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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县城建设
隋,开皇十九年(599年)置霍邱县治所于今县城。县城地处东西湖间一块带形岗地上,地理座标东经116°16′,北纬32°20′。海拔高程31.4~80.8米之间,城区地下水丰富,由南向北流向,属古河道。老城区为碱性土,地基承载力在12吨/米2左右。城北、城南、东南为粘性土和灰白土,地基承载力为15~25吨/米2,城区间有少量膨胀土。县城地震烈度为6度。
宋代初建土城墙。明代成化年间(1465年~1487年)培土维修。弘治五年(1492年)扩建,一面给土城墙加瓦镇顶,一面在城外挖一道深6米、宽10米的护城河,四门修筑吊桥,这时的城墙已初具规模。正德七年(1512年)翻修旧城,改筑砖石城池,先由凤阳府通判方宾督办,后由霍邱知县孙诚承办。城墙基础用150×50×2.5立方厘米的块石层铺垫,块与块的接头和相邻处用斧头形立体铁块相连。墙身用40×20×l0立方厘米的大青砖垒砌,以石灰拌糯米汁作浆,建成高6米、宽1米(内侧还培土6米)、长4053.3米的砖石城墙。城墙的四方各用拱形城门楼相连,楼两层:西为镇淮楼,南为来熏楼,东为朝阳楼,北为拱辰楼。城楼翘角挂有风铃,夜静风吹,叮礑作响。与此同时,还保留城墙外围的护城河。历时8年的翻修城墙,总面积为1.07平方公里。清康熙七年(1668年)再次扩建,城墙上加修高、宽各1米的城堞100余个、炮台6座和四方城隅中的四个更楼。民国28年(1939)为防日军空袭,国民政府县长陈应行命令拆除城墙,同时,县城的文昌宫和魁星楼等建筑物亦随之而废。这时的城区面积为0.8平方公里。
一、街道小巷
民国年间,城区的主要街道有两条:一是南北大街,全长2.5公里;二是东西大街,全长0.5公里。两街相交处为“大十字街”。此外,县署门前有一条东西走向近300米的大街与南北大街相交,相交处为“小十字街”。这些主干街道的路面均为泥砂铺垫,街中铺45×30×15立方厘米的单行条石,街宽3~4米。城区还有2~3米宽土路面小巷30余条,其中有南北走向的“一人巷”一条,位于城内西门东南侧40米处,宽1.5米,长200米。
1949年到1957年,县城建设任务主要是将大街拓宽取直,进行小型维修工程。
1958年,县制定市政建设初步规划,确定以“大十字街”为城区中心,按棋盘式布置街区和道路。
1969年到1976年,对两条旧大街进行拓宽和延伸改建。用渣油表处了长2030米、宽12~14的西湖路(原南北大街)和长2810米、宽22~36米的东湖路(原东西大街)。
1983年改建南北走向的军民路,此路在与西湖路北端东向相距290米,与西湖路南端东向相距620米的方位上。军民路与东湖路相交处是1983年县城规划的中心。军民路全长为5100米,宽28~36米,渣油路面。前三条“艹”形的道路构成县城的主干道路。同时,新建、改建和扩建了9条路、6条街和16条巷。到1987年,建城区由旧城区的0.8平方公里扩展到6.5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南京军区驻军的军事用地1.5平方公里。全城路、街、巷总长33825米,其中渣油路10008米、水泥路3146米、砂石路6568米、土路14103米,总投资155万余元。1982年12月30日正式为全城路街巷命名,名称及起讫点如表10-1。
表10-1
二、桥梁
城区多系平地,建国前道路狭窄,交通闭塞,仅是些独木桥和条石跨步桥。
1965开始建北城河桥,原名便民桥。跨东城河,位于县第一中学门前,桥面长6米,宽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1984年扩建,将桥面加宽到10米。是年又改建卧羊沟大桥,跨水门塘灌溉支渠,位于霍寿路1K+850米处,钢筋混凝土结构,上部桥梁栏U型重力式,高6.7米,跨度6米,单孔板梁式,设计负荷13吨。
1967年改建东关大桥,跨东城河,位于东湖路的西段上,是老城区与东关区的连接带。桥高7米,宽8米,跨度6米,钢筋混凝土结构。1973年,将桥面加宽到12米。
1967年,由城西湖围垦部队投资,水利部门承建的工农兵大桥。位于霍马路2K+300米处,钢筋混凝土结构,系双曲拱桥,全长147.1米,4孔,孔径为30米,桥面车道宽5米,人行道为0.8米,设计荷载汽车13、拖车60。
1987年改建的马冲大桥,位于东湖路东段,跨城东灌溉支渠,钢筋混凝土结构,长6米,宽12米。
三、照明
清代,霍邱百姓沿用植物油和蜡烛照明。民国间县署和城区商人始用煤油照明。民国26年至34年(1937—1945),城区仅几家较大商店晚间营业使用汽灯照明。
