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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围垦
一、民垦
城西湖西部、南部和西北部,原有许多湖汊湾地,早有群众垦殖,以后湖内蓄水增多,民垦没有多大扩展。民国8年(1919)西湖堤建成后,湖内水位下降,沿湖退出部分荒地,大都由地主、豪强招佃开垦,据为己有。民国30年,霍邱县荒地整理局《为呈明东西湖荒地与普通土地有别,请知照省田粮处令饬县处,暂缓办理陈报》的代电内载:“西湖原多蓄水,仅沿边少数耕地。兴建西湖长堤160里后,地始增加”。这期民垦荒地约20万亩,多在周围地势较高处。民国25年(1636),官垦失败后,当地群众仍向地势较低处延伸开垦。到解放初期耕地已达19.5~20米高程线。虽有淹涝,但淹没后耕地挂淤复壮,一年可收二年或二年可收三年的粮食。
二、官垦
城西湖官垦开始于民国25年(1936),当时韦立人任垦务专员(兼县长)。查出城西湖内荒地16万亩,作为公有,对这部分荒地,一是由个人备价领种(多为地主);一是招佃承耕(主要是农民),公家占有主权,收取租稞。安徽大学农学院价领湖区18米高程左右低洼区10万亩,自营农场2万亩,招佃耕种8万亩。韦立人试办合作农场(属县政府),征集民工开挖河道(沣河湖内故道),修筑湖内圩堤,兴建泄水闸。购置发电机、抽水机、脚踏脱粒机、碾米机等机械设备。合作农场开始播种水稻,当年秋稻子刚成熟,淮堤四百丈段溃决,万户闸冲毁,西湖水涨,虽向各乡征集民工抢收,约收稻谷1100万斤,但损失很大,韦立人也以办理失宜被撤职。
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官垦停止,业务交县接管,历年省、县会勘收租,垦耕搁置。民国30年(1941)10月,复设霍邱县东西湖荒地整理局,进行清理,办理水利:规划垦殖(民国35年(1946)5月《安徽省战时财政概况》第七章第一节《清理东西湖荒地》)。
荒地整理局成立后,对荒地进行清理登记,共查出4.04万亩,比战前少2.28万亩,招佃承耕。
民国31年,(1942),设霍邱县农垦局,重新提出对西湖进行开垦。由工程技术员洪仲周草拟《霍邱县东西湖农田垦殖水利计划书》,全书为分绪言、湖水源流、浚河筑堤、建筑工程五大部分。其主要内容(西湖部分):首先开挖西湖西岸、东岸两大干河。西干河由薛家嘴经高塘集至沣河桥,全长60里,河底宽60丈,高度随地势。东干河由河口集经张集、王家嘴、夹洲子至沣河桥汇西干河后,再经县城西门外,北至七里锥、莫家店,由姜家湖新河口入淮,全长130里,河底宽100丈,高度随地势。沿岗与两干河之间,依地势开挖支河、沟渠、围濠,各沟口建涵闸,使岗阜之水纳入干河。城西门外最洼处,留出较大地方,积蓄内水。其次,把湖内荒地划成100—1000亩块段,再以若干块段为一大区,开沟筑堤,以便防洪抽排。并指出湖区垦殖,有赖疏导淮河,才能有保证不受淮水泛滥的灾害。
新中国建立后,1955年春,省劳改支队在双台子一带围垦。1956年大涝后撤走。
三、军垦
1962年冬,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部队在城西湖围垦3.9万亩,因1963年,1964年两年涝灾,被迫于1965年冬撤出。60年代中期,全国农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粮为纲”,提出“向高山要粮”、“向湖水要粮”的口号,“围湖造田”,被列为解决粮食不足途径之一。
