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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水患与治理
一、水患
城西湖水患,首为淮水倒灌,次为淮河高水位时内水得不到外泄,形成内涝。而城西湖内水与外水几乎涨落同期。
第一次见于记载的是明万历末年,关洲口水涨。倒灌入湖。以后,筑堤以防淮,堵塞了内水外泄诸口,湖内海拔18~19.5米高程的低洼处,则终年积水。民国20年(1931)最高水位19.3米。
民国27年(1938),黄河花园口决口,黄水从正阳关下汇入淮河,倒灌正阳关以上数十里,连续13年,河道淤塞,水位抬高,湖水无法外泄,几乎年年都有水患。建国后,新河口几个年份淮河最高水位为25.51~26.67米(民国20年(1931)最高水位25米),湖内最高水位达22.15米(不蓄洪),沿湖周围常形成涝灾。
1966年,城西湖围垦后,湖底高程18米左右地区被开垦成耕地,蓄水区被逼至沣河桥以南20米高程左右的小片地方(原面积的1/4),湖内最高水位达24米,常年平均较垦前抬高1.69米,使沿岗约10万亩耕地常受内涝淹没。官塘圩、四清圩、临沣圩、朱塔圩、井庄圩、青年圩等圩区,原来在无淮水倒灌情况下年年可以保收一季或午秋双收,围垦后则常年淹没。
二、治理
根据西湖水患特点,在治理上也采取两种方法:一是修筑淮河堤防,防止淮水倒灌;二是疏浚内河,在入淮口修涵闸,疏导内水入淮。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开始筑关洲口土埝20道,积长4400余丈,是第一次见于纪录的防淮工程。十三年重修。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知县钱以铨大修,都以防淮为主,未及内水,也仅只关洲口一处。并且堤身单薄,旋筑旋毁。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知县刘吉清等请求国库拨款,修筑西起三河尖的北河口,东到任家沟口的长淮大堤,并疏浚挖深内河3道。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县人倡议疏浚城西湖内的沣河河道。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知县李澄清疏浚自沣河桥起至新店埠义成台止50余里的河道,二十四年(1844)完工,内水可由任家沟口和新河口分流入淮(注:新河自临淮至新店埠老坝头北。原为小溪流,不通舟楫,宋建炎后激流冲击,水势渐大,遂成新河,从老坝头附近入淮)。咸丰初年,太平军、捻军起义势力已到达霍邱;治湖之事,暂时停顿。
从雍正七年到咸丰初,无论筑堤、浚河,均以防止淮水倒灌为主,不涉及其他方面。因为城西湖洪涝同期,是治理上一大难题,所以防洪与排涝很难兼顾,工程效益不显著。因此治湖又涉及到导淮。
自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黄河溃决,水灌洪泽湖,到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黄河北移故道,经过170余年,造成淮河中游(含霍邱)常发水灾,于是导淮议起。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江督曾国藩奏设导淮测量局(未行)。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江苏省咨议局长张謇,再次提议导淮。民国4年(1915)安徽省设皖北水利测量局,进行测量。民国17年(1928)设导淮委员会,从此本县治理西湖与治淮结合起来。
民国4年(1915),安徽省议员、霍邱县人蒋紫攀提议修筑霍邱淮堤,指出:“霍邱淮堤始修于清朝乾隆年间,代远失修,应筑新堤。颍上已修北岸,南岸不修,水势南侵,则以邻为壑”。民国6年(1917),倪嗣冲督皖,拨赈款兴筑西湖淮河长堤,西起三河尖,东到溜子口长160华里,并堵塞龙窝口、新河口等支口,以防淮水。内水由任家沟口排除。湖内18~20米高程的低洼区作为常年积蓄内水区。无淮水倒灌,湖内20米高程以上地区皆可保收。
民国20年(1931),淮水大涨(三河尖水位29.95米、新河口25米、正阳关24.62米),冲决长堤29处。水灾过后,在治淮与治理西湖问题上有两种争议:“治本,疏淮并城西湖之子河,则西、北两湾皆为膏产,疏沛,则城东湖永无水患;治标,进行修堤堵塞”(民国20年(1931)((霍邱县水利堤工显示图说》)。
此后,遂有以工代赈之议。国民政府设立救济水灾委员会,筹办工赈。民国21年(1932)10月成立安徽水利工程处,霍邱县筹设工程委员会(后改水利工程总队),民国22年(1933)冬正式建立。民国23年(1934),分霍邱西湖长堤为全淮堤工程第三段(《淮系各县水利调查》)。
自西湖淮堤建成后,原有各口次第堵塞,内水宣泄不畅。民国25年(1936),韦立人(从芜)任西湖垦务专员,借贷款在任家沟口建万民闸一座,在新河口建万户闸一座。由于工程质量差,万户闸当年即被洪水冲毁。
