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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标准化计量
一、标准化管理
民国时期,本县未设产品标准化管理的专业机构。
1955年,县粮食部门在粮食征购、销售、调拨、加工过程中,执行粮食水份、杂质等3项专业(部)标准;1956年,糙米有省级地方标准,但受设备条件限制,只能凭熟练工人感官掌握,无仪器检测,标准未能严格执行。1963年后,有些工厂相继建立化验室,购置检测仪器,省级地方标准(梅山粮油加工厂、酒厂)和专业标准(梅山造纸厂)得以贯彻执行。
1976年11月,县标准计量管理所宣传贯彻《形位公差》、《机械制图》两项国家标准,有30多名厂矿技术人员参加学习。1977年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全国种子标准》。1978年起,每年盛夏由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防疫站等部门,对梅山地区和部分区、镇生产的冷饮进行卫生和理化标准检查。1979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依据国务院《标准化管理条例》,对梅山地区生产的125~220g/m<sup>2</sup>高强度瓦楞纸、矿渣硅酸盐水泥、混合硅酸盐水泥、中华猕猴桃酒、梅山白酒、铁辊碾米机、金鹿牌皮鞋等10种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各厂的主管部门,促进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1978~1979年,县各级粮食部门先后执行稻谷、大米、小麦、小麦粉、大豆、玉米、花生果、花生仁、花生油、菜籽油、精炼棉籽油等国家标准。
1984年7月,标准计量管理局设立标准化股。1987年,全县已有25个定型工业产品执行各级标准,其中:普通硅酸盐水泥和矿渣硅酸盐水泥两种执行国家标准,瓦楞纸、光连纸、桑蚕丝、木工带锯条、手扳锯、电力纺、软缎被面七种执行专业(部)标准,粮食白酒、猕猴桃酒、色织布、雨衣、揉茶机等16种执行省级地方标准。通过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了工业产品质量的提高。梅山酒厂的中华猕猴桃酒,因严格按照省级地方标准《果汁酒标准》生产,自1984年起,连续三年在全省果汁酒评比中获第一名。县五金厂的木工锯条和手扳锯经武汉质量检验中心检验,六个关键项目都达到专业(部)标准,畅销22个省、市并出口东南亚。粮食部门执行的国家标准、专业(部)标准、省级地方标准有20多种。
二、计量制度改革与管理
民国18~21年(1929~1932),各级苏维埃政府曾规定禁用旧杂制秤收购茶叶,统一使用16两老秤。
民国30年以前,县境衡器仍以老秤(每斤596.8克)为主,各行业另有专用秤,如立煌肉秤、立煌菜秤和铁棚收铁砂用秤。由于名目繁多,商贾有隙可乘,有的趁机坑害群众,常见的有18两秤、24两合子秤、割耳朵秤(秤底有10斤)和漕一、漕二、漕三(每秤分别大1~3%)。麻埠蔡森盛茶行一根收茶的单边、独系、光杆秤,每百斤实际重量有118斤,群众称为“独角老龙”。常用的量器量值不一、形状各异,用以计量粮食的量器有老斗(10.355公斤)、立煌米斗(13公斤)等旧杂制。常用度器有老尺(营造尺,每尺32厘米)、木工尺、裁尺和粗布尺。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以后,统一以重量法计量粮食,升、斗的使用在本县市场消失。
推行度量衡“新制”民国28年5月,皖西茶叶指导所曾定制一批市秤,专供各地茶号使用。民国30年起,省政府重申推行度量衡“新制”(即市制),12月,于张家畈(今古碑区境内)设立立煌度量衡器制造厂,制造“新器”(市制度量衡器),在金家寨设立陈列馆,展出铜质和木质的升、斗(方形和圆形两种),铜质和竹木制的直尺,戥秤和双刀纽秤,各种砝码和新旧度量衡制度换算表。民国31年2月起,金家寨、麻埠、流波相继采用“新制”,广大农村集市仍以旧杂制量器为主。
市制秤改革1950年后,因国营和供销合作商业网点普及,全县城乡贸易市场相继使用市制度量衡器。1959年开始,推广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废除旧杂制。改革市制,即把市斤由十六进位制改为十进位制(中医处方用药除外),油、酒等量提同时改制成十进位的一两、二两、半斤3种(简称“秤改”)。本县先在梅山试点,共改制木杆秤478根。1960年3月县成立市秤改革委员会。县计量检定所集中全县秤工培训,然后由计量管理干部带队,肩挑行李和修理工具,翻山越岭逐村逐队进行秤改,历时三年,基本完成了农村残存的旧杂制秤的改革。青山女秤工王元珍,携带一岁和三岁两个小孩,徒步走遍全县,坚持秤改,获得好评。
