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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城梅山镇
一、市政建设
梅山镇在县境北部,西南高、东北低,东西长6.75公里,南北宽3.6公里,总面积24.3平方公里,其中城区为6.56平方公里。史河自南向北,折向东北,两岸为海拔300米以上的山岭。公路内通各区、乡,外通邻近省和毗邻县;水路航运仅通本县4区9乡。常年平均温度为15.6℃,常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5%,年平均降雨量为1317.3毫米。梅山镇地处北副热带季风地区,风频率按20年的测计:东北风为12.5%,北风为12%,西南风为7%,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北风,平均风速东北风、北风为2.6米/秒,西南风为3.3米/秒。
梅山镇始建于50年代。30年来,县城建设大体分三个阶段。1955~1964年,移民任务紧迫,建城仓促,只有粗线条规划,存在新城旧建的弊端。1965~1979年,城镇建房失控,乱搭乱建增多,新建工厂无治理污染的配套工程;河东居民区逐渐形成,河西居民向银湾村发展。1980年后,编制梅山镇总体规划并经批准,市政建设逐步正规。
1973~1987年,县城市政经费支出124.62万元。1984年起,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办法扩大经费来源,至1987年,向社会集资6.22万元。1985年起,收取执照费、占地费、征地管理费和开征公用事业附加费,当年收入10.1万元,1986年为16.9万元,1987年为8万元。
功能分区划分情况如下:
梅山电站区位于县城南部的史河两岸,南北长1100米,东西宽850米,占地面积约1平方公里,职工、家属1000余人。区内林木茂盛、环境优美。
党政机关区在县城西南方,环境幽静,初建时为小平房,居住较拥挤,开拓余地小,1979年开始拆平房盖楼房。
文教区中心在史河路中段,有县第二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梅山一小、梅山幼儿园、250米跑道田径场、县体育馆、电影院、灯光球场、文苑大楼等。
商业区大部分在史河西岸城区中部,商业建筑面积38569平方米;少部分在史河东岸,商业建筑面积4890平方米。
〔表11—1〕
1973~1987年县城市政建设经费支出统计表
工业区集中在两片,与居民区犬牙交错。史河西岸片,从菜市场往北,有农具厂、五金厂、纺织厂、竹编厂、木器厂、粮油加工厂、木材加工厂、酒厂、水泥厂、罐头厂;史河东岸片,从史河大桥往北,有水泥构件预制厂、肉类加工厂、缫丝厂、丝织厂、纸箱厂、造纸厂、工程塑料厂、橡胶厂、木柄厂。在建的有丝织二厂、梅山镇缫丝厂。
居民区分为三大片。中心片,位于史河西岸,从梅山水电站向北到菜市场,居住人口较多,占县城总人口的45%;另一片从菜市场到酒厂、水泥厂一带,人口占30%;第三片是河东片,从史河大桥到大龚岭脚下,人口占25%。
街道
道路共17条,总长17623米,占地面积217763平方米,其中15.2%为混凝土路面,81%为渣油路面,3.8%为土路面。60年代初,城区道路界线全部落实。70年代中期,市中心的5条道路以及过境主干道梅江路、史河路和电站内的宾馆路铺设渣油路面;1979年开始,史河路北端和沿河路北端相继铺设混凝土路面。1981年开始拓宽城区市中心道路。1985年,往来车辆密度最大的梅江路开始拓宽,其中大龚岭山脚下至梅山大桥路段,由9米拓宽成25米,梅山大桥至史河大桥路段,由9米拓宽成15米,拆除房屋486间。1986年,开始拓宽梅山大桥至水泥厂公路,1987年路基完工,次年完成渣油路面。
〔表11—2〕
1987年县城主要道路一览表
小巷共21条,总长2177米,占地7700平方米。1984年以前都是土路面,暴雨季节雨水四溢,冲刷严重。1984年起陆续将酱园巷、娱乐巷、建设局巷、农具厂巷4条小巷的土路面翻建为混凝土路面,全长462.4米,占地面积1604平方米。