民国27年(1938),黄河决堤南侵,由沫河口入淮,淮水暴涨,西湖淮堤数处决口。民国28年(1939),霍邱县成立工赈工程总队,担负复堤工赈任务。以后黄水流经淮河13年,西湖淮堤经常溃决,西湖水灾连绵不已。
1950年,淮河决堤,同年冬毛主席发出“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号召。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做出根治淮河的决定。安徽省治淮委员会决议,将城西湖列为淮河中游洼地蓄洪区之一,在“泄蓄兼顾”的原则下进行治理。1951年1月,开始兴建蓄洪工程,将西湖淮堤王截流至任家沟口段加高到27.5~28.0米高程,堤身增厚,顶宽8米。并退建上格堤和下格堤,扩建万民闸,修块石护坡11处共2.57公里。在王截流与陈郢子交界处(对岸润河集)兴建分水闸。全部工程于1951年3月底先后开工,同年7月1日完工。1952年12月船闸施工,1953年完工(分水闸工程1959年全部拆除)。初期工程完成后,城西湖内19米高程以下常年蓄水区为140平方公里,19.5米至20米高程地段可以保午收争秋收。
1958年,在临淮岗兴建临淮水库,整个西湖纳入库区,以支持淮北稻改。1962年停工,只完成深孔闸、浅孔闸、引河。后来为保证西湖能蓄能排,平整引河堆土代替下格堤(原堤在水库开工时拆除),并在引河与任家沟交叉处兴建排水涵闸(新河涵),排泄湖内积水。
1963年夏,内湖水位高程22.13米,新河涵规模小(3孔5×3.4米),不能及时排水,影响秋种。同年冬在临淮岗东侧兴建一座7孔泄水闸及引河,1964年5月停工,只完成部分土方。1965年冬,改建原临淮岗水库深孔闸作为西湖泄水闸,堵闭新河口至深孔闸引河,开挖陈湖嘴至七里锥排水道。1966年春完成。该期工程,除1958年到1962年做为临淮岗水库工程建设外,其余年份仍以“蓄泄兼顾”,以保证淮河下游安全为主导思想。在湖内保留19米高程以下地段为常年积水区,20~22米高程地段保午争秋,22米高程以上地段确保午秋丰收(非蓄洪年份)。
城西湖经过治理以后,自1951年到1966年的16年中,除1954年蓄洪外,沿湖周围耕地有12年午秋双收,3年(1956、1963、1964年)午季保收。蓄水区每年捕捞300~400万公斤鱼虾及其他水产品(治理工程详细情况见《霍邱县水利志》)。
1966年围垦以后,蓄水面积减少四分之三,水位抬高,内涝加大,原较低洼的老圩约2万亩被常年淹没。南部5个湖汊湾地,民圩22.5米高程左右的耕地约8万亩,经常受涝。年年汛期都要防洪排涝,秋冬又要复堤堵口。年复一年,劳民伤财,治理成效甚微。
城西湖水患,首为淮水倒灌,次为淮河高水位时内水得不到外泄,形成内涝。而城西湖内水与外水几乎涨落同期。
第一次见于记载的是明万历末年,关洲口水涨。倒灌入湖。以后,筑堤以防淮,堵塞了内水外泄诸口,湖内海拔18~19.5米高程的低洼处,则终年积水。民国20年(1931)最高水位19.3米。
民国27年(1938),黄河花园口决口,黄水从正阳关下汇入淮河,倒灌正阳关以上数十里,连续13年,河道淤塞,水位抬高,湖水无法外泄,几乎年年都有水患。建国后,新河口几个年份淮河最高水位为25.51~26.67米(民国20年(1931)最高水位25米),湖内最高水位达22.15米(不蓄洪),沿湖周围常形成涝灾。
1966年,城西湖围垦后,湖底高程18米左右地区被开垦成耕地,蓄水区被逼至沣河桥以南20米高程左右的小片地方(原面积的1/4),湖内最高水位达24米,常年平均较垦前抬高1.69米,使沿岗约10万亩耕地常受内涝淹没。官塘圩、四清圩、临沣圩、朱塔圩、井庄圩、青年圩等圩区,原来在无淮水倒灌情况下年年可以保收一季或午秋双收,围垦后则常年淹没。
二、治理
根据西湖水患特点,在治理上也采取两种方法:一是修筑淮河堤防,防止淮水倒灌;二是疏浚内河,在入淮口修涵闸,疏导内水入淮。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开始筑关洲口土埝20道,积长4400余丈,是第一次见于纪录的防淮工程。十三年重修。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知县钱以铨大修,都以防淮为主,未及内水,也仅只关洲口一处。并且堤身单薄,旋筑旋毁。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知县刘吉清等请求国库拨款,修筑西起三河尖的北河口,东到任家沟口的长淮大堤,并疏浚挖深内河3道。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县人倡议疏浚城西湖内的沣河河道。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知县李澄清疏浚自沣河桥起至新店埠义成台止50余里的河道,二十四年(1844)完工,内水可由任家沟口和新河口分流入淮(注:新河自临淮至新店埠老坝头北。原为小溪流,不通舟楫,宋建炎后激流冲击,水势渐大,遂成新河,从老坝头附近入淮)。咸丰初年,太平军、捻军起义势力已到达霍邱;治湖之事,暂时停顿。