1966年1月,南京军区为了贯彻毛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准备在城西湖建设一个10万亩耕地的大型农场。从1月到4月,南京军区、省、地、县,经多次会商和实地勘察,商定“根治西湖、统一规划、军民两利、平战结合、勤俭办场”的方案,上报中央军委。5月15日,中央正式公布毛主席“五·七”指示。南京军区党委根据“五·七”指示精神,决定围垦城西湖,建城西湖农场。6月份城西湖围垦指挥部成立,南京军区派来2个师的部队,本县动员民工10万人,军民合作,从9月份开始到1972年11月全部完成,共围垦造田17.8万亩,其中军圩12.5万亩,民圩5.3万亩。军垦农场隔沿岗河南与邵岗、五塔两乡毗邻,西面和北面以军民圩格堤与高塘、陈郢、陈嘴等民圩相接,东面有反修大桥、工农兵大桥跨沿岗河与陈埠乡、牌坊乡和城关镇相通。围垦区系城西湖常年蓄水区,也是民国25年(1936)官垦和安徽大学价领区。
军垦农场始设5个分场,后整编为3个分场、20个生产连队,及为农场服务的运输、修配、卫生等分队。1981年再次整编为15个生产连队。全部耕地为纪念“五·七”指示,划分为57个耕作区。
施工单位1966年秋,由省、县、部队联合组成城西湖围垦工程指挥部,总指挥邹立汉(县长),副总指挥郭旭生(省水利厅工程师)、臧勇法(某部后勤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增设政治委员,由刘达林(南京军区后勤部生产部长)担任。
农场领导机关1978年前为部队建制,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相应的科室及下属生产单位。1979年整编为城西湖农场,场部仍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所属部队有一分场、二分场、三分场及相应的科、股,下为生产队(连级,领导干部高配一级),并对不是为生产服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1981年初,再次进行整编,农场人员由4000人减为3000人,后勤部与司令部合并(领导成员见《军事章·驻军》)。1986年退垦还湖后,部队缩编为南京军区皖西生产基地(团级)。
农场管理制度为三级管理(总场、分场、生产连队),二级核算(分场、生产连队)。生产任务由总场下达,分场、生产连队根据任务指标,分解到作业区。
围垦工程包括泄水道、军民格堤、排灌设施、桥梁等。泄水道(通称沿岗河,挖河结合筑防洪堤)、军民格堤,由县组织动员民工10万人于1966年10月施工,1967年底完成,共做土方900多万立方米。军民格堤从陈湖嘴经黑树台子至高塘乡界,全长26.5公里,堤高一般21米,有4公里为19.3米,筑堤同时开挖排水沟。泄水道从临淮岗开始经七里嘴、县城西门、沣河桥、关嘴子、高台子、高塘集。薛集至逸桥,全长56.2公里。逸桥河道底高程17.9米,逸桥至七里嘴河道比降为1/2000,七里嘴至陈湖嘴河道比降1/5000,陈湖嘴至临淮岗深孔闸比降为“0”。最大泄水量830立方米/秒。泄水道底宽:深孔闸至陈湖嘴为70米,陈湖嘴至沣河桥为60米,堤距180米;沣河桥至高塘集为50米,堤距170米;高塘集至逸桥为30米,堤距150米;堤顶宽约为5米(1970年冬,临淮岗至沣河桥段堤顶加宽至6米)。堤顶陈湖嘴至二里涧高程为25米,二里涧至沣河桥高程为25.5米,从沣河桥向西逐步抬高到逸桥为26.85米。
排灌设施工程由省水利厅规划设计,土工由县组织民工施工,安装由省水利厅建筑安装施工队施工。1960年10开工,1970年5月完工,共建成排灌站10座(如表6-2)。
表6-2城西湖垦区电力排灌站一览表
附:霍邱县城西湖军垦区图。
输变电工程由省设计院设计,省输变电工程处施工。1966年开工,当年完成。架设颍上至分水闸、颍上至临淮岗至霍邱35千伏线路2条共95公里,建临淮岗和分水闸35千伏变电所2处。1984年与县110千伏线路并网。
