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节 手工业
一、个体、私营手工业
1949年前,本县个体、私营手工业,多集中在麻埠、流波、金寨三镇。其中麻埠镇从业户数占全县手工业户的25.45%,从业人口占全县从业人口的20.23%。麻埠镇私营手工业作坊中有:篾匠铺三四十家,规模较大的有陈老海、盛玉阶(生产家用竹器)和范家高、范家青(生产大茶篓、片茶花箱);木匠铺有黄炳吾、余海洲等10多家,旋木铺有陈宗尧、何业仁、李金元等,能旋花瓶、桌腿等;丝店,规模较大的有黄元隆,生产细线、锁口线、包头、丝带等;漆铺有吴坤山、汪海波、张升品等几家,会做推光漆器;瓦工班,较有名气的是柯柏松,能承建较大的房屋建筑;烟店有李义和、陈乾茂、余大兴、罗同美、刘广义等家,生产各类烟丝;香烛、鞭炮店有卢万兴、司同兴、王元太、江宏才、祝华三、陈智兵,明可福会制烟火;毛笔店,自产自销各种毛笔,店主张德文,合肥人;铁铺五六家。
纸棚、铁棚、锅棚多设在农村。民国29年(1940)安徽省年鉴载,立煌县有纸厂3家,私营纸槽130架,生产土报纸、横江纸、皮纸、竹纸、山纸,年产量共500吨左右。民国30年,全县有铁棚、锅棚40家,年产铁瓦1100吨,铁锅27.3万口。其中关庙乡吉安坪吴震宇为经理的兴泰恒号大锅棚,午产铁锅14万口;南溪乡联办的葛藤山铁料厂,年产铁瓦300吨。
1949年,全县有个体手工业2017户,从业劳动者4296人;私营手工业作坊54个,从事经营和劳动的有425人。主要产品有土钢、生铁、棉布、土纸、铁锅、植物油、铁木农具、家具、雨伞等。全县,手工业总产值287万元。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手工业有较快的发展。1953年,个体手工业户数、从业人员分别比1949年增加18.8%和34.7%;私营手工作坊及从业人员分别增加55%和62.3%;手工业总产值1952年比1949年增长16%,手工业产值占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2.4%。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完成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底,全县95.5%的专业手工业户(人)加入了手工业合作社、组;私营手工业产值仅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0.8%。
1958年党中央提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大办工业”的号召,县城梅山创办国营工厂38个,农村社队办工厂3000多个。一部分集体企业上升为国营企业。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把原来上升为国营企业的集体企业退回到手工业社、组,企业精减职工下放,人民公社集中力员大办农业,社队工业几乎砍尽。城乡一部分手工业者随着“调整”而从事农业。
“文化大革命”中把私人的手工业品生产视为“资本主义”行为,窒息个体和私营手工业。
1978年后,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工业行业中重新出现了
〔表8—1〕
1949~1955年个体手工业者分行业统计表
私营手工业作坊和个体手工业。1982年私营工业企业(户办、联户办手工业)272个、从业人员1066人、产值80万元,分别占全县乡镇工业企业总数的34.9%、从业总数的17.4%、产值的7.6%。1987年私营工业企业(户办、联户办手工业)发展到3014个、从业8870人,产值2621万元,分别占全县乡镇工业企业总数的87.3%、从业人数的47%、产值的50.2%。
〔表8—2〕1949~1955年私营手工业作坊统计表
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新中国建立后,县、区人民政府着手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1951年在生产救灾工作中,麻埠、流波、城关、汤汇等区人民政府和县工会、供销社指导组建25个手工业生产组。1952年,区、乡供销社通过扶持私营土铁、铁锅生产建立20个生产部。1953年,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金寨县供销合作总社负责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10月县人民委员会成立手工业管理科,接替手工业改造工作。1955年11月,金寨县召开第一届手工业社、组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县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协调手工业生产。1956年2月,手工业管理科改为工业科。
