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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生活
据1952年4月《土改前各阶层占有土地统计表》载:占全县人口8.54%的地主、富农拥有全县67.3%的土地,占全县人口52%的贫农、雇农,仅占有8%的土地。广大农民需租耕土地或帮工为生,每年收获的粮食,交租、还债及缴纳各种捐税后,所剩无几。
新中国成立后,据统计局资料,农民年人均口粮(原粮),1951年为215公斤,1957年为331公斤,1959年165公斤(食堂掌握),1978年226公斤,1985年332公斤。人均现金纯收入1963年28.33元,1978年58.20元,1981年121.20元,1987年255.77元(未扣除涨价因素,下同)。
1987年,在全县7个区1个镇,各选一个中等村民小组(自然村),对农民家庭经济纯收入进行抽样调查,结果如表2-11。
表2-11

新中国成立前,本县农村消费属自给自足型。衣服自纺自织自染;肉禽蛋自养自食,酒油粉等用原料加工或兑换,木制家具请人加工。仅购买铁制农具和零星生活用具(品),如盐、烟及坛坛罐罐等。商品成交量较小,具体消费价值,无资料可查。
新中国成立初期,生活水平略有提高。1955年以后,家庭用品增长幅度大于食品增长幅度,副食品增长幅度大于主食增长幅度。
1958年至1960年“三年困难时期”后,直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0至50元之间,人均口粮在400斤以下,仅仅够吃饱肚子,还有部分群众吃粮不足。
1979年至1983年,农民生活消费结构仍以食品为主,但已初步向衣着、住房和社会交往方面发展。
1984年以后,农民消费结构变化较大。据抽样调查,已从食品消费为主向衣着、房屋、家具、家用电器方面发展。前者增长幅度大大小于后者。1987年与1984年相比,食品消费增长28.97%,衣着增长112.90%,各种大型家具及家用电器分别增长2倍和3倍。每100人拥有电视机、电风扇、电热毯分别为4.2台、3.4台和0.8床。在食品消费中,粮食、蔬菜分别下降了8.16%和1.55%,肉脂类增长了34.62%,肉蛋禽类总增长48.59%,糖烟酒总增长52.58%。文化教育、娱乐保健等费用也有所增长。1987年,八个调查点总收入41.62万元,人均337.54元。总消费39.75万元,人均322.42元。除一个点超前消费4800元外,其余都有余款留作再生产。共余款2.13万元,人均17.31元。
农村住房,据土地改革资料,建国初平均2人1间草房,约15平方米,中农略多。
1958年至1963年,因“共产风”平调农民住房后,农民人均只有3—4平方米。一直到1979年,才逐步达到人均7—8平方米。据县统计局资料,1981年人均仅8.43平方米。1986年,人均9平方米(均属草房)。80年代初,农村开始建瓦房,以后逐渐增多。据抽样调查,1987年,8个调查点285户1233人,拥有各类房屋1093间16944平方米。其中楼房6间126平方米,瓦房84间1425平方米,土墙瓦顶107间1713平方米,草房910间13650平方米,庵棚2间30平方米,人均0.89间13.74平方米。而1984年仅有瓦房17间308平方米。
附:团结、杨台、沣湖三自然村人民生活调查
团结、杨台、沣湖三自然村,今属牌坊乡泽沟行政村,地处城西湖边。解放前共有76户、295人、765亩耕地,13家地主、富农占有总耕地的82%。28户佃农和16户雇农,一分地没有,靠佃耕和打长工生活。打长工的有18户26人,打短工的有40多人。
当时水利失修,地处湖边,非旱即涝,好年景产量也不超200斤。秋收后,交租交税,还债缴捐,所剩无几,依靠借高利贷和逃荒讨饭维持生活。76户中经常有40户左右借高利贷,有6户24人逃荒要饭,有4户13人半生产半讨饭。一遇灾歉,就卖儿女、卖妻室。民国36年(1947),卖妻子、卖儿女的有3户,送童养媳的有36户46人,另有8人穷得找不到老婆。
三村村民终年过着困苦生活,冬天无棉袄的12人,无棉裤的76人,无棉被的6户14人。有24户住茅庵,并且漏雨透风,每人占地不过三两平方米,有1户4人有只1小间庵棚。
三村地处湖边,匪患不断,村民常被抢。此外,苛捐杂税、抓壮丁、派民伕,更压得三村村民喘不过气来。
1949年解放,1951年土地改革,村民分得土地,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兴修水利,改造农田。1957年,三村增产粮食3.22万斤。当年冬天,三村农民都穿上了新棉衣,盖上了新棉被,并购买新的日用品。76户农民有胶鞋、球鞋172双、卫生衣146件、热水瓶42个、搪瓷面盆62个,添置新衣212件,盖新房22间。多数农户过年宰猪、宰羊,每户都宰杀鸡鸭。
