中桌上,逗小儿用手去抓,名曰“抓周",以先抓取何物来预测小儿的前程和职业。小儿抓周,要请亲友和邻人吃酒,被请的人要送礼。此俗渐废。
六、丧葬
建国前,老人去世,要遍向亲友报丧。丧俗一般有更衣、下冷铺(人死时,放在堂屋地面草铺上停尸)、入棺、掩殓、卜茔、安葬6道秩序。经过停丧、祭吊等活动始能出殡。停丧一般3天,殷实人家5至9天,待远方亲友到齐后出殡。停丧期间,要请道士、和尚做法事,烧纸轿马、纸帛、金银锞(用锡箔叠成的)等。并设灵堂,供亲友祭奠。子女要素食,披麻带孝,白天坐在棺旁,夜间睡在棺旁,名曰“守灵"。有人上祭,孝子伏地拜谢,其他守孝人放声大哭。
年过花甲的人死去,吊丧人可以拿走少量碗盏,名曰“偷寿"。
建国后,丧礼不断改革。人们以送花圈、挽联、祭文,戴黑纱,开追悼会,展览死者生平事迹等形式悼念死者,摒弃了烧纸、做法事和烧灵屋等。出殡限3辆汽车,治丧期一般是3天,至多不超过5天。
70年代初城区建成殡仪馆,设火葬场,进一步改革丧俗。死者多实行火葬,既卫生又节约。火葬前,遗体送到火葬场,首先整容;亲友佩带黑纱,开追悼会,向遗体告别,即行火化。目前,火葬已在全市实行,但也有少数丧家采取深埋土葬的。
七、礼俗
宴会上讲究座席。席次一般是以贴字画、对联的为上横,上横左侧为首席,右侧为二席,首席下为三席,二席下为四席。入席时,长者坐上横,主客坐首席,主陪者坐二席,下横则为小字辈的席位。坐下横的要斟酒、接菜。一般1桌坐8人,各方2人。若为10人,上下横各3人;6人席,忌讳一对一,二对二,俗称此为“乌龟席"。
多人同行,让老人、长辈、儿童在前;男女同行,让女子在前;窄路相遇,小辈让长辈,大人让小孩,健康人让病人,挑担的让推车的,下坡的让上坡的。路途相遇,过去多拱手问好,现在多为招手致意或点头问好。
城乡居民主粮以大米为主,辅之以面粉、杂粮。
建国前,市民每日两顿干饭,早晨习惯于喝茶吃点心。商店和作坊的店员、工人,平时每天两顿素菜饭。但有吃“犒期"的习惯。大的商店和作坊每月四犒,分别在农历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小的商店、作坊只初一、十五两犒。“吃犒",每人只半斤猪肉,不饮酒。城郊农民每日三餐,早晨多吃稀饭。贫苦农民多吃麦类、玉米等杂粮。
市民多于清明前腌鸭蛋、鸡蛋。谷雨前后腌春腊菜。白露后泡菜、磨辣椒酱。立冬腌冬腊菜、白菜、萝卜梅雨季节做酱。冬至后腌肉、禽、鱼等腊昧。郊区农民,还在春节前夕做粑粑、磨豆腐;殷实人家,宰年猪腌腊肉。此习至今未改。
回族人民从“清真"习俗,仅食牛羊等反刍动物以及鸡鸭鹅等禽类。对允许食用的各类动物,经阿訇宰杀才可食用。建国后,渐有自宰自食的。
酒席多种多样,城乡略有不同。农村以十大海(海碗)席为普遍。席面十碗,第一碗菜是鸡的,叫鸡头席;第一碗菜是粉丝的,叫粉丝席。但在治办丧事时,也有以八个碗的简单席面招待前来吊唁的人。城市酒席种类较多,常见的有十碗席、八大八席(8个大碗,8个碟子)、鱼翅席、海参全席、两道点席、四道点席等等。海参全席有荤、有素、有冷菜、热菜、点心,菜数多达32个,非一般酒席可比。建国初至70年代,人民生活崇尚节俭,无人再办这种酒席。自80年代初起,以酒席待客日渐增多,常见的席为4个烧菜、4个炒菜、4个冷盘和一两种点心。
二、服饰
服装建国前,体力劳动者一般穿对襟短上衣、大腰大裤管裤子。老年劳动妇女穿长裙。极少数男性劳动者冬季穿长袍。衣服颜色深重,多为蓝、黑色。非体力劳动者,男子春秋冬三季穿长袍,夏季穿长裤、短上衣,但出门会客仍穿长褂。上学的青少年多穿学生装。女子多穿大襟短上衣、大腰大裤管裤子,极少数人穿旗袍。衣服质料悬殊很大,农民和市民多穿粗纱土布,富有的人穿细布、丝绸、皮毛。建国后服装变化较大。50年代,城乡人民多穿对襟(男)或大襟(女)便服,长袍大褂基本绝迹;干部、学生多着中山装,戴“八角帽";列宁装开始流行。“文化大革命"期间,男性大多穿蓝、灰色干部服,女性穿列宁装;青年学生穿绿军装。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服装款式新颖多样,中山装、列宁装、学生装、便服、青年服、西装、喇叭裤、牛仔裤、滑雪衫、羽绒服、连衣裙、超短裙,紧身衣……应有尽有。衣服质料普遍提高,化纤织物成为大众化的衣料,穿毛料丝绸服装的日渐增多。