路灯1954年修建梅山水库时,县城已有路灯照明。1987年,以林业局为中心,分别到梅山水电站大门、大龚岭山脚、水泥厂3条路线,共有路灯330盏。城区路灯由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简称建设局)管理,月均耗电3500度,连同维修费,年开支万元。县城规划区内,尚有酒厂至大青峰岭、水泥厂至小青峰岭、林业局至金寨师范、大龚岭至黄林4段路线9000米无路灯。
房屋1985年房屋普查,梅山镇市区(不含梅山水电站,下同)房屋建筑面积572395平方米,其中:公用房屋243954平方米,住宅328441平方米。按建房时间分,1949年以前建房543平方米,占0.10%;1959~1979年建房378763平方米,占66.17%;1980~1985年建房193089平方米,占33.73%。按房屋类型分,平房413553平方米,占72.25%;楼房158842平方米,占27.55%。人均居住面积7.98平方米,但各户悬殊较大,人均8平方米以上的2245户,占市区普查户数4618户的48.30%;人均不足4平方米的342户,居住不便户217户,无房户有44户。
经过30余年的建设,梅山已建成一批较现代化的房屋,如县革命博物馆、工人文化宫、梅山饭店和县招待所。
金寨县革命博物馆框架结构,组合式建筑,1983年落成,建筑面积2823平方米。该馆地处半山坡,地形复杂,高低差大,设计人员充分利用地形进行构思和布局。建筑上采用柱廊式的民族形式,庄严雄伟,并突破传统的对称手法,结合地形,曲径通幽,既使馆内采光符合展览要求,又能适合参观需要,不走重复路线。庭院配有假山、喷泉,与环山、树木、革命烈士纪念塔和谐映衬。建筑材料采用大理石、马赛克等现代建材。
金寨县工人文化宫本县第一座全框架建筑,1986年落成,建筑面积2203平方米。文化宫是地处街市的文化娱乐场所,设计上既新颖活泼,又保持了传统的对称平稳。装饰上采用大理石贴柱和大玻璃窗,室内布置尽量宽畅、舒适、明净,大方而不落俗,是职工陶冶情操和休息的地方。
〔表11—3〕
县城主要建筑物一览表
桥梁市区内共有永久性大小桥梁11座,总长722米。跨越史河的大桥有4座:一号桥,位于梅山水库大坝脚下,为梅山水电站工作桥,长120米;二号桥,为通向梅山水电站宾馆的轻便桥,单车道,长130米;史河大桥,位于县城中部,单车道,长180米;梅山大桥,位于县城北侧,城市、公路两用桥,双车道,长228米,1984年10月1日建成通车。其他史河路桥、双河路桥、南溪路桥、金寨路桥、住院部桥、银湾村桥和电站门口桥7座,均为单孔桥,每座长7~15米,总长64米。
供水1954年修建梅山水库时,水库工程指挥部于坝下游左岸山坡建蓄水池,从史河直接抽水,水库竣工后,由梅山水电站管理。1958年开始向梅山镇部分居民供水,沿史河路安装2条铸铁输水主管道,一条到林业局,长2400米,直径300毫米,一条到县酒厂,长2600米,直径150毫米。1984年梅山水电站设水电公司。1986年史河东岸开始敷设水管,次年10月供水。30多年来,供水范围逐渐扩大,抽水站发展为自来水厂,装机容量7台479千瓦,有沉淀池和蓄水池6座,日供水3500吨。水质化验数据:色度8度,无臭味,浑浊度3度,pH值8,总硬度38度,氨氮0.05毫克/升。
用水量较大的工厂企业,均自建泵站、水塔,全镇17处。史河两岸居民在自来水未普及前,挖土井20眼,至今尚存14眼。
绿化1956年开始栽街道行道树,梅山水电站内归电站管理,河东归交通管理站和梅江街道管理,其余由建设局管理。现有行道树2116株,内法梧1353株,水杉垂柳等763株。有街头小花台12个,内植花草和雪松。80年代以来,为进一步美化环境,有的道路两侧已栽上桂花、红叶李、女贞、梅花、冬青等花木。沿河路东侧建有花圃长达790米,间设六角凉亭、雕塑,有双面水泥靠椅22个,是县城居民较好的休憩场所。
环境卫生60年代梅山城区有公共厕所7座,“文化大革命”期间有的被破坏侵占。1982年以后,翻建6座,新增4座,蹲位增加到107个(男63个、女44个),有专人管理。
县城生活垃圾主要是煤渣、柴草灰、烂菜及瓜果皮、人畜粪便、落叶等,排放集中地点为食堂、饭馆、菜市场和车站。60年代末,建立环境卫生队隶属县卫生防疫站,1979年划归县基建局(今建设局)管理。1987年有职工24人,平板车14辆,1吨柴油翻斗车4辆,柴油吸粪车1辆,每日清扫街道面积近10万平方米,清除垃圾20~30吨。
堤防与排水梅山水库建立前的1954年7月11日,史河上游流量达4380立方米/秒,梅山地区及下游河水泛滥。1969年7月14日,史河上游流量高达13978立方米/秒,经水库截流后泄洪1560立方米/秒,当时连拱坝下游河床较宽,史河桥面仍过水0.58米,梅山粮