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为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指明方向、道路。1953年5~11月,县人民政府和县供销总社召开一系列手工业专业会议,对手工业干部进行总路线教育,部署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12月在麻埠镇召开手工业工人会议和各行各业代表座谈会,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全镇700余名手工业者普遍受到教育;县举办多期手工业合作化干部和积极分子训练班。各级供销合作社采用多种经济手段引导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有的先与手工业者建立加工订货、包供包销等业务关系,再帮助他们组建手工业生产社、组;有的先帮助他们建立社、组,再建立加工订货等业务关系,并加以扶持。建立手工业生产组,要经过手工业者本人申请、区供销社审查同意,报县供销总社批准(1955年后报手工业管理科或工业科审批)。组内实行集中经营,分散生产;组员自负盈亏,并按产品价值提留公共积累。生产组在经营业务上先后接受供销社和手工业联合社指导和领导,享受物资供应、资金扶持和缓、减、免税金的优待。
本县第一个手工业生产社是麻埠镇木瓢业生产社,原为木瓢生产组于1951年在麻埠由工会组建,1953年麻埠区供销合作社派员指导,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生产有较大发展。1954年4月,县供销合作总社报安徽省合作总社批准登记,由生产组扩升组建。6~7月,县供销社上报建立白大窑业生产合作社、黄林铁业生产合作社、八里滩窑业生产合作社,8月14日,安徽省手管局批复,八里滩窑业生产社暂不予以登记,因“该社仍有不合条件之处:(一)社内雇用人员超过社章规定。(二)社干与社干之间,社员与社干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未能完全消除隔阂。(三)未能严格建立产品检验制度,县供销社接批复后即派人去八里滩窑业生产社帮助整顿。
1954年底,全县打手工业生产社7个,社员346人,股金8.15万元,资金37.62万元;生产组26个,组员409人。建立生产合作社方法有三种:(一)没收地主作坊或租用资方厂房设备,由在厂劳动的工人组成生产合作社,有吉安坪铁业生产社和白大窑业生产社。(二)由生产小组经过批准建立筹备社,再过渡到生产社。(三)由基础较好的生产组,直接过渡到生产合作社。由于各手工业生产社、组与供销合作社、农业互助合作组织三方建立产、供、销合同,1954年全县经供销社包销、经销与加工订货的手工业产品产值达27.63万元,占生产社、组全年产品销售总额的67.45%。
1955年,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审批权下放给专区手工业管理局。当年新建生产合作社12个、社员517人,生产小组20个、组员424人。新建社、组分别占年度手工业组织发展计划的78.1%和70.2%。11月22日,县人民委员会发出特急通知,要求超计划完成社、组发展任务,并附发展对象的单位名称、户数、人数。
1956年并社、扩社。梅山铁业社、光明铁业社、方木社、篾业生产组、皂河铁业组合并成为梅山铁木竹生产合作社,并吸收五金、方木、漆业、篾业个体手工业者38人入社;对入社的生产组和手工业者所有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资金、房屋、工具及帐外资金等进行清理,折算入股。入股标准,一般是每个人的两个月工资收入,困难户一个月工资。入股后余额存社定息,年息6%。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全社统一经营核算,社员实行按股分红和按件计酬,定额工资制。1956年4月,县工业科《关于手工业工作会议情况报告》称:“到目前止,我县已组织生产合作社26个、社员1480人,生产组11个、组员102人,已完成手工业改造任务的85%,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当年全县有18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5个生产组与信用社、农业生产合作社签订“三结合”合同163份。手工业生产社派出61盘洪炉、423人次,为农业社新制和修理农具24391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组开展以“五定”(定材、定质、定量、定员、定资)为内容的劳动竞赛。
1957年底,全县有1949人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完成了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本县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家采用加工定货,包销经销,计划供应原材料,收购产品,市场管理,物价管理,劳动管理,工资管理等手段,把分散的个体、私营手工业逐步引导到集体经济轨道。
〔表8—3〕
1952年供销社铁、锅生产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8—4〕
1957年手工业合作社、组统计表