中医用药计量单位改革1977年4月,国务院决定把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由十六进位市制的“两、钱、分”改为国际单位制的“克、毫克”。县计量局、卫生局、工商局从1978年8月着手准备,印发宣传材料,购置国际单位制的戥秤750支并全数检定,编制了新、旧制换算表和新药价表。9月,先在梅山地区各医疗单位和药材销售部门试点,然后在各区、公社卫生院推行,1980年全部完成。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国务院规定从1986年起,一律采用以国际单位为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简称“法定计量单位”)。1984~1985年,县标准计量管理局翻印新旧计量单位换算表500余份,两次举办衡器修理培训班,介绍制造、改制法定计量单位“千克秤”的技术要求,更换千克制标尺铜皮450台,更换血压计表面150只。1986年起,本县按照国家颁布的新检定规程,生产和检定衡器。有些单位的出版物、公文、统计报表、牌价标签仍有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现象。
厂矿计量管理1981年以来,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对县属梅山酒厂、梅山纸厂、水泥厂、缫丝厂和五金厂的产品质量,实行抽样监测。1981年7月,发现梅山酒厂生产的猕猴桃酒平均每瓶超重53克,经与物价管理部门研究,同意按实际重量调价销售,使酒厂避免损失1.6万元。1985年8月,抽查县水泥厂袋装水泥重量,平均每袋少3公斤,按当年1~8月产量计算,共少给用户50.5吨,除该厂向用户补足差额外,并由工商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1986年4月,县标准计量管理局举办13个企业负责人和工厂计量管理员人共27人的计量定升级培训班,全面开展企业计量定升级工作。至1987年底,已有水泥厂、缫丝一厂、缫丝二厂、粮油食品加工厂、五金厂、梅山酒厂和省属企业金光钢厂,按照《全国厂矿企业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计量管理机构,配备计量管理人员,制订适应生产需要的各种计量管理制度,绘制计量检测点网络图,配备检测计量器具。通过验收,分别定为三级计量和验收合格企业。
市场计量管理1958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发出有关市秤改革、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商用计量器具管理等布告和通告。1964年起,梅山地区的国营和合作商业设立校秤(尺)处34处。计量行政部门在集市贸易市场设校秤处,专人看管,校秤者络绎不绝。同时,严格秤工的考核和发证,制止外县无证秤工私自流入本县。1964~1985年,共查处流入无证秤工30多人(次),没收秤杆1000余根,秤卡、秤铊500多副,成品、半成品秤245支。1981年6月,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处理违反计量管理的试行办法》,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1985年,县人民政府成立物价计量信得过竞赛活动领导组,全县有250个商业单位设立信誉牌。1987年12月,县人民政府召开“物价、计量信得过”授匾大会,授予百货公司史河路商场、糖业烟酒公司第二门市部、大丰鞋帽商店、史河路五交化商场四单位“物价计量信得过”红匾。
量具检定安徽省政府迁驻金家寨期间,立煌度量衡器制造厂的产品,由省度量衡检定所进行出厂检定,检定印为“仝”字标记,有錾印和烙印两种。
1959年开始进行量具的出厂、周期、市场抽样检定,合格者在规定部位加盖印记。印记分钢印、錾印、烙印三种,由省计量管理局统一制作。历年的合格印号码:1959年为W52,1964年为F64,1974年为4F17,1976年为F617,1980年为F44,1985年为F556。
1963年以来,计量管理人员每年携带仪器、砝码,深入农村商业网点,对各种商用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和周期检定。1980年,组织人员,历时八个月,对全县281个单位的商用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检查、检定和维修,共检定台、案秤586台,杆秤1538根,抽查木直尺398根,校检各种量提4528只,测量酒度315处,平均受检率80%以上。对检查出的失准现象,分别给予批评,退出多收款数或销毁严重失准的器具,同时进行商业道德教育,帮助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实行在用衡器的登记、建档和挂贴合格证。通过这次全面检查,计量器具合格率由原来的60%上升至70%。
〔表14—17〕
历年商用计量器具检定情况表
标准量值传递民国期间,一根普通杆秤就是衡器生产工人的量值传递标准,生产中常以石锁、石墩、铁块代替标准砝码。商行之间为防止差距过大,常以银币作为标准量值。民国30年,省度量衡检定所从重庆购来一批砝码,县境始有重量标准量值传递。1949年前后砝码多已散失。
1958年起,安徽省计量局先后为本县配备质量类(标准砝码、天平)、压力类(标准血压计、压力表)、长度类(量端器、量块、平面平晶)、容器类(量筒、量杯)等14种计量标准器,县先后为梅山衡器社提供五等工作砝码、50厘米量端器、250和1000毫升量筒和5公斤铜质标准增铊;为各区衡器生产工人配备五等工作砝码,建立基层基础标准,结束了区以下衡器生产无标准依据的现象。
1970年以前,本县传递量值的砝码,每年需送省计量局检定。1971年6月,县购买一台30公斤天平后,五等砝码本县自行校检。1973年开始,每年召开一次全县秤工例会,同时进行砝码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