1949年,城内机关、学校和百姓人家仍用煤油照明,但城内一家碾坊自置一台110千伏、1.5千瓦的直流发电机发电照明。1951年,县米厂用旧汽车上一部发动机,在晚间碾米时,加带1.5千瓦发电机发电,供城区少数单位照明。
1979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与淮南、颍上并网输电。这时城区单位居民用电达100%。到1987年,城区主要路段和道口,高置500至1000瓦的高压汞灯65盏。
四、给水、排水
给水民国时,城区居民饮用土井水、砖井水和城西湖水。当时,城区有砖井72眼,因多属地下2.5到8米的潜水,故每逢干旱天气,用水困难。饮用天然水至60年代末。
1968年,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建议安徽省拨款在霍邱兴建自来水厂。1969年,省投资20万元,当年施工并投产,日产水2000吨,供机关单位和群众300多户使用。
县水厂经过1975年、1984年和1987年三次扩建,年产量137.33万吨。实际供水能力一般情况下3000吨/日,夏季高峰5000吨/日。干道总长1200米,供水覆盖率85%,浑浊度380°。1987年,城区供水单位除县水厂外,还有东郊烈士塔水塔(接收部队的)供水系统,南郊化肥厂供水系统,北郊83125部队师部水塔供水系统。
排水建国前,城区街巷两边逐段修有较窄的暗沟和明沟,污水雨水就近排入护城河和西湖。每逢大雨,积水四溢,环境污染,很不卫生。建国后,翻修城区暗沟排水主管道长3300米。1983年到1987年又翻修主干道旁的暗沟6600米,排水覆盖率55%。城区排水方向,西排向西湖,东排向护城河和沣东干渠。城区排放口26个。见霍邱县市政维护示意图。
五、公共建筑
建国前,城关除县署和镇公所有房屋百余间外,另有中小学、医院、工厂、银行、戏园、民众教育馆、社会救济院等单位有房屋700余间,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50年代,县人民政府没收地主房屋2.9万平方米作为机关单位用房。部分单位开始建房:霍邱中学18米跨度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大礼堂,县淮河修防所砖瓦平房办公室,县保险公司两层楼办公用房,县人民旅社三层楼房等,均为此期建成。此外,另有电影院、粮仓、中小学教室和公司、厂、站用房6.1万平方米。
60年代,城区建公用楼房3万平方米,70年代为7万平方米,80年代为14万平方米。其间,各机关单位还建砖瓦平房32万平方米。到1987年,城区公共建筑66万平方米,其中机关单位用房7万平方米,企事业单位用房54万平方米,集体单位用房5万平方米。
附:主要建筑物简介
霍邱县百货商场位于城内大十字街口,座东北向西南,始建于1970年,系三层砖混结构楼房。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造价11万元,县建筑工程队承建。1972年10月1日开业,营业间共容纳纺织、针织、小百货、文化用品、食品、陶瓷、五金、电器、呢绒、烟酒和台胞侨胞特需等18个柜组。日客流量5000人次。“霍邱县百货商场”为我县第一家采用霓虹灯招牌的商店。
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小楼位于县人民政府内、座北向南,系1985年新建三层楼房,面积为889.4平方米,先后由江苏省宜兴县芳庄乡建筑队和本县姚李乡建筑队承建,先后投资17万和9万元,1987年竣工。小楼主要工程有:混凝土地基,框架结构,起脊瓦顶,钢混结构全浇灌楼板,磨花石地坪,钙塑板天花和水刷石墙裙等。客房共20套,每套占地面积30平方米,内有卫生间,塑料壁纸和顶灯壁灯。
霍邱电影院位于城内文庙门前,座东向西,始建于1957年,县建筑业生产合作社承建。是座砖木结构的瓦平房,跨度18米,檐高4米。室内用石灰粉刷,室外用灰砖本色,地坪是土斜坡,容纳1000人。建筑面积为1140平方米,投资4万元,当年竣工。
1986年进行翻建,改砖木结构为砖混结构,改檐高4米为5米,改闸式门厅为立柜式门厅,基础工程与跨度不动。施工中,墙身加二道钢筋水泥全浇灌腰箍,房顶是起脊的瓦木结构。整个建筑有两个部分:一包括264平方米的底层门厅、二层机房和264平方米的办公室;二是612平方米的观众大厅。室内是水泥地坪和磨花石走道,墙壁用吸音材料泥粉后再以淡黄、绿等涂料粉饰。大厅的天花是硬质纤维吸音板,乳白色、波浪形。室外墙用白色水泥抹面,墙裙为水刷石。六安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投资22.7万元,1987年竣工。