桥梁工程1967年到1970年共建跨泄水道的桥梁4座,工农兵、军台、高塘3座由地方兴建,反修大桥由部队兴建。工农兵大桥全长150米,宽4米,位于县城北1公里处,军民路在此与湖区水泥公路相接;军台大桥长120米,位于五塔寺乡军台,是湖区公路通往石店地区的通道;高塘大桥长120米,位于高塘北,连接高塘民圩;反修大桥长150米,位于工农兵大桥北2.5公里处,把东岸岗区与军垦农场连接起来。
农场建设包括排水沟渠、湖区道路、军圩内滞洪区格堤(以后未建)及农场各项设备安装,由部队担任。初期由原某部副军长吴仕宏、副参谋长沈毅钧全面负责,组织6761部队施工,某部3个步兵团也参加围垦。1969年11月,由江苏省军区和某部共同组建620部队及所属621、622、623、625部队(1970年1月1日至1975年7月31日改为2001部队,其所辖团队分别改为2002、2003、2004、2006部队。1975年8月1日以后改为83125部队。所辖分别改为83119、83112、83122、83108部队)接替6761部队的建场和生产任务。1970年组建成该部医院和700野战医院。截至1986年还湖时止,军圩建设:
建筑主干公路1条,东起工农兵大桥,西接军台大桥,全长18公里,水泥路面,宽4米。场内自用公路约30公里,以及机耕路等。
开挖城南站至工农兵大站底宽20米,长13公里,南北向排水干渠1条;城南站至关嘴子,底宽10米,东西向排水干沟1条;雷李至新河涵干沟1条;南北向中沟6条及灌溉渠道80公里。配合沟渠工程,建陈嘴子枢纽进洪闸和枢纽排涝闸各1座,分场间主涵闸2座,其他沟渠、道路间涵闸、涵洞215处。
军圩内共安装变压器24台,186804千伏安(含临淮岗变电站2台1120千伏安,城北变电站1台2400千伏安),输电线路97公里(其中35千伏线路59公里)。另外架设电讯线路36公里(农场专用)。
农场共购置农业机械501台(其中拖拉机67混合台),总动力3400马力及配套农机具、贮油、修理和保养设备;购置大货车22辆,运油车5辆,拖拉机45辆。
建筑生产用房屋18079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生活用房屋28376平方米,机械库1950平方米。仓库1000平方米。
兴建面粉加工厂1座,年加工面粉2000万斤;饲料加工厂1座,年加工饲料1000万斤;榨油厂1座,年加工黄豆2400万斤,菜籽2800万斤;木材加工厂1座,年加工木材500至700立方米。
1971年,农场开始使用飞机作业(直播水稻、喷施农药、施肥等),在军垦圩内建飞机场1处,修有水泥跑道、仓库及供水等设施,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飞机系临时向省民航局、飞行24大队借调。
原规划在军圩内的东南部、沣河桥迎湖面建成滞洪区,面积47平方公里,筑3道格堤,以便逐块滞洪,减轻湖南部湖汊和民圩涝灾。后来因其他原因未建。
城西湖围垦20年来(1966年至1986年),总投资4300多万元,其中地方2400多万元,部队1900多万元。
效益城西湖军垦农场12.5万亩耕地,原系未垦殖的19米高程以下(含19米)的蓄水区,围垦后,1967年即收获小麦、豆类2700余万斤。1968年秋季蓄洪,午季仍收小麦3660余万斤。农场在1979年前以33%的耕地种植水稻,67%的耕地种植旱粮。1980年后,全部改种旱粮。历年粮食平均单产:水稻400斤,小麦(含大麦)225斤,豆类93斤,高粱220斤;年均总产量3500万斤,年均总产值(含工副业)1500万元,纯收入400万元左右,1981年最高纯收入达469万元。1969年和1971年分别亏损140万元和137万元外,其余年份均有盈余。
