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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节日
(一)除夕春节
农历腊月三十(月小在二十九日)晚上叫“除夕”,加上正月初一(春节)、初二、合称为“过年”。过年前几天,家家户户彻底清扫房舍、洗刷门窗家具,称为“掸尘”。一般农户还要加工年饭米,做糯米粑粑、磨豆腐,置办香烛、灯笼等年货。除夕当天,男人们忙于备足饮用水,布置房间,悬挂灯笼,粘贴春联、年画;妇女则忙于制作菜肴,烧煮足够过年3天吃的年饭,因为3天年习惯是不下生米的。这天做事要特别小心,不准说错话,不得打坏一件东西,否则,就视为不吉利。“早过十五晚过年”,年饭一般都在傍晚时吃。饭前,要扫净地面,倒尽垃圾和污水,烧香点烛、燃放鞭炮,摆设供品,磕头礼拜,祭祀祖宗。还要外出烧纸钱,祭奠已故的亲人和孤魂野鬼。然后摆出菜肴酒饭,请出老人长辈,入席就餐。为了预祝来年生活十全十美,菜肴多为10碗,特别是不可缺少鱼(年年有“余”),圆子(称“元宝”)、粉丝(称“钱串子”)、豆腐(谐音“都富”)、马齿苋(称“安乐菜”)等表示吉祥如意、发财发福的菜肴。吃饭时,全家大人小孩都要入席就座;多多摆上碗筷,表示来年要添丁进口。吃年饭时不许喝汤,吃完后,要在碗里剩点饭,称为“留仓底”,以示来年生活富裕、钱粮有余。年饭锅巴要留起来。饭后,即行“接灶”,迎接灶神下届过年,保佑平安。过了午夜,晚辈开始给长辈“辞岁”。长辈则要给“压岁钱”。夜间,所有房间,都要点灯照明,通宵不熄,阖家大小围火取暖,称为“守岁”。农村中还有点燃大树根,全家在烟气蒸腾中围坐守岁。年夜,还要吃红糖水煮鸡蛋、红枣,称为“拿元宝”。
翌日,即为“春节”,有拜年习俗。全家都着新衣,晚辈给长辈拜年后,全家团聚,吃面条、粑粑。饭后出外拜年,其顺序一般是先到近房叔伯和家族长辈家拜年,再到舅父、岳父、姑父、表叔、姨父以及朋友、邻居家拜年。各家都备有烟茶果点,招待拜年的人们。俗谚说:“拜年拜年,粑粑朝前;板凳坐坐,瓜子嗑嗑”。
新丧之家,春节不贴春联,或者贴上用蓝色纸写就的对联,上书“守孝难为礼,思亲免贺年”等内容。个别地方也有初三前到新丧之家去拜年的,称之为“拜新灵”。
春节期间,赌风盛行。亲朋之间,往往白天黑夜聚赌。建国后,有所收敛,但一旦查禁不严,随即死灰复燃,尤以农村为盛。
建国后,春节习俗中敬神等带有迷信色彩的东西逐渐消失。拜年之风也不似过去之盛了。城镇机关单位,负责同志往往挨户给离、退休干部、职工拜年,是为拜年习俗之新风。
(二)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是元宵节,又叫上元节、灯节。这是本县民间较为重视的传统节日。群众习惯是过早不过迟。清晨即烧香点烛放鞭炮,吃元宵。旧时人们常把铜钱包在元宵里,谁若是吃到这只元宵,则预兆当年流年大利,财运亨通。中晚餐多设丰盛的酒宴。晚间,点亮门灯,彻夜不熄。闹花灯是元宵节的重要内容。旧时,自十五日起连续5年晚上,城乡都要结彩棚,放花炮,挑花灯,锣鼓喧天,游人络绎,彻夜不绝。花灯的形式有玩狮子、踩高跷、推花车、打连响、舞大头娃娃等。花灯队玩到谁家或店铺,主人即赠以烟、糖、果点。建国前,元宵节当日,常有好事者早晨到寺庙里抢“红子”(由许愿后生了孩子的人家到庙里敬献给菩萨的红布),送给久婚不育的人家。抢来“红子”后,敲锣打鼓送到希望生养儿女的人家时,主家要置办酒席招待酬谢。如是以后生了孩子,还要到寺庙去还“红子”。建国后,此俗已绝。
本县俗语:“正月十五大似年,吃块肥肉好下田”,元宵节也是开始农事活动的时令为期半个月的春节活动基本结束,人们准备投入各种生产活动了。
(三)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是端午节,又叫端阳节。这一天,家家户户插艾枝、蒲草,烧盘香,燃苍术薰房,清除秽气。家家包粽子,绿豆糕为应时糕点。还要喝雄黄酒,或用雄黄酒涂小孩脸,意为除瘟避疫,免遭毒虫叮咬。旧时,和尚于这天挨户散发“端午符”,意为迎吉驱邪。孩子们腕系五色线,身佩香荷包,穿五毒(蛇、蝎、螗蜍、蜈蚣和壁虎)兜、老虎鞋。亲友之间互赠礼品,农村习惯将油条穿起来赠人,名为“炸鬼腿”。