1958年后的“三年困难时期”,及“大跃进”、“五风”,1966年后“文化大革命”,生活出现了停滞不前,比1957年且略有下降。1978年后,农村实行联产计酬土地承包责任制,解放了生产力,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
1987年,三个村民组共有126户、515人、耕地915亩(含湖边开荒地151亩),收粮食27.1万公斤,人均525公斤。共栽果树1200株,辟葡萄园5亩,挖鱼塘40亩,养猪365头、牛42头、羊150只,有鸡鸭鹅近5000只,年总收入25.4万元。
1987年,三个村民组有电视机120台、录音机10台、电风扇30台、自行车160辆、缝纫机23台、呢制服110件。高档新式家具齐全的有82户。有的户还添置了手扶拖拉机和小四轮拖拉机及拖车。
三个村民组共培养出大学生3人、高中生16人、初中生55人、小学生105人(含在校学生)。
二、城镇居民生活(不含职工)
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始终高于农民。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后,农村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逐渐缩小。到1958年,几乎接近。
1979年,商业市场开放,准许个人经商,原下放人口陆续收回,并给予安排。1987年,城镇劳动力8.66万人,已就业8.43万人,总就业率为97.38%(含个体户)。在市场开放,经济搞活的形势下,城镇居民收入增加很快。1987年,对河口镇居民作了一次经济收入与消费支出的调查。全镇7190户、23831人;全年总纯收入5166万元,人均2167.86元;实际总消费5268万元,人均消费2210.72元,总超前消费1021万元,人均42.86元。在总消费中,生活费用(食品、衣着)占27.52%,住房(建房、维修)占67.60%;生丧嫁娶,购买大型家具及家用电器,文化娱乐,子女教育,医药卫生,人情往来等项共占4.88%。
三、职工生活
民国28年(1939)调查,本县手工业者月工资可买200至300斤大米,小学教师、机关小职员月工资8至10块银元。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全民职工人均年工资113.74元;1978年为650.24元,增长5.72倍。以后经过多次调整,理顺工资关系,增发奖金和粮食、副食品补贴等。到1987年,全民职工年均收入在1400元以上(统计局资料,年人均纯工资1021.03元),是1978年的2.2倍,是1949年的12.4倍(排除物价因素,下同)。集体职工1979年人均年工资365.97元。1987年为651.46元,增长78%,加上奖金及补贴,当高于此数。职工家庭收入随着就业人数增加,收入也在增加。1987年,对城关镇城内街道青云居委一组15户67人职工家庭调查(以下称调查),当年该组实际人均纯收入740元。
职工生活消费,1987年调查,生活费用(衣、食)人均1199.8元,其中衣着203元,占生活费的16.92%,食品消费996.8元,占83.08%。在食品中:粮食43.20元,与1984年相比(下同),下降16.67%;蔬菜16元,下降33.33%;猪肉100元,下降16.67%;蛋鱼等133元,上升34%;烟酒糖茶670元,上升83.33%;生丧嫁娶费用、耐用商品购置和维修、文化娱乐费用、人情往来费用等非生活费用130元,年人均总支出1329.80元,人均超前消费589.80元。
新中国成立后38年来,国家兴建了一批职工住宅。80年代起,建房一般盖楼房。职工居住条件,无论是质或量,都有较大的改善。据调查,1987年15户67人职工家庭,居住各种房屋93间2118平方米,人均19.5平方米。其中楼房3.58平方米,占18.36%;瓦房5.37平方米,占27.54平方米;土墙瓦顶9.10平方米,占46.67%;草房1.45平方米,占7.44%。有80%的家庭安装了自来水。
表2-12城关镇城内街道青云居委会一组15户职工家庭耐用商品购置调查
(1987年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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