鞋帽清末民初,男子春秋多戴红顶黑色小帽,冬季多戴毡帽;老年男子为了挡风御寒,冬季多戴自制棉帽或老头帽(俗称“马虎帽")。30年代大礼帽一度盛行。中、青年妇女无戴帽习惯。老年妇女冬季有戴绒质平顶帽或自制的布帽,少数有用丝质包头布包头的。到了80年代,帽子种类增多,式样美观新颖,帽子不仅能夏遮阳,冬保暖,并且能起装饰作用,因而戴帽子的人越来越多。
建国前,农民终年忙于田间操作,很少穿鞋;到了冬季,天寒地冻,最多只是穿上1双自家制做的布鞋。城市居民一般穿自制的布鞋,雨雪天穿油鞋(用桐油涂过的布鞋),富有的人穿皮鞋、胶鞋、布胶鞋。现时,农民在田间操作都穿布胶鞋、塑料凉鞋,闲时穿皮鞋的也不少见。城市中,除少数老年人穿布鞋外,绝大多数人都穿旅游鞋、皮鞋、牛津鞋,等等。
长辈去世,儿孙的鞋上要蒙白。蒙白多少,视血缘亲疏而定。儿子、媳妇及未出嫁的女儿满鞋蒙白。孙子、孙媳及未出嫁的孙女半鞋蒙白,曾孙辈鞋头蒙白,并于白布上钉一小块红布。出嫁的女儿、女婿、侄辈、侄孙辈则又有区别。如父母有一人存在,儿、媳蒙鞋,须是1只光口、1只毛口;如父母双亡,则2只鞋都蒙成光口,意为孝穿光了。蒙鞋穿到“五七"(习惯一七扣一天,实际是1个月),一律换穿白鞋。白鞋穿满3年,换穿1双灰色白口鞋,然后才穿黑鞋。穿3年白鞋的,只有子女儿媳,其他晚辈穿白时间,则视亲疏而定。穿孝期间,儿子戴的帽子上要缀一圈白布,外衣领换成白布,儿媳要系扎白头绳。解放后,此俗基本废除,长辈去世,儿孙等人一般只戴一个时期的黑纱。
首饰城乡妇女喜戴首饰。农村妇女多戴耳环、耳坠、针、簪、手镯、戒指等银质首饰。城市妇女多戴金银质的耳环、戒指、项练等等。建国后戴首饰的人渐次减少,“文化大革命"中几乎绝迹,80年代中期日渐增多,且有部分人戴上金质戒指。
三、宅居
农村建宅多选门前平坦,宅后稍高,前有池塘,后有山场,距耕地较近的地点。如是房子建在邻人房宅旁边或相近的地方,为不“欺邻",房的宽度、高度不得超过邻人的房子。建房宅都先请风水先生看房基,定门向(多为向南),然后才择定吉日开工。
城乡建新房上大梁时(旧时选择黄道吉日),鸣锣放鞭炮,由瓦匠、木匠在梁上唱“喜曲"(吉利话)、撒“欢团"(炒米和饴糖制成的球形食品)和红、绿色的花生、白果等。亲友毕至,大哄大闹,场面热烈。大梁绘上八卦图,或用红布写上“吉星高照"、“太公在此"等字样,悬挂在大梁正中。房柱上张贴吉联“建房欣逢黄道日,上梁正遇紫微星"。此习至今依旧,送礼则超过往日。回族建房,上梁时还要请阿訇书写经文。
新宅建成,选定吉日迁入。城里叫“乔迁",农村叫“上庄"。新房装饰就绪,大门贴上“莺迁仁是里,燕喜德为邻"的鲜红对联。入宅这天,在旧居煮好一锅饭,于子时(23时至次日1时)由家人抬着,女主人拿着火叉、火钳,在亲友陪同下进入新宅。随即放鞭炮、鸣枪庆贺,宴请客人。
在娘家,女儿、女婿不得同居。如一定要在娘家同居一个时期,则必须写下赁房字据,以示另立门户。
死于门外的尸体不得再进人家门。
农村住宅,门前不栽桑,屋后不栽柳。
四、婚嫁