1949年前,本县个体、私营手工业,多集中在麻埠、流波、金寨三镇。其中麻埠镇从业户数占全县手工业户的25.45%,从业人口占全县从业人口的20.23%。麻埠镇私营手工业作坊中有:篾匠铺三四十家,规模较大的有陈老海、盛玉阶(生产家用竹器)和范家高、范家青(生产大茶篓、片茶花箱);木匠铺有黄炳吾、余海洲等10多家,旋木铺有陈宗尧、何业仁、李金元等,能旋花瓶、桌腿等;丝店,规模较大的有黄元隆,生产细线、锁口线、包头、丝带等;漆铺有吴坤山、汪海波、张升品等几家,会做推光漆器;瓦工班,较有名气的是柯柏松,能承建较大的房屋建筑;烟店有李义和、陈乾茂、余大兴、罗同美、刘广义等家,生产各类烟丝;香烛、鞭炮店有卢万兴、司同兴、王元太、江宏才、祝华三、陈智兵,明可福会制烟火;毛笔店,自产自销各种毛笔,店主张德文,合肥人;铁铺五六家。
纸棚、铁棚、锅棚多设在农村。民国29年(1940)安徽省年鉴载,立煌县有纸厂3家,私营纸槽130架,生产土报纸、横江纸、皮纸、竹纸、山纸,年产量共500吨左右。民国30年,全县有铁棚、锅棚40家,年产铁瓦1100吨,铁锅27.3万口。其中关庙乡吉安坪吴震宇为经理的兴泰恒号大锅棚,午产铁锅14万口;南溪乡联办的葛藤山铁料厂,年产铁瓦300吨。
1949年,全县有个体手工业2017户,从业劳动者4296人;私营手工业作坊54个,从事经营和劳动的有425人。主要产品有土钢、生铁、棉布、土纸、铁锅、植物油、铁木农具、家具、雨伞等。全县,手工业总产值287万元。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手工业有较快的发展。1953年,个体手工业户数、从业人员分别比1949年增加18.8%和34.7%;私营手工作坊及从业人员分别增加55%和62.3%;手工业总产值1952年比1949年增长16%,手工业产值占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的72.4%。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完成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7年底,全县95.5%的专业手工业户(人)加入了手工业合作社、组;私营手工业产值仅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0.8%。
1958年党中央提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大办工业”的号召,县城梅山创办国营工厂38个,农村社队办工厂3000多个。一部分集体企业上升为国营企业。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把原来上升为国营企业的集体企业退回到手工业社、组,企业精减职工下放,人民公社集中力员大办农业,社队工业几乎砍尽。城乡一部分手工业者随着“调整”而从事农业。
“文化大革命”中把私人的手工业品生产视为“资本主义”行为,窒息个体和私营手工业。
1978年后,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工业行业中重新出现了
〔表8—1〕
1949~1955年个体手工业者分行业统计表
私营手工业作坊和个体手工业。1982年私营工业企业(户办、联户办手工业)272个、从业人员1066人、产值80万元,分别占全县乡镇工业企业总数的34.9%、从业总数的17.4%、产值的7.6%。1987年私营工业企业(户办、联户办手工业)发展到3014个、从业8870人,产值2621万元,分别占全县乡镇工业企业总数的87.3%、从业人数的47%、产值的50.2%。
〔表8—2〕1949~1955年私营手工业作坊统计表
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新中国建立后,县、区人民政府着手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1951年在生产救灾工作中,麻埠、流波、城关、汤汇等区人民政府和县工会、供销社指导组建25个手工业生产组。1952年,区、乡供销社通过扶持私营土铁、铁锅生产建立20个生产部。1953年,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金寨县供销合作总社负责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10月县人民委员会成立手工业管理科,接替手工业改造工作。1955年11月,金寨县召开第一届手工业社、组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县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组织、协调手工业生产。1956年2月,手工业管理科改为工业科。