〔表11—4〕
县城排水沟系一览表
站、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等地河水溢出河床,粮仓大批粮食被迫转移。1979年开始在西岸修建全长1920米的防洪堤,次年建成。1983年,梅山水电站对史河安全红线提出控制意见,史河大桥上游河面控制宽度为180米,史河大桥与梅山大桥之间为220米,梅山大桥以下为250米,由于建筑物侵占,1984年6月县长办公会议决定,适当降低控制标准,以梅山大桥为界,上游控制宽为180米,下游宽为220米。
梅山镇已建成沟涵23条,长6867米,占地面积19724平方米,其中明沟5条,暗涵18条,雨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均通过沟涵向史河混合排放。金寨路南北端两处,因一些单位和居民在暗涵上盖房,私自缩小暗涵断面,每逢较大暴雨,污水溢出沟外,流入商店、民房、路面,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县城规划
1980年7月,县人民政府成立梅山镇总体规划领导小组,编制梅山镇建设总体规划。1982年7月16日,《梅山城镇总体规划》经县八届十次人大常委会通过,1984年7月26日省建设厅批复原则同意。近期规划第一阶段至1985年,第二阶段至1990年,终期为2000年。
县城性质1979年调查,县城工业总产值中用本地原料生产的产值占79.7%,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为此,省建设厅在批复中确定金寨县城性质为“以林、副、土特产加工工业为主的城镇”。
人口规模1979年底县城非农业人口18250人,其中基本人口4520人占24.8%,服务人口3351人占18.3%,被抚养人口10579人占56.9%。规划到1990年城镇人口为2.8万人,2000年为4万人。
用地规模及布局城区地处河川峡谷,可供建筑用地少,今后建设向黄林方向发展,使城区由原有6.56平方公里扩大到9.23平方公里。
规划在城区上风向的新河村新辟轻工业区,安排一些烟尘少的工厂;现有居民区已饱和,规划在银湾村、新河村、安徽省金寨一中山冲内辟3个居民区。
梅山镇在县境北部,西南高、东北低,东西长6.75公里,南北宽3.6公里,总面积24.3平方公里,其中城区为6.56平方公里。史河自南向北,折向东北,两岸为海拔300米以上的山岭。公路内通各区、乡,外通邻近省和毗邻县;水路航运仅通本县4区9乡。常年平均温度为15.6℃,常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5%,年平均降雨量为1317.3毫米。梅山镇地处北副热带季风地区,风频率按20年的测计:东北风为12.5%,北风为12%,西南风为7%,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北风,平均风速东北风、北风为2.6米/秒,西南风为3.3米/秒。
梅山镇始建于50年代。30年来,县城建设大体分三个阶段。1955~1964年,移民任务紧迫,建城仓促,只有粗线条规划,存在新城旧建的弊端。1965~1979年,城镇建房失控,乱搭乱建增多,新建工厂无治理污染的配套工程;河东居民区逐渐形成,河西居民向银湾村发展。1980年后,编制梅山镇总体规划并经批准,市政建设逐步正规。
1973~1987年,县城市政经费支出124.62万元。1984年起,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办法扩大经费来源,至1987年,向社会集资6.22万元。1985年起,收取执照费、占地费、征地管理费和开征公用事业附加费,当年收入10.1万元,1986年为16.9万元,1987年为8万元。
功能分区划分情况如下:
梅山电站区位于县城南部的史河两岸,南北长1100米,东西宽850米,占地面积约1平方公里,职工、家属1000余人。区内林木茂盛、环境优美。
党政机关区在县城西南方,环境幽静,初建时为小平房,居住较拥挤,开拓余地小,1979年开始拆平房盖楼房。
文教区中心在史河路中段,有县第二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梅山一小、梅山幼儿园、250米跑道田径场、县体育馆、电影院、灯光球场、文苑大楼等。