城西湖军垦农场自建场至1981年,共收获粮食6.37亿斤(1982年至1986年未统计进去),其中上交国家(实际也是安徽省地方)4.87亿斤,占总收获量76.45%;卖给地方0.49亿斤,占总收获量7.7%;军内上调0.46亿斤,占7.22%;部队本身补助0.28亿斤,占总收获量4.40%;其他(饲料、灾区救济等)0.27亿斤,占总收获量4.23%。
城西湖军垦农场,粮食年产量差距很大,最高达6836万斤(1974年),最低仅1126万斤(1969年),最高年份为最低年份的6.07倍(表6-3、表6-4)。
表6-3城西湖农场1967~1981年产量统计表
农场建成以后,发挥了社会效益,围垦区范围内的陈嘴、陈郢、王截流、莫店、临淮等11个民圩的耕地提高了保收系数。北部的陈郢乡,1963年和1964年年均降水1204毫米,两年都因内涝减产,年均只收获粮食145万斤。1982年,降水1208毫米,则收获粮食1270万斤。其他几个乡都有类似情况。其次根治了蝗患,围垦20年来没有再发生蝗灾,每年节省灭蝗经费10万元。改善了交通,围垦时修建了临淮岗船闸,内湖外河船只可以直达,年节省翻坝费28.8万元。由于挖深了泄水道,河底高程15米,比湖内最洼处还低3米,因之延长航线40公里,湖下修了公路,城关通往石店、周集等10多个乡,不需要绕道长集、河口,缩短路程30至40公里。农场在军民之间开展协作医疗,多年来派出医疗队693人次,为群众治病91460人次,并为地方培养医务人员262人。另外,部队向周围41432户群众支援6357万个劳动日;提供汽车1940台次运送物资112226吨;机械350台次;机修12963台件;化肥64535吨;训练民兵11085人;培训学生4435人;培养农技人员128人;飞机灭蝗25架次,123680亩次;抢险71次,抢救出遇险群众650人次;免、减电费,排涝、排洪费,借贷等项款共达654890元。
表6-4城西湖农场1967~1981年盈余及斤粮成本统记表
城西湖西部、南部和西北部,原有许多湖汊湾地,早有群众垦殖,以后湖内蓄水增多,民垦没有多大扩展。民国8年(1919)西湖堤建成后,湖内水位下降,沿湖退出部分荒地,大都由地主、豪强招佃开垦,据为己有。民国30年,霍邱县荒地整理局《为呈明东西湖荒地与普通土地有别,请知照省田粮处令饬县处,暂缓办理陈报》的代电内载:“西湖原多蓄水,仅沿边少数耕地。兴建西湖长堤160里后,地始增加”。这期民垦荒地约20万亩,多在周围地势较高处。民国25年(1636),官垦失败后,当地群众仍向地势较低处延伸开垦。到解放初期耕地已达19.5~20米高程线。虽有淹涝,但淹没后耕地挂淤复壮,一年可收二年或二年可收三年的粮食。
二、官垦
城西湖官垦开始于民国25年(1936),当时韦立人任垦务专员(兼县长)。查出城西湖内荒地16万亩,作为公有,对这部分荒地,一是由个人备价领种(多为地主);一是招佃承耕(主要是农民),公家占有主权,收取租稞。安徽大学农学院价领湖区18米高程左右低洼区10万亩,自营农场2万亩,招佃耕种8万亩。韦立人试办合作农场(属县政府),征集民工开挖河道(沣河湖内故道),修筑湖内圩堤,兴建泄水闸。购置发电机、抽水机、脚踏脱粒机、碾米机等机械设备。合作农场开始播种水稻,当年秋稻子刚成熟,淮堤四百丈段溃决,万户闸冲毁,西湖水涨,虽向各乡征集民工抢收,约收稻谷1100万斤,但损失很大,韦立人也以办理失宜被撤职。
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官垦停止,业务交县接管,历年省、县会勘收租,垦耕搁置。民国30年(1941)10月,复设霍邱县东西湖荒地整理局,进行清理,办理水利:规划垦殖(民国35年(1946)5月《安徽省战时财政概况》第七章第一节《清理东西湖荒地》)。