霍邱县工人文化宫位于军民路中段东侧,座东向西。1984年,县总工会筹建,六安地区建筑工程公司绘制图纸。1985年,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施工,1987年竣工,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主楼四层,投资23万元。
建筑物主要工程有:砖混结构,二道钢筋水泥腰箍,预制多孔楼板,钢筋混凝土全浇灌楼顶,底层水磨石地坪,石灰粉墙和天花,塑料壁纸墙裙,水电配套。建筑物内没有图书、阅览、老干部活动、乒乓球、游艺、录象、展览、会议和职工教室等9室和1个舞厅;围墙外设有18个宣传橱窗。
霍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位于县烈士塔北200米的霍寿公路西侧。1983年,本县被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60个建设试点县之一,县农业局筹建。县建设局设计室绘制8米跨度、719.3平方米学员宿舍楼,9米跨、1051.3平方米教学楼和8米跨度、792平方米办公楼的图纸,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和姚李区大固店建筑队承建。1984年,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设计8米跨度、658平方米的综合化验楼图纸,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历时三年,1985年竣工。全中心占地77苗(含试验基地35亩),完成建筑面积3220.6平方米。
以上四幢两层楼房均系砖混结构,水泥灌浆基础,钢筋混凝土立柱,预制多孔楼板,钢筋混凝土全浇灌楼顶,水泥抹面墙身,水泥地坪,石灰粉墙,涂料墙裙并安装配套水电。此外,建有温网室各一座,职工宿舍878.6平方米,职工餐厅461.8平方米,职工浴池一个,15米高的水塔一座、113米深的机井1眼及其配套设施。以上各项建筑安装设备共用去资金127.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1万元,省投资29.5万元,县投资17.2万元。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位于军民路中段东侧200米处。1971年,军队700医院筹建,六安地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设计、施工,占地面积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4万平方米,1973竣工,投资150万元。该建筑拥有18米跨度的砖混结构两层楼房11幢计12007平方米,8米跨度的砖木结构平房5417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8284平方米,办公用房714平方米,生活用房8426平方米。
外有游乐亭2座,机井2眼,池塘2口,男女浴池各1个,6蹲位全封闭厕所1个,自来水、污水、送气三管道齐备。
一片青砖瓦顶的房舍,室内白漆的门窗,白灰粉墙和天花,水磨石的过道,高照的顶灯壁灯室外错落有致的水泥道路,显得格外整洁、明亮。全院20余幢房舍,排列在院内的百花和灌木之中。
霍邱县第一中学实验楼位于校园西南,座西向东。1981年,县第一中学筹建,六安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总工程师武凌涛绘制“[”形两层实验楼图纸,该公司第二工区承建。1981年11月动工,1983年元月竣工,历时15个月。建筑面积为1183.6平方米。投资18.1万元,其中地区13万元、县5万元。
实验楼系砖混结构,水泥拌浆基础,预制多孔楼板、楼顶,红砖墙,水泥、水磨石地坪。室内白灰粉墙,专线水电设施分别安装到每个实验桌上。
实验楼共分四个部分:一为三层闸式门厅,建筑面积为123.6平方米,其上高悬五星红旗,门厅前是每周星期一师生举行升旗仪式的集会场所;二为物理、化学、生物三学科5个实验室,计450平方米。室内置整套桌、凳、台、柜,供学生独立实验;三为1个阶梯教室,计120平方米,供教师教学演示和电化教学运用;四为三个学科的仪器室,共3个,计330平方米。外有楼梯走廊60平方米。
