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群众体育
一传统体育
(一)武术旧《霍山县志》记,明嘉靖年间,有王国祥、王国桢兄弟“善武术,勇可兼数十人”,国祥子王芬“七岁时即能舞戟”。又记,清霍山六营千总吴羽候“身长六尺,所用之刀,皆与身等,猿臂善射”。清末发生的轰动全国的“张正金教案”的领头人,深沟铺人张正金凭一身武艺打洋人,砸教堂,大败清军,震撼了清廷。民国21年(1932年),杀富济贫的“大刀会”在举事前后,设堂练武,一度闹得军阀县政府焦头烂额。土地革命时期,本县暴发了一系列农民暴动,暴动的农协会员、赤卫队员和红军部分战士的武器主要是大刀、梭标、钢叉。为苦练杀敌本领,选拔武术能人当教练,教武术,并经常开展武术竞赛活动,故武术体育活动在苏区开展普遍。34年,在庆祝抗日战争胜利大会上,县国术队和武艺演习队表演武术,引起轰动。37年8月,驻军3124仁部在城关举行晚会,时漱石老先生表演的武术最为精彩,受到全场观众的称赞。练“陈氏太极拳”较早的是城关汪崇华,28岁从寿县正阳关李靖波学武术,现87岁高龄仍身强体壮,步履稳健。解放后,武术活动开展较普及。1964年,“全民皆兵”运动中,全县在普遍开展“爬山、射击、游泳、通讯”四项军体活动的同时,开展了拳术、舞马叉、摔跤等民间体育活动。在庆祝国庆10周年体育检阅比武运动会上,武术、摔跤列为表演项目。1960年,县组织武术代表队参加地区在庐江县举办的民兵运动大会。1976—1981年,武术成为群众强身的体育运动,本县曾两次派57人参加地区举办的武术集训队和“四十八式太极拳”业余教练员训练班。体委在1981年8月举办“练功十八法”训练班,传授“五禽戏”、“八段锦”等保健体操。并聘请江苏省徐州地区体委气功团团长储庆思,举办“练好软气功、祛病强身”讲座,传授软气功,有60余人参加。
(二)民间体育灯会本县城乡向有“玩灯”习俗,逢丰年或喜庆节日,灯会更丰富多彩,有龙灯、狮舞、高跷、花鼓等,本县狮舞表演技艺高超,并十分惊险。“玩大场”难度最大,“在叠起的数层大方桌上表演“上楼台”,“过天桥”,“跨三山”,“钻山洞”等。以戴家河乡舞狮队表演最精彩。踢毽子踢毽子简单易行,在中小学生中普及。民国34年举行的全县秋季运动会,踢毽子列为比赛项目之一,小学组冠军是诸石乡第一国民小学学生谢敦华,中学组冠军是县简易师范学校学生何云端。解放后,各中小学举办的运动会上,多次把踢毽子列为比赛项目。拔河拔河在本县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机关、厂矿、学校、农村经常举行拔河比赛。解放前,县训所中山室曾举办过一次规模较大的单项拔河比赛。1981年7月,教育局,团县委和体委在城关联合举办小学生拨河比赛,有106名小学生参赛。公社化期间,漫水河、上土市等地都举办过拔河比赛。爬山本县有“重九登高”习俗。解放前,每年重阳节,机关、学校放假,职员、学生、居民一齐登山,气氛十分热烈。民国34年,县训所还举行过一次爬山活动。解放后,县曾成立一支爬山运动队。1973年,新店河公社群众经常举行爬山比赛,被评为全省农村体育先进单位,1975年,再次受到省体委的表彰。1985年5月,汪崇华老人被中国老年人体协和《健康之友》编辑部评为“健康老人”,颁发证书,获奖健身球一副。
二职工体育
民国期间,体育活动仅限于部分学校的教师、学生打篮球、打乒乓球。31年,省邮电管理局迁来县,城关常有军队驻扎,邮管局职工同驻军经常开展篮、足球比赛。32年,六安第二专员公署同国民党军第七军,在六安举办皖中运动会,本县派篮球、足球两支球队参赛,领队陈竟成、副领队金学纯,篮球队首战遇一七二师坦克队篮球队,因实力悬殊而惨败;足球队同合肥队交锋,0比1败北。34年8月,县青年篮球队同县训队在城关比赛,17比16,青年队险胜。
解放后,体育运动发展较快,篮球运动开展得最广泛,机关、学校、工厂都组织业余球队,体委经常组织比赛,观众踊跃,盛况空前。县茶厂曾一次组织社会青年,青工、老年职工、在校学生4支篮球队。田径、拔河、打太极拳、乒乓球、羽毛球和棋类等项运动也有较大发展。1975年,省体委授予县印刷厂“体育先进单位”称号。50年代,机关、工厂普遍开展工间操活动。80年代,全县有200多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太极拳、太极剑活动。体委在每年的“五一”、“国庆”、“元旦”等节日举行干部职工篮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单项比赛。1981年国庆期间,总工会和体委联合举办职工篮球赛,省属厂站有15个队参加,历时9天。