荒地整理局成立后,对荒地进行清理登记,共查出4.04万亩,比战前少2.28万亩,招佃承耕。
民国31年,(1942),设霍邱县农垦局,重新提出对西湖进行开垦。由工程技术员洪仲周草拟《霍邱县东西湖农田垦殖水利计划书》,全书为分绪言、湖水源流、浚河筑堤、建筑工程五大部分。其主要内容(西湖部分):首先开挖西湖西岸、东岸两大干河。西干河由薛家嘴经高塘集至沣河桥,全长60里,河底宽60丈,高度随地势。东干河由河口集经张集、王家嘴、夹洲子至沣河桥汇西干河后,再经县城西门外,北至七里锥、莫家店,由姜家湖新河口入淮,全长130里,河底宽100丈,高度随地势。沿岗与两干河之间,依地势开挖支河、沟渠、围濠,各沟口建涵闸,使岗阜之水纳入干河。城西门外最洼处,留出较大地方,积蓄内水。其次,把湖内荒地划成100—1000亩块段,再以若干块段为一大区,开沟筑堤,以便防洪抽排。并指出湖区垦殖,有赖疏导淮河,才能有保证不受淮水泛滥的灾害。
新中国建立后,1955年春,省劳改支队在双台子一带围垦。1956年大涝后撤走。
三、军垦
1962年冬,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部队在城西湖围垦3.9万亩,因1963年,1964年两年涝灾,被迫于1965年冬撤出。60年代中期,全国农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粮为纲”,提出“向高山要粮”、“向湖水要粮”的口号,“围湖造田”,被列为解决粮食不足途径之一。
1966年1月,南京军区为了贯彻毛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准备在城西湖建设一个10万亩耕地的大型农场。从1月到4月,南京军区、省、地、县,经多次会商和实地勘察,商定“根治西湖、统一规划、军民两利、平战结合、勤俭办场”的方案,上报中央军委。5月15日,中央正式公布毛主席“五·七”指示。南京军区党委根据“五·七”指示精神,决定围垦城西湖,建城西湖农场。6月份城西湖围垦指挥部成立,南京军区派来2个师的部队,本县动员民工10万人,军民合作,从9月份开始到1972年11月全部完成,共围垦造田17.8万亩,其中军圩12.5万亩,民圩5.3万亩。军垦农场隔沿岗河南与邵岗、五塔两乡毗邻,西面和北面以军民圩格堤与高塘、陈郢、陈嘴等民圩相接,东面有反修大桥、工农兵大桥跨沿岗河与陈埠乡、牌坊乡和城关镇相通。围垦区系城西湖常年蓄水区,也是民国25年(1936)官垦和安徽大学价领区。
军垦农场始设5个分场,后整编为3个分场、20个生产连队,及为农场服务的运输、修配、卫生等分队。1981年再次整编为15个生产连队。全部耕地为纪念“五·七”指示,划分为57个耕作区。
施工单位1966年秋,由省、县、部队联合组成城西湖围垦工程指挥部,总指挥邹立汉(县长),副总指挥郭旭生(省水利厅工程师)、臧勇法(某部后勤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增设政治委员,由刘达林(南京军区后勤部生产部长)担任。
农场领导机关1978年前为部队建制,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相应的科室及下属生产单位。1979年整编为城西湖农场,场部仍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所属部队有一分场、二分场、三分场及相应的科、股,下为生产队(连级,领导干部高配一级),并对不是为生产服务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1981年初,再次进行整编,农场人员由4000人减为3000人,后勤部与司令部合并(领导成员见《军事章·驻军》)。1986年退垦还湖后,部队缩编为南京军区皖西生产基地(团级)。