文庙又称孔庙,是一座古建筑群。位于城内东北角,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
元·至顺2年(公元1331年)令尹怯列土建孔庙。明·洪武5年(公元1372年)始建砖木石结构的大成殿,中经明、清和民国500余年30多次的维修和扩建,逐步形成建筑群。它盛于明、清,大部分毁于民国。
其布局,主体建筑大成殿居中;附属建筑10余个阁、堂、祠、馆以对称结构列于四周。建筑群为砖木石结构,除尊经阁系两层楼房外,余均为高大的平房。
大成殿建在高1.6米、长26米、宽9米的长方形殿基台(即登台)上。22米长的大成殿后墙座在殿基的北沿上,跨度16米的大成殿东西两山墙各由殿基的东西两沿内侧2米处砌上,大成殿的前檐墙在殿基的南沿内侧3米处砌上。大成殿的建筑面积为352平方米,其东西两边的月台为76平方米,其前面的露台面积为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94平方米。
大成殿的檐高10米,脊顶到殿基16.8米,东西北三面系平墙无门窗,面南的明五间前沿系高大的各式花纹的格子门26扇。大成殿内竖高10米、粗1.6米(周长)的楹柱34根,整个房架系覆梁覆柱样式。殿内的上方高悬各时期知县所题书的横匾,中悬“万世师表”的金字匾额,其下方置木制的佛龛,陈列孔子和其他“圣人”、“先贤”祠位。殿外观,墙是灰砖本色。殿顶覆盖灰色半圆筒小瓦。殿脊竖有1米高铁铸的仙鹤、篆体“寿”字和砖雕麒麟鳌鱼等。四方殿角飞翘长空,角下各悬铜制铎铃。明柱上方的扯梁坊有狮、虎、象、鱼等粉彩浮雕。前檐下正门上的2个斜木撑是“双狮”和“龙凤”木雕,这些雕刻精细,五色斑斓,栩栩如生。
外有明伦堂、尊经阁、东西两庞、名宦祠、乡贤祠、儒学和训导署等十多个砖木结构建筑物。至今尚存的有大成殿、尊经阁和东西两庑,其余皆废(如表10-2)。
表10-2霍邱县城区其他建筑一览表
六、民房
建国前,城关除曾姓转楼、裴姓堂楼、陈姓酒楼和四城门上的谯楼外,其余皆为平房。平房中,庙宇和富户是瓦房,尚有97%的平民人家住的是土墙草顶的房子。1949年,房屋面积为42992平方米,人均住房3.6平方米;其中县署、机关和地主房舍21655平方米,占县城房屋的51%。
1949年到1959年,居民仅建草房6092平方米。1960年到1969年,居民建草平房和少量的瓦平房15129平方米。1970年到1979年,居民建土草房和砖瓦房26498平方米;1980年到1985年,居民大多数建瓦平房和少量的草房61972平方米(含1985年牌坊乡12122平方米和蔬菜办事处5378平方米)。1986年到1987年,居民建砖瓦平房和少量的砖瓦楼房69497平方米(含牌坊乡40591平方米和蔬菜办事处9906平方米)。建国后,城区居民共建房17.188万平方米。1987年,人均住房7.08平方米。
七、城区交通
建国前,城区主街宽不到5米,巷道宽2米多,没有汽车通行。
1958年,城区面积扩展到2.04平方公里,主要街道拓宽到12—16米,开始有机动车辆行驶。
1982年,城区干道长3.39公里,次要道路(含巷道)长6.5公里,道路及广场用地18.87公顷。干道密度0.83公里/平方公里。道路布局呈方格形,尚不成系统。
1983年,县城总体规划完成,道路通过改建和扩建,基本上形成以军民路与东湖路交叉处为中心的交通网络。
1986年,城区行车流量日达500余辆,县交警队置自动信号灯于东湖路与军民路的交叉口。
1987年,城区干道长8.8公里,次要道路(含巷道)长6.5公里,干道密度为0.86公里/平方公里。
过境车辆穿越城区,主街道东湖路、西湖路和军民路交通拥挤,人流车流混行。
八、城区卫生
民国时期,城区卫生由警察局督管。除机关单位建有低矮的公共厕所外,街巷多置简易露天厕所。而多数露天厕所又属菜农为了积肥挖的土坑,不分男女,既不卫生,又不文明。垃圾没有固定堆放点、街头巷尾,到处可见。由于卫生环境脏乱,加上城小,民间流传着:“霍邱县破猪圈,老爷打板子。四门都听见”的歌谣。
新中国成立后,城区卫生由城关镇管理,初有清洁工6人,街头巷尾置木制垃圾箱11个、砖砌垃圾池18个,垃圾由近郊农民运作肥料。同时,县委、县人民政府规定每星期六为干部、职工、学生运肥下乡义务劳动日。
1979年,城关镇添置洒水车1辆,运垃圾的板车10辆,固定清洁工增至12人,另有临时清洁工10人。
1984年,城关镇增置运粪翻斗车2辆,每天将城区垃圾运至郊区。
1987年,城关有固定清洁工28人,临时清洁工10人,公共厕所56个,还有菜农在近郊的畦头路边自搭的露天厕所20余处。城区厕所总蹲位560个。
九、绿化
