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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店
(一)私人书店:亚美石印局民国初年,商人朱开轩在中大街开“亚美石印局”兼售《四书》、《三字经》、《增广贤文》等书和字帖、皇历、门神画等。马义和书铺民国4年,回民马吉祥在中大街开“马义和书铺”售小学课本、《四书》、唐诗、各种字帖、画谱和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等政治书籍,巴金的小说《家》等少数文艺书籍。三民书店民国16年,东大街杨同和粮行改行经营图书和文化用品。北新书店民国26年,上海“北新书店”负责人之一赵景深教授(安徽学院)派人来霍山开北新书店,售进步书刊。一年后,因触犯当局,经管人被捕,书店被查封。其它书店民国29年到解放前,还有柯美礼、祥丰和(店号)、罗福巨等开书店,出售、出租的书有武侠小说、言情小说和鲁迅、郭沫若、郁达夫等人的文学名著。集体、个体书店、书摊1985年,有集体、个体书店4个,书摊27个。临时个体书摊50个。占书店总销售额的20%。
(二)新衡书店:民国17年(1928年),共产党员郑旭东、杜伦秩等为发行进步书刊,传播马列主义,并为党组织设立秘密联络点,集股(每股银元20元)在黄栗杪的中杪开“新衡书店”。为狮山中学代办课本并秘密出售进步书刊,如《创造月刊》、《鸭绿江》、《少年飘泊者》等。西镇暴动后停办。
(三)新华书店:民国38年8月,“霍山县新华书店”开业,1950年4月,改名“新华书店霍山支店”,隶属皖北分店,店址在东大街,从专区中心店进货。1958年,更名“新华书店霍山县店”,归文教局领导,业务归省店管理。1972年,迁至新建大楼营业,新大楼占地999平方米,门市部9间261平方米。1984年,人、财、业务三权收归地区书店管理。设业务、农村发行、财务3股和4个门市部,现有职工18人。县店同县供销社签订合同,由供销社网点代办图书发行,最多时有56个点(现存16个点)。具书店直接向27个省市的210家出版社订货。重要文献发行,向有关单位办理征订手续,按计划组织货源。征订发行量占总销售额20%左右。中小学课本和各种教材销售额3.15万元左右,占总销额的50%。
二图书馆、室
(一)民众教育馆:民国25年,“霍山县民众教育馆兼图书馆”设在文庙,向社会募捐筹集银元500余元,购置图书146册,挂图142幅。
(二)图书馆:民国38年春,人民文化馆附设阅览室。文化馆迁到文庙后,阅览室改为图书室,图书数量逐年增加,“文化大革命”前,藏书万余册,各种报刊50多种。“文化大革命”期间,图书室被查封,图书大多散失。1969年特大洪灾后,图书所剩无几,虽陆续添购,到1978年3月,建立“霍山县图书馆”时,只有5000余册图书。图书馆配专职馆长1人和3名工作人员,以文庙东大殿为馆址(约180平方米)。1985年,租用县农机局房屋作临时馆址,藏图书万余册,各类报刊百余种。当年3000余人办借书证,阅览千余人次。
(三)图书室:以工人文化宫图书室和省属各三线厂、县茶厂、县老干部活动室藏书较多。区文化站虽设小型阅览室,因经费短缺,书刊极少。藏书千册以上的学校图书室有霍山中学、上土市中学、佛子岭中学、诸佛中学和霍山师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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