从雍正七年到咸丰初,无论筑堤、浚河,均以防止淮水倒灌为主,不涉及其他方面。因为城西湖洪涝同期,是治理上一大难题,所以防洪与排涝很难兼顾,工程效益不显著。因此治湖又涉及到导淮。
自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黄河溃决,水灌洪泽湖,到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黄河北移故道,经过170余年,造成淮河中游(含霍邱)常发水灾,于是导淮议起。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江督曾国藩奏设导淮测量局(未行)。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江苏省咨议局长张謇,再次提议导淮。民国4年(1915)安徽省设皖北水利测量局,进行测量。民国17年(1928)设导淮委员会,从此本县治理西湖与治淮结合起来。
民国4年(1915),安徽省议员、霍邱县人蒋紫攀提议修筑霍邱淮堤,指出:“霍邱淮堤始修于清朝乾隆年间,代远失修,应筑新堤。颍上已修北岸,南岸不修,水势南侵,则以邻为壑”。民国6年(1917),倪嗣冲督皖,拨赈款兴筑西湖淮河长堤,西起三河尖,东到溜子口长160华里,并堵塞龙窝口、新河口等支口,以防淮水。内水由任家沟口排除。湖内18~20米高程的低洼区作为常年积蓄内水区。无淮水倒灌,湖内20米高程以上地区皆可保收。
民国20年(1931),淮水大涨(三河尖水位29.95米、新河口25米、正阳关24.62米),冲决长堤29处。水灾过后,在治淮与治理西湖问题上有两种争议:“治本,疏淮并城西湖之子河,则西、北两湾皆为膏产,疏沛,则城东湖永无水患;治标,进行修堤堵塞”(民国20年(1931)((霍邱县水利堤工显示图说》)。
此后,遂有以工代赈之议。国民政府设立救济水灾委员会,筹办工赈。民国21年(1932)10月成立安徽水利工程处,霍邱县筹设工程委员会(后改水利工程总队),民国22年(1933)冬正式建立。民国23年(1934),分霍邱西湖长堤为全淮堤工程第三段(《淮系各县水利调查》)。
自西湖淮堤建成后,原有各口次第堵塞,内水宣泄不畅。民国25年(1936),韦立人(从芜)任西湖垦务专员,借贷款在任家沟口建万民闸一座,在新河口建万户闸一座。由于工程质量差,万户闸当年即被洪水冲毁。
民国27年(1938),黄河决堤南侵,由沫河口入淮,淮水暴涨,西湖淮堤数处决口。民国28年(1939),霍邱县成立工赈工程总队,担负复堤工赈任务。以后黄水流经淮河13年,西湖淮堤经常溃决,西湖水灾连绵不已。
1950年,淮河决堤,同年冬毛主席发出“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号召。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做出根治淮河的决定。安徽省治淮委员会决议,将城西湖列为淮河中游洼地蓄洪区之一,在“泄蓄兼顾”的原则下进行治理。1951年1月,开始兴建蓄洪工程,将西湖淮堤王截流至任家沟口段加高到27.5~28.0米高程,堤身增厚,顶宽8米。并退建上格堤和下格堤,扩建万民闸,修块石护坡11处共2.57公里。在王截流与陈郢子交界处(对岸润河集)兴建分水闸。全部工程于1951年3月底先后开工,同年7月1日完工。1952年12月船闸施工,1953年完工(分水闸工程1959年全部拆除)。初期工程完成后,城西湖内19米高程以下常年蓄水区为140平方公里,19.5米至20米高程地段可以保午收争秋收。
1958年,在临淮岗兴建临淮水库,整个西湖纳入库区,以支持淮北稻改。1962年停工,只完成深孔闸、浅孔闸、引河。后来为保证西湖能蓄能排,平整引河堆土代替下格堤(原堤在水库开工时拆除),并在引河与任家沟交叉处兴建排水涵闸(新河涵),排泄湖内积水。
1963年夏,内湖水位高程22.13米,新河涵规模小(3孔5×3.4米),不能及时排水,影响秋种。同年冬在临淮岗东侧兴建一座7孔泄水闸及引河,1964年5月停工,只完成部分土方。1965年冬,改建原临淮岗水库深孔闸作为西湖泄水闸,堵闭新河口至深孔闸引河,开挖陈湖嘴至七里锥排水道。1966年春完成。该期工程,除1958年到1962年做为临淮岗水库工程建设外,其余年份仍以“蓄泄兼顾”,以保证淮河下游安全为主导思想。在湖内保留19米高程以下地段为常年积水区,20~22米高程地段保午争秋,22米高程以上地段确保午秋丰收(非蓄洪年份)。
城西湖经过治理以后,自1951年到1966年的16年中,除1954年蓄洪外,沿湖周围耕地有12年午秋双收,3年(1956、1963、1964年)午季保收。蓄水区每年捕捞300~400万公斤鱼虾及其他水产品(治理工程详细情况见《霍邱县水利志》)。
1966年围垦以后,蓄水面积减少四分之三,水位抬高,内涝加大,原较低洼的老圩约2万亩被常年淹没。南部5个湖汊湾地,民圩22.5米高程左右的耕地约8万亩,经常受涝。年年汛期都要防洪排涝,秋冬又要复堤堵口。年复一年,劳民伤财,治理成效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