1972年以前,城区仅居民家院内门前种些零星树林。
1972年,在西湖路两旁植梧桐树980棵,已成荫。
1983年,县建设局在五一乡育130多种花卉苗12亩,供城区单位居民美化环境。目前,机关院内、居民庭院大多砌有面积不等的花坛。
1985年,沿东湖路两旁植广玉兰800余棵。1987年,主街道两旁修花坛69个,全长1031米,但仍有一些地段未植树。
宋代初建土城墙。明代成化年间(1465年~1487年)培土维修。弘治五年(1492年)扩建,一面给土城墙加瓦镇顶,一面在城外挖一道深6米、宽10米的护城河,四门修筑吊桥,这时的城墙已初具规模。正德七年(1512年)翻修旧城,改筑砖石城池,先由凤阳府通判方宾督办,后由霍邱知县孙诚承办。城墙基础用150×50×2.5立方厘米的块石层铺垫,块与块的接头和相邻处用斧头形立体铁块相连。墙身用40×20×l0立方厘米的大青砖垒砌,以石灰拌糯米汁作浆,建成高6米、宽1米(内侧还培土6米)、长4053.3米的砖石城墙。城墙的四方各用拱形城门楼相连,楼两层:西为镇淮楼,南为来熏楼,东为朝阳楼,北为拱辰楼。城楼翘角挂有风铃,夜静风吹,叮礑作响。与此同时,还保留城墙外围的护城河。历时8年的翻修城墙,总面积为1.07平方公里。清康熙七年(1668年)再次扩建,城墙上加修高、宽各1米的城堞100余个、炮台6座和四方城隅中的四个更楼。民国28年(1939)为防日军空袭,国民政府县长陈应行命令拆除城墙,同时,县城的文昌宫和魁星楼等建筑物亦随之而废。这时的城区面积为0.8平方公里。
一、街道小巷
民国年间,城区的主要街道有两条:一是南北大街,全长2.5公里;二是东西大街,全长0.5公里。两街相交处为“大十字街”。此外,县署门前有一条东西走向近300米的大街与南北大街相交,相交处为“小十字街”。这些主干街道的路面均为泥砂铺垫,街中铺45×30×15立方厘米的单行条石,街宽3~4米。城区还有2~3米宽土路面小巷30余条,其中有南北走向的“一人巷”一条,位于城内西门东南侧40米处,宽1.5米,长200米。
1949年到1957年,县城建设任务主要是将大街拓宽取直,进行小型维修工程。
1958年,县制定市政建设初步规划,确定以“大十字街”为城区中心,按棋盘式布置街区和道路。
1969年到1976年,对两条旧大街进行拓宽和延伸改建。用渣油表处了长2030米、宽12~14的西湖路(原南北大街)和长2810米、宽22~36米的东湖路(原东西大街)。
1983年改建南北走向的军民路,此路在与西湖路北端东向相距290米,与西湖路南端东向相距620米的方位上。军民路与东湖路相交处是1983年县城规划的中心。军民路全长为5100米,宽28~36米,渣油路面。前三条“艹”形的道路构成县城的主干道路。同时,新建、改建和扩建了9条路、6条街和16条巷。到1987年,建城区由旧城区的0.8平方公里扩展到6.5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南京军区驻军的军事用地1.5平方公里。全城路、街、巷总长33825米,其中渣油路10008米、水泥路3146米、砂石路6568米、土路14103米,总投资155万余元。1982年12月30日正式为全城路街巷命名,名称及起讫点如表10-1。
表10-1
二、桥梁
城区多系平地,建国前道路狭窄,交通闭塞,仅是些独木桥和条石跨步桥。
1965开始建北城河桥,原名便民桥。跨东城河,位于县第一中学门前,桥面长6米,宽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1984年扩建,将桥面加宽到10米。是年又改建卧羊沟大桥,跨水门塘灌溉支渠,位于霍寿路1K+850米处,钢筋混凝土结构,上部桥梁栏U型重力式,高6.7米,跨度6米,单孔板梁式,设计负荷13吨。
1967年改建东关大桥,跨东城河,位于东湖路的西段上,是老城区与东关区的连接带。桥高7米,宽8米,跨度6米,钢筋混凝土结构。1973年,将桥面加宽到12米。
1967年,由城西湖围垦部队投资,水利部门承建的工农兵大桥。位于霍马路2K+300米处,钢筋混凝土结构,系双曲拱桥,全长147.1米,4孔,孔径为30米,桥面车道宽5米,人行道为0.8米,设计荷载汽车13、拖车60。
1987年改建的马冲大桥,位于东湖路东段,跨城东灌溉支渠,钢筋混凝土结构,长6米,宽12米。
三、照明
清代,霍邱百姓沿用植物油和蜡烛照明。民国间县署和城区商人始用煤油照明。民国26年至34年(1937—1945),城区仅几家较大商店晚间营业使用汽灯照明。
1949年,城内机关、学校和百姓人家仍用煤油照明,但城内一家碾坊自置一台110千伏、1.5千瓦的直流发电机发电照明。1951年,县米厂用旧汽车上一部发动机,在晚间碾米时,加带1.5千瓦发电机发电,供城区少数单位照明。