农场管理制度为三级管理(总场、分场、生产连队),二级核算(分场、生产连队)。生产任务由总场下达,分场、生产连队根据任务指标,分解到作业区。
围垦工程包括泄水道、军民格堤、排灌设施、桥梁等。泄水道(通称沿岗河,挖河结合筑防洪堤)、军民格堤,由县组织动员民工10万人于1966年10月施工,1967年底完成,共做土方900多万立方米。军民格堤从陈湖嘴经黑树台子至高塘乡界,全长26.5公里,堤高一般21米,有4公里为19.3米,筑堤同时开挖排水沟。泄水道从临淮岗开始经七里嘴、县城西门、沣河桥、关嘴子、高台子、高塘集。薛集至逸桥,全长56.2公里。逸桥河道底高程17.9米,逸桥至七里嘴河道比降为1/2000,七里嘴至陈湖嘴河道比降1/5000,陈湖嘴至临淮岗深孔闸比降为“0”。最大泄水量830立方米/秒。泄水道底宽:深孔闸至陈湖嘴为70米,陈湖嘴至沣河桥为60米,堤距180米;沣河桥至高塘集为50米,堤距170米;高塘集至逸桥为30米,堤距150米;堤顶宽约为5米(1970年冬,临淮岗至沣河桥段堤顶加宽至6米)。堤顶陈湖嘴至二里涧高程为25米,二里涧至沣河桥高程为25.5米,从沣河桥向西逐步抬高到逸桥为26.85米。
排灌设施工程由省水利厅规划设计,土工由县组织民工施工,安装由省水利厅建筑安装施工队施工。1960年10开工,1970年5月完工,共建成排灌站10座(如表6-2)。
表6-2城西湖垦区电力排灌站一览表
附:霍邱县城西湖军垦区图。
输变电工程由省设计院设计,省输变电工程处施工。1966年开工,当年完成。架设颍上至分水闸、颍上至临淮岗至霍邱35千伏线路2条共95公里,建临淮岗和分水闸35千伏变电所2处。1984年与县110千伏线路并网。
桥梁工程1967年到1970年共建跨泄水道的桥梁4座,工农兵、军台、高塘3座由地方兴建,反修大桥由部队兴建。工农兵大桥全长150米,宽4米,位于县城北1公里处,军民路在此与湖区水泥公路相接;军台大桥长120米,位于五塔寺乡军台,是湖区公路通往石店地区的通道;高塘大桥长120米,位于高塘北,连接高塘民圩;反修大桥长150米,位于工农兵大桥北2.5公里处,把东岸岗区与军垦农场连接起来。
农场建设包括排水沟渠、湖区道路、军圩内滞洪区格堤(以后未建)及农场各项设备安装,由部队担任。初期由原某部副军长吴仕宏、副参谋长沈毅钧全面负责,组织6761部队施工,某部3个步兵团也参加围垦。1969年11月,由江苏省军区和某部共同组建620部队及所属621、622、623、625部队(1970年1月1日至1975年7月31日改为2001部队,其所辖团队分别改为2002、2003、2004、2006部队。1975年8月1日以后改为83125部队。所辖分别改为83119、83112、83122、83108部队)接替6761部队的建场和生产任务。1970年组建成该部医院和700野战医院。截至1986年还湖时止,军圩建设:
建筑主干公路1条,东起工农兵大桥,西接军台大桥,全长18公里,水泥路面,宽4米。场内自用公路约30公里,以及机耕路等。
开挖城南站至工农兵大站底宽20米,长13公里,南北向排水干渠1条;城南站至关嘴子,底宽10米,东西向排水干沟1条;雷李至新河涵干沟1条;南北向中沟6条及灌溉渠道80公里。配合沟渠工程,建陈嘴子枢纽进洪闸和枢纽排涝闸各1座,分场间主涵闸2座,其他沟渠、道路间涵闸、涵洞215处。
军圩内共安装变压器24台,186804千伏安(含临淮岗变电站2台1120千伏安,城北变电站1台2400千伏安),输电线路97公里(其中35千伏线路59公里)。另外架设电讯线路36公里(农场专用)。
农场共购置农业机械501台(其中拖拉机67混合台),总动力3400马力及配套农机具、贮油、修理和保养设备;购置大货车22辆,运油车5辆,拖拉机45辆。
