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凡例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本县的历史和现状。
二采取平行章节体结构,志为主,辅以记、传、图、表、录。全志按卷首、专志、卷未的次序排列。
三记事立足当代,详今略古。上限一般为本世纪初年,下限断到1985年底。断限后的大事、要事,以“大事记要”形式记其略。
四文体为语体文,用规范化简体字。数字用法执行1986年12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7个单位《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纪年,分别用帝王年号(纪月依农历)、中华民国年号(纪月依公历)和公元(纪月依公历)。本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已被人民军队解放,故以“解放前后”区别旧新两个社会。
六限于篇幅,对各行各业的事物,采取以类系事,横排竖写的方法,摘其要者记述。
七本县是革命老区,对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苏区的各项事业,分类在有关章节中记述。
八对解放后历次政治运动,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不独立成章。重大事件分别在大事记或有关章节中记述。
九根据不为生人立传的修志通例,立传人物多是本县籍(少数外县籍)贡献、影响大的革命烈士和已故各界知名人士。对本县历史进程起过阻碍作用的反面人物,选其主要者立传。对在历次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殉难的烈士英名,载入简表或英名录。对生人的突出贡献,采取以事系人的办法表述。
十解放后各种统计数字,主要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字。统计部门资料阙如的,采用各有关部门的有关数字。采用的资料来源有四:县直各科局部门志和各区简志,历史档案、旧《霍山县志》和调查访问。
二采取平行章节体结构,志为主,辅以记、传、图、表、录。全志按卷首、专志、卷未的次序排列。
三记事立足当代,详今略古。上限一般为本世纪初年,下限断到1985年底。断限后的大事、要事,以“大事记要”形式记其略。
四文体为语体文,用规范化简体字。数字用法执行1986年12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7个单位《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纪年,分别用帝王年号(纪月依农历)、中华民国年号(纪月依公历)和公元(纪月依公历)。本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已被人民军队解放,故以“解放前后”区别旧新两个社会。
六限于篇幅,对各行各业的事物,采取以类系事,横排竖写的方法,摘其要者记述。
七本县是革命老区,对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苏区的各项事业,分类在有关章节中记述。
八对解放后历次政治运动,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不独立成章。重大事件分别在大事记或有关章节中记述。
九根据不为生人立传的修志通例,立传人物多是本县籍(少数外县籍)贡献、影响大的革命烈士和已故各界知名人士。对本县历史进程起过阻碍作用的反面人物,选其主要者立传。对在历次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殉难的烈士英名,载入简表或英名录。对生人的突出贡献,采取以事系人的办法表述。
十解放后各种统计数字,主要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数字。统计部门资料阙如的,采用各有关部门的有关数字。采用的资料来源有四:县直各科局部门志和各区简志,历史档案、旧《霍山县志》和调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