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引子
民国9年(1920),县境麻埠街的黄烟工人举行罢工斗争,要求增加工资,开始进行有组织的工人活动。民国14~25年,县境农民协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赤色工会、妇女会等群众团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动群众,为创建和保卫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艰苦奋斗。
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共立煌党组织的领导和影响下,成立县、区(乡)工人、农民、青年、妇女抗敌协会,开展抗日救亡运动。中国国民党领导的团体也有活动。
新中国建立后,成立农民协会、工会、共青团、妇女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群众团体,根据各自特点,在各个历史阶段,为社会主义革命,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作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