初嫁姑娘之家,在初三那天就将女儿、女婿接来过节;已订婚约的姑娘,亦由未婚夫家接去过节,赠以草帽,雨伞、毛巾、扇子等礼物。建国前,端午节又是尊师节,私塾都休假一天,学生向塾师赠礼物,礼品一般以一只母鸡最为常见。
建国后,除免送“端午符”、赠师礼外,余皆同旧俗。
(四)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家家户户置办酒饭,庆祝丰收。亲友之间,多以月饼相赠。外地亲人多在这天赶回团聚。晚间,在月下摆设桌椅,陈列月饼、板栗、石榴、菱、藕等应时果品,焚香拜月,分食月饼、水果。农村尚有“摸秋”习俗,即在八月十五之夜,到田野里摸摘瓜、豆等蔬菜。主家不以为偷。有摸到丝瓜,则预兆生男孩,摸到冬瓜则预兆生子,摸到辣椒不害眼等说法。这一天,接姑娘、媳妇过节,学生送尊师礼等风俗同端午节。建国后,焚香拜月、送尊师礼习俗已经消失,其余仍旧。
二、时令习俗
(一)社日
社日分为“春社”和“秋社”,一般在立春和立秋后第五个戊日。每年社日到来之前,即由一个村庄或相邻几个村庄的农民,集资购买香烛鞭炮,筹办酒饭。于社日下午,按户派出1人去土地庙祭祀土地神,祭后撤下酒饭,就地或挪入附近村庄聚餐。此外,“春社”还常常就塘、坝、沟、渠整修,道路、桥梁修补,农田用水安排,山场牛路养护等乡里公益事宜,进行讨论议决,对搞好小地域的农业生产起到一定的作用。“秋社”议事较少,一般都是为了庆祝丰收而举行的。此风俗一直延续到50年代农村成立合作社前。此后,随着人民思想觉悟逐步提高,生产制度的不断变革,乡间土地庙不复存在,社日活动不废自消。
(二)清明节
清明是传统的祭扫坟墓的时节。上坟、包坟限于清明前10天和后10天,但忌避“寒食节”(清明前一天),“新坟不过社”,新丧之家,要在“春社”之前祭扫坟墓。清明也有安葬的,但只限于前3天和后3天。建国后,城镇各单位在这天集体祭扫烈士陵园,缅怀先烈,教育后代。
清明这天,民间爱插柳枝于门头,妇女戴柳叶,吃韭菜炖鸡蛋。清明也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节令之一,标志着大忙季节开始。清明前后,农村要犁田耙地、泡稻育秧、贴埂蓄水、间苗锄草,置办炒、制茶工具等等。
(三)寒食节
旧时寒食节,人们一是吃冷食、忌生火,二是忌上坟,认为阴间也忌烟火,烧钱纸死者得不到。建国后,此俗已绝。
(四)入伏
本县自入伏起即进入夏季最热时期。这天农村有喝井水的习俗,说是喝了可以抵抗暑热,不致中暑。喝时,还要在水里加入少量细碎蒜米。
(五)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是中元节,又叫“七月半”。凡新丧之家过第一个“七月半”时,亲族、邻友都要置办香、烛、纸、箔,前来祭奠死者。本县苏埠一带,建国前尚有“放河灯”习俗,即制作许多能漂浮的彩灯,于当日用船载至河心,点燃蜡烛后,放入河中任其漂浮,意为替溺死的亡魂照明。建国后,此俗废止。
(六)冬至
数九头一天是冬至。城乡居民多于这天清晨吃煮南瓜、南瓜粑粑和油炸鸡蛋等食品。老年人为了防止受寒咳嗽,也有喝少量麻油的。
(七)腊八
农历腊月初八,俗称“腊月腊八”。民间多认为这天是百无禁忌“黄道吉日”,是男婚女嫁的喜庆日子。多举行婚嫁喜事。故有“腊月腊八老日子”的俗谚。这天,人们还要吃“腊八粥”,即用玉米面、肉丁、豆腐干、粉丝、海带等八样东西煮粥食。
(八)大寒
自大寒至立春的半个月内,称为“乱岁”。传说是此时为前、后任“太岁”(一种凶神)的交替时期,老的去了,新的未来。这时破土、砍树等,不会触犯“太岁头上动土”的禁忌。因此,农村群众多于这一时期进行安葬、砍树和建房等活动。
(九)小年
农历腊月二十三日“小年”,又叫“祭灶”或“送灶”。祖籍从湖北,江西和本省旌德等地迁来的人家在腊月二十四过小年。这天,在外地的亲人一般都要赶回来。学校也多在此时放寒假。从过小年这天起,父母多注意不再责骂孩子。当天晚上举行祭灶仪式,在灶台上贴上灶君神位,烧起香烛,摆设灶糖,并撒上一些黄豆和碎草作为灶神坐骑的饲料;家主焚烧“灶疏”,叩头礼拜,祈求灶君“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建国后,过小年习俗依然存在,但祭灶君的活动已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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