商业区大部分在史河西岸城区中部,商业建筑面积38569平方米;少部分在史河东岸,商业建筑面积4890平方米。
〔表11—1〕
1973~1987年县城市政建设经费支出统计表
工业区集中在两片,与居民区犬牙交错。史河西岸片,从菜市场往北,有农具厂、五金厂、纺织厂、竹编厂、木器厂、粮油加工厂、木材加工厂、酒厂、水泥厂、罐头厂;史河东岸片,从史河大桥往北,有水泥构件预制厂、肉类加工厂、缫丝厂、丝织厂、纸箱厂、造纸厂、工程塑料厂、橡胶厂、木柄厂。在建的有丝织二厂、梅山镇缫丝厂。
居民区分为三大片。中心片,位于史河西岸,从梅山水电站向北到菜市场,居住人口较多,占县城总人口的45%;另一片从菜市场到酒厂、水泥厂一带,人口占30%;第三片是河东片,从史河大桥到大龚岭脚下,人口占25%。
街道
道路共17条,总长17623米,占地面积217763平方米,其中15.2%为混凝土路面,81%为渣油路面,3.8%为土路面。60年代初,城区道路界线全部落实。70年代中期,市中心的5条道路以及过境主干道梅江路、史河路和电站内的宾馆路铺设渣油路面;1979年开始,史河路北端和沿河路北端相继铺设混凝土路面。1981年开始拓宽城区市中心道路。1985年,往来车辆密度最大的梅江路开始拓宽,其中大龚岭山脚下至梅山大桥路段,由9米拓宽成25米,梅山大桥至史河大桥路段,由9米拓宽成15米,拆除房屋486间。1986年,开始拓宽梅山大桥至水泥厂公路,1987年路基完工,次年完成渣油路面。
〔表11—2〕
1987年县城主要道路一览表
小巷共21条,总长2177米,占地7700平方米。1984年以前都是土路面,暴雨季节雨水四溢,冲刷严重。1984年起陆续将酱园巷、娱乐巷、建设局巷、农具厂巷4条小巷的土路面翻建为混凝土路面,全长462.4米,占地面积1604平方米。
路灯1954年修建梅山水库时,县城已有路灯照明。1987年,以林业局为中心,分别到梅山水电站大门、大龚岭山脚、水泥厂3条路线,共有路灯330盏。城区路灯由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简称建设局)管理,月均耗电3500度,连同维修费,年开支万元。县城规划区内,尚有酒厂至大青峰岭、水泥厂至小青峰岭、林业局至金寨师范、大龚岭至黄林4段路线9000米无路灯。
房屋1985年房屋普查,梅山镇市区(不含梅山水电站,下同)房屋建筑面积572395平方米,其中:公用房屋243954平方米,住宅328441平方米。按建房时间分,1949年以前建房543平方米,占0.10%;1959~1979年建房378763平方米,占66.17%;1980~1985年建房193089平方米,占33.73%。按房屋类型分,平房413553平方米,占72.25%;楼房158842平方米,占27.55%。人均居住面积7.98平方米,但各户悬殊较大,人均8平方米以上的2245户,占市区普查户数4618户的48.30%;人均不足4平方米的342户,居住不便户217户,无房户有44户。
经过30余年的建设,梅山已建成一批较现代化的房屋,如县革命博物馆、工人文化宫、梅山饭店和县招待所。
金寨县革命博物馆框架结构,组合式建筑,1983年落成,建筑面积2823平方米。该馆地处半山坡,地形复杂,高低差大,设计人员充分利用地形进行构思和布局。建筑上采用柱廊式的民族形式,庄严雄伟,并突破传统的对称手法,结合地形,曲径通幽,既使馆内采光符合展览要求,又能适合参观需要,不走重复路线。庭院配有假山、喷泉,与环山、树木、革命烈士纪念塔和谐映衬。建筑材料采用大理石、马赛克等现代建材。
金寨县工人文化宫本县第一座全框架建筑,1986年落成,建筑面积2203平方米。文化宫是地处街市的文化娱乐场所,设计上既新颖活泼,又保持了传统的对称平稳。装饰上采用大理石贴柱和大玻璃窗,室内布置尽量宽畅、舒适、明净,大方而不落俗,是职工陶冶情操和休息的地方。
〔表11—3〕
县城主要建筑物一览表
桥梁市区内共有永久性大小桥梁11座,总长722米。跨越史河的大桥有4座:一号桥,位于梅山水库大坝脚下,为梅山水电站工作桥,长120米;二号桥,为通向梅山水电站宾馆的轻便桥,单车道,长130米;史河大桥,位于县城中部,单车道,长180米;梅山大桥,位于县城北侧,城市、公路两用桥,双车道,长228米,1984年10月1日建成通车。其他史河路桥、双河路桥、南溪路桥、金寨路桥、住院部桥、银湾村桥和电站门口桥7座,均为单孔桥,每座长7~15米,总长64米。