1979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与淮南、颍上并网输电。这时城区单位居民用电达100%。到1987年,城区主要路段和道口,高置500至1000瓦的高压汞灯65盏。
四、给水、排水
给水民国时,城区居民饮用土井水、砖井水和城西湖水。当时,城区有砖井72眼,因多属地下2.5到8米的潜水,故每逢干旱天气,用水困难。饮用天然水至60年代末。
1968年,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建议安徽省拨款在霍邱兴建自来水厂。1969年,省投资20万元,当年施工并投产,日产水2000吨,供机关单位和群众300多户使用。
县水厂经过1975年、1984年和1987年三次扩建,年产量137.33万吨。实际供水能力一般情况下3000吨/日,夏季高峰5000吨/日。干道总长1200米,供水覆盖率85%,浑浊度380°。1987年,城区供水单位除县水厂外,还有东郊烈士塔水塔(接收部队的)供水系统,南郊化肥厂供水系统,北郊83125部队师部水塔供水系统。
排水建国前,城区街巷两边逐段修有较窄的暗沟和明沟,污水雨水就近排入护城河和西湖。每逢大雨,积水四溢,环境污染,很不卫生。建国后,翻修城区暗沟排水主管道长3300米。1983年到1987年又翻修主干道旁的暗沟6600米,排水覆盖率55%。城区排水方向,西排向西湖,东排向护城河和沣东干渠。城区排放口26个。见霍邱县市政维护示意图。
五、公共建筑
建国前,城关除县署和镇公所有房屋百余间外,另有中小学、医院、工厂、银行、戏园、民众教育馆、社会救济院等单位有房屋700余间,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50年代,县人民政府没收地主房屋2.9万平方米作为机关单位用房。部分单位开始建房:霍邱中学18米跨度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大礼堂,县淮河修防所砖瓦平房办公室,县保险公司两层楼办公用房,县人民旅社三层楼房等,均为此期建成。此外,另有电影院、粮仓、中小学教室和公司、厂、站用房6.1万平方米。
60年代,城区建公用楼房3万平方米,70年代为7万平方米,80年代为14万平方米。其间,各机关单位还建砖瓦平房32万平方米。到1987年,城区公共建筑66万平方米,其中机关单位用房7万平方米,企事业单位用房54万平方米,集体单位用房5万平方米。
附:主要建筑物简介
霍邱县百货商场位于城内大十字街口,座东北向西南,始建于1970年,系三层砖混结构楼房。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造价11万元,县建筑工程队承建。1972年10月1日开业,营业间共容纳纺织、针织、小百货、文化用品、食品、陶瓷、五金、电器、呢绒、烟酒和台胞侨胞特需等18个柜组。日客流量5000人次。“霍邱县百货商场”为我县第一家采用霓虹灯招牌的商店。
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小楼位于县人民政府内、座北向南,系1985年新建三层楼房,面积为889.4平方米,先后由江苏省宜兴县芳庄乡建筑队和本县姚李乡建筑队承建,先后投资17万和9万元,1987年竣工。小楼主要工程有:混凝土地基,框架结构,起脊瓦顶,钢混结构全浇灌楼板,磨花石地坪,钙塑板天花和水刷石墙裙等。客房共20套,每套占地面积30平方米,内有卫生间,塑料壁纸和顶灯壁灯。
霍邱电影院位于城内文庙门前,座东向西,始建于1957年,县建筑业生产合作社承建。是座砖木结构的瓦平房,跨度18米,檐高4米。室内用石灰粉刷,室外用灰砖本色,地坪是土斜坡,容纳1000人。建筑面积为1140平方米,投资4万元,当年竣工。
1986年进行翻建,改砖木结构为砖混结构,改檐高4米为5米,改闸式门厅为立柜式门厅,基础工程与跨度不动。施工中,墙身加二道钢筋水泥全浇灌腰箍,房顶是起脊的瓦木结构。整个建筑有两个部分:一包括264平方米的底层门厅、二层机房和264平方米的办公室;二是612平方米的观众大厅。室内是水泥地坪和磨花石走道,墙壁用吸音材料泥粉后再以淡黄、绿等涂料粉饰。大厅的天花是硬质纤维吸音板,乳白色、波浪形。室外墙用白色水泥抹面,墙裙为水刷石。六安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投资22.7万元,1987年竣工。