建筑生产用房屋18079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生活用房屋28376平方米,机械库1950平方米。仓库1000平方米。
兴建面粉加工厂1座,年加工面粉2000万斤;饲料加工厂1座,年加工饲料1000万斤;榨油厂1座,年加工黄豆2400万斤,菜籽2800万斤;木材加工厂1座,年加工木材500至700立方米。
1971年,农场开始使用飞机作业(直播水稻、喷施农药、施肥等),在军垦圩内建飞机场1处,修有水泥跑道、仓库及供水等设施,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飞机系临时向省民航局、飞行24大队借调。
原规划在军圩内的东南部、沣河桥迎湖面建成滞洪区,面积47平方公里,筑3道格堤,以便逐块滞洪,减轻湖南部湖汊和民圩涝灾。后来因其他原因未建。
城西湖围垦20年来(1966年至1986年),总投资4300多万元,其中地方2400多万元,部队1900多万元。
效益城西湖军垦农场12.5万亩耕地,原系未垦殖的19米高程以下(含19米)的蓄水区,围垦后,1967年即收获小麦、豆类2700余万斤。1968年秋季蓄洪,午季仍收小麦3660余万斤。农场在1979年前以33%的耕地种植水稻,67%的耕地种植旱粮。1980年后,全部改种旱粮。历年粮食平均单产:水稻400斤,小麦(含大麦)225斤,豆类93斤,高粱220斤;年均总产量3500万斤,年均总产值(含工副业)1500万元,纯收入400万元左右,1981年最高纯收入达469万元。1969年和1971年分别亏损140万元和137万元外,其余年份均有盈余。
城西湖军垦农场自建场至1981年,共收获粮食6.37亿斤(1982年至1986年未统计进去),其中上交国家(实际也是安徽省地方)4.87亿斤,占总收获量76.45%;卖给地方0.49亿斤,占总收获量7.7%;军内上调0.46亿斤,占7.22%;部队本身补助0.28亿斤,占总收获量4.40%;其他(饲料、灾区救济等)0.27亿斤,占总收获量4.23%。
城西湖军垦农场,粮食年产量差距很大,最高达6836万斤(1974年),最低仅1126万斤(1969年),最高年份为最低年份的6.07倍(表6-3、表6-4)。
表6-3城西湖农场1967~1981年产量统计表
农场建成以后,发挥了社会效益,围垦区范围内的陈嘴、陈郢、王截流、莫店、临淮等11个民圩的耕地提高了保收系数。北部的陈郢乡,1963年和1964年年均降水1204毫米,两年都因内涝减产,年均只收获粮食145万斤。1982年,降水1208毫米,则收获粮食1270万斤。其他几个乡都有类似情况。其次根治了蝗患,围垦20年来没有再发生蝗灾,每年节省灭蝗经费10万元。改善了交通,围垦时修建了临淮岗船闸,内湖外河船只可以直达,年节省翻坝费28.8万元。由于挖深了泄水道,河底高程15米,比湖内最洼处还低3米,因之延长航线40公里,湖下修了公路,城关通往石店、周集等10多个乡,不需要绕道长集、河口,缩短路程30至40公里。农场在军民之间开展协作医疗,多年来派出医疗队693人次,为群众治病91460人次,并为地方培养医务人员262人。另外,部队向周围41432户群众支援6357万个劳动日;提供汽车1940台次运送物资112226吨;机械350台次;机修12963台件;化肥64535吨;训练民兵11085人;培训学生4435人;培养农技人员128人;飞机灭蝗25架次,123680亩次;抢险71次,抢救出遇险群众650人次;免、减电费,排涝、排洪费,借贷等项款共达654890元。
表6-4城西湖农场1967~1981年盈余及斤粮成本统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