供水1954年修建梅山水库时,水库工程指挥部于坝下游左岸山坡建蓄水池,从史河直接抽水,水库竣工后,由梅山水电站管理。1958年开始向梅山镇部分居民供水,沿史河路安装2条铸铁输水主管道,一条到林业局,长2400米,直径300毫米,一条到县酒厂,长2600米,直径150毫米。1984年梅山水电站设水电公司。1986年史河东岸开始敷设水管,次年10月供水。30多年来,供水范围逐渐扩大,抽水站发展为自来水厂,装机容量7台479千瓦,有沉淀池和蓄水池6座,日供水3500吨。水质化验数据:色度8度,无臭味,浑浊度3度,pH值8,总硬度38度,氨氮0.05毫克/升。
用水量较大的工厂企业,均自建泵站、水塔,全镇17处。史河两岸居民在自来水未普及前,挖土井20眼,至今尚存14眼。
绿化1956年开始栽街道行道树,梅山水电站内归电站管理,河东归交通管理站和梅江街道管理,其余由建设局管理。现有行道树2116株,内法梧1353株,水杉垂柳等763株。有街头小花台12个,内植花草和雪松。80年代以来,为进一步美化环境,有的道路两侧已栽上桂花、红叶李、女贞、梅花、冬青等花木。沿河路东侧建有花圃长达790米,间设六角凉亭、雕塑,有双面水泥靠椅22个,是县城居民较好的休憩场所。
环境卫生60年代梅山城区有公共厕所7座,“文化大革命”期间有的被破坏侵占。1982年以后,翻建6座,新增4座,蹲位增加到107个(男63个、女44个),有专人管理。
县城生活垃圾主要是煤渣、柴草灰、烂菜及瓜果皮、人畜粪便、落叶等,排放集中地点为食堂、饭馆、菜市场和车站。60年代末,建立环境卫生队隶属县卫生防疫站,1979年划归县基建局(今建设局)管理。1987年有职工24人,平板车14辆,1吨柴油翻斗车4辆,柴油吸粪车1辆,每日清扫街道面积近10万平方米,清除垃圾20~30吨。
堤防与排水梅山水库建立前的1954年7月11日,史河上游流量达4380立方米/秒,梅山地区及下游河水泛滥。1969年7月14日,史河上游流量高达13978立方米/秒,经水库截流后泄洪1560立方米/秒,当时连拱坝下游河床较宽,史河桥面仍过水0.58米,梅山粮
〔表11—4〕
县城排水沟系一览表
站、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等地河水溢出河床,粮仓大批粮食被迫转移。1979年开始在西岸修建全长1920米的防洪堤,次年建成。1983年,梅山水电站对史河安全红线提出控制意见,史河大桥上游河面控制宽度为180米,史河大桥与梅山大桥之间为220米,梅山大桥以下为250米,由于建筑物侵占,1984年6月县长办公会议决定,适当降低控制标准,以梅山大桥为界,上游控制宽为180米,下游宽为220米。
梅山镇已建成沟涵23条,长6867米,占地面积19724平方米,其中明沟5条,暗涵18条,雨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均通过沟涵向史河混合排放。金寨路南北端两处,因一些单位和居民在暗涵上盖房,私自缩小暗涵断面,每逢较大暴雨,污水溢出沟外,流入商店、民房、路面,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县城规划
1980年7月,县人民政府成立梅山镇总体规划领导小组,编制梅山镇建设总体规划。1982年7月16日,《梅山城镇总体规划》经县八届十次人大常委会通过,1984年7月26日省建设厅批复原则同意。近期规划第一阶段至1985年,第二阶段至1990年,终期为2000年。
县城性质1979年调查,县城工业总产值中用本地原料生产的产值占79.7%,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为此,省建设厅在批复中确定金寨县城性质为“以林、副、土特产加工工业为主的城镇”。
人口规模1979年底县城非农业人口18250人,其中基本人口4520人占24.8%,服务人口3351人占18.3%,被抚养人口10579人占56.9%。规划到1990年城镇人口为2.8万人,2000年为4万人。
用地规模及布局城区地处河川峡谷,可供建筑用地少,今后建设向黄林方向发展,使城区由原有6.56平方公里扩大到9.23平方公里。
规划在城区上风向的新河村新辟轻工业区,安排一些烟尘少的工厂;现有居民区已饱和,规划在银湾村、新河村、安徽省金寨一中山冲内辟3个居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