三农民体育
解放前,农民居住分散,生活贫困,没有进行体育活动的条件和能力,仅在每年元宵节玩灯,进行一些自娱性的传统体育活动,如抵棍、搬石磙等。解放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的改善,农村也经常举行各种比赛。社员们平整场地,砍树自制篮球架打篮球,乒乓球、拔河、摔跤、射击、象棋等项目也得到开展。1956年秋,地区举办农民运动会,本县有15名运动员参加(其中女5名)。同年,城关举办农民运动会,部分边远山区人民公社也举办过农民体育竞赛活动,比赛项目有舞马叉(一种长把铁叉)、拳术、摔跤等。1959年,体委举办的庆祝国庆10周年运动大会上,大部分公社的篮球队参赛,复兴公社队获冠军,佛子岭公社队获亚军。1972年春节期间,县组织农民篮球队参加地区举办的农村公社篮球赛。同年10月,地区组织篮球友谊赛,县组织一支农村公社的女子篮球队参赛,14名队员有9名是公社社员。全县以新店河公社农民体育活动开展最普遍、最广泛,全公社有19支男子篮球队和1支女子篮球队,1支儿童篮球队,还办过篮球训练班,聘请下放干部当教练,另有26个乒乓球队。并利用河塘游泳,利用竹、树爬杆,举行登山比赛。社员献出副业收入的钱添置篮球架、单双杠等体育器材。全公社有一半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1975年7月7—9日,县革委会召开全县农村体育工作会议,42个公社和13所农村中学的负责人出席,并参观了该乡体育活动和表演。80年代,区、乡武装部和文化站为配合民兵训练,经常组织体育活动,活动项目逐年增加,技能不断提高。
四伤残人体育
解放后,伤残人体育活动有较大发展。1984年,本县伤残人胡乾昌(教师)和李忠全参加省举办的首届伤残人运动会。胡乾昌获截肢A7组200m、800m、跳高、跳远4个冠军,李忠全获A8组标枪冠军,跳远亚军,铅球和乒乓球单、双打第三名。同年,胡乾昌参加在合肥举行的全国伤残人运动会,又获800m、1500m两项金牌和跳高银牌、跳远铜牌,因成绩优异,省批准他晋升两级工资。
(一)武术旧《霍山县志》记,明嘉靖年间,有王国祥、王国桢兄弟“善武术,勇可兼数十人”,国祥子王芬“七岁时即能舞戟”。又记,清霍山六营千总吴羽候“身长六尺,所用之刀,皆与身等,猿臂善射”。清末发生的轰动全国的“张正金教案”的领头人,深沟铺人张正金凭一身武艺打洋人,砸教堂,大败清军,震撼了清廷。民国21年(1932年),杀富济贫的“大刀会”在举事前后,设堂练武,一度闹得军阀县政府焦头烂额。土地革命时期,本县暴发了一系列农民暴动,暴动的农协会员、赤卫队员和红军部分战士的武器主要是大刀、梭标、钢叉。为苦练杀敌本领,选拔武术能人当教练,教武术,并经常开展武术竞赛活动,故武术体育活动在苏区开展普遍。34年,在庆祝抗日战争胜利大会上,县国术队和武艺演习队表演武术,引起轰动。37年8月,驻军3124仁部在城关举行晚会,时漱石老先生表演的武术最为精彩,受到全场观众的称赞。练“陈氏太极拳”较早的是城关汪崇华,28岁从寿县正阳关李靖波学武术,现87岁高龄仍身强体壮,步履稳健。解放后,武术活动开展较普及。1964年,“全民皆兵”运动中,全县在普遍开展“爬山、射击、游泳、通讯”四项军体活动的同时,开展了拳术、舞马叉、摔跤等民间体育活动。在庆祝国庆10周年体育检阅比武运动会上,武术、摔跤列为表演项目。1960年,县组织武术代表队参加地区在庐江县举办的民兵运动大会。1976—1981年,武术成为群众强身的体育运动,本县曾两次派57人参加地区举办的武术集训队和“四十八式太极拳”业余教练员训练班。体委在1981年8月举办“练功十八法”训练班,传授“五禽戏”、“八段锦”等保健体操。并聘请江苏省徐州地区体委气功团团长储庆思,举办“练好软气功、祛病强身”讲座,传授软气功,有60余人参加。