霍邱县工人文化宫位于军民路中段东侧,座东向西。1984年,县总工会筹建,六安地区建筑工程公司绘制图纸。1985年,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施工,1987年竣工,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主楼四层,投资23万元。
建筑物主要工程有:砖混结构,二道钢筋水泥腰箍,预制多孔楼板,钢筋混凝土全浇灌楼顶,底层水磨石地坪,石灰粉墙和天花,塑料壁纸墙裙,水电配套。建筑物内没有图书、阅览、老干部活动、乒乓球、游艺、录象、展览、会议和职工教室等9室和1个舞厅;围墙外设有18个宣传橱窗。
霍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位于县烈士塔北200米的霍寿公路西侧。1983年,本县被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60个建设试点县之一,县农业局筹建。县建设局设计室绘制8米跨度、719.3平方米学员宿舍楼,9米跨、1051.3平方米教学楼和8米跨度、792平方米办公楼的图纸,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和姚李区大固店建筑队承建。1984年,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设计8米跨度、658平方米的综合化验楼图纸,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历时三年,1985年竣工。全中心占地77苗(含试验基地35亩),完成建筑面积3220.6平方米。
以上四幢两层楼房均系砖混结构,水泥灌浆基础,钢筋混凝土立柱,预制多孔楼板,钢筋混凝土全浇灌楼顶,水泥抹面墙身,水泥地坪,石灰粉墙,涂料墙裙并安装配套水电。此外,建有温网室各一座,职工宿舍878.6平方米,职工餐厅461.8平方米,职工浴池一个,15米高的水塔一座、113米深的机井1眼及其配套设施。以上各项建筑安装设备共用去资金127.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1万元,省投资29.5万元,县投资17.2万元。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位于军民路中段东侧200米处。1971年,军队700医院筹建,六安地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设计、施工,占地面积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4万平方米,1973竣工,投资150万元。该建筑拥有18米跨度的砖混结构两层楼房11幢计12007平方米,8米跨度的砖木结构平房5417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8284平方米,办公用房714平方米,生活用房8426平方米。
外有游乐亭2座,机井2眼,池塘2口,男女浴池各1个,6蹲位全封闭厕所1个,自来水、污水、送气三管道齐备。
一片青砖瓦顶的房舍,室内白漆的门窗,白灰粉墙和天花,水磨石的过道,高照的顶灯壁灯室外错落有致的水泥道路,显得格外整洁、明亮。全院20余幢房舍,排列在院内的百花和灌木之中。
霍邱县第一中学实验楼位于校园西南,座西向东。1981年,县第一中学筹建,六安地区建筑工程公司总工程师武凌涛绘制“[”形两层实验楼图纸,该公司第二工区承建。1981年11月动工,1983年元月竣工,历时15个月。建筑面积为1183.6平方米。投资18.1万元,其中地区13万元、县5万元。
实验楼系砖混结构,水泥拌浆基础,预制多孔楼板、楼顶,红砖墙,水泥、水磨石地坪。室内白灰粉墙,专线水电设施分别安装到每个实验桌上。
实验楼共分四个部分:一为三层闸式门厅,建筑面积为123.6平方米,其上高悬五星红旗,门厅前是每周星期一师生举行升旗仪式的集会场所;二为物理、化学、生物三学科5个实验室,计450平方米。室内置整套桌、凳、台、柜,供学生独立实验;三为1个阶梯教室,计120平方米,供教师教学演示和电化教学运用;四为三个学科的仪器室,共3个,计330平方米。外有楼梯走廊60平方米。
文庙又称孔庙,是一座古建筑群。位于城内东北角,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
元·至顺2年(公元1331年)令尹怯列土建孔庙。明·洪武5年(公元1372年)始建砖木石结构的大成殿,中经明、清和民国500余年30多次的维修和扩建,逐步形成建筑群。它盛于明、清,大部分毁于民国。