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为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指明方向、道路。1953年5~11月,县人民政府和县供销总社召开一系列手工业专业会议,对手工业干部进行总路线教育,部署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12月在麻埠镇召开手工业工人会议和各行各业代表座谈会,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全镇700余名手工业者普遍受到教育;县举办多期手工业合作化干部和积极分子训练班。各级供销合作社采用多种经济手段引导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有的先与手工业者建立加工订货、包供包销等业务关系,再帮助他们组建手工业生产社、组;有的先帮助他们建立社、组,再建立加工订货等业务关系,并加以扶持。建立手工业生产组,要经过手工业者本人申请、区供销社审查同意,报县供销总社批准(1955年后报手工业管理科或工业科审批)。组内实行集中经营,分散生产;组员自负盈亏,并按产品价值提留公共积累。生产组在经营业务上先后接受供销社和手工业联合社指导和领导,享受物资供应、资金扶持和缓、减、免税金的优待。
本县第一个手工业生产社是麻埠镇木瓢业生产社,原为木瓢生产组于1951年在麻埠由工会组建,1953年麻埠区供销合作社派员指导,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生产有较大发展。1954年4月,县供销合作总社报安徽省合作总社批准登记,由生产组扩升组建。6~7月,县供销社上报建立白大窑业生产合作社、黄林铁业生产合作社、八里滩窑业生产合作社,8月14日,安徽省手管局批复,八里滩窑业生产社暂不予以登记,因“该社仍有不合条件之处:(一)社内雇用人员超过社章规定。(二)社干与社干之间,社员与社干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未能完全消除隔阂。(三)未能严格建立产品检验制度,县供销社接批复后即派人去八里滩窑业生产社帮助整顿。
1954年底,全县打手工业生产社7个,社员346人,股金8.15万元,资金37.62万元;生产组26个,组员409人。建立生产合作社方法有三种:(一)没收地主作坊或租用资方厂房设备,由在厂劳动的工人组成生产合作社,有吉安坪铁业生产社和白大窑业生产社。(二)由生产小组经过批准建立筹备社,再过渡到生产社。(三)由基础较好的生产组,直接过渡到生产合作社。由于各手工业生产社、组与供销合作社、农业互助合作组织三方建立产、供、销合同,1954年全县经供销社包销、经销与加工订货的手工业产品产值达27.63万元,占生产社、组全年产品销售总额的67.45%。
1955年,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审批权下放给专区手工业管理局。当年新建生产合作社12个、社员517人,生产小组20个、组员424人。新建社、组分别占年度手工业组织发展计划的78.1%和70.2%。11月22日,县人民委员会发出特急通知,要求超计划完成社、组发展任务,并附发展对象的单位名称、户数、人数。
1956年并社、扩社。梅山铁业社、光明铁业社、方木社、篾业生产组、皂河铁业组合并成为梅山铁木竹生产合作社,并吸收五金、方木、漆业、篾业个体手工业者38人入社;对入社的生产组和手工业者所有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资金、房屋、工具及帐外资金等进行清理,折算入股。入股标准,一般是每个人的两个月工资收入,困难户一个月工资。入股后余额存社定息,年息6%。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全社统一经营核算,社员实行按股分红和按件计酬,定额工资制。1956年4月,县工业科《关于手工业工作会议情况报告》称:“到目前止,我县已组织生产合作社26个、社员1480人,生产组11个、组员102人,已完成手工业改造任务的85%,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当年全县有18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5个生产组与信用社、农业生产合作社签订“三结合”合同163份。手工业生产社派出61盘洪炉、423人次,为农业社新制和修理农具24391件。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组开展以“五定”(定材、定质、定量、定员、定资)为内容的劳动竞赛。
1957年底,全县有1949人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完成了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本县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家采用加工定货,包销经销,计划供应原材料,收购产品,市场管理,物价管理,劳动管理,工资管理等手段,把分散的个体、私营手工业逐步引导到集体经济轨道。
〔表8—3〕
1952年供销社铁、锅生产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8—4〕
1957年手工业合作社、组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