旧时男婚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通过媒人到男女家“说亲",经双方父母同意后,即找算命先生合生辰八字,“八字"相合,双方确定联姻,男家筹办彩礼“下聘"。择吉日结婚,迎娶的花轿来到女家后,由双方媒人将婆家送来的“连儿肉"拽开,留给母家1块,带回婆家1块。出嫁的姑娘上轿前要吃“分家饭",即与哥哥、弟弟同吃装在1只碗里的饭菜(圆子、粉丝等),并由哥哥、弟弟或父亲背上轿。新娘花轿来到婆家,要在门前停留片刻[叫“拗(yǜ)性子"],然后让新郎打开轿门,用红色布袋交替铺于地上(叫“传代"),再由人搀扶新娘下轿,从袋上走到堂上,拜天地,拜祖宗,拜父母,拜三亲六眷,然后进新房。这时开始闹房,摆上一桌酒席,新夫妇站在床前喝“串杯酒"(红丝线一端系1个铜钱,放在两只杯里,斟上酒,男女先喝一点,然后,男杯倒给女杯,女杯再还给男杯一点,再饮完)。闹房人一面饮酒、吃菜,一面说笑、唱喜曲,有的闹到深夜。闹房不论长辈晚辈都能参加,俗称“三天不分大小"。
30年代以后,城市里的婚姻习俗稍有改变,尽管旧的婚俗仍盛行,但婚配双方可以见面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也有部分军政人员和读书人废弃跪拜礼,改行鞠躬礼,称为文明结婚。
建国后,随着《婚姻法》的颁布和实施,城乡婚俗都发生很大变化。男女双方相识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确定婚姻关系,到地方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即可结婚。婚礼从简,部分女青年除旧习,立新风,不要彩礼,举行旅行结婚;也有些单位在国庆、元旦等节日为青年男女举办集体婚礼。80年代中期,城市里大操大办婚嫁喜事的有所增多。不仅家具要高档,家电要齐全,首饰要赤金,摆设要豪华,而且结婚之时,多有动用公用车辆,大宴宾朋等现象,往往花费数千元或万元之多,铺张浪费严重。
五、生育
新婚夫妇生第一胎孩子,要备下红蛋和鸡向外公家报喜。生男孩送公鸡,生女孩送母鸡,红蛋外公家收下,回敬少数,鸡不能收,且要公配母、母配公带回。
满月这天,外公家接女儿带外孙上门,这天孩子头上顶尿布,上礼物;回来时,外公家要送给“长命碗"2或4只,红筷子1桌,线各1绺,糕1条,还要打发些钱。
小儿满一周岁时,外公要送礼。小儿生日这天,家中备下文房四宝和钱、糕点、算盘、书籍等物(若干件),置堂中桌上,逗小儿用手去抓,名曰“抓周",以先抓取何物来预测小儿的前程和职业。小儿抓周,要请亲友和邻人吃酒,被请的人要送礼。此俗渐废。
六、丧葬
建国前,老人去世,要遍向亲友报丧。丧俗一般有更衣、下冷铺(人死时,放在堂屋地面草铺上停尸)、入棺、掩殓、卜茔、安葬6道秩序。经过停丧、祭吊等活动始能出殡。停丧一般3天,殷实人家5至9天,待远方亲友到齐后出殡。停丧期间,要请道士、和尚做法事,烧纸轿马、纸帛、金银锞(用锡箔叠成的)等。并设灵堂,供亲友祭奠。子女要素食,披麻带孝,白天坐在棺旁,夜间睡在棺旁,名曰“守灵"。有人上祭,孝子伏地拜谢,其他守孝人放声大哭。
年过花甲的人死去,吊丧人可以拿走少量碗盏,名曰“偷寿"。
建国后,丧礼不断改革。人们以送花圈、挽联、祭文,戴黑纱,开追悼会,展览死者生平事迹等形式悼念死者,摒弃了烧纸、做法事和烧灵屋等。出殡限3辆汽车,治丧期一般是3天,至多不超过5天。
70年代初城区建成殡仪馆,设火葬场,进一步改革丧俗。死者多实行火葬,既卫生又节约。火葬前,遗体送到火葬场,首先整容;亲友佩带黑纱,开追悼会,向遗体告别,即行火化。目前,火葬已在全市实行,但也有少数丧家采取深埋土葬的。
七、礼俗
宴会上讲究座席。席次一般是以贴字画、对联的为上横,上横左侧为首席,右侧为二席,首席下为三席,二席下为四席。入席时,长者坐上横,主客坐首席,主陪者坐二席,下横则为小字辈的席位。坐下横的要斟酒、接菜。一般1桌坐8人,各方2人。若为10人,上下横各3人;6人席,忌讳一对一,二对二,俗称此为“乌龟席"。
多人同行,让老人、长辈、儿童在前;男女同行,让女子在前;窄路相遇,小辈让长辈,大人让小孩,健康人让病人,挑担的让推车的,下坡的让上坡的。路途相遇,过去多拱手问好,现在多为招手致意或点头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