其布局,主体建筑大成殿居中;附属建筑10余个阁、堂、祠、馆以对称结构列于四周。建筑群为砖木石结构,除尊经阁系两层楼房外,余均为高大的平房。
大成殿建在高1.6米、长26米、宽9米的长方形殿基台(即登台)上。22米长的大成殿后墙座在殿基的北沿上,跨度16米的大成殿东西两山墙各由殿基的东西两沿内侧2米处砌上,大成殿的前檐墙在殿基的南沿内侧3米处砌上。大成殿的建筑面积为352平方米,其东西两边的月台为76平方米,其前面的露台面积为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94平方米。
大成殿的檐高10米,脊顶到殿基16.8米,东西北三面系平墙无门窗,面南的明五间前沿系高大的各式花纹的格子门26扇。大成殿内竖高10米、粗1.6米(周长)的楹柱34根,整个房架系覆梁覆柱样式。殿内的上方高悬各时期知县所题书的横匾,中悬“万世师表”的金字匾额,其下方置木制的佛龛,陈列孔子和其他“圣人”、“先贤”祠位。殿外观,墙是灰砖本色。殿顶覆盖灰色半圆筒小瓦。殿脊竖有1米高铁铸的仙鹤、篆体“寿”字和砖雕麒麟鳌鱼等。四方殿角飞翘长空,角下各悬铜制铎铃。明柱上方的扯梁坊有狮、虎、象、鱼等粉彩浮雕。前檐下正门上的2个斜木撑是“双狮”和“龙凤”木雕,这些雕刻精细,五色斑斓,栩栩如生。
外有明伦堂、尊经阁、东西两庞、名宦祠、乡贤祠、儒学和训导署等十多个砖木结构建筑物。至今尚存的有大成殿、尊经阁和东西两庑,其余皆废(如表10-2)。
表10-2霍邱县城区其他建筑一览表
六、民房
建国前,城关除曾姓转楼、裴姓堂楼、陈姓酒楼和四城门上的谯楼外,其余皆为平房。平房中,庙宇和富户是瓦房,尚有97%的平民人家住的是土墙草顶的房子。1949年,房屋面积为42992平方米,人均住房3.6平方米;其中县署、机关和地主房舍21655平方米,占县城房屋的51%。
1949年到1959年,居民仅建草房6092平方米。1960年到1969年,居民建草平房和少量的瓦平房15129平方米。1970年到1979年,居民建土草房和砖瓦房26498平方米;1980年到1985年,居民大多数建瓦平房和少量的草房61972平方米(含1985年牌坊乡12122平方米和蔬菜办事处5378平方米)。1986年到1987年,居民建砖瓦平房和少量的砖瓦楼房69497平方米(含牌坊乡40591平方米和蔬菜办事处9906平方米)。建国后,城区居民共建房17.188万平方米。1987年,人均住房7.08平方米。
七、城区交通
建国前,城区主街宽不到5米,巷道宽2米多,没有汽车通行。
1958年,城区面积扩展到2.04平方公里,主要街道拓宽到12—16米,开始有机动车辆行驶。
1982年,城区干道长3.39公里,次要道路(含巷道)长6.5公里,道路及广场用地18.87公顷。干道密度0.83公里/平方公里。道路布局呈方格形,尚不成系统。
1983年,县城总体规划完成,道路通过改建和扩建,基本上形成以军民路与东湖路交叉处为中心的交通网络。
1986年,城区行车流量日达500余辆,县交警队置自动信号灯于东湖路与军民路的交叉口。
1987年,城区干道长8.8公里,次要道路(含巷道)长6.5公里,干道密度为0.86公里/平方公里。
过境车辆穿越城区,主街道东湖路、西湖路和军民路交通拥挤,人流车流混行。
八、城区卫生
民国时期,城区卫生由警察局督管。除机关单位建有低矮的公共厕所外,街巷多置简易露天厕所。而多数露天厕所又属菜农为了积肥挖的土坑,不分男女,既不卫生,又不文明。垃圾没有固定堆放点、街头巷尾,到处可见。由于卫生环境脏乱,加上城小,民间流传着:“霍邱县破猪圈,老爷打板子。四门都听见”的歌谣。
新中国成立后,城区卫生由城关镇管理,初有清洁工6人,街头巷尾置木制垃圾箱11个、砖砌垃圾池18个,垃圾由近郊农民运作肥料。同时,县委、县人民政府规定每星期六为干部、职工、学生运肥下乡义务劳动日。
1979年,城关镇添置洒水车1辆,运垃圾的板车10辆,固定清洁工增至12人,另有临时清洁工10人。
1984年,城关镇增置运粪翻斗车2辆,每天将城区垃圾运至郊区。
1987年,城关有固定清洁工28人,临时清洁工10人,公共厕所56个,还有菜农在近郊的畦头路边自搭的露天厕所20余处。城区厕所总蹲位560个。
九、绿化
1972年以前,城区仅居民家院内门前种些零星树林。
1972年,在西湖路两旁植梧桐树980棵,已成荫。
1983年,县建设局在五一乡育130多种花卉苗12亩,供城区单位居民美化环境。目前,机关院内、居民庭院大多砌有面积不等的花坛。
1985年,沿东湖路两旁植广玉兰800余棵。1987年,主街道两旁修花坛69个,全长1031米,但仍有一些地段未植树。