(二)民间体育灯会本县城乡向有“玩灯”习俗,逢丰年或喜庆节日,灯会更丰富多彩,有龙灯、狮舞、高跷、花鼓等,本县狮舞表演技艺高超,并十分惊险。“玩大场”难度最大,“在叠起的数层大方桌上表演“上楼台”,“过天桥”,“跨三山”,“钻山洞”等。以戴家河乡舞狮队表演最精彩。踢毽子踢毽子简单易行,在中小学生中普及。民国34年举行的全县秋季运动会,踢毽子列为比赛项目之一,小学组冠军是诸石乡第一国民小学学生谢敦华,中学组冠军是县简易师范学校学生何云端。解放后,各中小学举办的运动会上,多次把踢毽子列为比赛项目。拔河拔河在本县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机关、厂矿、学校、农村经常举行拔河比赛。解放前,县训所中山室曾举办过一次规模较大的单项拔河比赛。1981年7月,教育局,团县委和体委在城关联合举办小学生拨河比赛,有106名小学生参赛。公社化期间,漫水河、上土市等地都举办过拔河比赛。爬山本县有“重九登高”习俗。解放前,每年重阳节,机关、学校放假,职员、学生、居民一齐登山,气氛十分热烈。民国34年,县训所还举行过一次爬山活动。解放后,县曾成立一支爬山运动队。1973年,新店河公社群众经常举行爬山比赛,被评为全省农村体育先进单位,1975年,再次受到省体委的表彰。1985年5月,汪崇华老人被中国老年人体协和《健康之友》编辑部评为“健康老人”,颁发证书,获奖健身球一副。
二职工体育
民国期间,体育活动仅限于部分学校的教师、学生打篮球、打乒乓球。31年,省邮电管理局迁来县,城关常有军队驻扎,邮管局职工同驻军经常开展篮、足球比赛。32年,六安第二专员公署同国民党军第七军,在六安举办皖中运动会,本县派篮球、足球两支球队参赛,领队陈竟成、副领队金学纯,篮球队首战遇一七二师坦克队篮球队,因实力悬殊而惨败;足球队同合肥队交锋,0比1败北。34年8月,县青年篮球队同县训队在城关比赛,17比16,青年队险胜。
解放后,体育运动发展较快,篮球运动开展得最广泛,机关、学校、工厂都组织业余球队,体委经常组织比赛,观众踊跃,盛况空前。县茶厂曾一次组织社会青年,青工、老年职工、在校学生4支篮球队。田径、拔河、打太极拳、乒乓球、羽毛球和棋类等项运动也有较大发展。1975年,省体委授予县印刷厂“体育先进单位”称号。50年代,机关、工厂普遍开展工间操活动。80年代,全县有200多离退休干部、职工参加太极拳、太极剑活动。体委在每年的“五一”、“国庆”、“元旦”等节日举行干部职工篮球、乒乓球、中国象棋单项比赛。1981年国庆期间,总工会和体委联合举办职工篮球赛,省属厂站有15个队参加,历时9天。
三农民体育
解放前,农民居住分散,生活贫困,没有进行体育活动的条件和能力,仅在每年元宵节玩灯,进行一些自娱性的传统体育活动,如抵棍、搬石磙等。解放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的改善,农村也经常举行各种比赛。社员们平整场地,砍树自制篮球架打篮球,乒乓球、拔河、摔跤、射击、象棋等项目也得到开展。1956年秋,地区举办农民运动会,本县有15名运动员参加(其中女5名)。同年,城关举办农民运动会,部分边远山区人民公社也举办过农民体育竞赛活动,比赛项目有舞马叉(一种长把铁叉)、拳术、摔跤等。1959年,体委举办的庆祝国庆10周年运动大会上,大部分公社的篮球队参赛,复兴公社队获冠军,佛子岭公社队获亚军。1972年春节期间,县组织农民篮球队参加地区举办的农村公社篮球赛。同年10月,地区组织篮球友谊赛,县组织一支农村公社的女子篮球队参赛,14名队员有9名是公社社员。全县以新店河公社农民体育活动开展最普遍、最广泛,全公社有19支男子篮球队和1支女子篮球队,1支儿童篮球队,还办过篮球训练班,聘请下放干部当教练,另有26个乒乓球队。并利用河塘游泳,利用竹、树爬杆,举行登山比赛。社员献出副业收入的钱添置篮球架、单双杠等体育器材。全公社有一半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1975年7月7—9日,县革委会召开全县农村体育工作会议,42个公社和13所农村中学的负责人出席,并参观了该乡体育活动和表演。80年代,区、乡武装部和文化站为配合民兵训练,经常组织体育活动,活动项目逐年增加,技能不断提高。
四伤残人体育
解放后,伤残人体育活动有较大发展。1984年,本县伤残人胡乾昌(教师)和李忠全参加省举办的首届伤残人运动会。胡乾昌获截肢A7组200m、800m、跳高、跳远4个冠军,李忠全获A8组标枪冠军,跳远亚军,铅球和乒乓球单、双打第三名。同年,胡乾昌参加在合肥举行的全国伤残人运动会,又获800m、1500m两项金牌和跳高银牌、跳远铜牌,因成绩优异,省批准他晋升两级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